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辅导

  我国第一部关于青少年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经1991年9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嗣后颁布实施。在2006、2012两次修改的基础上,2020年做了第三次修改。新未保法修订案于2020年10月17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为了更好地学习、领会、宣传、贯彻和践行新未保法,下面我分四个部分谈谈自己的理解。

  一、几点粗浅见解

  经过认真研读未保法,自己得出以下粗浅见解:

  1.如何看待未保法?

  未保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爱护,对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未保法实施近30年来,对未成年人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部分内容还不具体、不完善,有些规定还比较含糊,缺乏可操作性。一是在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中,缺乏真正的责任主体。二是在执法的过程中,缺乏司法解释与执法标准。三是无惩罚规定,大多数时候是笼而统之的“行政处罚”,法律缺乏威慑力。四是没有高速有效的举报与救助途径和机制。

  2.修订未保法的必要性:

  一是未保法从1991年颁布到现在已跨过29个年头,这是我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都发生很大变化的29年。为适应新形势、新时代的要求,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十分必要。二是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通过修改法律来解决。比如城市流动儿童增多,农村留守儿童大量存在,要求法律给以关照。三是作为新时代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必须落实责任主体,明确执法标准,完善保护内容,特别力求在解决可操作性上取得历史性的突破。

  3.国家修订未保法的重要性:

  修订未保法一是有利于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他们的成长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三是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和家庭幸福。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孩子违法犯罪,直接影响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

  4.新未保法的创新性:

  新未保法有很多创新,具体用9个首次来表述:一是首次在法律中明确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二是首次要求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三是首次系统全面阐述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及禁止行为;四是首次明确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线;五是首次明确了国家长期监护、临时监护的情形;六是首次将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纳入法律保护;七是首次提出了委托照护未成年人的法定要求;八是首次将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纳入保护范围;九是首次要求在乡镇(街道)层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十是首次对学生欺凌进行定义。

  二、特点亮点解读

  新未保法从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凸显了政府执法主体的地位,强化了各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责任,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其特点更突出,亮点更明确。

  1.新未保法的特点

  一是规定更具体,要求更明确。新未保法在对未成年人日常生活中最容易发生的情形作了刚性规定,如:家庭方面——父母不能私自偷看孩子的日记,父母不得让孩子辍学,父母不得用“棍棒教育”,父母外出要找“代家长”;学校方面——不得歧视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老师不能在教室里抽烟,老师不得随便补课,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社会方面——不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烟酒不得出售给小孩子,暴力等不得向小孩传播,丢小孩监护单位要担责;司法方面——讯问未成年人时应通知监护人到场,对未成年人犯错处罚应注意方式;政府方面——社会突发事件优先救护未成年人,国家助力戒除儿童网瘾。

  二是内容更充实,结构更完善。从字量上看:1991年未保法56条、4000多字,2006年修订后增加到72条、文字增加到6000多字,本次修订后增加到132条、文字达到16000多字。增加的条文对未成年人保护面临的很多新问题、复杂问题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有助于社会各界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落实。从结构上看:本次修订将原来“四大保护”发展为“六大保护”,不仅将“政府保护”单设一章,而且单独规定了“网络保护”一章。新的结构符合新时代发展的要求,更加科学和完善。

  三是重点更突出,规定更具体。给孩子们一个更安全、更温馨的成长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复杂多样,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有:监护人监护不力情况严重,甚至存在监护侵害现象;校园安全和学生欺凌问题频发;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人员性侵害、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问题时有发生;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特别是网络游戏问题触目惊心;对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缺乏应有保护等。这些问题既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又是新未保法修订的重点。新未保法增加和完善多项规定,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上述问题。

  2.新未保法的亮点

  亮点一:细化监护职责。新未保法对监护人的监护职责作出全面规定,具体列举了监护应当做的9类行为和12类禁止性行为。一是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等;二是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要求其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三是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照护;四是不得“一托了之”,避免实践中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导致监护实际缺位的问题,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安全、健康、教育等。

  亮点二:加强网络监管。伴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孩子们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网络安全风险。网络沉迷、网络欺凌、网络色情等问题频发。如何保障和引导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新未保法专门增设“网络保护”一章。一是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作出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二是在应对网络欺凌方面作出规定: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网络欺凌行为,防止信息扩散。三是从政府、学校、家庭、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同主体出发,对网络素养教育、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预防和网络欺凌防治等内容作了规定,力图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线上线下全方位保护。

  亮点三:强化报告义务。现实生活中,一些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出于恐惧等原因不敢报告。新未保法明确了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报告义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这是从强制报告的角度,进一步解决“发现难”的问题。新未保法在社会保护方面,强化了住宿经营者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要求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亮点四:防控侵害欺凌。针对未成年人性侵害及性骚扰案件,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此外,新未保法还要求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在防治校园欺凌问题上,新未保法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三、重点保护诠释

  1.守护遭遇欺凌的孩子。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新未保法第130条在对学生欺凌作出法律定义的同时,对如何防控和处理学生欺凌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学校一是坚持法制教育常态化,使学生学法、知法、守法;二是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第一时间主动维权,成为孩子的坚强后盾;三是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其监护人应当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或家庭教育指导;四是根据情节可以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等寻求帮助、依法处理。

  2.守护沉迷网络的孩子。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势在必行。新未保法全新增设“网络保护”一章,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直播等问题筑起了一道防火墙:未经允许手机不能带进课堂;不满16岁不得开通网络直播;不得在每日二十二时至次日八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建立全方位防沉迷保护体系,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能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他们沉迷的产品或者服务,要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功能。网络平台应当限制未成年人上网消费、打赏,如果家长们发现平台提供的网络产品、服务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有权向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或者网信、公安等部门投诉、举报。

  针对近年来网络存在的问题和负面影响,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的危害现象,新未保法增加了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规定。这是第一次从法律层面上叫停校园周边网吧。

  3.守护孩子远离不法侵害。不法侵害往往对未成年人造成精神损伤,布下心灵阴影。新未保法针对强制猥亵、强奸、侮辱未成年人等问题作出了一系列针对性的规定,一是未成年时期是性教育的重要时期,学校及幼儿园应当从生理、心理、社会层面开展适合未成年人年龄的性教育,传递积极健康的知识、态度和价值观,从而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二是首次确立了“入职查询”制度,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先查询违法犯罪记录,不得录用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三是建立了强制报告制度,明确了对于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未成年女生一旦遭到侵害,家长与学校要记住三个“及时”:及时对孩子进行安抚,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及时保存证据并报警。

  4.守护孩子的身体健康。

  新未保法第59条规定了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此处的烟酒是包含电子烟的,这也是第一次以全国性法律的形式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并规定了相关的法律责任:售烟给未成年人的,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新未保法还严格规定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

  四、自我保护要求

  未成年人阅历不够丰富,心理不够成熟,体质也不够强健,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比较薄弱,更容易受到伤害和侵害。因此,需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掌握自我保护方法,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1.学法、守法,依法自律自护。法律提倡的做的事积极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坚决不做。一要理性自律,不能以大欺小,以强欺弱;二要学会拒绝不正当要求,坚决不与坏人坏事同流合污;三要自觉接受来自学校、家庭和社会的保护;四要学会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善于拿起法律武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知法、用法,直面校园欺凌。校园欺凌分直接身体欺凌、直接言语欺凌和间接欺凌三种类型。直接身体欺凌是指欺凌者一方利用身体动作直接对受欺凌者实施的攻击,如:打人和抢夺、损坏他人财物等;直接言语欺凌是指欺凌者一方通过口头言语形式直接对受欺凌者实施的攻击,如:骂人、羞辱、讽刺、起绰号等;间接欺凌是指欺凌者一方借助于第三方而对受欺凌者实施的攻击,如:造谣离间、社会排斥等。作为一名在校学生,对待校园欺凌、校园暴力一是不能采取容忍的态度;二是要记清对方的长相,并及时报告老师或学校;三是施暴者被批评后报复你,你回家以后一定要告诉家长,由家长联系学校或公安机关,对施暴者进行惩处。

  3.遏制网瘾,防止陷入“垃圾快乐”。未成年人是现代化建设的后备军和中国梦的接棒人。其任务就是学知识、学本领、学做人,其目标就是追求成长、成才、成功。因此,要加倍珍惜青春年华,加倍珍惜学习机遇。特别要经得住网络诱惑,不为网络所动,不染网络毒瘾。当下,最关键的是防止陷入“垃圾快乐”,因为“垃圾快乐”足以一点点地吞噬掉孩子的专注力,占领孩子学习的有效时间,瓦解孩子的意志,甚至夺去孩子对学业的关注和对前程的向往。

  4.未成年女孩更要学会自我保护。一要提高自己的风险防范意识,从自身树立起保护自己的强制意识;二要多学习法律方面的知识,在暴力和犯罪面前果断拿起法律武器;三要在自己受到暴力威胁后勇敢的说出来,不要害怕,不要碍面子;四要坚持不单独去陌生荒凉的地方,以及歌厅、舞厅、网吧;五要做到晚上不单独一人外出,特别不理陌生人搭讪或邀约;六要在遭遇侵害时巧用方法,实施自我保护,采取寻找薄弱反抗法,佯装顺从周旋法,呼喊救命求助法,碰到大人认亲法,引开视线逃脱法,拨打“110”报警法等,还可以实施正当防卫。

  总之,新未保法为少年儿童撑好了法律“保护伞”,织密了法治保护网。你若学法、知法,就会守法、用法;你若守法、用法,就会得到法律保护,因果其实就在自己手中。希望同学们提高法律意识,加强道德修养,克服不良习惯,坚守做人底线,树立正确“三观”,进而自尊自重,自律自护,健康成长,顺利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