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十篇

  法医学篇1

  医疗挂号费存在的合理性及其法律性质探析

  知情同意权与生命权的较量——从两起真实案例谈起

  《中医药条例》的完善建议

  加强与改进医学院校卫生法学教学之探索

  论我国医疗纠纷处理途径的完善与构建

  我国医疗纠纷调解模式之选择

  缺陷医疗产品损害责任主体研究

  论完善临床用药安全立法的必要性

  医师“多点执业”探析

  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的类型和模式探讨

  我国卫生事业改革中医师多点执业的法律探讨

  临床试验中损害补偿机制探讨

  紧急情况下患者拒签手术同意书的对策探讨

  患者医疗知情同意权及其实现研究(三)——我国患者医疗知情同意权实现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理现状及其对策研究

  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效果分析与反思——基于消费者的视角

  食品安全透视——基于餐桌到国家安全的视角

  体外早期胚胎的法律地位

  外伤性和非外伤性胰腺炎的病理形态学鉴别

  “徐宝宝”事件引起的行政处罚相关思考

  “全国医事法学前沿问题研讨会”综述

  新书推荐——吴崇其教授为《卫生法学理论与实践》问世作序

  信息动态

  论我国公民在公共健康安全事件中的权利与义务

  论法律对医患关系的调整——以法经济学为视角

  物权法视野下人体器官移植的法律分析

  医事侵权责任立法小议

  我国控烟立法现状及困境思辨

  患者权利立法探讨

  《侵权责任法》对医疗损害案件的影响

  略论我国现行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体系

  浅议高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机预防管理体系

  医疗机构构成医疗损害应偿付社保已支付的医疗费用

  医疗保障权的制度追问——以熊军志事件为视角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行为的社会学分析及对策建议

  略论农民工医疗保障机制建设

  医事法学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模式研究

  加强护理专业学生法律实践能力培养的思考

  论我国医疗损害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

  患者知情同意权之管窥

  对教学医院无执业资质人员参与诊疗服务问题的思考

  论医务社会工作介入医患纠纷的优势及途径

  论《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关于伤残等级对应标准规定的违法性及相关问题

  论药害事件中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

  我国医药代表行业的困境及规制

  张悟本事件引发的思考

  首届卫生法学与生命伦理国际论坛综述

  医疗卫生欺诈:医生能成为白领罪犯吗?

  信息动态

  医疗事故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与证据

  关于一起孕妇失血死亡事件的思考——兼谈临床应急用血的法定条件

  试论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

  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探讨

  “代孕”引起的法律思考

  “医事法律”人才培养问题探论

  医事法律专业核心课程体系初探

  医学专业课教学中渗透法律意识教育的探索——以药理学教学为考察对象

  法医学篇2

  关键词:临床医学;教育管理;医疗法律

  一、临床医学教育的现状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法律体系也日益健全。医疗法律法规无法与医疗卫生条件形成配套关系的问题已经逐渐引起了我国有关部门的特别关注。就目前现有的医疗法律来看,有关部门只对患者的利益保障和权益维护有着足够的重视,而忽略了临床工作者的应享权利和待遇。因此如何合情合理、合法合规的在维持新医疗环境发展的前提下开展临床教学工作,已经成为了当下医疗、教育、法律等多方领域的工作者们需要认真面对并加速解决的问题。虽然从事临床医疗的执业医师们得到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制定与实施提供的部分法律保障,但并未见有关部门出台任何法律法规有关于当前的临床医学教学方面,这种情况已经对我国当前的临床医学教育体系造成严重影响,致使相关法律法规对临床实践教学方面的保障缺乏严重的现象甚为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详细规定了有关理论知识、技能水平、工作能力和研究内容等方面的内容,规定中明确要求了不同学历、不同层次、不同学习阶段的学士、硕士、博士等学生对应该接受的理论和实践知识的教育基础标准。临床医学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对实践操作能力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临床医学学生各方面的素质培养和能力培训都是由临床教学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决定的。因此,高等医学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将临床教学规定为全部学习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阶段,只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充分满足培养方案中的要求,才能培养出优质合格的医学人才。

  二、临床医学教育管理受到相关医疗法律法规的影响

  (一)从临床医学教育现状分析

  临床教学作为高等医学教育体系中最常产生冲突,最易发生矛盾的一个阶段,在此阶段的教学过程中要求医学生对患者的临床医疗工作有直接的针对性和专门性,并循序渐进熟悉工作内容。由于我国当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直接规定医学生操作临床试验的标准过程或者划定具体临床医疗的工作范畴,因此,临床教学大纲和依序的教育培养方案的制定都是当前医学生所遵循的临床教学的准则。其中包括对查房工作进行规范教学,对疑难病例进行深入讨论,对大病历的书写进行规范练习,对基础临床进行实践操作,对医疗文书进行标准化书写等。我国当前所具有的医疗方面的法律法规尚未对医学生可以承担的医疗工作内容和能够承担的医疗操作的程度进行明确规定。这直接导致了许多尚待改正的地方存在于目前临床医学生的医疗工作中,例如在出现紧急医疗发生的情况下,学生能否获得处置权;由医学生所书写的医疗文书所具有的效力能否得到法律的认可;若学生承担了一些本应由职业意识才能操作的医疗诊疗,能否获得法律的许可。针对以上常见问题,还未在当前的法律法规中得到明确的规定。合理合法的临床教学工作能否在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下顺利展开,在很大程度上都影响着教学质量和医疗效果。若诸如此类的问题无法合理的处理,将会引发一系列的医患纠纷等问题。

  (二)从相关医疗法律法规现状分析

  通过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详细分析就会发现,临床教学过程中所面临的对象多有差异。不同的情况承担着不同主体在医疗活动中的医疗责任,不同的医疗责任之间也存在着显著的差别。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医疗工作者应该担负的法律责任和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临床带教教师都以详细的法律和全面的法规作为标准来实行医疗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在临床实习期间的医学生实在没有完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医疗活动的,因此,也无法对操作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或是受到法律的保护,仅仅通过提高学生的医风医德教育和加强医学伦理方面的知识,对医学生的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并不能满足医疗工作中的约束力度和对医学生们的保护力度的需求。众所周知,临床医学最大的特点就是风险大、技术含量高,其中风险因素充斥于医疗诊疗工作中的方方面面。由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中详细规定“:在医学教育临床实践过程中发生由医方原因造成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经鉴定后,事故责任应由相关医疗机构和临床教学基地承担。因指导医师或临床带教教师指导不当而导致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事故责任应由指导医师或临床带教教师承担。”除此之外,若有不合医疗规章制度的操作在临床教学过程中出现,其临床带教教师和所在教育基地也要担负一部分责任,因此,临床教师与临床教育机构也背负着巨大的压力。

  三、临床医学管理教育针对受到相关医疗法律影响的解决对策

  (一)加强医德医风教育

  目前为止,独生子女占据了在医院实习的大部分医学生,沟通能力薄弱、不善于主动关心他人、对人文关怀的缺失、为人处世太过自我等诟病是他们常犯的弊病。在培养医学生的过程中,首要的任务是对临床能力的培养,同时,能与之比肩的即是医风医德的教育。医务工作者以“维护患者利益,保证治疗效果,摒除杂念怨言,全心全意服务。”为临床工作过程中的首要职责。临床医学教育者要将对医风医德的教育贯穿于教育学生过程的始终,加强建设医风的意识,规范遵守医德的行为。同时,临床带教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约束自身,言传身教,使医风医德的教育始终贯穿于实践操作教学过程中,并与实践操作紧密的连接在一起。教育机构对临床带教教师的选择也要要求严格,选择一些自身心里素质过硬,富有强烈的使命感和积极的责任感,崇高的道德品质和纯洁的职业操守,只有这样的教师,才能合理有机的结合医学教育和德育教育,向医学生们传授专业的知识和积极向上的职业情操。在授课过程中,能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潜移默化的融入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临床带教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秉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坚持以身作则,在临床教学过程,中充分把握好每一个示教的机会,树立榜样,维持医患之间和谐的关系,引导学生换位思考,多站在患者的角度考虑问题,建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同时,要让学生了解具备充满正能量的社会责任感,救死扶伤,治病解痛,疗病治伤是医生的天职。除此之外,还要做好为医学生进入临床实践学习做好准备工作。首先,要心怀感恩,感谢患者为我们创造学习的机会,还要树立正确的认识,要认识到患者不是临床医学教育过程中的试验品,而是临床学习过程中教授我们实践经验的特别教师,让我们能从中学习到专业知识,得到专业技能。若想对患者的治疗起到作用,就要获得患者的理解、信任与支持,而只有对患者完全尊重,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得益于此,才能有机会成为一名合格的医疗工作者。

  (二)强化法制观念,树立法律意识

  医学诊断在科学技术水平的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日益专业化,治疗过程也随之日趋复杂化,通过法律手段对医疗行为进行规范就成了迫在眉睫的任务。临床带教教师在教学方面要跟随时代步伐前进的要求已然成为了当下临床医学教育管理所要面对的关键问题。强化法制观念是临床带教教师在教育过程中所要灌输给学生的主要思想之一。为不断提高临床带教教师的法律意识,应定期为临床带教教师安排与医疗法律法规有关的培训和针对医院规章制度内容的检测。从而达到使每一位临床带教教师都能熟识在临床教学过程中会遇到的有关法律知识的目的。也只有充分做到知法懂法,才能正确的为学生传道授业解惑。临床带教教师要将法制意识从始至终的贯穿于临床教学的方方面面,将规范临床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落实,例如:书写医疗文书必须及时,且保证内容的准确性,若在医疗文书的书写过程中私自篡改病历、对病历内容进行隐瞒、对检查结果进行伪造、在未得到许可的前提下,对医疗文书材料进行销毁、出具超出本人职业范畴之外的医学证明文件等行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严重者甚至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进行医疗诊疗的过程中,要将详情依依告知患者,不得隐瞒,让患者对自身疾病有知情权,并要求患者本人及其监护人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签字确认,同时,应反复对学生强调法律效力对医疗文书的影响。临床带教教师需严格检查指正学生书写的医疗文书,对文书中发现的错误要及时纠正并要求其加以改正。除此之外,带教教师要带头做好榜样,使正在经历实践过程中的同学们能够逐步熟识到自身在参与各种诊疗工作过程中所能涉及到的最大范畴,能够对与患者接触的过程中的分寸掌握得恰到好处,进而能够从多个角度全方面的考虑问题,避免擅做主张和擅自行动的情况发生,从而培养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临床医学教育阶段不断对学生渗透医风医德的必要性,加强医风医德的教育,提高学生们对医疗法律法规的熟悉度和对医德医风的认知度,同时还要强化学生们的法制观念,树立法律意识,加强学生严格对自己来自法律角度的医疗行为和来自伦理道德角度的言谈举止的约束力,对缓解当前紧张的医患关系,改善不良的医疗背景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我们不难发现在连续出台的多部法律法规中,虽然有部分法规可以作为医疗工作者的工作行为的准则和保障的依据,但就处于当下医疗环境中的临床教学工作,目前出台的法律法规不足以满足当前医疗教育工作的需求。支持在临床教学过程中教师从事临床工作和教学工作,保障医学学生能够充分学习到临床知识和医疗技能,维护患者的多元权益,为患者接受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保障,是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的最终目的,因此,寻求法律机制对临床教学进行保护和建立法律法规使临床教学工作有法可依已成为临床医学教育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1]梁秀文.医疗改革给临床医学教育带来的机遇和挑战[J].健康大视野,2007(1):105.

  法医学篇3

  安徽省公安厅物证鉴定管理处主检法医师,出版小说《尸语者》《无声的证词》

  很多同学在看到这个标题以后,心里犯起了嘀咕。什么叫“法医人类学”?难道法医还研究其他物种吗?

  其实法医人类学是指利用人类学的知识解决涉及法律中有关人的科学。人类学是一门科学,起源于希腊语anthtopos和logs。法医人类学主要研究的对象是人骨、牙齿、毛发和面貌特征等。有些国家有专门的人来研究法医人类学,介入需要法医人类学来破案的案件。而在我们国家,法医人类学作为法医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是需要每一名法医掌握的。也就是说,中国的每一名法医,都是法医人类学的专家。

  人体死亡后,会有两种转归方式。一是保存型尸体现象,二是毁坏型尸体现象。这个知识我们会在今后的“法医病理学”里介绍。今天要说的是,毁坏型尸体现象的一种就是白骨化。也就是说,法医出的现场,见到的不一定是一具尸体,也有可能是一堆白骨。正是因为有法医人类学的存在,即便是发现了一堆白骨,法医依旧可以在骨头上找出线索,最终破案。

  种属鉴定

  在发现骨头后,法医首先会通过一些特征性骨形态,判断这堆骨头是不是人类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种属鉴定。如果确定是人的骨头,那么这就是一起死亡案件;如果不是人类的,法医就可以收队了。

  人体的大部分骨头都可以通过肉眼将它与动物骨进行鉴别。

  记得有一次我和一位国内著名的法医人类学专家在一起吃小吃——羊蝎子(羊的脊椎骨),在吃到一半的时候,专家拿起一块脊椎骨,问我如果在现场发现了这样的一块骨头,怎么能确定这不是人的骨头呢?其实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人的椎孔大,关节面和关节突因为活动度小,所以不发达。而羊的脊椎椎孔小,关节面和关节突发达。而且,羊的脊椎骨椎体上有个“抓钩”一样的突起,这样才方便在四肢行走的时候脊椎不会轻易脱位。

  这就是利用骨骼形态来判断是否为人骨的一个小例子。

  但是,不是所有的骨头都可以通过肉眼观察确定是否为人类骨骼的。如果在现场只发现了几块骨头,而且这几块骨头都不是特征性的骨头,甚至还有所破损,无法观察特征点,怎么办呢?

  法医依旧有办法来判断。除了现在发达的DNA检验技术可以轻松通过DNA数据来判断骨头是否为人骨以外,法医还可以把收集来的骨头磨成薄片,在显微镜下观察。显微镜的视野里看到的骨片,可以发现有很多小管子——哈佛管。利用这些哈佛管的大小、形态,也很容易判断骨头的种属。

  辨别死者

  法医研究骨头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判断出死者的一些特征,从而缩小警察叔叔们的侦查范围,提高寻找尸源的效率。也就是说,法医要帮助警察叔叔们尽快地确认死者究竟是谁。

  很多同学要问了,为什么不能通过DNA来找尸源呢?DNA库里录入的数据有限,而中国人口众多,即便你掌握了死者的DNA数据,依旧不能轻松地找到尸源。只有发现了可疑的失踪人,然后通过失踪人亲属的DNA与骨骼的DNA进行亲缘关系鉴定,方可确定死者的身份。

  法医人类学的前辈们研究了很多方程式,用于推断死者的性别、年龄、身高。如果可以根据一堆人骨来准确推算出以上人体的三要素,那么警察叔叔的排查工作就会轻松不少。比如一个地区失踪人口有500名,但是法医人类学专家推断出死者的年龄是24-26岁。而这500名失踪人口中仅有10名符合这个年龄段,那么排查和DNA检验的工作量就减少到了原来的1/50。

  (1)性别的推断

  大部分案件中,只要人体最重要、最大的骨骼存在,性别推断是最简单的一项。骨盆、颅骨、四肢各骨、肋骨和胸骨都可以进行性别的推断。尤其是骨盆,是推断性别最容易的骨骼。人的骨盆下方由左右两侧耻骨组合而成,所以两侧耻骨下支会形成一个夹角。男性的夹角比较小,通常只有75°,而女性的夹角比较大,一般有100°以上。这个特征通过肉眼很容易观察出来。颅骨判断性别也很容易,一般男性的前额有坡度,枕后的隆突比较突出;而女性的前额比较陡峭,枕后的隆突不明显。

  (2)身高的推断

  决定人体身高的因素,主要是长骨的长度。而且大部分人的身材都是比较匀称的,个子高的人胳膊长、手大,个子矮的相反。根据这些特点,长骨、躯干骨,甚至手骨都可以用来推断身高。但是这种推断是建立在统计学意义上的推断。我们的前辈们通过研究成千上万具骨骼,制作了一系列方程,把每个骨头的长度和人的身高联系起来,然后算出一个平均系数。法医在实战中,可以用测量到的骨骼长度,代入方程,计算出死者的身高。但也不能排除有一些身材奇怪、骨骼奇异的人体存在,所以这项推断不能做到百分之百正确。

  (3)年龄的推断

  古代人喜欢用观察牲口牙齿磨损度的办法,来判断牲口的年龄。确实,动物和人一样,都要吃饭,活得越久,牙齿的磨耗就会越大。所以法医也会利用牙齿的磨耗程度来判断人体的年龄。但是这种办法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各地区饮食习惯的差异,有些地区的人没事喜欢嚼槟榔,那么可能20岁的人就有了30岁人的牙齿磨耗度。再比如有些人缺失了一颗下磨牙,那么对应的上磨牙因为没有牙齿对合,就不会有磨耗。

  既然不能简单通过牙齿来判断年龄,还有什么其他办法吗?

  颅骨、骨盆、胸骨、肋骨、锁骨、髌骨甚至椎骨和甲状软骨都可以进行年龄推断。其中,被法医们用到最多的是骨盆的一部分:耻骨。

  左右两侧耻骨在骨盆下方联合在一起,联合的面称作为耻骨联合面。这个面,会随着人体年龄的增长呈现出一种高度规律的改变。法医前辈研究了数千副耻骨联合,得出了一个回归方程。法医可以根据耻骨联合面的数个特征点,换算成数值,代入方程,最后计算出死者的年龄。这个年龄的误差可以小到±2岁。

  (4)骨、牙特征

  在收集到一副人体骨骼后,法医最乐意发现的,就是这堆骨骼里有一些特征性的东西。比如死者有一颗假牙,警察叔叔则可以根据假牙的出处来寻找死者的身份。同样,骨骼有时候也可以发挥这样的作用。

  法医“蜀黍”遇到的真实案例

  2010年夏天,我接到了一个报警,一名女子在自家的水塘里清理淤泥的时候,发现了一堆人体骨骼。

  我们到达现场以后,把池塘的水全部抽干,在池塘底部的淤泥里整整搜寻了一下午,才把尸体的骨骼全部找到。根据骨盆和颅骨可以轻松判断,这是一具女性尸体。观察尸体的耻骨联合面,可以判断这名女死者死亡的时候只有19岁左右。我的同事在一旁测量了死者四肢长骨的长度,代入方程,计算出了死者身高的平均值,大约160cm左右。从骨骼的破损情况来看,这堆骨头沉在这个池塘里至少有5年以上了。

  时间这么久了,警察叔叔们从何查起呢?

  细心的法医发现了一个线索。这副骨骼的肋骨中,有5根肋骨中央有骨痂。骨痂是在骨折后,自我愈合而形成的东西,看见了骨痂,说明死者在生前曾经有过骨折、治愈的过程。而且,5根肋骨骨折必须去医院治疗。

  警察叔叔们在周边的医院里进行了调查,寻找5年之前曾经因5根肋骨骨折住院治疗,后又失踪的女孩,失踪的时候19岁。

  法医学篇4

  一个英国女厨在无意中推动了现代法医毒理学的发展。

  1815年6月26日早晨,伦敦西门纽盖特监狱外的绞刑台上,20岁的厨娘埃丽萨·芬宁弓着身子向监狱牧师耳语。一些旁观者以为,发自她灵魂的恐惧最终迫使她承认了自己所犯下的死罪。然而,事实恰恰相反。监狱牧师后来透露,芬宁当时其实是在为自己的清白做最后一辩。

  芬宁案的案情是:芬宁是当地的法律文件代书人罗伯特·特纳雇佣的厨娘。一天夜晚,罗伯特夫妇、罗伯特的父亲、一名女佣,以及两名学徒在吃了芬宁做的布丁(一种英国传统食品,以蛋、面粉和牛奶等为原料制作)后,出现剧烈的胃痉挛和呕吐。法庭上,证人作证说,案发当天,在芬宁制作布丁期间,没有其他人进过厨房。证人还作证说,芬宁看起来不喜欢自己的老板。法庭最终认定芬宁是投毒者,尽管她自己也有中毒症状(这被法庭解读为,她为了避免被怀疑,也吃了一点点有毒的布丁)。芬宁被送上了绞刑架。

  把芬宁送上绞刑架的关键人物是此案的专家证人——马歇尔。从一开始,他就笃信此案受害者遭到了砒霜的毒害。砒霜是最古老的毒物之一,正规名字是三氧化二砷,无臭无味,外观为白色霜状粉末,致人死命的剂量很微小。

  1815年时被用来鉴别砒霜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其中最古老(也最可疑)的方法是,把被怀疑为砒霜的物质投进火炉中,闻一闻有没有大蒜味。第二种方法是还原法,其原理是砒霜受热后会失去氧,还原为砷,留下一层镜面似的沉积物。第三种方法是沉淀测试法,即向可疑溶液中添加特定的化合物,然后观察溶液颜色的改变情况。

  马歇尔称,他从清洗芬宁和面用的盘子的水中得到了半茶匙白色沉积物,当他把其中一些投入火炉后,闻到了明显的蒜味。他还把芬宁做布丁剩下的一点面团置于一枚半便士的铜币上,用蜡烛加热铜币,结果也闻到了“几乎无可辩驳” 的蒜味。冷却后,铜币表面呈现“银白色”。马歇尔还称,他还请科芬园(伦敦中部一个花卉蔬菜市场)的一名化学家对他提供的样本进行了两次沉淀测试。

  马歇尔向法庭提供了他的结论:这是一桩“确定无疑” 的砒霜中毒案。然而,当时英国少有的几名真正的专家之一——罗伯特·克里斯蒂森提醒说,对这类测试要多加小心,尤其是所谓的颜色改变实际上远远不明确。

  当时的作家约翰·沃特金斯也对马歇尔的结论提出了质疑。他指出,如果从清洗和面的盘子中残留的少许生面团的水中真能产生半茶匙的砒霜,那么,当晚被吃掉的四个半布丁必定包含1800个砒霜颗粒,只需其中5个砒霜颗粒就足以杀死一个人。当晚仅罗伯特的妻子所吃的四分之一个布丁就能杀死10个人,而罗伯特所吃的一个半布丁足以杀死120个人。可是,此案中并没有一人死亡。沃特金斯认为,对此唯一的解释是:砒霜粉末是在面团和好之后撒进去的。芬宁并非唯一有机会作案的人,在她和面期间无人进过厨房这一点并不重要,因为砒霜完全有可能是后来被人加进面团里的。

  沃特金斯还提出了几个问题:马歇尔是否检验过用于煮面团的盆子?是否检验过和面所用的水和煮面团所用的水?是否检验过烹饪所用的酱料?是否检验过牛奶罐(制作面团布丁需要加奶)?而这些问题的答案都是“否”。

  马歇尔还犯了一个严重错误。法庭上,罗伯特作证说,他家的刀叉在这次事件后严重变污。法庭问马歇尔:砷是否会让铁变黑?马歇尔回答:“毫无疑问。”

  事实上,19世纪初期,法庭在断案时所依赖的“专家证据”的质量大多数都很差,当时法医毒物学尚处在启蒙阶段,而大多数所谓的“专家”其实只是诊治过受害人的医生。投毒案审理尤其如此。还有一个例子。1821年,当安·巴伯因谋杀丈夫詹姆斯·巴伯的罪名受审时,当地医生詹姆斯·辛多在对詹姆斯·巴伯的胃内物进行检验后宣称:詹姆斯·巴伯死于砷中毒。然而,在“很有学问”地与人讨论了自己的发现之后,辛多又愉快地承认:“此前我从未进行过这样的检测,也从未见过他人运用过这样的检验手段。我对砷这种毒物实际上很不熟悉。”尽管如此,陪审团最终还是判处安·巴伯绞刑。

  在芬宁被处决后,马歇尔成为众矢之的。为了证明自己的无辜,马歇尔出版手册宣称,他发现了许多相关事实,能够证明芬宁的罪名成立。然而,他所说的“事实”要么是道听途说,要么是造谣污蔑。

  马歇尔在公众面前大丢其脸,但对芬宁来说,一切已经太晚。不过,这个女厨却在无意中推动了现代法医学尤其是法医毒理学的发展。

  ②砷中毒研究

  到今天,砷中毒已经发展成为法医毒理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

  有关芬宁有罪与否的争论持续了至少20年之久。这桩闹得满城风雨的诉讼案引发了一场学术征战,其发起者是约翰·戈登·史密斯,前英国陆军外科医生,1828年被任命为英格兰首位法医学教授。

  史密斯在伦敦大学履职后不久,就请求政府把法医学列为所有医学专业学生的必修课。在他看来,在医院里倍受信赖的医生们,对法庭的贡献却令人相当不满意。他举例说,在臭名昭著的“伯克和哈尔案”(发生在芬宁案之前几个月)中,有多达30人被杀害,他们的尸体被卖给医学院用于解剖,如果这些尸体的买家——解剖学的教师们能够从尸体识别遇害者,类似的惨案就可能不会发生了。

  对史密斯来说,芬宁案就像是一个厚礼。在一次讲座中,他向听众展示了两个盒子:在一个盒子里,有一把暴露在砷中10小时的刀;在另一个盒子里,有一把在腌核桃旁边放了一些时辰的刀。前一把刀没有变黑,后一把刀变黑了。两年后,英国药剂师学会宣布,任何欲获得法医执业证者都必修为期三个月的砷中毒课程。英国皇家内科大学和皇家外科大学随即跟风。

  芬宁案促进了法医毒理学研究的发展。到今天,砷中毒已经成为法医毒理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那么,砷是怎么一回事?砷中毒又是怎么一回事?导致砷中毒的原因有哪些?怎样检测和治疗砷中毒?

  长期以来,砷除了被用作毒药,也被用作药物。在传统医疗中,砷的使用时间已超过2400年。在青霉素发明之前的西方世界,砷的化合物例如撒尔佛散是广泛用于治疗梅毒的特效药(它最终被磺胺制剂和其他抗生素取代)。在许多所谓的补药里,砷也是成分之一。

  在英国伊丽莎白时期,一些妇女使用醋、白垩(粉笔)和砷的混合物来美白皮肤。其中,砷的使用目的是阻止衰老和除皱。但一些砷不可避免地被吸收进入血流中。此外,在当时人们使用的颜料中,最受欢迎的蓝宝石绿是以砷为基础的化合物。对某些颜料的过度使用,常常导致早期的艺术家和工匠偶然中毒。

  在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砷成为一种流行的谋杀方法,在当时的意大利统治阶层使用最为频繁。由于砷中毒的症状与霍乱相似,而当时霍乱频发,砷中毒常被忽略。到19世纪,砷尤其是砒霜有了一个绰号——“遗产粉”,这或许是因为等得不耐烦的继承人常使用砒霜来确保或加速自己得到遗产。在古代朝鲜,砷和硫的化合物一直是“赐药”的一种主要成分,而赐药被用来对职位高的政治人物或王室成员执行死刑。由于这些死者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都很高,在王朝编年史中对这类赐死事件有准确的记载。这类事件通常极富戏剧性,在现在的一些韩国电视剧中也时有描述。

  在今天,砷中毒已不再限于砒霜杀人或药物中毒,而是泛指由人体内砷的高含量带来的医学问题。如今砷中毒的主要形式是由天然包含高浓度砷的地下水所导致的中毒。2007年的一项研究发现,全球超过70个国家的总共超过1.37亿人可能因为饮水而受到砷中毒的影响。

  下面是现代毒理学对砷中毒现象的描述。

  砷中毒症状 砷中毒的最初症状是头痛、意识不清、严重腹泻和眩晕。随着中毒加深,可能会发生痉挛和指甲颜色改变。急性中毒的症状可能包括腹泻、呕吐、血尿、痉挛、脱发、胃痛等。常被砷中毒累及的人体器官是肺、皮肤、肾和肝脏。砷中毒的最终结果是昏迷和死亡。砷中毒与心脏病、癌症、中风、慢性下呼吸道疾病和糖尿病都有关。慢性砷中毒与维生素A缺乏有关,而维生素A缺乏与心脏病和夜盲症有关。饮用水中的非有机亚砷酸盐的急性毒性比有机的砷酸盐大得多。

  砷中毒原因 许多地下蓄水层中都包含有高浓度的砷酸盐,长时间饮用,有可能导致慢性砷中毒。世界卫生组织认为,每升长期饮用水中0.01克砷浓度导致皮肤癌的风险为6/10000。在孟加拉国,由于复杂的地质原因,许多地区的砷含量近年来急剧增加。2000年5月,孟加拉国农业发展部部长拉赫曼称:“全国大约7000万人正受到砷污染的严重威胁……7000人已被证实砷中毒,2000万人正在饮用受砷污染的井水。”当年8月,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官员表示,砷中毒让2500万孟加拉人面临死亡或致残危险。

  由于具有强毒性,砷在发达国家已经很少使用。但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砷依然是一种受欢迎的杀虫剂。此外,冶炼锌的工人和开采铜矿的工人所面临的砷中毒风险较大。近年来受到公众关注的一个问题是:大米尤其容易遭到来自土壤的砷的污染。

  砷中毒诊断 通过测量血液、尿液、头发和指甲的砷含量,可以诊断是否发生了砷中毒,有助于砷中毒死亡案例的法医调查,以及环境或职业性砷污染事件调查。其中,尿液测试对于检测过去几天里的砷中毒最为可靠(对于急性砷中毒,要想获得准确的结果,需要在24~48小时内进行检测),头发和指甲测试能够反映过去6~12个月中高剂量的砷暴露。头发能储存来自血液里的微量元素,因而有可能成为砷暴露的一个生物指针。由于进入头发的元素在头发生长期间会保持自己的位置,因此化验一根头发的组成就能对砷暴露水平进行临时性评估。通过基于x射线荧光光谱学的同步加速器辐射和微粒子诱导x射线发射等较新的技术,这类生物监测就能够实现。

  砷中毒治疗 化学方法能治疗砷中毒,但其重要的副作用是高血压。补充钾能降低由砒霜导致的致命心脏病风险。另外,有研究认为,大蒜中的含硫物质能清除组织和血液中的砷。因此科学家建议,生活在饮用水中砷含量高的地区的人们每天应该吃1~3瓣大蒜以预防砷中毒。

  ③法医毒理学

  法医毒理学对震慑投毒和犯罪正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毒杀手段和演变至今,已变得越发多样和狡猾。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今天的法医毒理学对震慑投毒和犯罪正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以下是两个法医毒理学奇案。

  从1994年6月直到1年后死亡,美国俄克拉何马州小城佩里的妇女卡罗尔·赫拉(死时53岁)因相同症状——脱水、意识不清、肾功能障碍以及慢性代谢性酸毒症(血液酸性的异常下降),到不同的医院和诊所就诊31次,住院超过12次,有23位医生为她进行过诊治。但是,所有医生都无法对她做出确切的诊断,他们只能根据她是一位具有双重极端性格障碍的狂躁-抑郁症患者,推测她服用的药物(其中包括锂)的副作用是导致她死亡的原因。

  对赫拉之死的调查长达两年半之久。最终,法医毒理学家通过解剖尸体,发现赫拉的双肾和大脑里的草酸钙晶体数量很多,而这只可能是遗传性疾病或乙二醇中毒的结果。法医毒理学家最终确定:赫拉死于慢性乙二醇中毒。乙二醇常被称为抗冻剂,本身无毒,但被人体分解后的代谢产物却能致人死命。乙二醇中毒通常是事故或自杀所致。调查人员在走访赫拉的亲朋好友后,排除了她自杀的可能性。他们在调查中发现,赫拉是在1994年6月嫁给丹尼斯·赫拉之后才开始出现中毒症状的,而且在婚后一年里,只要丹尼斯外出做生意,她的身体就好转,一当他返家,她的身体很快就变差。调查人员对丹尼斯·赫拉进行了质询。几周后,他被控谋杀妻子。还没等到此案开审,他就承认了自己毒杀妻子的罪行。根据他的供述,他把少量抗冻剂放进妻子的饮料和汤里,目的是让她慢慢走向死亡,他毒杀妻子的目的是为了得到她的财产。

  再来看一桩20世纪初发生在美国密歇根州的离奇案例。在婚礼举行前的一个早晨,一名年轻男子和他的未婚妻被发现死于后者家中的一张沙发上。两人的尸体僵直,脸通红,男子口中轻微出血。化学分析师怀疑两人死于氢化钾中毒。

  调查人员在该男子口中发现了一块口香糖,稍后又在他家中找到了剩下的口香糖。对这块口香糖和两名死者胃内物的化学检测,发现了致命剂量的氰化钾。法庭最终认为,该男子原本只想杀死未婚妻,却低估了氰化钾的致命性,他在吻未婚妻以传递毒药的过程中误吞了一些氰化钾,结果让自己也丢了性命。

  现代的法医毒理学家运用毒物学(毒理学)及其他学科(分析化学、药物学和临床化学等)来帮助对死亡、中毒、吸毒进行医学或法学调查。法医毒理学可以对不同类型的样本进行毒理学分析,确定存在什么毒物、毒物浓度如何,以及毒物可能对人造成什么后果。下面以胃内物样本分析为例。

  胃内物可能提供死者最后一餐的定性信息,有助于确定死者在死前的行踪和行为。在一个案例中,一名年轻妇女被刺杀身亡,目击者报告说她在一家快餐店中吃了最后一餐。但解剖发现,她的胃内物与这家饭店的食谱并不匹配。调查人员最终确定,她在其他地方吃了最后一顿饭。一名男子被捕——他和受害人在一起吃了她的最后一餐。

  通过对胃内物的消化状态的分析,可以大致估计死亡的时间。食物通常要花几小时才会从胃到达小肠。因此,大部分还停留在胃里的饭菜,暗示受害者吃饭后不久即死亡;而排空或接近排空的胃,则暗示受害者吃最后一餐的时间距离死亡时间比较长。不过,有许多干扰因素需要考虑:食物被咀嚼的程度,食物中的脂肪和蛋白质的数量,受害人死前的生理活动,受害人死前的心情,人与人之间的生理差异,等等。所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食物通过消化道的速度。因此,病理学家通常都不愿意仅仅依据胃内物来决定死亡的确切时间。

  法医毒理学常用样本

  尿液 指来自于膀胱、由活人提供或在人死后提取的尿液。尿液用于定性分析,尿液中存在的药物或毒物不能表明伤害,只能表明先前的感染。

  血液 血样能提供对血样采集时影响人体的物质的简要描述。正因此,在醉驾案例中要当场测试血液中的酒精浓度。

  毛发 毛发能记录从中期到长期或大剂量药物滥用的情况。血液中的化学物质可能被传输给毛发并储存在发囊中,从而提供药物(毒物)摄入事件的时间线。

  法医学篇5

  关键词:西医院校;中医学;教学方法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717(2009)06-1243-02

  中医学目前仍是大多数西医院校的必修考试科目,其教学目的旨在使西医专门人才了解中医学科的基本思想、中医诊疗疾病的基本方法;这不仅是继承和发扬祖国优秀传统医学的需要,而且随着现代医学模式的转化和病种变迁,中医学优秀的医学观点和在慢性疾病、感染性疾病、康复医学、养生等方面的优势越来越显示出其独特的魅力。但是,在西医院校,由于培养目标不同,中、西医又属于两套完全不同的理论体系,中医教学内容多、课时少、教学周期短,而且大多安排在第3学年,既无前导课的预备知识,又无后续课的联系巩固,加上中医理论本来就抽象深奥,因此学生感到难懂、难学、难记、易忘,对中医也就失去兴趣,甚至产生偏见。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改革教学方法,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提高教学质量值得思考和探讨。

  1 中医学教学目前现状

  1.1对中医学课程开设不够重视在中医学课程开设中,部分管理人员、教师重视不够,中医毕业实习取消,必修课转为选修课,影响了学生学习中医学的兴趣。造成中医学课程重视不够的主要原因是认为学生今后临床从事的专业是西医,在工作中不会或极少涉及中医的诊疗。但有文献显示:西医各科各级医师80%以上临床使用中医药,75%以上的医师使用中医药的原因出于临床的需要。因此,西医院校医学生必须学习和掌握一定的中医药学知识和技能,这是我国国情和卫生保健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培养中西医结合人才,发展中医药学的重要途径之一。

  1.2学习兴趣浓厚但精力投入较少在教学实践中感觉到,绝大多数学生对学习中医是有兴趣的,认为学习中医是必要的。下课休息时间,经常有学生咨询中医理论及治疗方面的问题。有调查显示,78.9%的学生认为,中医是有前途的;87.2%有兴趣学习中医;79.3%有兴趣或从事中西医结合事业,上述数字是令人欣慰的,但同时也有超过半数的学生认为中医学应设为考查科目,不愿意投入太多精力去学习。68.8%学生希望通过一学期的中医学习就能熟练运用中医诊治疾病,并普遍对中医学教学效果期望值过高。这种不切实际的目标容易使学生遭到挫折,进而灰心丧气,出现学习态度不够认真,甚至缺课。

  1.3中医学教材内容繁多与学时减少的矛盾突出

  现在通用的第6版《中医学》课程大体相当于中医药院校中医学基础、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及临床各科和针灸等多门课程的合编或精简,几乎囊括了中医学领域从基础到临床的全部内容,成了中医学专业各科教材的缩写版,这些内容在中医院校大约要花4年时间,上课时数不少于700学时;但中医学教学时数减少,授课学时由1985年100多个学时递减到现在的40~50学时,课时少、内容多的矛盾尤显突出;教学中许多内容只能点到为止,大多数学生对中医理论感觉接受与理解困难,直接影响教学效果。由于课时安排少,通常理论讲完后,留给临床教学的时间就很少了,这样就难以做到学以致用,学生也会产生反正学了也看不了病的思想,影响他们学习的积极性。

  1.4教学方法滞后目前,大部分西医院校的中医学教学遵循“灌注式”教学模式。缺乏课堂的活跃性,缺乏学生思考问题的空间,学生是一种被动接受知识过程,缺乏学生的积极性。而中医学是从实践中来,以中国古代哲学为理论基础,并认为天人相应。同时在讲授中医学之前,学生头脑中已深深印上了西医理论基础的烙印。所以,不能再以“灌注式”讲授中医学,这样学生理解不了中医理论,就会产生逆反、拒绝心理,甚则认为中医学是伪科学。

  2 中医学教学方法探讨

  2.1合理设置中医学课程提高中医学教学地位从中医药学本身的价值、医学发展的前景、党的中医政策以及国情看,西医院校同样有对学生进行祖国医药学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在西医院校就应该将中医学课程统一为必修课,以提高师生的重视度和积极性。同时建议中医学课程的安排应在医学生具有一定的内、外、儿科等基础学科的知识后再开设为宜,这样有益于中医学的融会贯通。另外,西医院校的中医学教学既要有充足的课堂教学时数,又要保证一定时数的临床实习,使学生深入中医临床第一线,亲身验证中医药的良好疗效及临床价值,使他们对中医药学产生兴趣和学习欲望。

  2.2激发学生学习动机明确中医学教学目的在主修西医的同时,让西医学生了解中医学的理论体系和临床实践,有助于在宏观和微观对照中,形成自身的医学观,有助于创新能力的培养。就课程目标的具体内容、层次而言,根据学生的特点,从西医对中医的需要程度考虑,目标应定位在给学生以中医思维方法的启示,使其在今后从事西医和科研时开阔思路,具有以中医知识来补充西医之不足的意识,直接或间接增加治病防病的手段和方法。从而提高科研水平和临床疗效。因此,要求学生通过中医学的学习,能够理解中医学理论体系的基本特点,并能进行初步的辨证论治,具有一定自学中医的能力。

  2.3充分理解教材精髓讲编结合优化教学内容

  目前使用的第6版《中医学》教材,其“两大模块,两个结合,一条主线”的思路较前5版有了明显的创新,既结合西医院校中医学教学的特点,又较好地展示和反映了中医学科特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深刻领会教材精髓,并进行严格细致的剖析,根据教学目的、教学课时、临床教学特点,选编、重组、加工知识结构与教学内容,用教师自己的教学语言传授最简单经济、最实用有效的知识;本教研室经过多年的教学经验总结,对《中医学》教材的教学内容进行了重新整合、改革、优化教学内容和课时数。(1)将经络与针灸学合为一章讲授,仅安排2个学时的理论课和4个学时的见习课;(2)将中药和方剂两章化整为零,分为2部分讲授。将中药的基本理论和方剂的基础知识合为一章讲授,时间为2学时;同时将中药、方剂各论的内容融入治法中讲授,安排2个学时;(3)将四诊和辨证合为一章讲授,其中四诊讲授理论课2学时,主要讲授四诊的主要内容望舌和切脉的主要方法和注意事项。辨证主要讲授八纲辨证和脏腑辨证,各占理论课2学时;再安排2次见习课共4学时。

  法医学篇6

  随着医学知识的不断增长和技术更新速度的加快,以传授知识为主的传统医学教育模式面临的有限教学时间与无限教学内容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教材内容的更新速度总难以追上专业学科快速发展的步伐,而需要学生掌握的知识却越来越多,学生不可能在学校有限的教学时间内掌握所有医学知识。在医学教育领域内,人们意识到当今医学教育的重心是让学生学会学习的方法,具备自我获取、更新和应用知识的能力。在校学习期间,教师不仅要让学生树立坚定的职业信念、具备基本医学知识和技术,更应积极研究医学教学方法,提高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让他们成为学习的主体,为今后终身学习医学知识和技能奠定坚实的基础。目前常用的医学教学方法有以下几种。

  1讲授法

  讲授法是用教师“讲”、学生“听”来传递信息的基本活动,以系统的向学生传授知识的方法[1]。其基本特征是将医学科学知识,通过教师用系统讲授的方法传递给学生并转换为学生的自我认识,基本形式为课前教师根据学科要求拟定好教学方案,课堂中将要让学生掌握的知识概念、原理结论等有计划、有步骤地通过“讲”传递给学生,学生则通过“听”的形式把教师讲授的知识加以理解,并赋予其新的意义加以记忆,从而达到教学要求。讲授法最明显的优势是时效快、通用性强、传递信息量大,特别适合于理论性强、概念多、抽象程度高的医学基础学科教学。它能在短时间内让学生获得大量知识信息,也有利于教师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来弥补教材的缺陷,提高教学效率,为学生打下坚实的医学基础起到重要作用。但该教学法主要是由教师向学生进行单向的知识传输,过于强调教师的作用,忽视了学生的作用,过于强调系统知识传授,忽略了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与发展,这种方法让学生按固定程序接受已有的医学结论性知识而不能体验知识的学习过程,缺乏有效思维参与,易使学习内容脱离临床实践。因此在教学中,我们应对讲授法进行改良和充实,课前应充分把握教学内容、充分了解学生,使讲授的内容适合学生的知识背景和兴趣,改变教学过程中教师“一言堂”的局面,适当引入自学、讨论等方法,增加图像、模型、版画等教学直观手段,努力为学生创设生动实用、能够“耳闻目睹”的环境,以调动学习积极性、自觉性,并尽可能提供开发逻辑思维和便于理解记忆的条件,以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创造精神。

  2任务驱动教学法

  任务驱动教学法是基于建构主义理论基础上的一种教学模式。该理论认为学习不是由教师把知识简单地传递给学生,而是由学生自己主动建构知识的意义过程。强调以学生为中心,情景、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是学习环境中的4大要素[2]。其教学核心以“任务”为主线,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教学中教师将教学内容巧妙地设计成一个或多个“任务”情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对“任务”进行细致分析,明确完成“任务”需要涉及哪些知识,并找出这些知识中哪些是已学知识,哪些还未学习,经学生自己思考和教师点拨帮助,让学生通过完成一个或多个“任务”实现对所学知识的意义建构。任务驱动教学法的优点是在学习过程中,学生是学习主体,拥有学习主动权,在教师点拨和指导下边学边做,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学到知识,并将新旧知识进行有机整合,培养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学习过程中获得成就感进而增强学习积极性。同时,教师也改变了传统教学模式,通过不断挑战和激励,促使学生为完成“任务”而主动去观察现象,建立自身感性知识,再通过分析“任务”、完成“任务”达到对知识的理解和升华。在任务驱动教学法中,“任务”设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其完整性、难易度及能否引起学生兴趣将直接影响学习效果。故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到“任务”的综合性、实践性和创新性,这样才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归纳学习知识、培养创新意识。该教学法突出了医学教育实践性和体验性原则,通过教学任务的情境化、社会化、临床工作化,实现师生互动并融入情感因素,为医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实践空间,能较好地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技能素质,为今后自我学习、相互协作和提高自信奠定坚实的基础。

  3参与式教学法

  参与式教学是一种旨在提高教师教学效果和促进学生学习方式变革的新型教学方式。它以学生为中心,应用多种教学手段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教学过程,以加强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反馈,使学生能深刻领会和掌握所学知识,并能将这种知识应用到实践中[3]。其基本教学方式为:学生备课→授课、示教→学生点评→教师提问→学生、教师共同总结。教学特点为:学生由传统课堂上的“接受者、旁观者”转变为“学习者、讲授者”,教师是整个学习过程中的管理者和引导者。相对于传统教学,参与式教学让学生在备课、授课中有自由思考的时间和运用自己智慧的机会,锻炼了交流、协作和应变能力,在参与中不仅要知道“讲什么”、“怎么讲”,还要知道“为什么这么讲”,能充分将新知识与自己已有的知识经验进行比较、整合和应用,由消极被动的倾听者变为积极主动的探索者,使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不断地参与中进入了更高的境界,有效地激发了学习兴趣,提高了学习效果,较好地培养和提高了专业、文化和心理素质。

  4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是采用理论联系实际,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教学方法。其主要应用于部分实践性较强的法学和医学领域。经研究表明,它对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对其未来工作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在医学教学中,案例教学是由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和内容要求,以典型病例为教材,将学生直接引入具体的医学实践案例中,通过师生间多方位互动研讨,引导学生积极思考,最后共同解决相关学习问题的一种教学方法。根据教学学科指向的不同,其既可用于临床学科教学,也适用于基础学科教学。在案例教学中,病例选择是成功实施教学的前提和质量保证。它要求病例源自临床实际,涵盖知识广,具有较强代表性和延展性,能将相关医学知识和技能联系起来,引导学生突破原有知识范围,拓宽知识领域,能增加新知识以弥补书本学习的片面性,提高学习效率,促使学生独立学习,改变思维方式,提高实践能力。与传统教学相比,案例教学更能启发学生分析研究实际问题,能有效解决课堂理论与临床实际脱节的问题,克服传统教学模式下学生理论知识扎实而动手能力不足的缺陷,帮助学生在有限学习时间内了解和建立科学的临床思维模式,学会选择和摒弃信息,学会研究和独立思考并做出判断,从而提高面对复杂多变的临床情景时的决策能力和行动能力。#p#分页标题#e#

  5角色扮演法

  角色扮演利用演戏和想象创设情景,启发学生对自己和他人的行为、信念和价值认识的一种教学方法[4]。它要求学生将自己暂置于他人的社会位置,并按这一位置的方式和态度行事,以增进对他人及自身角色的理解,学会更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角色[5]。教学步骤为课前教师根据教学拟定医、护、患三者角色,让学生参与某一角色,在对该角色学习模仿的基础上,通过扮演使角色与情感融为一体,产生相应的角色行为。其优点是通过角色扮演,把知识讲解和实践有机结合,为学生提供一种综合学习训练,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并在学习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创造性、自觉性和应变能力。该教学法有利于医学生体验患者在接受检查、治疗和护理时的感受,不仅有助于学生掌握相关医学知识,更从心理角度让学生体验患者的心理需要,有效克服“见病不见人”的医学学习弊端,唤起学生同情心,移情于患者,对医护角色产生必要的认同和内化,缩短课堂教学与临床间的差距,为将来的临床工作做好准备。但该教学法使用的前提是学生应具备一定的医学基础和相关临床知识,且要学习的知识难度不是很大。因此,此法通常用于高年级医学生临床实习前的教学。

  6以问题为基础的教学法

  以问题为基础的教学法(Problem-BasedLearhing简称PBL),该模式打破学科界限,采用学生自学、导师指导小组学习,让学生独立自主地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对培养学生终身学习、人际沟通、团队协作和批判思维能力有独特作用。教学遵循“先问题、后内容”的原则,主要通过教师提出问题—学生收集资料—进行小组讨论—最后以大班研讨的形式进行。整个学习过程中学生是学习主体,教师的作用是总体设计、安排任务、精心总结,在时间上,学生的讨论时间的远远超过教师的讲解时间。在教学中,“问题”既是学习的起点也是选择知识的依据。故“问题”设计首先要能确保学生掌握学习内容的精髓,能了解知识的相关性,以鼓励他们去探索学习。其次“问题”要能激发学习兴趣,促使学生积极思考,乐于以现有知识基础去学习新的知识。该模式不是给予学生知识而是重点培养学生学习能力,通过“问题”的练习,让学生以临床讨论的形式记忆和储存新知,强调医学知识密切结合临床实际,使学生在有限的学习时间里学到一名医护人员必备的基础医学知识和技能,并形成自我终身学习的能力和理念。该教学法较好地反映了当今医学教育的发展需要,WHO(世界卫生组织)曾指出PBL是一种适于卫生保健领域的教学方法,因为PBL更能反映卫生工作者未来的工作环境,更能反映卫生服务的需要,可使学生获得和常见健康问题相关的完整知识结构,培养和锻炼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临床推理技能,养成反思的习惯,这对培养从事社区工作的卫生保健人员极其重要。

  法医学篇7

  1理论教学

  在本科阶段,数字图像处理课程理论教学主要讲述六部分内容:图像处理基础、图像变换理论、图像压缩编码、图像增强、图像恢复和图像分割。[2]

  1.1“理论—应用”的教学模式

  在教学中,我们采取“理论—应用”的教学模式,将每章的理论知识和生物医学工程领域的图像处理应用密切结合起来讲解,让学生体会到学习书本知识和专业实践以及以后的工作应用是密不可分的,学了后也知道“怎么用”。比如在学到第一章图像处理基础的图像数字化这一环节,虽然学生都知道结论就是:采样频率要大于图像最高频谱的两倍。但是对于实际应用中,这个参数很抽象,具体怎么选择?结合以前学的一维时间域信号的采集,采样频率就是采样时间间隔的倒数,即要求:采样时间间隔小于某个值(这个值是由原模拟时间信号进行FT后频率成分的最大值的倒数的一半来决定的);而现在转换到二维的图像域,实际上是图像在空间上的采样间隔(每个像素的大小)要小于某一个值,也就是最后数字图像可分辨的最小“尺寸”是多少的问题。联系到本专业的磁共振成像应用中,就是医院的影像诊断仪器在检查病人相关疾病(如肿瘤等)时,可以看到的最小肿瘤的尺寸,从而对学生说明一个问题:仪器不是万能的,不是想看多大的病灶就可以看到的。进一步扩展,这个尺寸又怎么定呢?和具体的每种成像设备的成像原理有关,当然对本科生来说,由于学时和知识结构的限制,不能扩展太多。由于医学影像设备得到图像的过程和其他普通图像数字化过程不太一样,此时要强调不是所有的数据在采集的时候都是直接在图像域采集,医学图像领域很多是先在频域采集数据,然后转换到空间域的图像。最后举一个实例,配以幻灯实例进行说明:如果医学影像设备不满足采样定理,看到的图像会是各组织相互重叠在一起,根本无法用于医生诊断。这样就让学生加深了印象,认识到采样定理的重要性,在以后的相关实现中一定要满足这样一个看似简单的采样定理。这种“理论—应用”的教学模式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1.2注重不同方法的应用范围

  图像处理有很多种处理方法,对于具有相似功能的处理方法而言,不同方法有不同的应用范围。比如,图像增强有多种方法,但是从根本上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没有噪声,但图像对比度差,可以用对比度增强和直方图修正的方法来增强对比度。另一类是有噪声,需要采用消除或者削弱噪声的图像平滑方法。我们采用各种不同的应用实例来讲解它们之间的区别。以医院放射科实际采集的肿瘤病人的图片为例,当肿瘤和周围组织对比度差别太小,不利于医生查看的时候,我们采用分段线性变换的对比度增强和直方图修正结合的方法来进行图像增强。当图片中含有在扫描时带有的设备和环境等噪声干扰的时候,图像淹没在噪声中,我们就采用中值滤波、同态滤波的方法进行处理。把每个关键知识点配以实际的医学影像领域实例展示,这样不仅将不同方法的区别讲解清楚,而且将枯燥的理论形象化,使得学生的学习不是“死记硬背”,而是要知道各个知识点在本专业的应用范围。

  2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在进行实验设置和编写实验指导书的时候,充分考虑到学生第一次接触二维图像的一个实际情况,不可能在很短的时间直接采用C,VC之类的编程环境逐行编写代码来实现数字图像处理课程中各种复杂的处理方法,因此,我们采用易于学习和使用的Matlab平台作为实验工具,充分利用MATLAB图像处理工具箱在数学运算和算法验证上的优势,主要对所学过的各种方法进行验证,从而比较各种方法的优缺点以及使用范围。实验教学以验证性实验为主,配以开放性的自主设计为辅。我们安排了图像变换、图像的空间增强方法、图像的频域增强方法、图像复原以及图像分割的相关实验五个,通过具体的上机实践,激发同学们的学习激情,在学习和实践中充分体验数字图像处理的内涵和它的魅力。与通用的图像处理课程不同,我们结合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的特点,尽可能多地采用实际的医学影像图片作为处理的图像源,包括磁共振成像(MRI),CT等扫描的图像,以及红外乳腺图片、生化领域的细胞图片。比如,在图像分割的验证性实验中,我们以对红细胞的个数进行自动计数为例。首先要求学生采用边缘分割的方法把红细胞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计数处理;让学生采用区域生长法进行分割,比较两种方法在分割上的准确度。在分割时要学生注意对粘连红细胞要进一步分为单个红细胞。在图像压缩的开放性设计实验中,我们以磁共振成像(MRI)的图像压缩为例,要求采用正交变换的方法进行压缩,将256×256的MRI图像分成1024个8×8的子图像块后,对每个图像块进行离散余弦变换,由于系数集中在左上角低频部分,采用掩模的方法,我们保留左上角的系数,根据压缩比的不同,保留的系数个数不同。分别设置掩模左上角为1的个数为10,6,3,1的情况(掩模其他位置均为0),对应图像的压缩比分别为6.4,10.7,21.3,64。然后在解压图像时,采用对“舍弃”掉的系数用0代替,进行反余弦变化,观察解压图像和原始MRI图像的差值图像。比较不同压缩效率下,解压图像的失真度,得出此副图像合适的压缩比是多少。再让学生思考当子块划分为16×16时,图像的压缩效率和解压图像效果又会怎样变化。通过这样的实验设置,让学生对生物医学工程专业领域碰到的诸如图像压缩、图像增强等处理方法有了直观的认识,完美地把理论知识与专业应用结合了起来。

  法医学篇8

  PBL(ProblemBasedLearning,PBL)是以问题为导向的学习方法,是一种基于现实世界的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式[1-2]。PBL医学教学模式是以问题为基础,以医学生为主体,以小组讨论为形式,在指导教师参与下,围绕某一医学专题或具体病例的诊治等问题进行研究的学习过程。其强调以学生的自主式或互动式学习为主,将学习与更大的任务或问题挂钩,使学习者投入问题中;设计真实性任务,强调把学习设置到复杂而有意义的问题情境中,通过学习者的自主探究和合作来解决问题,从而学习隐含在问题背后的科学知识,掌握解决问题的技巧和自主学习能力。

  2PBL发展历史回顾

  PBL最早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美国西余大学;1969年美国的神经病学教授Barrows在加拿大的麦克马斯大学首先把PBL引入到医学教育领域;1984年Schmidt详细论证了PBL的优点,倡导在医学教育中使用PBL作为传统教学的补充。从此,PBL的研究与实践在世界医学教育领域大规模展开。1991年美国70%的医学院已不同程度地采用PBL教学;1993年在爱丁堡世界医学教育高峰会议上PBL得到了大会推荐;1994年英国曼彻斯特医学院在1~4年级的教学中全面采用了PBL模式;1997年香港大学医学院正式开始实施,目前,采用此种方法教学已占该校全部医学教育的60%以上;日本全国80所医学院校中,已有39所院校(48%)引入了PBL教学模式,另有14所院校(18%)已决定引入。据WTO报告,全球目前大约有1700余所医学院校采用PBL教学模式,而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加。我国最先是由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和西安医科大学于1986年开展的。90年代以来,我国开展PBL教学的院校逐渐增多,如湖南医科大学、第四军医大学、暨南大学等。这些院校分别在基础课、临床课和实验课中部分试行了PBL,取得了良好效果。因此,PBL教学方法已成为国际上一种十分流行的教学模式。

  3PBL的基本要素

  (1)以问题为学习的起点;(2)学生的一切学习内容是以问题为主轴所架构的;(3)问题必须是学生在其未来的专业领域可能遭遇的“真实世界”的非结构化的问题,没有固定的解决方法和过程;(4)偏重小组和自主学习,较少运用讲述法的教学;(5)以学生为中心,学生必须担负起学习的责任,在每一个问题完成和每个课程单元结束时要进行自我评价和小组评价;(6)教师的角色是指导认知学习技巧的教练。

  4PBL教学思路的设计

  教师课前提出问题—学生查找资料—分组讨论—教师总结教师备课中,首先要根据授课的内容查阅相关教材、文献、临床资料等,然后编写病例,结合病例提出问题,课前一周发给每位同学,要求同学根据所提问题充分预习教材、查找相关资料后,课下分组进行讨论,课上教师通过分析病例提出问题,同学以组为单位来回答,回答不足之处,再由其他同学或教师进行补充,最后教师对本节重点和学生回答模糊的问题作出小结。

  5PBL教学模式中教师的职责

  PBL教学模式可以说是一种开放式的教学模式,要求教师不但对本专业、本课程内容熟练掌握,还应当扎实掌握相关学科知识,并要具备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还应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要善于调动学生积极性、寓教于乐、控制课堂节奏等技巧。教师应该熟悉教学大纲和学生的能力情况,规划好学习的重点、难点,制定有针对性的讨论提纲,选择出适当的临床病例,此为做好PBL教学的基本前提。另外,教师要学习和具备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控制课堂节奏等技巧,才能调动学生积极性、寓教于乐。

  6PBL教学法对学生的要求

  PBL教学的成功开展,需要学生的主动配合,从准备资料开始,就要结合提纲、病例去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并积极与其它同学交流沟通,大家同心协力得出最佳结论。这样的学习,花在前期准备工作上的时间精力大大多于普通的课堂学习,因此需要学生们有主动学习的自觉性,否则很难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和目标。由于我国的学生长期接受“填鸭式”教育,对传统教育模式形成一定依赖性,缺乏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积极性和能力,部分学生只满足于获取好的“分数”,所以对PBL教学改革形式会觉得太“花费”时间,这也是一种依赖于以往教学理念和学习方法的表现,因此,学生也应从自身出发,完成角色转换,从被动的学习者转变为学习的主人。

  法医学篇9

  1法医学的学科现状

  1.1人员少,结构不合理 目前学校法医学教研室仅3名专职人员,均为法医学专业出生,2名具有临床医学背景,其中仅1名为高级职称, 2名为中级职称(博士在读),人员数量以及人员结构急待完善。为了教学需要以及服务社会,成立了法医学鉴定所,鉴定人员有22名,除了本教研室的3名专职人员,其余均为兼职人员,虽然兼职人员均拥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而且大部分是所在领域的高级专业人员,但由于学科的差异,学科任务和思维方式的不同,在一些问题上的看法存在分歧,不利于问题的解决。例如法医学病理学鉴定,侧重于损伤形态、损伤机制、致伤物、死亡原因等,而临床病理学更侧重于病理诊断,当临床病理医生参与刑事案件的病理学鉴定时,会出现认识上的偏差。

  1.2教学投入不足,科研力量薄弱 我校法医学隶属于基础医学,但目前仍为选修课,受重视程度不如病理学等其它基础学科。长期以来,学校层面和教师自身未充分认识到法医学的重要性,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上没有大的改进,目前为止没有一门精品课程,教学仍以课堂授课为主,没有开设实验课。此外,由于人员有限,教学上投入的精力不足,没有将学科资源充分转化为教学资源,例如法医学尸体解剖经常可以碰到典型的病变,这些是病理学等教学所必须的,而且相应学科又缺乏相应的资源。科研力量薄弱,不仅体现在仪器设备等硬件设备陈旧,更体现在人员的科研素养上,思维狭隘,科研视野局限于传统的法医病理学,缺乏对其它相关学科的研究领域和研究进展的了解,例如,脑挫裂伤后并发癫痫是法医临床鉴定中常见的案例,但很少关注神经外科/神经内科此方面的研究,对其它学科的借鉴严重不足,不能及时发掘研究项目和开拓研究领域。

  1.3品牌宣传意识不强 作为一所211高校,无论是人员素质,还是可利用的仪器设备,省内其它单位无法相比,但过分强调教学和科研,忽视了法医学的社会效应,对外宣传不足,我校的法医学,包括法医学鉴定研究所在省内的知名度不高,鉴定业务一直没有大的增长,鉴定项目没有得到扩充,未充分实现学科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

  1.4设置新专业可能性不大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招收法医学专业的医学院校2013年已达40余所,涵盖本-硕-博各个专业,每年培养了大批的毕业生。但由于我国公务员制度的逐渐完善以及招收法医学毕业生的下降,加之我国《医生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年版)》的规定,非临床医学方向和临床科学学位严禁参照临床执业医生考试[1],法医学专业学生失去了转行做临床医生的途径。此外,社会司法鉴定机构接纳的毕业生有限,同时社会鉴定机构,特别是一些私立的鉴定机构,对经济效益有一定的要求,而且随着我国司法体制的改革会出现相应变动,不稳定因素多,非毕业生的理想就业去向。再者,法医学和临床医学的培养模式相似,学生花费同样的时间和精力学习,走上工作岗位后的工作环境和工资待遇之间的差异,使得学生报考法医学专业的意愿下降,即使进入法医学专业学习,思想情绪不稳定因素增加,影响学习效果和教学质量。目前我国高校法医学专业面临着招生和就业两难。基于高校法医学专业发展的大环境,结合我校的现状,短期内以及今后一定时期内开设法医学本科专业的可能性极小,需要从其它方面寻求学科的发展。

  2法医学发展的对策

  2.1以本科教学为基础,发挥学科优势,逐渐加强本专业的地位 ①将法医学的资源转化为教学资源。利用法医病理学检案,增加学生观摩尸检甚至参与尸检的机会,弥补解剖课尸源不足,学生缺乏动手实践机会。将尸检中的典型病理标本制作成教学标本或者图像资料,用于病理学教学。②法医学由选修课逐渐发展为临床医学和护理学专业的必修课。随着我国司法制度健全以及公民法律意识的加强,加之媒体的发达和普通老百姓和医务人员在医学专业知识方面的不对等,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频发。在教学中充分利用医疗纠纷案例,使医学生理解职业的特殊性,治病救人的同时,注意职业的高风险性,了解常见的医疗纠纷问题以及解决方案,为今后走上临床工作打下基础。再者,加强与临床联系。将医疗纠纷案例反馈给临床,为医务人员如何预防和应对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有效的保全医学证据、科学的诊疗疾病和合理的临床治疗提供信息[2],提高医务人员的诊疗技术和医院的管理水平。利用法医学的特殊性为临床医生的培养提供平台,例如,外科医生必须了解人体的解剖结构,而法医病理学尸检为医生观察以及更好的掌握人体结构创造了条件。

  2.2加强人员培养 加强人员继续教育和专业教育,对兼职人员进行法医学相关知识的培训,专职人员加强本科学专业知识的继续学习,加强与兄弟院校的联系和交流,关注国内外法医学的新进展,不断充实自己。学会拿来主义,借鉴他人的经验发展自身,切勿闭门造车。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但是法医学博士以及业内成绩突出的专业人员有限,所以在引进人才的同时加强自身人员的培养尤为重要。

  2.3加强科研能力培养 科研在高校的评价体系中占重要地位,在教师职称评定中尤为重要,但本科室由于人员、设备等原因,没有部级课题中标,不利于教师的成长,今后需开阔思路,不能把眼光局限在法医学本身,局限在传统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方法上。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和其它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的法医学问题的一门医学科学。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科研方法不断创新,学科渗透不断加强。加强与学校其他专业联系,从交叉学科着手。本校具有雄厚科研实力,例如转化医学研究院和附属医院的心血管疾病研究中心,生理学的神经病理性疼痛研究团队等,充分利用已有的资源,将人员送出去,加强合作,打破科研困境。

  2.4加强社会服务功能 以参加CNAS评审为契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同时加强与其它单位如医院神经电生理等科室的联系,严把鉴定质量,及时与法院等委托单位沟通,积极改进工作,力求鉴定意见得到社会各方面的认可。同时,整合学校的设备资源和人力资源,开展毒物检验等社会鉴定机构开展困难的项目。加强与地方公检法等机构的联系,利用高校优势,举办法医学继续教育培训或学术活动,将学科建设为地方性的法医交流平台。

  参考文献:

  法医学篇10

  关键词:临床医学;教育管理;医疗法律

  一、临床医学教育的现状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法律体系也日益健全。医疗法律法规无法与医疗卫生条件形成配套关系的问题已经逐渐引起了我国有关部门的特别关注。就目前现有的医疗法律来看,有关部门只对患者的利益保障和权益维护有着足够的重视,而忽略了临床工作者的应享权利和待遇。因此如何合情合理、合法合规的在维持新医疗环境发展的前提下开展临床教学工作,已经成为了当下医疗、教育、法律等多方领域的工作者们需要认真面对并加速解决的问题。虽然从事临床医疗的执业医师们得到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制定与实施提供的部分法律保障,但并未见有关部门出台任何法律法规有关于当前的临床医学教学方面,这种情况已经对我国当前的临床医学教育体系造成严重影响,致使相关法律法规对临床实践教学方面的保障缺乏严重的现象甚为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详细规定了有关理论知识、技能水平、工作能力和研究内容等方面的内容,规定中明确要求了不同学历、不同层次、不同学习阶段的学士、硕士、博士等学生对应该接受的理论和实践知识的教育基础标准。临床医学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对实践操作能力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临床医学学生各方面的素质培养和能力培训都是由临床教学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决定的。因此,高等医学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将临床教学规定为全部学习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阶段,只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充分满足培养方案中的要求,才能培养出优质合格的医学人才。

  二、临床医学教育管理受到相关医疗法律法规的影响

  (一)从临床医学教育现状分析

  临床教学作为高等医学教育体系中最常产生冲突,最易发生矛盾的一个阶段,在此阶段的教学过程中要求医学生对患者的临床医疗工作有直接的针对性和专门性,并循序渐进熟悉工作内容。由于我国当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直接规定医学生操作临床试验的标准过程或者划定具体临床医疗的工作范畴,因此,临床教学大纲和依序的教育培养方案的制定都是当前医学生所遵循的临床教学的准则。其中包括对查房工作进行规范教学,对疑难病例进行深入讨论,对大病历的书写进行规范练习,对基础临床进行实践操作,对医疗文书进行标准化书写等。我国当前所具有的医疗方面的法律法规尚未对医学生可以承担的医疗工作内容和能够承担的医疗操作的程度进行明确规定。这直接导致了许多尚待改正的地方存在于目前临床医学生的医疗工作中,例如在出现紧急医疗发生的情况下,学生能否获得处置权;由医学生所书写的医疗文书所具有的效力能否得到法律的认可;若学生承担了一些本应由职业意识才能操作的医疗诊疗,能否获得法律的许可。针对以上常见问题,还未在当前的法律法规中得到明确的规定。合理合法的临床教学工作能否在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下顺利展开,在很大程度上都影响着教学质量和医疗效果。若诸如此类的问题无法合理的处理,将会引发一系列的医患纠纷等问题。

  (二)从相关医疗法律法规现状分析

  通过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详细分析就会发现,临床教学过程中所面临的对象多有差异。不同的情况承担着不同主体在医疗活动中的医疗责任,不同的医疗责任之间也存在着 显著的差别。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医疗工作者应该担负的法律责任和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临床带教教师都以详细的法律和全面的法规作为标准来实行医疗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在临床实习期间的医学生实在没有完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医疗活动的,因此,也无法对操作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或是受到法律的保护,仅仅通过提高学生的医风医德教育和加强医学伦理方面的知识,对医学生的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并不能满足医疗工作中的约束力度和对医学生们的保护力度的需求。众所周知,临床医学最大的特点就是风险大、技术含量高,其中风险因素充斥于医疗诊疗工作中的方方面面。由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中详细规定:“在医学教育临床实践过程中发生由医方原因造成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经鉴定后,事故责任应由相关医疗机构和临床教学基地承担。因指导医师或临床带教教师指导不当而导致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事故责任应由指导医师或临床带教教师承担。”除此之外,若有不合医疗规章制度的操作在临床教学过程中出现,其临床带教教师和所在教育基地也要担负一部分责任,因此,临床教师与临床教育机构也背负着巨大的压力。

  三、临床医学管理教育针对受到相关医疗法律影响的解决对策

  (一)加强医德医风教育

  目前为止,独生子女占据了在医院实习的大部分医学生,沟通能力薄弱、不善于主动关心他人、对人文关怀的缺失、为人处世太过自我等诟病是他们常犯的弊病。在培养医学生的过程中,首要的任务是对临床能力的培养,同时,能与之比肩的即是医风医德的教育。医务工作者以“维护患者利益,保证治疗效果,摒除杂念怨言,全心全意服务。”为临床工作过程中的首要职责。临床医学教育者要将对医风医德的教育贯穿于教育学生过程的始终,加强建设医风的意识,规范遵守医德的行为。同时,临床带教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约束自身,言传身教,使医风医德的教育始终贯穿于实践操作教学过程中,并与实践操作紧密的连接在一起。教育机构对临床带教教师的选择也要要求严格,选择一些自身心里素质过硬,富有强烈的使命感和积极的责任感,崇高的道德品质和纯洁的职业操守,只有这样的教师,才能合理有机的结合医学教育和德育教育,向医学生们传授专业的知识和积极向上的职业情操。在授课过程中,能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潜移默化的融入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临床带教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秉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坚持以身作则,在临床教学过程,中充分把握好每一个示教的机会,树立榜样,维持医患之间和谐的关系,引导学生换位思考,多站在患者的角度考虑问题,建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同时,要让学生了解具备充满正能量的社会责任感,救死扶伤,治病解痛,疗病治伤是医生的天职。除此之外,还要做好为医学生进入临床实践学习做好准备工作。首先,要心怀感恩,感谢患者为我们创造学习的机会,还要树立正确的认识,要认识到患者不是临床医学教育过程中的试验品,而是临床学习过程中教授我们实践经验的特别教师,让我们能从中学习到专业知识,得到专业技能。若想对患者的治疗起到作用,就要获得患者的理解、信任与支持,而只有对患者完全尊重,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得益于此,才能有机会成为一名合格的医疗工作者。

  (二)强化法制观念,树立法律意识

  医学诊断在科学技术水平的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日益专业化,治疗过程也随之日趋复杂化,通过法律手段对医疗行为进行规范就成了迫在眉睫的任务。临床带教教师在教学方面要跟随时代步伐前进的要求已然成为了当下临床医学教育管理所要面对的关键问题。强化法制观念是临床带教教师在教育过程中所要灌输给学生的主要思想之一。为不断提高临床带教教师的法律意识,应定期为临床带教教师安排与医疗法律法规有关的培训和针对医院规章制度内容的检测。从而达到使每一位临床带教教师都能熟识在临床教学过程中会遇到的有关法律知识的目的。也只有充分做到知法懂法,才能正确的为学生传道授业解惑。临床带教教师要将法制意识从始至终的贯穿于临床教学的方方面面,将规范临床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落实,例如:书写医疗文书必须及时,且保证内容的准确性,若在医疗文书的书写过程中私自篡改病历、对病历内容进行隐瞒、对检查结果进行伪造、在未得到许可的前提下,对医疗文书材料进行销毁、出具超出本人职业范畴之外的医学证明文件等行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严重者甚至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进行医疗诊疗的过程中,要将详情依依告知患者,不得隐瞒,让患者对自身疾病有知情权,并要求患者本人及其监护人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签字确认,同时,应反复对学生强调法律效力对医疗文书的影响。临床带教教师需严格检查指正学生书写的医疗文书,对文书中发现的错误要及时纠正并要求其加以改正。除此之外,带教教师要带头做好榜样,使正在经历实践过程中的同学们能够逐步熟识到自身在参与各种诊疗工作过程中所能涉及到的最大范畴,能够对与患者接触的过程中的分寸掌握得恰到好处,进而能够从多个角度全方面的考虑问题,避免擅做主张和擅自行动的情况发生,从而培养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临床医学教育阶段不断对学生渗透医风医德的必要性,加强医风医德的教育,提高学生们对医疗法律法规的熟悉度和对医德医风的认知度,同时还要强化学生们的法制观念,树立法律意识,加强学生严格对自己来自法律角度的医疗行为和来自伦理道德角度的言谈举止的约束力,对缓解当前紧张的医患关系,改善不良的医疗背景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我们不难发现在连续出台的多部法律法规中,虽然有部分法规可以作为医疗工作者的工作行为的准则和保障的依据,但就处于当下医疗环境中的临床教学工作,目前出台的法律法规不足以满足当前医疗教育工作的需求。支持在临床教学过程中教师从事临床工作和教学工作,保障医学学生能够充分学习到临床知识和医疗技能,维护患者的多元权益,为患者接受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保障,是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的最终目的,因此,寻求法律机制对临床教学进行保护和建立法律法规使临床教学工作有法可依已成为临床医学教育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1]梁秀文.医疗改革给临床医学教育带来的机遇和挑战[J].健康大视野,2007(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