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14岁少年骑报废摩托车、电动车,来看后果......
在许多未成年人眼里,骑上摩托车飞奔很酷。殊不知,开车一时爽,出事悔断肠......
近段时间,百色西林、田林先后发生两起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摩托车酿成的交通事故,交警蜀黍们感到十分痛心,但仍没有引起广大家长和未成年人的警醒,又两起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案例再次发生,令人胆战心惊……
险!12岁骑摩托车
3月24日上午,靖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开展摩托车整治行动,一辆未成人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搭三人、未戴安全头盔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遂将其拦停检查。
经查,驾驶人刘某(男,12岁)搭载黄某(男,12岁)、陈某(男,12岁)三人均为靖西市某小学学生。被查获时,刘某穿着拖鞋,车上三人均不戴安全头盔,其所驾乘的桂L57G92的两轮摩托车已达报废标准,种种违法行为均是交通事故的隐患。
在询问时,三名未成年人担心被家长批评,只透露学校名称,未报家长联系方式。考虑到三名未成年人年龄尚小,民警将三人带到大队,并对接市教育局,联系学校通知家长认领。
期间,民警对三名未成年学生及其家长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将近期百色市辖区发生的几起涉及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死亡的事故案例通报。学生及家长表示认识到错误,保证以后不再重犯。
痛!14岁骑电动车被撞飞
3月20日下午,田阳县一名女中学生驾驶电动车横过公路不按规定车辆行驶被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碰撞
监控视频还原了事发时惊心动魄的一幕电动车横穿公路到被撞飞仅仅只有20秒!!
经查民警调查:电动车驾驶人陆某某,14岁,事发时驾驶电动车在三雷敢壮大道红绿灯路口,在等待红灯的过程中,在车流中左右穿插,往道路对面驶去,由于受车辆视线影响,直行小轿车无法注意到突然“窜”出来的电动车,避让不及,小轿车撞上陆某某的电动车。造成两车损坏,所幸人员未受伤。
民警认定:陆某某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十字路口,未按信号灯从人行道通过,单方过错导致事故发生,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我们一起来回顾前几天小编发布的案例
两起未成年违法驾驶摩托车酿成的事故,
蜀黍们感到十分痛心。
小编带你走进事故现场
案例一
2020年03月19日上午,田林县定安镇邓某(男,16周岁,中学生),驾驶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前往西林县接同村的邓某容(女,14周岁,中学生)、黎金燕(女,12周岁,小学生)。返程途中,邓某容驾驶摩托车沿G357线往田林县定安镇方向行驶。
当日12时许,邓某容驾驶该摩托车行至西林县那劳镇洞坚村洞坚屯桥头路段时,车辆驶出路外侧翻并向前滑行掉到涵沟下,事故造成驾驶员邓某容头部皮肤挫伤并骨折,乘员邓某手掌轻微骨裂,乘员黎某燕当场死亡。
(驾驶人邓某容)
经调查,此事故中的驾驶员邓某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驾驶摩托车超员载人,驾乘摩托车时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事故发生后造成头部受伤;乘员黎某燕乘坐摩托时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事故车辆倒翻滑行的过程中其头部碰撞到涵洞上方的水泥墩,造成颅脑重度损伤当场死亡;邓某乘坐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涉嫌将机动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目前,调查处置工作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二
2020年3月8日18时许,杨某富(男,14岁,中学生)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杨某妹(女,13岁,中学生)沿X950线由隆林县克长乡新华村往克长乡街上行驶,当行驶至新华村干坝屯路段时,与对向由熊某称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杨某富当场死亡,杨某妹、熊某称受轻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我国道路交通法规中有一条规定,可能很多家长、中小学生并不了解。这条规定是:
驾驶电动车须年满16周岁
驾驶摩托车须年满18周岁且取得驾驶证
百色交警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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