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 河南一男学生因爱上貌美女老师引发的伦理纠纷

  “你干嘛,我是你老师!”。2011年6月14日下午放学时间,在河南某中学任教的英语老师胡某在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后走路返回学校给安排的职工宿舍,可她没想到,自己在回宿舍的路上竟然被班上的一名男学生给尾随了,甚至还对她做出了更加恶劣的事情。

  胡某的反抗和呼救引起了周围邻居的注意,而这名学生最终也在逃跑的过程中被人抓获,随后被扭送到了派出所接受调查。面对警方的审讯,郭某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但却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存在过错,因为他看到那些小视频上都是这么做的,自己只是在向胡某请教学习,为什么要坐牢,可事实真的是如他所说,只是在向胡某讨教学习吗?

  出生在这个小镇上的郭某虽然家庭条件不是很好,但也足以让他衣食无忧,可以在读书学习的过程中不被学费困扰。但作为家中独生子的他在上学读书时不仅不好好读书,还经常欺负同学,给家里人闯祸,这让他身边很少有关系要好的朋友,也让他感到了孤单。

  于是,当他听说镇上出现了一家网吧之后,好奇之下便跟着几个在社会上认识的朋友过去消费娱乐,在网络上郭某看到了让他觉得刺激好玩的网络游戏,同时他也在网络上找到了一些不好的视频链接,接触到了他这个年龄不该接触的内容。

  于是,在受到这些视频内容的刺激下,郭某便更加无心学业,而他的学习成绩本就不好,学习上的异常情况也就没有被家人发现。而在这时,他听说新来了一名刚从大学毕业的胡某,而胡某随后也被分派到了郭某所在的班级。

  在教学期间,作为一名新人老师的胡某便表现出了对工作的热情,而她带来的一些教学方法也让班上的学生耳目一新,对她所教授的课程也有了更深的兴趣,学习的积极性也被带动了起来。看到班上学生对自己的教学方式很是欢迎,而且展现的效果也很好,这让她很是欣慰,在对待学生的事情上也就变得更热情了一些。

  而作为一名新老师,胡某不仅是对好学的学生很是热情,对于那些成绩不好的学生也很关照,想着尽自己的一份力让他们可以考出更好的成绩,其中被她重点关照的一名学生便是郭某。

  虽然郭某的底子太差,其他几名任课老师也劝过让她放弃,但胡某还是坚定地想要尝试,帮助郭某改正学习态度。为了提高他的成绩和学习的积极性,在随后的教学生活中便经常对其进行单独辅导,而这也就让她和郭某有了单独相处的机会。

  坐在班级角落里的郭某虽然对学习依旧没有太大的兴趣,但看着年轻漂亮为人热情的英语老师,这让情窦初开的他对胡某产生了一些好感。可这样的好感最终却让他联想到了一些特殊的视频中看到的画面,为了让自己体验到视频中那些内容中的快感,郭某便在随后的一天开始了自己的犯罪计划。

  6月7日下午,郭某和往常一样中途翘课,来到镇上的一家网吧消遣了起来,在将费用用光后便准备返回学生宿舍休息。而当时的胡某正好没课,为了缓解工作上的疲惫便在学校内闲逛了起来,而这时,当她看到准备回宿舍的郭某后便将他叫住,询问他为什么不在课堂上上课。

  突然被老师发现让郭某有些心慌,但也让他感到了刺激,于是便谎称自己的一个同学突然生病,为了照顾生病的同学这才没有去课堂上上课。胡某对郭某的辩解并不十分相信,但看到郭某信誓旦旦的样子,甚至还要带她去男生宿舍证明自己的清白,这让胡某有些将信将疑,随后便毫无防备的跟着对方走进了男生宿舍。

  可当她走进宿舍时,不仅没有看到其他的学生,一旁的郭某还对其说出了一些污秽不堪的言辞,这让她的情绪更加愤怒。但这时的郭某却不听从她的教导,甚至还想对她做一些不好的事情,而在这时,下课铃响了,在教学楼上完课的学生也陆陆续续返回宿舍,这让郭某没有继续实施自己的行为,也让胡某得以逃离。

  这件事情发生后,胡某不再对郭某进行单独的辅导,甚至在上下课时有意避开对方,但郭某却并未从这件事中反省自己。6月8日,在中午休息期间,郭某便敲响了她的宿舍门,强行进入后对房间内的胡某实施了不法侵害的行为,而那时的胡某还没有结婚,出于个人名声考虑便选择了沉默。

  可她的沉默却换来了郭某更为嚣张的伤害,6月14日,当她走在回宿舍的路上时便遭遇了郭某的尾随,在强行闯进她的宿舍后,郭某便再一次对其实施了不法侵害的行为。而这一次,忍无可忍的胡某便发出了呼救声,引来周围邻居的注意后,郭某也就在逃跑的过程中被人抓获。

  根据《刑法》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郭某为了一己私欲,先后多次违背妇女意愿,以暴力方式对受害人胡某实施不法侵害的行为,情节恶劣应当予以严惩。但事发时,郭某尚不满18周岁,根据未成年人从宽原则,在量刑上应当予以从轻处罚。

  “师者匠心”,胡某作为一名老师,本想带他改正学习态度,让他走向更美好的人生,但郭某却为了自己的欲望,伤害了热心的老师,同时也亲手将自己送上了监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回顾 河南一男学生因爱上貌引发的》中,图片为网图仅配合叙事,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姓名系化名;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