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法治护航——书写未检温情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始终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5月24日,阿左旗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盗窃罪案件召开拟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丽主持,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出席,侦查机关代表、涉罪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到场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书记员宣读了听证纪律及参会人员的保密义务。承办案件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涉罪未成年人基本情况、认定的案件事实、社会调查情况等,并阐述了拟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参加听证人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后,综合考虑涉罪未成年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谅解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各方参会人员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本院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同时,对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开展帮教好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家长重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注重家庭教育,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帮助未成年人重新回归学校。

  此次未成年人不公开听证会,主动听取各方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是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检察职责,创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探索,同时也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了良好的悔罪机会,更好助力涉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重返校园、融入社会,让公正可见,温情可感,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彰显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下一步,阿左旗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扎实开展各项未成年人检察特殊制度,宽严相济,惩戒犯罪的同时注重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不断提升未检工作质效。

              供稿:第一检察部   审核:马丽保密审查:傅塔娜   编辑:白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