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未来|一案带你了解附条件不起诉
小问号
听说你们最近又做了一起附条件不起诉,这是个什么处理结果啊?
附条件不起诉啊,不是个最终的处理结果,是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认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不立即追究,而给设定一定的考察期,如果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义务,足以证明其有悔改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才是处理结果,如果不履行义务或发现有其他犯罪行为,可是要提起公诉的。
检察官
案情回顾
被附条件不起诉人李某,是个十七岁的男孩,平时在一个垂钓园里打工,因为适逢淡季,工资不高,小李没钱出去玩了,就在一天晚上忙完之后,在老板的车内拿了七千余元钱,叫着几个朋友出去挥霍了,K歌、上网、买衣服、住宾馆,两天后,将财物挥霍一空的小李被老板抓到扭送到公安局。后来小李的父母赔偿了失主损失,小李积极承认错误,给失主赔礼道歉,取得了失主的谅解。
什么样的案情可以做附条件不起诉呢?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最高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
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三款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认为具有悔罪表现:
(一)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
(二)向被害人赔礼道歉、积极退赃、尽力减少或者赔偿损失的;
(三)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四)具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
(五)犯罪中止的;
(六)其他具有悔罪表现的情形。
小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盗窃罪,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考虑到其是未成年人,其亲属积极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有悔罪表现,我们遂决定对其做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做附条件不起诉需要经过哪些程序呢?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四百九十二条第二款 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并制作笔录附卷。
附条件不起诉期间需遵守哪些规定呢?
【最高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
第一百九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附下列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离开所居住的市、区(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四)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
前款第四项“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包括以下内容:
(一)完成戒瘾治疗、心理辅导或者其他适当的处遇措施;
(二)向社区或者公益团体提供公益劳动;
(三)不得进入特定场所、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五)接受相关教育;
(六)遵守其他保护被害人安全以及预防再犯的禁止性规定。
如何进行考察呢 ?
【最高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
第一百九十六条【监督考察】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监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履行义务、接受帮教的情况,并督促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加强管教,配合人民检察院做好监督考察工作。
人民检察院可以会同司法社工、社会观护基地、公益组织或者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相关机构成立考察帮教小组,明确分工及职责,定期进行考察、教育,实施跟踪帮教。
六个月期满后如何处理呢?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五百条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
(一)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
(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多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
(四)违反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多次违反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的。
第五百零一条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本规则第五百条规定的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如果小李在这六个月内遵守规定,没有新的犯罪行为,也未发现漏罪,那就可以作出不起诉处理了。
来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