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伦理学-2幻灯片.ppt

  案例1   小夏,女,6岁,因患肾小球肾炎继发肾衰竭住院3年,一直给予肾透析治疗维持生命,以等待肾移植手术。由于一直没有合适的肾脏供者,经医生与小夏父母共同商讨,决定给她进行亲属活体肾移植手术。医院对小夏的亲属进行了相关的检查,结果显示:母亲组织类型不相符合,弟弟年龄太小不适宜手术,只有她的父亲组织类型符合。主治医生将检查结果告诉了小夏的父亲,与他商量作为供着一事,但父亲经过一番思考后决定不捐献自己的肾脏,并恳请医生告诉他的家人他不适合做供者,因为他害怕家人指责他对子女没有感情。主治医生虽然不太满意小夏父亲的做法,但为了维护他人家庭的和谐还是遵照了她父亲的意愿。 案例2   2010年11月,在广元市剑州中学读高二的刘飞感觉全身无力,感冒发烧,到医院一检查,先诊断为贫血,后确诊为双肾衰竭,尿毒症晚期。 12月,父母陪刘飞到华西医院进行治疗,之后,刘飞每周要透析三次。据医院诊断,刘飞属于双肾衰竭,最好进行换肾,若只靠透析根本治不好,最后的结果就是等死。看着儿子只能靠透析维持生命,刘飞的父母决定捐肾。2010年底,夫妻二人都在华西医院进行了检查,结果显示,父亲是A型血,母亲和儿子一样,是B型血。后来,刘飞的母亲朱洁秀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办理了各种手续,同意为儿子捐肾。 2011年4月,院方通知刘飞可以进行肾移植手术了,此时,刘飞的母亲却有了不同的意见。朱洁秀说在配型成功之后,她在成都和广元找了几家医院体检,检查出其患有慢性支气管炎、风湿和椎间盘突出等病,不适宜做肾移植手术。由于供者决定不捐献器官,医院只能尊重当事人的决定,不能强制要求捐献。2011年8月8日,刘飞因为感冒病情加重,被邻居再次送到了医院。 1.如何评价案例1和案例2中拒绝做儿女器官供体的父母的行为? 2. 案例1中医生的“说谎”行为符合伦理要求吗?为什么? 3.医生应该积极为小夏进行肾移植手术吗?请分别从生命论、功利论及公益论的角度进行伦理分析。 讨论一:如何评价案例1和案例2中拒绝做儿女器官供体的父母的行为? 从法律上来说:《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在准备亲属活体供器官的过程中应进行谈话,并签署有关协议,但不能因为供者签署了协议,就不允许其反悔,只要手术没有开始,供者随时都有权力拒绝捐赠。 (1)对个人而言 (2)对家庭而言 (3)对社会而言 讨论二:案例1中医生的“说谎”行为符合伦理要求吗?为什么? 医生“说谎”行为不符合伦理要求。 中国传统哲学观念的基本范畴就是“仁爱、义利、慎独、诚信”。 医生为了维护小夏家庭的和谐而帮助小夏的父亲“说话”这一举动,完全违背了诚信的原则。 医生的这种不作为,看似维护了一个家庭的和谐,实质上却是变相的和小夏的父亲做出了同样的抉择,也就是放弃了小夏的生命。这种做法完全违背了作为医务工作者的医德。 讨论三:医生应该积极为小夏进行肾移植手术吗?请分别从生命论、功利论及公益论的角度进行伦理分析。 医生应该积极的为小夏进行肾脏移植手术。 (2)功利论   功利主义不考虑行为动机,而只看行为结果,医生给小夏进行肾脏移植手术,虽然小夏父亲的健康受到了一定的损害,但是结果是小夏恢复了健康,以及小夏家庭的完整,小夏和小夏母亲等大多数人获得了最大幸福,完全满足功利主义 “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道德原则。 (3)公益论 公益论是根据行为是否已社会公共利益为直接目的而确定道德规范的后果论,为小夏做肾脏移植手术,使她不需要再进行肾透析治疗,大大的节约了透析过程中需要耗费的成本,节约了社会资源,与此同时,治疗后康复的小夏不仅不再是整个家庭的拖累,还可以创造社会价值。 护理伦理学 案例分析 (1)生命论 生命神圣论强调尊重和维护人的生命及促进病人的健康是医护人员的重要责任 3 1 2 生命质量论是以人的自然素质的高低、优劣为依据来衡量生命对自身、他人和社会价值的一种伦理观 生命价值论主张个人对他人和社会的作用和意义的大小作为衡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