违法批发槟榔、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形糖果、虚假宣传刺激销量?严打!
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福建省委省政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嘱托,弘扬“福”文化,推动“福”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近期,平安海沧将推出“福”文化系列推文,让“福”文化在新时代绽放璀璨的光芒,让我们一起奔向更加幸福美好的未来!
法/治/护/航/为/您/“福”/务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诚信315海沧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行动
违法批发售卖槟榔
无底线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形糖果
虚假宣传售卖玉髓“无瑕无纹无杂质”
……
这些违法行为
已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权益
正值“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海沧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行动
以法治为您“福”务
让海沧更加平安
请看其中三起典型案例厦门首起违法批发售卖槟榔案件
近日
海沧区新阳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
发现超市店内有一名
身着某槟榔品牌服装的人员
凭借着执法的敏锐性
跟随这名人员的脚步
在店铺门外发现了一辆三轮车
只见三轮车上堆着7个麻袋
里面装满槟榔
后经清点
车上共有各品牌槟榔
共计1073包
执法人员当场扣押并固定证据
区市场监管局介绍2003年,世界卫生组织将槟榔列为1类致癌物(即对人类为确定致癌物)。而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厦门市已严禁辖区内的槟榔生产、销售、食用行为。该案是厦门首起违法批发售卖槟榔案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形糖果
在一家文具店内
执法人员在货架的不起眼角落
发现了一盒包装特别的产品
似乎是“香烟”
拿起仔细查看
该产品标识名称为“双色果酸糖 压片糖果”
但产品的外盒包装
明显印有一根香烟形状的图案
产品内所装的小盒产品外包装
与部分知名品牌香烟相似
只是在具体文字内容和包装大小存在不同
不仅如此
包装内实物也与香烟外形相似
为黄白两色硬质条状糖果
白色部分约为三分之二
黄色部分约为三分之一
食品经营者应严禁
采购、贮存和销售包装或者标签标识
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
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
执法人员说道:
在校园周边销售此类产品,虽然不是真的香烟,但仍涉嫌销售含有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我们已责令经营者下架产品,并对其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虚假宣传称售卖玉髓“无瑕无纹无杂质”
近日
东孚市场监管所接到消费者投诉
新疆的徐小姐在网上看到
一商家宣传自家的纯天然玉髓
“无瑕无纹无杂质”
于是一口气买了四条手镯
但当她收到实物后发现
手镯透过光能看到层层纹路
有的镯身还有斑点
气愤之下她拨打12315
投诉商家欺骗消费者
接到投诉后
东孚所执法人员
立即前往商家店铺进行检查
商家承认
只要是纯天然的玉髓
不可能存在百分百零瑕疵零杂质
因一些高品质玉髓
在肉眼下看很纯净
他们便开始夸下“海口”
来吸引消费者
执法人员告知其行为已涉嫌虚假宣传
商家表示已经认识到错误
会向买家道歉退款
争取谅解
最后
商家与买家和解
并在执法人员的见证下
将相关页面下架
并承诺改正相关宣传内容
今天是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除了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外大家关心的买车用车问题我们也准备了普法视频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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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海沧区市场监管局 编辑 | 赵露晴 校对 | 蔡杰君 陈浴娟审核 | 李侨生
海沧区委政法委
福建法治报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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