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分类施策 解决残疾未成年人就学难题

  央广网重庆9月1日消息(记者王海 实习生陈濛)“小佳,你知道吗?虽然你们上学不方便,但是也拥有受教育的权利。”

  2021年8月31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以下简称:五分院)、綦江区检察院“莎姐”讲师团来到石壕镇青坪村,90后“莎姐”唐小岚给村里的残疾女孩小佳上了一堂“特殊”的开学第一课。

  

  “莎姐”给残疾女孩小佳上开学第一课(央广网发 检察院供图)

  不久前,綦江区检察院就未充分保障残疾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向该区教委发出重庆市首份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当天的活动既是“莎姐”上法治课,又是两级检察机关对检察建议发出后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全面调查 掌握残疾未成年人就学情况

  2021年5月,綦江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辖区内一名残疾少年小佳未复学,在家已达四年之久。

  “小佳怎么不去上学呢?”家访时,检察官关切地向小佳的奶奶询问道。“娃儿下半身瘫痪,她爸妈常年在外打工,我们两个老年人腿脚不好,送去上学不方便。”奶奶道出了自己的苦衷。

  “娃儿的教育不能停下来,如果确实因为身体原因去不了学校,现在可以送教上门。”了解情况后,检察官向小佳奶奶耐心地讲解了关于残疾未成年人就学的相关政策。

  随后,该院向教育部门反映了情况,也引起了綦江区教委密切关注,组成专门工作组入户劝返复学。

  

  检察官薛强强向小鑫父母了解情况(央广网发 检察院供图)

  5月底,小佳原来就读的学校及时为其办理好复学手续,制定了送教上门方案,现已多次送教上门。

  “区内是否还有其他残疾孩子未入学?应当尽快进行排查,掌握全区的情况。”綦江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钟晓云随即作出部署,抽调6名未检、公益诉讼部门干警组成联合办案组,通过电话核实全区适龄残疾未成年人入学情况,对筛选比对出的疑似受教育权被侵害的重点对象开展入户调查核实,通过走访教委、民政、残联、特殊学校等多家单位,基本摸清了全区适龄残疾未成年人入学情况。

  经过一系列的调查,检察官们发现受教育权未得到保障的残疾未成年人并非个例。

  多方联动 防控区外就学残疾学生辍学风险

  与此同时,检察官们通过走访调查还关注到有这一情况——部分回户籍地进行康复治疗的残疾未成年人往往成为了教育监管盲区。“在区外就读的残疾未成年学生,为方便进行康复,要回到户籍地进行康复治疗,这种情况下,教育部门跨区掌握学生的就读信息和情况比较困难。”钟晓云介绍说。

  

  检察官来到小鑫家了解情况(央广网发 检察院供图)

  随后,綦江区检察院层报五分院、市检察院审查同意立案。7月5日,在上级检察机关的多次指导下,綦江区检察院向当地教育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特别强调建议教育部门建立健全区外就读残疾儿童、少年失学辍学信息和情况报送机制,及时动态掌握区外就读学生的情况。

  检察建议书发出后,綦江区教委高度重视,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对全国学籍系统和实地摸排数据结合后,确定了48名在区外就读或拟在区外就读的残疾学生,针对检察建议中梳理出三大类8项问题,一项一策、一项一方案推进整改落实,积极帮助区外失学残疾未成年人就近入学,并联合区残联积极探索送康复上门与送教上门相结合。

  分类施策 解决视力残疾未成年人就学难问题

  视力残疾未成年人的就学问题也是该份检察建议书关注的另一个重点。

  “检察官叔叔,我不想一直待在家里,我想上学。”五月中旬,8岁的视力一级残疾儿童小鑫主动给上门了解情况的綦江区检察院检察官薛强强说道。“孩子想读书,想学音乐,可去城里读书必须得有家人陪读,我们家条件不允许。”对于小鑫至今未上学的情况,小鑫妈妈显得很无奈。

  原来,綦江本区的学校没有招录、培养教盲人的师资,且不具备招收视力严重残疾学生的条件,区内的盲人学生通常只能到83公里外位于主城区的重庆市特殊教育中心就读。

  “像小鑫这样的盲障孩子,早期教育很关键,如果他们能够学习文化知识和一技之长,以后能更快地适应社会。”

  随后,綦江区检察院紧锣密鼓地对全区包括小鑫在内的8名视力严重残疾的儿童、少年就读情况展开深入调研,逐一摸清掌握未上学原因,督促教育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分类施策。对因年幼生活不能自理未到重庆上学的,先就近入学,送教上门;对因家庭贫困无力支付重庆陪读费用的,帮助申请助学资金;对因家长意识不到位未及时入学的,加强宣传教育,“点对点”入户进行劝返复学。

  “以后还有很多困难要去克服,但孩子能正常上学,就迈出了一大步。音乐老师说小鑫听力特别好,对音乐有天赋,我们对他的未来充满希望。”不久后,当得知今年9月小鑫就能如愿入读家门口的学校时,小鑫妈妈激动不已。

  

  小鑫正在弹钢琴(央广网发 检察院供图)

  据了解,綦江区教委正在牵头起草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旨在压实教委、民政、残联、团委等相关部门及村(社区)、学校等单位的责任,推动全区形成信息共享、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