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华人华侨华裔,一字之差千里之别

  基于中国公民的身份,华侨在海外可以受到中国驻外使领馆的外交保护,并可以在使领馆享受领事服务。例如,在日华侨可以直接在中国使领馆进行办理婚姻登记。

  另一方面,中国虽然不承认双国籍,但也并不限制国籍选择,这就意味着,“华侨”随时可以变成“华人”。根据中国《国籍法》的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也就是说,在日华侨可以申请加入日本国籍,但在加入日本国籍后,需要向中国大使馆申请办理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领事证明。而对于自动放弃中国国籍的意思表示,不要求是本人的意愿,换言之,即使是未成年人,也可以由父母决定。如果孩子的生父母居住在中国,只要提交经过公证的同意孩子申请加入日本籍从而丧失中国国籍的同意书,也可以申请中国驻日大使馆出具《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领事证明》。在获取该证明后,“华侨”就完全变身为“华人”了。

  对于“在日华人”这个称谓,更多流行于华人华侨之间,体现了一种民族情结,实际上在日语中直接翻译而来的“在日中国人”,指的是“在日华侨”,即保留中国国籍的人。而日本官方对于在留外国人人数、在留资格类型等相关统计中,涉及到中国人的数据,也主要是针对在日华侨。

  但这并不是说,日本社会不关注三者的区别。相反,日语中的“日籍华人”、“在日中国人”和“华裔日本人”,一目了然地将华人、华侨、华裔做了定义区分。只是在权利义务的主体身份上,将“在日中国人”归属到在日外国人一类,“日籍华人”和“华裔日本人”同属于日本人。

  无论华人、华侨还是华裔,虽然在法律的权利义务上,一字之差、千里之别;但在民族的情感传承里,一字之合、唇辅相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