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女主播”事件回顾:3名女主角,拍30部视频,内容不堪入目

  人作为一种特殊的动物,有欲望是再正产不过的事情,因为这是我们的生理特性;然而,我们同时也是一种高等动物,比起无法控制自己欲望的生物来讲,我们拥有自控力,可以凭借自己的理智,在社会道德伦理的督促下控制自我。

  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足够的自控力,有的人放纵欲望,最终收获的却是无端的空虚,甚至是一败涂地。就拿当下最红火的网络直播来说,直播界里的乱象起因就是“欲望”二字。主播对金钱有欲望和虚荣心,而观众对美色有需求,双方被欲望这双背后的手操控,逐渐打起了擦边球,行走在违法的边缘,稍不留意就有可能跌落泥潭。

  说起这类低俗、SQ网络直播,就不得不提一个极端案例——“雪梨枪”视频事件。“雪梨枪”是一名打擦边球的低俗女主播,真名林某,在2016年组织包括她自己在内的两男、两女拍摄YH视频(除此之外还有一名女后勤人员),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为什么林某会拍摄这类违背道德、违背伦理又违法犯罪的视频呢?难道她缺钱吗?并不是的。若了解她的身世背景,恐怕很难想象她的犯罪动机。林某是德阳中江人士,父母都有着稳定的工作,家庭条件十分优渥。她以前上学的时候,学习成绩也不错,还考入了浙江某一本类院校。

  从她的履历,我们不难想象,她听上去像是一个乖乖女形象。然而,林某的家庭教育方面其实并不过关,她有着严重的虚荣心。平时她很喜欢用昂贵的化妆品和衣服打扮自己,而且由于她从小到大被人夸赞漂亮,所以十分享受这种被人追捧的快乐,这或许也成为她之后违法犯罪的潜在因素。

  林某毕业后,依据自己学习的专业类别,找了一份销售类工作,工资待遇还算不错,能维持她的日常开销,但是并不能支持她购买奢侈品。因此她干了没多久就辞职了,并在同行的推荐下开了一家网店,开始做微商。

  不得不说,林某确实有些经济头脑,她很快通过微商发家致富,不仅可以肆无忌惮地购买奢侈品,而且还用自己的积蓄去国外镀了一层金。待她留学归来之时,基本可以说是有钱又有名,在朋友圈中收获了无数掌声和羡慕。

  与此同时,国内正在掀起直播的热潮,微商们争先恐后地聘用美女帅哥为自己的产品做广告。林某立刻紧跟时尚潮流,不过她并不是聘用别人,而是自己亲自上阵,毕竟林某本人就已经足够貌美,完全是门面担当。

  就在林某直播带货的时候,很多粉丝夸赞她漂亮,让她的虚荣心不断膨胀。她为了让更多地人夸奖自己,竟然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她关闭了自己的网店,完全投入了直播界。因为这样她就可以源源不断地被追捧、夸奖。

  不得不说,林某的虚荣心已经高到一个境界了,在一众女主播中成为清新脱俗的存在,因为正常人干这行通常都是为了钱,而她反倒牺牲了自己的摇钱树(网店),投入了尚未完全了解的直播业。

  虽然林某确实长得娇美动人,但是她还没有玩明白直播这回事,所以在刚进入直播界的时候,她赚的钱很少,来看她直播的人没有几个。那些她的粉丝,基本都是冲着她的颜值来的,有一些不怀好意的男观众,为了满足自己的一些龌龊想法,向她暗示做各种没有下限的事情,比如穿着暴露、说露骨的话、做不雅的动作等。

  林某本人也是个没有原则的人,粉丝说什么她都应允。看着那些得到满足的男粉丝对她趋之若鹜,粉丝数量蹭蹭往上涨,她的擦边球也打的越来越过分,在她的微博上,充斥着她自己的自拍照,全都是按照那些低俗男粉丝的要求拍摄的。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大抵就是林某这样。她的直播间乌烟瘴气,吸引来的观众也都是些三观奇歪的人。就在2015年,有粉丝提出让她拍摄非法视频,而且拍摄的内容不只是SQ方面,而是毁灭三观的多人视频。

  此时,沉醉于众星捧月之下的林某,早就迷昏了头,竟然真的答应了这件事,并找来了同样没有下限的两名女性以及两名男性,三个人在成都租了一间房,并自导自演拍摄了毁灭三观的“成都4P”视频。当这个视频被他们传播到网络上之后,几乎是一夜之间就传遍了网络,林某也如愿以偿收获了大家的“称赞”。

  警方接到举报以后,迅速将该视频的源头控制住,并调查到四名拍摄者的具体信息,最终将涉案的五人全部抓获。就在他们抓捕林某等三名女嫌疑人的时候,她们还在迪拜优哉游哉地旅游,在微博上大晒旅游照片。看来她们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

  我国的法律可没有“不知者无罪”这一说法,无论犯案人究竟是否懂法,只要触碰了法律底线,就会受到惩罚。《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YH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YH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据警方调查,林某等人拍摄的视频在网络上传播量很高,仅一个网站浏览量就高达3万人次,已经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最终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10万元罚款,而她因该视频牟取的非法利益当然也被没收了。

  这起案例充分说明欲望的可怕性,林某就是因为对他人的眼光过于在意,对名声的欲望让她跌入了犯罪的深渊中。不过,其实比起林某来说,那些躲在网络背后静静观看视频的人,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支持犯罪的人,他们同样是因欲而起。虽然这些人并没有违法犯罪,但是他们助长了犯罪的气焰,其行为应当受到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