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落户政策有重大变化!附2019杭州落户政策大全!

  

  距离五一假期还有15天

  想TA~~~

  

  小编和大家分享一个好消息!

  比放假还要激动一万倍!

  ——落户政策有重大变化!

  

  4月8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了

  《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在此前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对于超大特大城市,通知指出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城市政府要探索采取差别化精准化落户政策,积极推进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落户。允许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 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强化督促和监测评估。

  

  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为超大城市

  根据2014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 (国发2014第51号文件) ,我国城市被划分为五种标准:

  (1)超大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

  (2)特大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500万至1000万;

  (3)大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100万至500万,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

  (4)中等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50万至100万;

  (5)小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很多人看到落户的希望~

  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和大家盘点一下,杭州现行的落户政策

  教你变身“杭州人”!

  

  大专以上学历可以直接落户杭州

  

  内容依据:《关于贯彻落实稳企业稳增长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政策举措的通知》杭政函〔2019〕42号

  

  适用对象

  在杭工作并缴纳社保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人才

  具体实施细则尚未公布,需由市委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与现行政策相比,有以下三点变化:

  变化一:专科及以上人才落户年龄不受限!

  原申请条件:杭州人才落户在年龄方面,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需满足在45周岁以下,全日制专科需满足在35周岁以下。

  新规:在年龄方面,对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人才无要求。

  变化二:专科专业无关紧缺!

  原申请条件:全日制专科在申请人才落户时,其专业需为紧缺专业,如安全技术与管理、城乡规划、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等74个紧缺专业。

  新规:对于专科专业无要求。

  变化三:去除连续一年社保、连续一年居住登记时间限制

  原申请条件:往届全日制专科、本科人才落户,需连续缴纳1年社保及连续1年的居住登记。(注:应届全日制本科可直接落户,但需当年12月31日前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保)

  新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人才,在杭工作并缴纳社保的,即可直接落户。

  人才引进落户

  

  适用对象及满足条件

  ? 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及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引进

  1.具有全日制紧缺专业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居住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不含补缴);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者(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居住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不含补缴);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随迁条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可随迁配偶;夫妻双方或一方符合引进人才落户条件且在杭,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随迁配偶的不可挂靠集体户口)。

  ? 高技能人才落户

  1.具有技师(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

  2.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

  3.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4.其中1、2两类人员需在杭州市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且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第3类人员需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可迁移户口入杭;

  随迁条件:本人符合落户条件且在杭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满足市外夫妻投靠条件的,其配偶可随迁。

  ?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人才引进落户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满足在杭居住登记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2.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副高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正高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随迁条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资格者,可随迁配偶;夫妻双方或一方符合引进人才落户条件且在杭,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随迁配偶的不可挂靠集体户口)

  ?高层次人才落户

  1.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按隶属关系分别由相应的部、委、办、局负责受理。区、县(市)属用人单位(含非公单位)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受理。

  2.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核准A、B、C、D类人才和市属用人单位E类人才认定结果;区、县(市)委人才办会同同级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核准所属用人单位E类人才认定结果。

  (1)A、B、C类高层次人才落户,不受年龄和市域范围工作地的限制,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经单位同意迁入单位集体户口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单位在市区无集体户的,可申请迁入“高层次人才专户”(由市委人才办委托市人才中心设立,地址:东新路155号)。

  (2)A、B、C类高层次人才本人已在杭落户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受婚龄及住房条件限制,可申请投靠迁入,随高层次人才本人在杭落户。

  (3)A、B、C类高层次人才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父母可申请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内登记户口,不受年龄和外地身边无子女的限制;来杭后身边无子女的,其未婚成年子女允许随迁。

  3.D、E类高层次人才,符合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且在市区落实工作单位并办理养老保险条件的,可在市区落户,并允许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经单位同意申请迁入单位集体户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

  4.凡经认定的在杭省部属单位高层次人才在杭州市区落户,不受年龄和市域范围工作地的限制,并允许随迁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

  ?表彰奖励落户

  在杭就业期间,国务院各部委授予的操作能手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评比的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农民工;被评选为本市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含享受待遇对象),杭州市十佳来杭创业创新青年、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可申请在杭州市区落户。

  ? 党政人才落户

  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录用、调动在杭工作就业人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持组织部调令、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转任调任通知书、省人社厅调令或公开招聘确认通知书及本人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可办理落户手续,其未成年子女允许随迁。

  投靠类落户、迁户杭州政策

  

  适用对象及满足条件

  ? 夫妻投靠

  (1)市外

  (一)男女双方结婚满2年,一方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人户一致的,另一方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可自愿申请投靠户籍在杭配偶,迁移户口入杭;

  (二)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党政机关处级以上管理人员;博士、硕士学历获得者,上述人员户口在杭州市区,其外地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办理进杭投靠。

  (2)市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一)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二)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三)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不存在、本人离开单位或者本人带有家庭成员的。

  (四)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

  ? 老年投靠

  (1)市外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子女全部或多数在杭州市区,外地身边无子女,在杭城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可以申请投靠在杭城区子女;

  (二)原籍为杭州市区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有子女在杭,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可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三)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本人或子女在市区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不受“外地身边无子女”及“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限制,可自愿选择投靠户籍在杭子女,迁移户口入杭。

  (2)市内

  杭州市主城区三代之内直系亲属之间,经户主、房屋产权人同意,可按现住地迁移户口(迁入地为集体土地、军产、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承租的直管公房等及有产权纠纷的房产除外)。

  即“遵循经常居住地和人户一致”原则,允许实际共同生活居住在一起的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相互投靠,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的孙辈未成年子女也允许落户祖父母(外祖父母)处。

  ?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1)市外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除外),可按自愿原则投靠在杭父母。

  (2)市内

  我市主城区三代之内直系亲属之间,经户主、房屋产权人同意,可按现住地迁移户口(迁入地为集体土地、军产、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承租的直管公房等及有产权纠纷的房产除外)。即“遵循经常居住地和人户一致”原则,允许实际共同生活居住在一起的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相互投靠。

  备注:市内迁移,是指设区市市辖区或者县(市、区)范围内的户口迁移。公民申报市内迁移户口的,应当符合立户登记的规定,直接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留学回国人士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海归”。留学回国人员(指赴国外攻读学历学位,或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研究,且连续在外一年以上,但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人员)原籍为我市或回国后在我市就业创业的,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含中外合作办学),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积分落户

  居住在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江干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行政区域内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人员。

  

  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持有本市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

  3、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注意,申请积分落户必须要有居住证!

  2019积分申请时间:

  3月1日-3月31日

  2019积分结果查询:

  一般情况下,积分申请受理2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将会收到积分核定完成的提醒短信,申请人可以微信查询通道,或者持《居住证》到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查询本人的积分情况。

  2019积分异议受理:

  在积分核定后,如对自身分数核定有异议的建议在5月8日(节假日除外)前到各地异议受理窗口申请异议核查, 逾期可能对您的积分落户排名产生影响。

  你符合什么条件?!

  赶紧去落户吧!

  编辑 | 西西酱

  责编 | 小西西

  

  来源:网络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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