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太原市民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呢?所需材料和报销流程比例是如何规定的?本文为你介绍关于太原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相关知识。
★最高支付限额:
太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总的最高支付限额为47万元。
★住院报销比例:
★备注:
①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参保人员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及以上住院,同第二次标准。
②太原市外住院就医,属于急诊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上图55%指的是正常转外就医备案的情况下)。
③未按规定办理转外就医备案,且不属于急诊住院规范,按一类收费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标准(1500元),住院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35%的比例支付。
★其他有关政策:
1、新生儿医疗保险
非参保期出生的新生儿,在取得我市户籍后,在户籍所在地只参保登记,不交费,享受本自然年度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生育医疗费用
连续缴费满两年以上且继续参保的并且有计划生育准生证,从生育之日起一年内到参保所选首诊医院办理生育报销,顺产生育医疗费用报销1500元,剖宫产生育医疗费用报销3000元。
3、未成年人意外伤害补偿
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成年人意外伤害门诊报销制度,因自身责任发生意外伤害所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按80%的比例报销,不设立起付线,年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4、分级诊疗就医流程
参保人员患分级诊疗病种的,首先应到二级及以下有治疗能力的定点医院进行治疗,达到入院指征的,医院收治入院,超出住院能力的。医院按规定为参保患者办理转诊手续。属于分级诊疗病种,如参保患者没有转诊手续直接在三级医院就医,报销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
5、目前,儿童(按18岁以下)就诊暂不执行分级诊疗制度。
6、为扶持中医事业发展,患者可在任意级别的中医医保协议医疗机构就近就诊,无需开具《转诊审批表》。
★转外就医报销:
参保人员在本统筹地区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因医疗技术、设备等原因不能满足参保人员就医需求的、可以转往统筹地区以外的三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专科医院就医,所转医院必须为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患者在具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院转诊后,持《转诊审批表》和社会保障卡到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审核确认进行系统备案,可享受即时结算。
★不予报销的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城乡居民医保不予报销:
①在太原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急诊除外);
②不符合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标准的医疗费用;
③未按规定期限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
④私自涂改处方或自行开方索取的药品费用;
⑤在国外或港、澳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⑥因违法犯罪、打架、斗殴、酗酒、自残、自杀、吸毒以及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⑦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应当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