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之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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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刑法领域,多问问题有助于避免出现尴尬、错误和司法误判。对一个案件来说,隐瞒问题可能比隐匿证据所产生的危害更大。涉及真相的所有重大努力莫不如此。对任何主题或任何一组事实的深刻了解都需要积极的调查。反过来,这就要求我们去提问题——各种各样的问题:探寻性的问题、令人不安的问题、广义的问题、狭义的问题、姑妄一猜的问题、重复性的问题和假设性的问题等。很多问题都应该被问两次,有时甚至还要再问一次,而且每次问问题时,都要重新措辞,确保你提的问题有被准确无误地理解,并确保你也有准确理解问题的答案。提聪明的问题当然好,但提愚蠢的问题甚至更好。其实,没有什么问题是愚蠢的,这只不过是为了方便表达。所谓愚蠢的问题,通常是根本性的问题;它们往往触及基础,直达底线。愚蠢的问题会暴露肤浅的推理,彰显糟糕的逻辑,并让假冒的专家现出原形。这个世界,即使是在人烟稀少的偏远地方,也不乏吹牛大王。他们总是使用那些连自己都无法详述的缩略语,滔滔不绝地讲那些自己也无法解释的术语,搬弄那些自己无法理解的概念。他们就像鹦鹉学舌一样,重复肤浅的谈话要点、标语或他人的回忆。如果你只从表面去理解别人跟你讲的事情,即便这个人是某一领域的专家,你可能也只是了解了他对此事的粗浅认识。在任何情况下,提问基本问题都不丢脸。实际上,这对你真正理解问题至关重要。太多时候,人们着眼高处,却忘了脚踏实地。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普通生活里,那都是一种错误。我并不清楚在特定语境中,一个人应该问多少问题。但我知道,在新的工作岗位上,问问题最少的那个人一定是有问题的。我们办公室的一名退役老兵给新任主管的建议是:“人们会到你的办公室,问一些疯狂的问题。这些人你不用担心,那些六周都没见过面的人才是你要担心的。”这并不是说那些不问问题的人不聪明。纽约南区的助理检察官都是百里挑一的优秀人才。他们是这个国家受教育水平最高、资质最佳和表现最优的年轻律师。他们中的很多人都在最高法院做过书记员,也是久负盛名的法学院的尖子生。即便是作为联邦检察官,我有时也会被一些人的简历吓倒。我们办公室的选人标准非常严格,而这份工作又非常令人向往,所以我们的录取率近乎百分之百。我曾给近200名被录取者打过电话,除两人之外,其他人都是在电话中就接受了工作邀请。那为什么要担心呢?因为聪明的人不想给人一种愚蠢的感觉。对很多助理联邦检察官来说,不知道某件事该怎么做是之前从未有过的体验。他们大多数人只有在法学院的求学以及私人执业律师的短暂经历,在成为一线检察官方面可以说几乎没有什么准备。他们将经历人生中最密集的学习阶段,而且他们现在所做的决定,将会对现实生活中的人产生实实在在的影响。他们不再是为考试做准备,而是一头扎进了复杂的现实世界中。我们办公室的人足智多谋,有着良好的判断力和专业的研究技能。对于任何问题,他们都能找到答案——通常是在某个文本中找到的。但是很多问题的答案并不是来自书本,特别是那些涉及自由裁量权的问题。有些两难的问题会有多个好的答案,有些则一个好答案都没有。你是无法从书本中习得艺术、表演和判断力的。(是的,这的确听起来有些讽刺:我写了一本告诉你判断力是无法从书中习得的书。)我至今仍然记得我早年工作时遇到的一位主管在我或他人问及基本问题时的那种冷冰冰的表情。很多年后,我依然记得自己感受到的那股寒意,但我并没有因此止步。我还是不断地问问题,问那些令人厌烦的问题,只不过我不再问这位主管而已。通常情况下,我都能得到所需要的答案。如果你是聪明的、成功的,而且有着事事充分准备的习惯,并以此为傲,那么当你需要向主管或同事问一个看似愚蠢的问题时,那种感觉就像跨上办公室窗台,站在窗框边体验被人当作白痴般眩晕。对那些一生都自以为无所不知的人来说,这无疑是一个梦魇。而我没有这种焦虑,因为在我还是一名年轻的律师和检察官时,我总觉得自己很笨。这是我对自己最基本的评价。我一直觉得自己站在无知和失败的危险边缘,所以我问的每一个愚蠢的问题以及别人给我的答案,都有助于我远离这个危险边缘,有助于我脱离险境,有助于我更靠近安全地带。我问过很多问题,也许太多了,无所不包:您坐在法庭上的哪个位置?您在法庭上是称“法官”还是“法官阁下”?枪支上的指纹您都会检测吗?最好的证人传票是什么样的?哪种系统最适合用来记录诉讼事项?在询问证人时,应该由谁来做笔录?哪种详细程度合适?如果证人说谎该怎么办?如果法官犯错该怎么办?诸如此类,不一而足。早在我第一天上班之前,问题就已经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比如,在入职纽约南区检察官办公室之前,我就对程序的学习充满了兴趣。我混进珍珠街的一个法庭里旁听过博伊德·约翰逊办理的21世纪社保诈骗案,而在我正式入职一周前,他还借给我一本内部的刑事部门手册。该手册为三孔活页本,大概有100页,黑色的活页夹也已经很陈旧了,但拿在手里,我还是感到了它沉重的分量。这个神圣的文本解释了刑事起诉和刑事控告的区别,地方法院所必须遵循的烦琐程序,哪些表格要提交大陪审团[1],认罪答辩的恰当方式,以及没收保释金的程序,等等。我完完整整地看了很多遍,直到把基本要点记住为止。现在,让我们再回到愚蠢问题的功用性上。装傻是一个有着重要价值的战术,因为其他人会把你当成无知的孩子。让我用一个故事来解释这一点。在最开始进入纽约南区工作时,乔希·莱文(Josh Levine)是我的同事,跟我也是同龄人。他是一个聪明、谦逊和友善的人。几年之后,他被提拔到反证券欺诈部门。有一天晚上我们聚在一起喝啤酒时,他跟我们一群人讲了他当天的一次痛苦的经历。乔希是那个上级部门的新人,尽管他学得很快,但对证券犯罪法、复杂的商业交易等一窍不通。我们办公室的惯例是一边做一边学,以及看别人怎么做并跟着学。那天,乔希参加了一个潜在污点证人的审前会议;该案与某证券公司总裁戴维·鲁特科斯克(David Rutkoske)有关。我们指控他通过操纵一家互联网游戏公司的交易诈骗了1200万美元。负责起诉该案的是资历更深、更富有经验的助理检察官戴维·安德斯(David Anders),而准备与这名潜在污点证人,即迈克尔·尼布尔(Michael Niebuhr)进行对话的也是安德斯。乔希参加是为了观摩和学习。就在最关键的时刻——当时会谈已经开始了,戴维遇到了一个法庭紧急事件:他的一名逃犯被抓住了,他必须赶去处理。戴维离开了。但这是一次重要会谈,而且是提前很久就安排好的,所以谈话必须进行下去。接手的是乔希,不过他对这个案子以及相关的法律一无所知。我们都吓呆了。这听起来就像是我现在还会遇到的那个可怕的梦魇:在大学时忘记退掉选修的莎士比亚课,结果必须参加期末考试。从历史上看,证券类案件并不是最复杂的案件,可这类案件需要你了解证券交易的方方面面,比如场外柜台交易系统(OTCBB)市场、锁定安排、144规则、提价交易规则,以及其他众多技术概念等。乔希很聪明也很勤奋,后来在这个案子上也展现了自己高超的技巧,但在这个阶段,他就像被扔到了大海里,而且还没有救生衣。他觉得自己会被淹死。他原本是来学游泳的,不想却被硬赶着参加奥林匹克比赛。他是怎么做的呢?在那个即将被人看穿的恐慌时刻,乔希灵光乍现。他一本正经地对那名潜在的污点证人说:“听着,有一天你可能会在一个对此完全一无所知的陪审团面前做证。所以,你一定要慢慢讲。你今天在解释那些交易时,我希望你把我当成你9岁的侄子,从头慢慢讲起。”棒。这是一个简单的开场白,但立刻就能让乔希保全脸面,并有助于他了解案情,确保证词简单易懂。这让他有了空间和借口,可以问心中想问的问题——基本的问题、无知的问题、愚蠢的问题,以及一个9岁儿童可能问的其他任何问题。他可以困惑,也可以表现出这种困惑。他可以要求证人重复自己说过的内容,让他再讲一遍。这个故事有两个结局:第一,一年后,当这名污点证人在法庭上做证时,他给出的证词简单易懂,就像讲给他9岁的侄子听一样。第二,在乔希接受过证券法训练并成为他们部门富有经验的资深专家之后,你猜他在处理类似的复杂问题时是如何跟潜在的庭审证人打交道的?他还是会采取之前的那个方法,跟证人说:把我当成你9岁的侄子,从头慢慢讲起。当然,这不再是一个保全脸面的策略,而是一个既让自己获得相关信息,也让证人放下戒备心的聪明方法。如此一来,证人就可以在轻松自在的氛围中以简单易懂的语言讲出他们的故事。在参议院担任查尔斯·舒默的首席顾问律师时,我注意到舒默参议员也经常这样做。比如,有人会起草一份复杂难懂的法案,通篇都是法律用语,然后交给这位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深入思考过该问题的参议员。有时候,他问的问题非常天真烂漫,就像孩子似的。注意,我说的是像孩子似的,而不是说幼稚。因为我想说的是,孩子常常会提出最好的也最让人慌乱的问题。各位父母,试想一下,当你滔滔不绝地向孩子讲述某种科学或某个历史故事时,孩子突然向你提出一个特别基础的问题,但这个问题却彻彻底底地暴露出你知识的浅薄,以至于做爸爸的不得不迅速找个玩具或其他可以分散注意力的东西岔开话题。这种经历,哪个父母会没有过呢?就提问所谓的愚蠢问题而言,那种发自内心的忧虑未必会随着时间,随着个人在职业阶梯上的上升而消退。而对经理人和主管来说,隐瞒此类问题甚至会造成更大的危险。经理人往往被视为某一领域的专家,被认为应该知道该领域的所有问题。但事实上,经理人也是和我们一样的普通人。时隔四年半,我以联邦检察官的身份回到纽约南区。很多事情对我来说已很是熟悉。我认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我认识那里所有的主管。我认识那里所有的法官。我了解案件调查和审理的所有基本规程。我了解那里的文化和传统。但同时,那里所有的一切对我来说又都是陌生的。现在我已经是这个成立于1789年、赫赫有名的机构的领导者,而在不久前,我还只是一线的一名助理检察官。对于当时的感受,我可以坦诚地讲一讲。我感到紧张,感到害怕,感到自己不够格。我担心我可能会辜负那里的传统,我担心我可能无法达到该职位的要求,我担心我可能会让那些支持我的人失望。办公楼8层的墙上挂着100多年来历任联邦检察官的肖像,每天早上我走进办公室经过他们时,他们都盯着我看。你知道我心里是怎么想的吗?我想他们一定是在对我说:“不要搞砸了,小伙子。”即便在这个职位上工作了多年,即便在这期间工作一直都很顺利,我还是感到紧张和害怕。我想如果什么时候失去了这种感觉,那我就应该辞职离开这儿了。不要误会我的意思。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我都是充满自信的,但我也越来越频繁地自省,秉持一种自我怀疑的精神。适度的自我怀疑是具有启发意义的,亦可激发人的积极性,不会让人处于一种麻痹状态。对领导者而言,如果全面摒弃了这种自我怀疑精神,那么他们在领导岗位上待不长久,而且我认为这在指挥团队时是危险的。从我个人的长期经验来看,自我怀疑是人生挚友,傲慢自负则是人生大敌。再回到我初任联邦检察官的时期。我觉得那时的我相比于多年前执业之初,反倒在某些方面多了一些无知。对任何领导者来说,这显然都是一种常见现象。即便是最内行的首席执行官、大学学院院长或内阁部长,他们对其所领导的大型机构的了解也不可能做到既深刻又面面俱到。这完全是可能的。事实上,如果你遇到了一位对任何琐碎之事都了如指掌的上司,那么在我看来,他很可能是一位不称职的领导,因为这种亲力亲为的人往往会不断地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错误,不懂得放权给下属;当然,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这样的人可能除外。领导者更需要的是判断,而不是知识;他们还需要一种可以对十分接近事实的事情进行盘问的可靠方法。在知识不足的情况下,这样一种值得信任的询问方法,再加上对人性的良好理解力,能帮助领导者做出合理的决策。比如,在1962年古巴导弹危机期间,约翰·肯尼迪(John Kennedy)总统对战争和弹头的了解并不及他手下的将军和顾问。但当苏联人把核武器部署在距离佛罗里达仅有90英里的地方时,他就是最终决策者。在对他更富有经验的团队进行全面细致的提问,继而做出评估之后,肯尼迪决定实施海上封锁,而不是采取更为激进的应对策略。后来的事实证明,这是一个正确的选择。事实上,大多数高层的决策也都是如此,即便面临的不是核战争问题。作为领导者,你经常需要做出最终决策或个人判断,而对于决策或判断所涉及的问题,你可能只掌握一些皮毛。这时候,你就需要他人提供的良好建议。我详细查看过来自刑事和民事部门的重大案件的案情总结。要知道,这类案件的文件通常有数百页之多,且排得密密麻麻。我发现我面对的是无数的新事实和不甚熟悉的法律。在任职后的最初几周里,我听取了大量相关人员所做的案件简报,未曾有一日得闲。每个人看上去都是那么聪明,那么富有经验,给人一种无所不精的感觉,在这种情况下,对他们微笑、点头,并假装自己已经完全明白了他们提交给我的每一个问题并非难事。我突然意识到,如果你周围的人都格外聪明、格外勤奋、格外令人尊敬,那么在这样一个环境下,领导者实在是太容易伪装了。你可以轻松采取一种超然的、表示尊重的和假装理解的策略,让其他人主持局面。如果所有工作都像一台运转良好的机器,那么领导者基本就可以撒手不管了;如果再进一步,所有工作早已呈完美运转的状态,那么领导者就真的可以置身事外了。但很明显,只有当一个机构处于停滞、下滑且不再创新的状态时才会出现这种情况,也就是说,当这个机构已经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时。在我宣誓就任联邦检察官之前,我决定阅读大量有关领导力和管理的书籍。我希望能够从中找到某个神奇的公式,帮我干好这份新工作。其中有一段给我的印象最为深刻,这段话来自一本薄薄的小书,叫《再造卓越》(How the Mighty Fall),作者是吉姆·柯林斯(Jim Collins):一个机构无论多么伟大,终究也是脆弱的。无论你取得过多么大的成就,无论你走过多么远的路程,也无论你获得过多么大的权力,你也难逃衰落的命运。没有任何自然法则表明强者恒强,并会一直处于顶端。任何人都可能衰败,而且大多数人难逃此劫。每天走进办公室,这些话都会在我耳边响起。事实上,在我就任后的首个年度演讲中,我曾跟我的整个团队引述过这段话,并在之后的多年里反复引用。纽约南区检察官办公室是一个久负盛名的机构,很多案子和办案人员都堪称传奇。它需要的不是力挽狂澜的改革家,也不只是守门人。同其他所有机构一样,它需要的是负责任的领导。于是,我便要问我的基础问题。但该如何问呢?作为一名新任的助理检察官,问一些愚蠢的问题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人们并没有期望你懂得很多。可正如我先前所说,即便是在那个时候,你也很难拉下面子,暴露自己的无知。我再一次站在了窗台上,只不过这一次我已不再是一名新手,而是经总统任命、参议院批准的联邦检察官。我心想,我会被认为是这个房间里最聪明、最专业和最有资质的人。我知道我不是,但要跟其他人坦白这个事实并不容易,因为我觉得,每个有上司的人都会持续不断地评价自己的上司——至少在上司看来是这样的。当我主持会议的时候,特别是早期的那些会议,我感觉每双眼睛都盯着我,感觉每个人都在评判我——不仅评判我知道什么或不知道什么,还评判我的办案能力。这是一件令人沮丧的事情。我可以退回到那种点头示意并假装完全理解的模式,或者我也可以等到下属离开会议室,然后把我的助理博伊德——我最亲密、最重视的朋友——拉到一旁,让他教我如何避开下属那种带有评判意味的眼神。但我真的很努力地不让自己这么做,而是采取了一如我初任助理检察官时的做法,继续问我的蠢问题。那时,有种反复排练所营造出的紧张感。当然,我说的是任职初期。有些时候,我们会就重大案件的开庭陈词进行模拟练习:发表陈词的助理检察官会在图书室的桌子前方摆一个箱子,充当临时讲台,而坐在旁边椅子上的则是其他助理检察官、律师助理、调查人员,以及基层工作人员,他们将会就开庭陈词进行点评。在这种场合,最紧张的当属发表开庭陈词的助理检察官。而第二紧张的人,我想就是我了,因为在开庭陈词发表完毕后,每个人都要给出自己的看法,而作为一种带有尊重性质的传统,就此陈词发表点评的次序是按照职务等级排序的。也就是说,作为联邦检察官的我要第一个发言。我再一次感到,房间里的每一个人不仅在评估那名助理检察官的表现,也在评估我的表现。我的反馈是巧妙的吗?我的问题是愚蠢的吗?我真的已经了解这个案子了吗?每当这种时候,我都会不自觉地想起那句名言,并深深地理解它的意思所在:“与其开口消除一切疑虑,还不如闭口被人当作傻子。”关于冒充者综合征[2](imposter syndrome)的书,我读的并不多,不过在这个新的岗位上,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冒充者。当然,我并不是说我缺乏安全感。我不是这样的。我一直都是一个非常自信的人,有时候甚至是过于自信。这里存在一种颇为奇怪的平衡:尽管你在智力和判断上保持着充分的自信,但对自己的无知又有着清晰的认识,由此产生的心理负担会促使你提问愚蠢的问题。一个傲慢的人产生一种不安全感,这多少有些自相矛盾。但任何机构的任何领导人都会时不时地站到不安全感与傲慢的岔路口上。随着时间的推移,你会逐渐习惯这种处境,并学着勇敢地向正确的人提出正确的问题。否则,你会一败涂地。下面是我的心得:如果你认真倾听了,而且你问的看似愚蠢的问题直达事物的本质,那么没关系。它们或许暴露你的无知,但也很可能揭示正确的关注点。即使你就是喜欢问那些人们认为你应当已经知道答案的基础问题,又怎样呢?你走在正确的道路上。无知很快就会被消除。偏离主题和文不对题的倾向却不是那么容易得到修正的。不懂并没有关系;当你真正需要知道、想知道的时候,搞明白就可以了。好奇和质疑是健全的领导力的两个最重要的支柱。即便是最聪明的人,也不是什么都知道。在任职初期,我邀请最高法院的新任大法官埃琳娜·卡根(Elena Kagan)来我们这里做演讲,演讲地点安排在圣安德鲁广场1号对面的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的审判庭。这个美丽的地方是我们邀请知名嘉宾进行演讲的常备场所。在演讲开始前,我们先是拍照合影,然后同上诉法庭的律师举行一个小规模的会议。这位大法官超级好奇,一直问我问题,一个接着一个。其中有个问题是:“国际贸易法院是做什么的?”我真的不敢相信她竟然不知道;她可是最高法院的大法官,而最高法院是美国法院系统中的最高一级。然后,我咽了一下口水,压低声音坦承说,虽然这个法院和我们隔街相对,我们也经常使用它的设施,但它到底是做什么的,我也是毫无头绪,一无所知。说完之后,我们两个人都笑了起来。(需要说明的是,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是一个非常出色的机构,致力于解决全球范围内与贸易和海关法相关的问题。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我最喜欢问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我们要这样做?”但我通常会得到最糟糕的答案。这个问题可能非常基本,或者说有些无知,但相对于提问,更无知和更不体面的是回答:“我们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做的。”这是唯一会让我从内心深处感到恼火的答案。人们或许会奇怪:执法当属保守领域,各项任务自有规程,遵循传统为什么会让我生气呢?这是因为,这个答案是阻碍创新和效率的一道壁垒,甚至还有可能妨碍司法公正。我们的整个民事欺诈执法计划源于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为什么我们不能依据《金融机构改革、复兴和实施法案》起诉银行呢?”《金融机构改革、复兴和实施法案》是1989年通过的,旨在对“影响”金融机构的非正当行为进行惩罚的一项法案,但很少被援引,也没人用它来起诉银行。相反,该法案仅被用来追诉他人对银行犯下的诈骗行为。但在该法案清晰易懂的规定中,对银行自身不良行为的起诉并未被排除在外,而这些行为当然会对金融机构造成“影响”。很快,我们就相继赢得了三名联邦法官的支持。在我们的带领下,全美的司法部门开始将《金融机构改革、复兴和实施法案》作为办案工具使用。另一个简单的问题则彻底改变了一项存在良久,却也考虑不周的政策:“在解决民事案时,为什么我们允许被告既不承认也不否认指控呢?”我们终止了这项政策,天也并没有因此而塌下来。作为资历较浅的人员,提问可以加深他们对问题的理解。而作为领导者,提问亦会产生同等的效果,还营造出一种氛围,激发出个体乃至整个团队的好奇心,并促使他们自我反省。总之,提问会形成一种文化,让我们勤于思考、有好奇心、保持批判性思维、善于理解且勇于挑战,而不是拘泥于现状。要知道,墨守成规正是巨人倒下的原因。

  [1]英美法系国家对重大刑事案件实行类似预审的组织。美国的大陪审团一般由16至23人组成,以16人为法定人数,至少有12人同意才能起诉。[2]又称自我能力否定倾向,指个体按照客观评价标准已经达到优秀,却倾向于认为自己不够好,不是凭借自身的能力获得的成功,而是像在欺骗他人的一种现象。我们都在电影中看过获取口供的方法,殴打、重击并威胁证人。如果世界末日的时钟在嘀嗒作响——即便没有作响——一切都已失去控制,那么残忍野蛮的策略都会帮你快速取得可信的结果。你可以施以水刑或其他酷刑,必要时还可以切掉证人的手指,为获取口供动用任何手段。然而,在这个真相至上、肾上腺素不会如河流般持续流动的现实世界里,长期经验告诉我们,耐心和人性比威胁与蛮力更容易取得成效——任何时候都是如此。那些倾向于采取最暴力手段并对此上瘾的人,往往都是恃强凌弱者,既没有行业经验,也缺乏历史知识储备。以可靠、文明的技巧获取真相才是普遍的做法。我们来看下面这些身份迥异的审讯对象:“二战”期间在德国被击落的美国空军飞行员,纽约时代广场爆炸案的实施者、恐怖分子费萨尔·沙赫扎德(Faisal Shahzad),以及一起凶杀案中受惊的目击证人。他们所有人都向掌握熟练技巧的审讯者交代了自己所掌握的秘密;尽管这些审讯者所处的时期不同,也有着不同的语言和培训背景,但他们采用了相同的审讯方法和原则。随着“二战”席卷全球,战争的成败不仅取决于炸弹和子弹,或是坦克和舰船,还取决于情报。侦察和间谍活动当然会让一方赢得相对于另一方的优势,但关于敌方的另一个重要的情报来源也会影响到战争的成败:战俘。被一方抓获的战俘掌握着另一方的秘密,包括它的军事实力,甚至是未来的作战计划、意图和战略等。美国打击德国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空袭,特别是针对德国城市发起的残酷又持续的轰炸行动。精锐的美国空军飞行员执行了数千次任务,在这个欧洲国家的大部分地区投下数不清的炸弹,其中最有名且受打击最严重的就是德累斯顿,仅在一天之内就造成了约13万德国人死亡。被德国人击落的美国飞行员并不在少数,而且很多都活了下来,成为战俘。这些飞行员都是军队中的精英,即便他们个人没有掌握什么重大情报,但如果把所有这些飞行员的秘密都拿到手,组合在一起,那么会对德国的战争行动大有助益。这些被击落的美国空军飞行员无一例外都坚持军事版的缄默法则:保持沉默;按照战争法的规定,你只需交代自己的姓名、军衔和番号。很多人自始至终都保持着沉默,但也有很多人后来还是交代了他们所掌握的秘密——他们甚至不认为自己是被蒙骗的,也没有受到非人的对待和折磨。那么,是什么让被俘的士兵开口的呢?是什么让他们说出秘密的呢?历史显示,在不受规则限制的战争时期,卓有成效的审讯原则同和平时期刑事案的有效审讯原则大同小异。让我们来看一下纳粹德国空军最高效的审讯者雷蒙德·F.托利弗(Raymond F. Toliver)——?一个居于幕后、沉默寡言的人。他在著名的《审讯者:纳粹德国空军审讯大师汉斯·约阿希姆·沙夫的传奇故事》(The Interrogator:The Story of Hanns Joachim Scharff,Master Interrogator of the Luftwaffe)一书中讲述了沙夫的故事。在提问的艺术与学问方面,汉斯·沙夫没有接受过任何正规的培训。他的入行完全是个意外。出生在东普鲁士的沙夫讲一口流利的英语,他先是在德军前线担任翻译,后被调至德国空军设在上乌瑟尔的审讯中心,担任“专业”审讯员的翻译。由于他所服务的两名审讯员在飞机失事中身亡,沙夫突然被提升为审讯员。由此,他证明了自己作为替补四分卫的能力。同许多技艺的天才实践者一样,沙夫在观察和耳濡目染中习得技能。他被认为是整个德国最狡猾和最高效的秘密窃取者。他温文尔雅,待人随和。他把自己伪装成被俘飞行员最好的盟友和最大的支持者。他满足他们的要求,和他们开玩笑。很有名的是,沙夫还和他的战俘一起漫步大自然,也就是不受限制、自由自在地散步——只要他们口头承诺不逃跑就行。他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与和谐,他用尊重和智慧感召他们,用人的需求去接触其并与其建立私人关系,还对他们的遭遇报以同情。就这样,一个又一个的战俘丧失了警惕,失去了防备,而沙夫也由此成为德国空军中的传奇人物。他的这种温和的方法以及据此取得的丰硕成果似乎令人震惊,因为一方面,从直觉上讲,人们普遍认为战时的审讯是严酷的;另一方面,他所采取的方法与同时期德国的另一个机构——令人畏惧的盖世太保[1]所采取的野蛮策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事实上,为达到自己的目的,沙夫以一种非常睿智的方式利用了盖世太保的残酷名声。他会说,真正的战俘将被关在审讯中心,然后被转送到战俘营,而间谍则必须被交给盖世太保。他还会进一步解释说,为表明你是真正的战俘而非间谍,你不仅要交代姓名、军衔和番号,还必须交代其他一些事情。很多人都照做了。除了这种红脸加白脸的策略,沙夫拒绝采用任何带有威胁或恐吓性质的手段。尽管以盖世太保这个机构作为幌子,但沙夫策略的成功主要还是靠他表现出来的善意、尊重和亲和力。与所有涉及人际互动的成功努力一样,沙夫的策略也遵循了几项基本规则,其中之一就是:“在将犯人带入审讯室之前,最好先研究一下他的相关资料。”这似乎是显而易见的,但有些调查人员还是忘记了这种耗费时间和精力的功课往往是获胜的关键;当然,勇气和计谋也很重要。肯尼思·麦凯布的一大优势就是他对自己所追踪的黑帮分子的背景了如指掌,同样重要的还有他所掌握的渊博的知识。在接受他的审讯时,人们明白自己糊弄不了他,因为他知道这些人有没有说实话。所以,他们会告诉他更多的事实。所有优秀的审讯人员都明白这一点。准备和自学可以造就一种无所不知的自信气场,进而撬开对方紧闭的牙关,获得想要的情报。知识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也更容易让人开口。优秀的审讯者无不拥有经得住考验的知识储备。以约翰·奥马利为例。有一次他在审讯一名军火走私犯时,后者说在布朗克斯的波士顿路一带有一个军火交易点。奥马利点了点头,并会意地补充道:“是的,就在‘妈妈炸鸡店’那里。”虽然这只是一个微小的细节,一个关于地理位置的精确描述,但还是给这名走私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接下来的审讯之路变得更加平坦。沙夫持续不断地运用这一技巧。对于每一名美国战俘的资料,即便是那些看似无用的信息,他都仔细地整理到一起,从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之后在审讯室,他总是在不经意间放出这些琐碎的情报,以表明他已经掌握了更多的信息,同时让审讯对象放下戒备,和盘托出。此外,做足功课也可以降低面对面交流的敌视程度,让审讯以一种更温和的方式进行,亦有望取得更富有成效的结果。正如沙夫本人所说:“野蛮主义是没有必要的。你们可能也看到了,我会事先搜集尽可能多的信息和证据。通过透露这些信息和证据,并诉诸常识,加以劝诱,我就会从他那里得到新的情报。”野蛮主义是没有必要的。这是“二战”期间一名德国军人发表的一项颇具分量的声明,是不带讽刺意味的。此外,这也是一个关于方法和原则的重大陈述。这里所讲的方法是指在审讯前花费时间和精力做好准备工作,搜集和整理尽可能多的细节,并在审讯过程中采用人道的审问方式,与审讯对象建立一种和谐的关系;而这里所讲的原则是指避免采取残酷的手段。此原则与方法并非重合,它们之间是一种相互影响和相互强化的关系。正是这种方法所具备的效力,使得野蛮主义成为一种多余,因为野蛮主义是没有必要的,也是不对的。时至今日,人们在怎样才能(和应该怎样)让被拘押者开口的问题上仍存在激烈的争论,无论被拘押者是战俘还是刑事被告人。有一部分人——多为派系政治家——坚持认为,对目标或囚犯的任何仁慈都是审讯方软弱、纵容和无能的表现。他们所信奉的酷刑拷问与沙夫所陈述的原则和方法是背道而驰的;也就是说,他们认为被拘押者不应被纵容,因而也不应对其采取温和的审讯手段。他们秉持的是一种直觉至上、毫不知情的信念,认为必须运用严刑拷打的方式获取口供,因为这些遭受严刑拷打的人罪有应得。他们还将原则和方法混为一谈,追求严刑峻法,尽管既定目标只是获取口供,拿到情报。在他们看来,所谓人道待遇、有礼貌的审讯或权利告知均是软弱和无能的。作为现实生活中的审讯者,汉斯·沙夫以及其他无数同行用他们成功的经验打破了这一被误导的神话。我们不妨想一想,对当时德国空军的审讯人员来说,承认美国军人的尊严,给予他们尊重,并以人道的方式审讯他们是多么困难的事情。要知道,那是战争时期,一切皆存在变数,而且这些审讯人员清楚在那些被俘的美国飞行员中,有些人负责对他们的城市进行地毯式的野蛮轰炸。沙夫之所以采用这个方法,是因为它不仅是正确的,也是有效的。同一代又一代成果显著的审讯者一样,他深知这样一个道理:事前准备和和谐关系胜于胁迫和暴力。他常说的一句话是“温言软语好过重拳猛击”,而这正是他的诀窍之一。这个方法的使用以及它所产生的持续效力进一步强化和证实了如下道德原则:即便是战火纷飞、尸横遍野,人性仍有可能存在。托利弗是这样说的:“在战争这一最没有人性的人类活动之中,我们看到了一个仍保持着人性的人。”就我所遇到的、有过交流的或受我领导的优秀的调查人员而言,他们全都赞同并认可沙夫所秉持的一般原则。殴打与威吓很难持续获得真实的答案。策略胜过蛮力,耐心优于强力。在南区,我们在很多案子中都见证了这一点,包括那些看似毫无可能合作或供罪的案子。你能猜出什么样的证人最固执、最难对付吗?你可能会认为是那些策划和实施暴力行为的人,他们这样做并不是出于贪婪、对权力的欲望或一时冲动,而是源于根深蒂固的意识形态和对西方的刻骨仇恨。你可能会认为那些人是铁石心肠、充满仇恨的恐怖分子,他们的杀戮并不是因为金钱、精神疾病或情事,而是因为他们心中的仇恨及其所信奉的邪恶事业。如果你是这样猜的,那就错了。让我们看一下费萨尔·沙赫扎德的案子。他是时代广场爆炸案的实施者,试图杀死尽可能多的美国人,而那时我上任还不到9个月。2010年5月1日傍晚时分,一辆带有色玻璃车窗的深色日产探路者停在了纽约市第45大街和第7大道交叉处的时代广场的中央位置。车中嘀嗒作响的是一枚由化肥、丙烷、烟花和瓦斯制成的炸弹。这枚炸弹虽粗制滥造,威力却很大。其制造者计划周六傍晚在曼哈顿的核心地带引爆它,因为在那个时间段,会有数万人从那里经过,他们或去餐馆吃饭,或去百老汇看演出。这枚炸弹没有造成任何人员伤亡,因为它根本就没有爆炸。它之所以没有爆炸,是因为它的制造者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再者,附近的一个人看到了车内冒烟,并在第一时间通知了警方。接下来,警方封锁了时代广场,转移了大批人员,并展开了一场长达53小时的追捕行动。最终,我们了解到,6个月前,这名未能得逞的凶手曾在“巴基斯坦塔利班运动”(TTP)发布的一段视频中表示:“自‘9·11’事件以来,我一直都想加入我兄弟们的圣战。”在53小时的行动中,我们办公室反恐部门的助理检察官牺牲了所有睡眠时间,与联合反恐工作组(JTTF)的同行一道,追踪潜在线索,查看监控录像,核实纽约市每一辆日产探路者的来历。在整个调查行动中,有出发点出错的时候,也有无果而终的时候,直到周一深夜,他们才最终锁定了沙赫扎德。在康涅狄格州的布里奇波特,全副武装的联邦调查局探员包围了沙赫扎德所住的公寓,准备将这名危险分子抓捕归案。我当时的助理博伊德·约翰逊驻守在联邦广场26号的联邦调查局总部,而我则留在圣安德鲁广场1号,等待我们办公室反恐部门的负责人提供有关沙赫扎德的最新情况。抓捕行动中出现了一个小差错。不知何故,沙赫扎德避开监控,从被包围的公寓里成功逃脱。他去了哪里?美国的这名头号通缉犯——尽管他已经被列入了恐怖分子“禁飞名单”——跑到了约翰·F.肯尼迪国际机场,还坐上了阿联酋航空公司的某个航班,准备在周一午夜前不久飞往迪拜。航班一度驶离登机口,但在千钧一发之际,还是被安全人员成功拦截。沙赫扎德就此落网。被活捉的沙赫扎德很快就被拘押起来,等待他的将是一场重大审讯。沙赫扎德是单独行动的吗?如果不是,那么他的同谋者是谁?是谁让他变成激进分子的?有谁培训过他吗?他制造炸弹的材料来自哪里?他是否还知道其他的阴谋?等待他的将是一连串的问题,但他会回答吗?审讯的背景很重要。这是自“9·11”事件以来纽约市第一个真正将计划落实到行动上的恐怖分子。最近发生的一些历史事件引发了人们对标准程序的质疑,并影响到了决策。这次抓捕费萨尔·沙赫扎德的行动距离拘捕所谓的“内衣炸弹客”奥马尔·法鲁克·阿卜杜勒穆塔拉布(Umar Farouk Abdulmutallab)仅过去4个月的时间,后者于2009年圣诞节那天在飞往底特律的航班上因试图引爆炸弹而被捕。阿卜杜勒穆塔拉布很快就被告知了自己所享有的权利。是不是太快了呢?可以说,重要的情报搜集工作也因此陷入中断。所以,就沙赫扎德一案而言,要不要宣读以及何时宣读权利告知书,也就成了一个重大的敏感问题。在阿卜杜勒穆塔拉布案之后,我们就预料到了这个问题,并就如下场景进行了讨论:如果有一名正在行动的恐怖分子出现在我们中间,我们该怎么办?我们要做的事情之一就是仔细研究“米兰达警告”(Miranda Warning)的公共安全例外;按照米兰达警告的要求,在审讯之前,被拘押者通常都会获得权利告知。基于所列的例外情况,办案人员可以在给出权利告知之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而不用担心相关口供不会被法院采信。这种例外是最高法院于1984年在“纽约诉夸尔斯案”(New York v. Quarles)中确立的,指的是当审讯的内容涉及犯罪计划、同谋者,以及与公共安全相关的其他重要事宜时,犯罪嫌疑人可以被较为详细地审讯。为获得这些问题的答案,为搜集信息和情报,法律允许办案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须宣读米兰达警告即可直接审讯犯罪嫌疑人。根据具体情况,如果存在其他压倒性的犯罪证据,那么因违反米兰达警告而导致所获口供被法庭宣告无效可能不那么重要。在离开会议室时,我们已经定下了明确的策略:不要急着宣读米兰达警告。找到一切可能的证据,并权衡口供(有助于法庭做出判决)和情报(有助于防范公共安全事件)两者之间的重要性。这个计划收到了成效。在沙赫扎德被抓、执法人员即将对他进行审讯之时,我们已经做好了前期准备。我跟位于华盛顿司法部国家安全部门的负责人讲了我们的计划,表示我们有意延迟宣读米兰达警告。就当时的情况来看,我们认为这样做是完全合法的,也是合适的。该负责人,也就是戴维·克里斯(David Kris)同意了我们的计划,并告诉我他会同时任司法部长埃里克·霍尔德(Eric Holder)具体讨论一下。于是,我给司法部指挥中心打去电话,这是找到司法部部长最便捷的方式。晚上10点过后,指挥中心给我回了电话。我接起电话,一边望向窗外,一边说:“关于费萨尔·沙赫扎德的这个案子,证据已经很充分了,办案人员正快速赶往约翰·F.肯尼迪国际机场对他提审,而为最大限度地搜集信息和情报,我们并不急着向他宣读米兰达警告。”霍尔德部长同意了我们的行动方案。就在那时,沙赫扎德已经坐在了机场所谓的“二次检查室”里,看守他的是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的工作人员,而联合反恐工作组的审讯人员正在赶来的路上。联邦调查局的一名特工督察和纽约市警察局的一名探员走进了房间。沙赫扎德看起来很平静,也很放松。看到他们进来之后,他说的第一句话是:“你们怎么这么久才到?”这是一个疑问句,并无嘲讽的意味。他们为沙赫扎德提供了餐食和点心,然后把他转送到联合反恐工作组在曼哈顿的一个安全的据点,那里也是该工作组的安全总部。按照计划,这名探员就一系列公共安全问题对沙赫扎德进行了审讯。沙赫扎德有问必答,滴水不漏。很快,该探员就和沙赫扎德建立起了一种和谐关系。虽然原定计划是要对费萨尔·沙赫扎德进行很多个小时的审讯,但至于在何时宣读具有决定意义的米兰达警告则取决于这名探员的专业判断,基于他对沙赫扎德的行为举止和心理状态所做出的判断。顺便说一句,这种判断凭借的是他多年来的办案积累以及成千上万次的审讯经验,可以确保嫌疑人在获知相关权利之后仍能继续交代问题。看过电视的人都知道米兰达警告。这听起来可能是美国最高法院最知名的案件名称,可它实际上是一种权利告知:你有权聘请律师,你有权保持沉默,诸如此类。对此,大多数的警察和探员都是牢记在心的,但为保证内容准确,他们一般会照着打印出来的卡片宣读。如何判定向恐怖分子宣读米兰达警告的时机?如何判定向恐怖分子告知其所享有的权利的时机?一名探员曾有过这样的描述:“你可以把审讯嫌疑人想象成初次约会。在审讯过程中考虑要不要宣读米兰达警告,就好比是在约会过程中考虑要不要笨拙地亲对方一下一样。这是一个需要你做出判断的时机:‘如果我现在亲他一下,他也会亲我一下。如果我干等的话,那这种情况或许就不会发生了,机会也就错失了。’”诚然,米兰达警告可能会导致审讯出现“短路”,但向嫌疑人告知其所享有的权利会给人一种亲切感,并加深彼此的信任。汉斯·沙夫就非常清楚这一点,即便是在战争时期:建立和谐关系是获取秘密最常见的催化剂。还有探员用其他类似的词语来描述审讯的艺术,比如诱导。他们说,你要知道你在什么时刻同嫌疑人建立起了最大限度的联系,也正是在这个时刻,你有了一种真实的感受,知道该按下哪个按钮或操纵哪根杠杆。也就是说,这时你已经从主观上做出了判断:我现在可以宣读米兰达警告,履行法律义务,保证接下来所陈述证据的可采性,并有可能继续审讯以获取信息。当然,担心还是有的,即聘请律师的权利告知会使得嫌疑人行使该权利,进而导致沟通渠道关闭,前面提到的法鲁克·阿卜杜勒穆塔拉布一案就是如此。但在发誓对美国发起圣战之后,在选择充当外国恐怖组织的执行者之后,在决定于美国内部发起战争之后,在试图于时代广场发起针对大量无辜者的杀戮之后,在设法逃跑并试图策划更多的恐怖袭击、杀死更多美国人之后,费萨尔·沙赫扎德做了什么呢?他一直滔滔不绝地讲,越讲越多。在审讯沙赫扎德时,办案人员没有使用任何暴力或威胁手段。他们给他食物,还告知他所享有的权利。温言软语好过重拳猛击。在之后几天里,沙赫扎德平静又详细地供述了跟他的计划和意图有关的关键信息。他承认自己购买了制作那枚炸弹需要的所有材料;他希望那枚炸弹可以造成40人死亡并对此深信不疑;他计划在两周后再次回来实施恐怖袭击,以期杀死更多的美国人。此外,他还交代了自己的同伙以及可能的协调人,为后期办案提供了非常多的线索,这也正如我们在法庭上所讲的,若不是他坦白交代,我们就“需要从多个城市调集数百名探员连轴工作”。值得一提的是,办案人员每天都会清楚无误地向他宣读米兰达警告。然后,他很快又在法庭上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在担任联邦检察官的职业生涯中,这么高调的被告我只见过一次。两周后,也就是2010年5月18日,费萨尔·沙赫扎德被提讯,并当庭认罪。他被判终身监禁,现在正在监狱服刑,这是他罪有应得。除了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和各项功课,审讯的成功往往还取决于对时机的判断。它更需要的是情绪智力,而不是虚张声势,这与我们在电影中看到的以及政治家的高谈阔论不一样。暂且抛开政治上的哗众取宠不谈,围绕米兰达警告产生的争论并非不合理,只是被过度夸大了。正如案件调查中的很多事情一样,个人基于常识和经验所做的实时判断对整个工作是大有助益的。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审讯过程中,那名同费萨尔·沙赫扎德建立起和谐关系的办案人员并不是专职负责国家安全的联邦调查局特工,他只是纽约市警察局的一名探员——职责是调查和打击这个城市的毒品犯罪行为。他审讯过成百上千名证人和嫌疑人,积累了重要的办案经验,也培养了敏锐的判断力。因此,当需要做出判断的时候,当需要在他职业生涯中最棘手的一次审问中做出判断的时候,他在时机的把握上往往是准确的。正规训练当然重要,但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的往往是从一线获得的实践经验。重点在于,有效审讯是无法从教科书上学到的。它更像是一门艺术,而不是科学。它需要的是天资——同理心和理解人类的天资。当然,这并不是说严酷的审讯方法永远都不会获得成果。有些时候,它们可能是必要的,但对那些一向宣称只有严酷的方法才能获得信息或真相的自吹自擂者,每个人都应时刻保持怀疑。对那些在现实生活中从未审讯过别人的人,我们更应保持怀疑。这是专业的联邦调查局特工、警察、缉毒局(DEA)特工和联邦检察官的观点。相比象牙塔里的作家或者政治家,我更相信这些专业人士的判断,因为那些作家和政治家未曾亲眼见过采用何种方式才会让坏人开口。顺便说一下,费萨尔·沙赫扎德远不是唯一一个前脚刚实施针对无辜者的杀戮行动,后脚就向执法部门供出行动路线图和同谋者名单的恐怖分子。伊利诺伊州北区检察官办公室起诉的戴维·黑德利(David Headley)也是其中之一。黑德利是2008年孟买恐怖袭击案的责任人和参与者;该起袭击案共造成164人死亡,其中包括6名美国人。此次审讯过程中,办案人员也看准时机,在进行了不到30分钟的时候就向他宣读了米兰达警告。根据检方的量刑备忘录,黑德利“提供了有关恐怖组织虔诚军(Lashkar-e-Taiba)的大量详细信息,包括它的组织架构、领导层及其他相关人员、人员招募、资金募集、人员培训,以及袭击计划和潜在目标等”。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在审讯方面,这是常态,而不是例外。为什么恐怖分子会开口呢?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使用什么样的审讯手段才会让费萨尔·沙赫扎德或戴维·黑德利这样的人在被抓捕后,无须接受酷刑就能主动交代他们掌握的一切,包括个人情况、计划和意图?多年来,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因为它看起来似乎是违反直觉的。我就此请教过联邦调查局的很多特工,想知道他们的看法。我听过一个非常好的解释,这一解释也是审讯人员应好好利用的心态:恐怖分子希望有人讲述和传播他们的故事。此外,他们还想成为自己故事的作者,成为自己故事中的英雄。恐怖主义的重点在于制造恐惧,在于为政治目的吸引公众的注意力。恐怖分子都有着缔造传奇的野心,他们决不希望自己沦为无名之辈。正是由于上述原因,他们录制殉难视频。正是由于上述原因,他们利用媒体和宣传渠道传播自己病态的“福音”,并诱使新成员加入。他们也渴望拥有自己“出名的15分钟”[2]。事实上,有些案子可能都没有那么复杂。这里可能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一种强烈的渴望,即便是十恶不赦的犯罪分子,也希望其他人能明白他们为什么那么做,而那些犯下骇人罪行的人,特别是出于意识形态而犯罪的人,在这种最根本的心理需求方面亦不例外。对调查人员来说,好的一面是这种想要被人理解的倾向可以作为案件的切入点,既可以拘押恐怖分子,又有助于我们获取恐怖组织的活动范围,或发现其他可能会对我们造成危害的人。当然,也有人主张使用严厉的审讯手段,其中甚至还包括酷刑。对这些人来说,野蛮主义是必要的:一方面,这可以让他们在私人或公共场所炫耀自己的力量;另一方面,他们认为野蛮主义是有效的。但从历史记载来看,结果恰恰相反。我们来看一下阿布·祖巴耶达赫(Abu Zubaydah)的案子。祖巴耶达赫是在“9·11”事件发生之后于2002年被抓的——当时他参与了巴基斯坦的一起袭击行动,受伤后被抓获,被关押,并被误认为是“基地组织”的高级头目之一。在遭中央情报局(CIA)羁押期间,他遭受了至少83次水刑,被剥夺睡眠,在一个2.5英尺乘2.5英尺的箱子里被囚29小时,在一个棺材大小的箱子里被囚266小时,一次次地被撞到墙上,在压力姿势下被强力束缚,以及经受低温和噪声的折磨。中央情报局的审讯人员一度以为他们把他折磨死了。祖巴耶达赫最终供出了哈立德·谢赫·穆罕默德(Khalid Sheikh Mohammed)和何塞·帕迪利亚(José Padilla);前者是“9·11”事件的幕后组织者,后者是美国公民,被控密谋策划轰炸美国,其被审经历也一直都是激烈争论的话题。听起来不错,但有一件事除外。在遭受酷刑之前,联邦调查局特工为建立和谐关系对其进行审问期间,祖巴耶达赫就已经交代了这些有效信息。那是3月底,祖巴耶达赫刚刚被抓。按照指示,联邦调查局特工、审讯专家阿里·苏凡(Ali Soufan)同另外一名特工一起飞往某秘密据点,对祖巴耶达赫进行审讯。值得一提的是,苏凡是整个联邦调查局仅有的8名会说阿拉伯语的特工之一。在一个预先留作审讯用的小房间里,苏凡看到了受伤但依然充满挑衅的祖巴耶达赫。苏凡的第一个问题很简单:“你叫什么名字?”祖巴耶达赫回答说:“达乌德。”这不是实话。苏凡看着祖巴耶达赫,笑着说:“我直接叫你哈尼怎么样?”哈尼是祖巴耶达赫小时候的一个昵称,他母亲给取的。听到这句话时,祖巴耶达赫看上去非常吃惊。他说:“好的。”这个强有力又人性化的细节收到了奇效。在接下来的一小时里,祖巴耶达赫向苏凡交代了具有决定意义且可提起诉讼的情报。正如苏凡后来在国会做证时所说的,联邦调查局审讯技术的成功得益于研究,事前的准备工作很重要。他说:“审讯人员必须做好各项功课,全面掌握被拘押者的每一个细节信息,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情报专家。然后审讯人员运用所掌握的知识给被拘押者留下这样一种印象:与他有关的一切信息都已经被掌握,任何谎言都会被轻易揭穿。”这与沙夫的理念是共通的。参议院情报特别委员会(Senate Select Committee on Intelligence)后来发布的长达6700页的研究报告——人们熟知的《酷刑报告》(Report on Torture)——表明,中央情报局在2001年至2009年间实施的羁押和酷刑审讯计划是无效的。野蛮主义既无必要也无助益。该委员会在报告开篇写道:“在从被拘押者身上获取情报或争取被拘押者合作方面,中央情报局采用的强化审讯技术是无效的。”在获取宝贵的情报方面,酷刑是没有必要的。再者,酷刑还有可能会导致基本的不公——虚假供述。美国在2003年入侵伊拉克时,美国政府根据未具名信源所称的伊拉克正为“基地组织”成员提供武器装备这一情报来证明自己行为的合理性。提供该情报的是伊本·阿勒-沙伊哈·阿勒-利比(Ibn al-Sheikh al-Libi)。阿勒-利比是乌萨马·本·拉登(Osama bin Laden)设在阿富汗的恐怖分子训练营的负责人,2001年被抓。那时,他是被美方关押的最高级别的“基地组织”成员。联邦调查局和中央情报局都提审了阿勒-利比。尽管在审讯期间,联邦调查局的一名官员提醒他的人说,要向阿勒-利比宣读其所享有的权利,并以一种尊重的方式对待他,希望以此建立一种和谐关系,但中央情报局的探员在审讯后认为他们并没有获得准确的情报。据报道,中央情报局后来将阿勒-利比转移到了埃及;在那里,他们对他进行了殴打,将他关入空间极小的箱子,并对他实施了所谓的“模拟葬礼”。最终,他供出了审讯人员想要听到的信息:“基地组织”和伊拉克之间存在联系。但阿勒-利比的供述很明显是假的。2004年,当阿勒-利比被再次交由联邦调查局拘押时,他撤回了先前的供述。“他们要杀死我,”阿勒-利比后来告诉联邦调查局,“我必须告诉他们一些事。”酷刑是没有用的,这就是最好的证据。你永远都不知道什么样的人际联结、什么样的良心刺痛会让人打开心扉。一起凶杀案已经过去几个月了,但一直没有破获,成为悬案。警方已经进行了调查,却没有取得任何进展,之后便交给了联邦调查局。该案有一个明显的嫌疑人,可由于缺乏确凿的证据,尚不足以对他发起指控。办案人员已经穷尽了一切手段。他们调取了通话记录。他们走访调查,也追查了一些其他的线索。他们还试图从涉毒案犯中寻找污点证人——毒品纠纷被认为是该起谋杀案背后的原因。但所有这一切均无果而终。在某个时刻,此案的一名办案人员突然意识到还有另外一个潜在证人。该探员并没有急着接触这个证人。他遵循的是汉斯·沙夫的方法:在将犯人带入审讯室之前,最好先研究一下他的相关资料。这个证人虽然不是犯人,但原则是一样的。针对这个证人的情况,这名探员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包括他的车辆信息、通话记录,以及家庭状况和朋友关系等,同时还走访了他的邻居,跟踪调查了他的工作场所。这名探员之所以如此不遗余力地搜集信息,是因为他知道在应对得当的情况下,第一次接触便有可能找到案件的突破点。如果应对不当,则又是一条死胡同。最后,我们决定接触一下这个证人。于是,这名探员安排了一次例行交通检查:在证人停车之后,用西班牙语和他交流,并请他去一趟警察局。他依照传统的策略,与该证人建立起一种和谐关系。很快,这个证人就明白了自己来这里的原因,这也是他几个月来一直忧心的事情。这名探员尽可能地给人一种和蔼可亲的感觉,并同证人谈起了他的家人、他的妻子以及上帝。在先前的调查中,他发现该证人是一个非常虔诚的信徒,或许可以理解受害者家人的痛苦。有时候,证人的信仰是调查人员需要的一个立足点。证人开始哭了起来。一定是触动了他的某根心弦。悲痛之下,泪如泉涌。这一刻的情感和情绪宣泄会不会让他说出警方迫切需要的秘密呢?过了一会儿,泪眼蒙眬的证人终于抬起头来,对审讯人员提出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请求:“给我一本《圣经》。”他用西班牙语说道。给一本《圣经》。这种要求还是头一遭。之后便是一片忙乱,整个警察局都在找《圣经》。探员们在走廊里跑来跑去,叫喊着“我需要一本该死的《圣经》”。最后,局里的一名维修工人贡献出了他有着黑色封皮的小小《圣经》。当它被交给哭泣着的证人时,他伸出双手紧紧地抓住了它,然后向办案警官坦白了他所知道的一切。就这样,这起凶杀案结案了。联邦调查局的一名资深特工曾这样跟我说:“任何人身上都有一个按钮。找到它。你必须找到它。”这就是他们所有人都在讲的。只要努力思考,努力寻找,你总能找到那一点点尚未泯灭的人性。找到那个产生联结的时刻,而不是试图靠着恐惧达成目的。你表现得越人性化,你就越容易找到对方内心的柔弱点。对大多数的犯罪分子或证人来说,他们坦白交代并不是被你的枪或徽章吓到了。恰恰相反,正如一名探员所讲的,他的制服是获取真相的障碍。优秀的警官会着力让证人或目标忘掉枪和徽章的存在,视他们为普通人,而不是把他们同犯罪嫌疑人联系起来。与此相关的是,我们南区最优秀的调查员之一吉米·莫托(Jimmy Motto)曾告诉我说,在人们不断争论是否对审讯过程进行强制性录像之时,他对这种要求感到忧虑。是担心陪审员反感强硬的策略吗?不是,而是担心陪审员可能会把与暴力犯罪分子建立和谐关系的明智策略视为对他们的放纵。他担心的并不是警察给人留下过于严苛的印象,而是他们给人留下过于亲和的印象。在审讯过程中,你不能犯错。实时审讯是一种大型的即兴表演,在可能的情况下,你还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做好准备工作。审讯开始之后,你要随机应变,但不要毫无准备。即便是犯罪分子和他们的幕后黑手,可能也会遵循某种道德规范。虽然这种道德规范可能与你我遵循的那种有所不同,但至少就反社会人格的划分标准而言,他们仍是人类。他们的人性可能被隐藏起来了,也可能一闪而过,不过无论怎么说,总是存在的。每个人身上都有人性的按钮,而做好充分准备又富有同理心的调查人员知道如何找到以及该在何时按下按钮。在各方浴血奋战之后,同盟国取得了“二战”的胜利。德国颜面尽失,宣布无条件投降。美国战俘随之被释放。但堪称审讯大师的汉斯·沙夫的情况?他后来怎么样了?战争结束后,经被他提审的美国战俘口口相传,这名仁慈的德国空军审讯员的传奇故事开始在大西洋彼岸传开。被释放的飞行员纷纷谈起他们的这位“绅士”审讯员。美国空军邀请沙夫前往美国演讲,给军方人员讲他的审问方法。他讲的很多内容被纳入了美国的军事课程,其中也包括五角大楼里的。近来,从2009年起,联邦调查局主导的高价值在押人员审讯小组(High-Value Detainee Interrogation Group)斥资1000万美元,用于研究有效的审讯技术,特别是沙夫的审讯技术。被关押在德国的美国战俘被沙夫的人格魅力所征服70年后,美国政府得出结论,沙夫更胜一筹——相比于那些跟酷刑沾边的方法,他的审讯技术更有助于获取准确、可行的情报。正如我在前面所提到的,在担任德国空军审讯员之前,沙夫并没有接受过专门的审讯培训。他原本是从事纺织设计工作的。所以,在绕了一个大弯,也就是在战争时期效力纳粹德国并意外成为一名出色的审讯员之后,他于1950年又干回了自己的老本行。他成为一名马赛克艺术家。在德国昔日的敌手美国的欢迎下,沙夫后来定居阳光明媚的加利福尼亚州,并在艺术上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功,跃升为国际知名的艺术家,其作品亦在世界各地展出。沙夫最知名、最恒久的一幅作品至今仍在美国展出。如果你去过佛罗里达的华特迪士尼世界,你很可能见过它。沿着游乐园的小镇大街进入幻想世界,漫步走过城堡的走廊,在高墙上,你会看到五幅美轮美奂的巨幅马赛克——由超过100万块的意大利玻璃组成,玻璃的颜色也达500种之多。沙夫以其精湛的手法用这些马赛克描述了灰姑娘的故事。身为美国马赛克艺术家的汉斯·约阿希姆·沙夫于1992年在加利福尼亚州的熊谷泉去世。尽管战时他套取过美国战俘的秘密,但他依然为这些战俘所喜爱。

  [1]纳粹德国的秘密警察组织。[2]指20世纪波普艺术家安迪·沃霍尔说的一句话:“未来,每个人都能出名15分钟。”纱门“砰”的一声关上了。时间大概是2007年夏天,地点是我家——位于马里兰州的贝塞斯达。那时,我们一家人在那里生活,而我在美国参议院工作。走进来的是6岁的马娅(Maya),一副毅然决然的神情。跟在她后面的是4岁的杰登(Jaden)。他一边哭着一边尖声叫着:“马娅,不要!马娅,不要!”显然,杰登又干了什么淘气的事,而马娅则下定决心要告弟弟的状。马娅进到厨房,双手叉腰。我和妻子达利娅(Dalya)看着她。在马娅开始讲的时候,杰登变得歇斯底里起来,试图让她闭嘴。我很少见他如此难过的样子。作为一名检察官,就天性和培训而言,我通常是欢迎举报不端行为的。然而,在那个时刻,我的反应却恰恰相反。达利娅和我一边示意马娅不要再说话,一边试图让杰登平静下来。然后我们问了几个问题。“有人受伤吗?”“有什么东西打碎了吗?”马娅摇头表示没有。“杰登,你知道你错了吗?”他点头称是。接下来,我们做了他们两个人都没有想到的事情。我们说我们不想知道发生了什么。杰登不再哭泣。马娅满脸疑惑,可能还翻了好几个白眼。但事情就这么结束了,他们两个也离开厨房,去了外面。为什么我们阻止女儿告杰登的状?我觉得我们是想让儿子少受一些伤害,但同时这也可以作为一个教训。打小报告是不受欢迎的。这是一种背叛。没有人喜欢告密者。那些连自己身边的人都揭发的人会让我们感到不舒服,让我们感到一丝可怕。对于这样的告密者,我们天生就觉得反感,甚至可以说是道德上的厌恶,尽管这类变节者在众多刑事调查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这一调查工具——转为政府证人的犯罪分子——比其他任何工具都更能吸引人们的想象力。“告密者”“变节者”“叛徒”……这些都是他们的别称。此外,他们还有一个广为人知的名字:污点证人。检察官总认为检察部门的诚信永远不会受到审判。而且,我们也一直在说:“政府从不接受审判。”当然,事实也是如此。道理很简单:任何一个社会的刑事司法体系都必然蕴含着一种道德准则。法律和道德的范围并不是完全一致的,但在很大程度上,一个社会选择惩治的行为通常是这一社会所认为的不可接受、应受谴责或不道德的行为。此外,一个社会所选择的执法方式,它所准许的做法,它所授予的权力,以及它所认可的工具,也彰显了这个共同体的道德思维。这在污点证人这个危险的灰色区域表现得尤为明显。好莱坞会制作告密者题材的影片;这些告密者背叛了他们先前的同事,走到了他们的对立面。电影《好家伙》(Goodfellas)中的黑帮成员亨利·希尔(Henry Hill)就是这样一个经典形象,《华尔街之狼》(The Wolf of Wall Street)中的诈骗犯乔丹·贝尔福特(Jordan Belfort)亦是如此。拍这类影片并不奇怪。从犯罪分子转变为污点证人,这本身就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剧情。危险、背叛、转变,无一不让人感到兴奋。但我认为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就是复杂性。污点证人所处的位置正是一个令人不安的灰色地带。他们协助警察办案,而结果呢,可能就是逍遥法外。他们以“双重间谍”的身份对付那些与他们关系最密切的人。犯罪分子与执法者之间的这种合作关系多少带有一点奇幻色彩,给人一种阴暗的感觉;要知道,他们是分处法治光谱两端的。合作需要双方都放胆一试,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与相互倚重的纽带,彼此都把信念和信任押在对方身上——?一方希望得到警方强有力的支持,以求后期获得宽大处理,而另一方则致力于定罪,追求职业上的成功。就整个司法事业而言,这是最邪恶的联盟,可它又像法官的小木槌一样再平常不过。平常并不意味着没有风险。恰恰相反。与执法部门合作可能会让你免受牢狱之灾,但也有可能让你躺入陈尸所。无数的人因与检察官合作或被怀疑与检察官合作而死于非命。在我还是助理检察官的时候,我的同事戴维·罗迪(David Rody)和戴维·安德斯负责调查过一起命案,并想对凶手判处死刑。该案中,死者埃德温·圣地亚哥(Edwin Santiago)被怀疑是一名污点证人,他被引诱到一所公寓,然后被捆住手脚,被折磨,最后被勒死并被焚尸。我看过这名受害者的现场照片,令人毛骨悚然,至今仍萦绕在我的心头。一名验尸官后来在做证时说,圣地亚哥的身体被严重损毁,眼睛的颜色已无法辨认。愿意承担风险的污点证人为执法部门带来了红运。鉴于其作为内部人士的可信性,污点证人可以说出关于某一特定案件或整个犯罪家族的故事。对那些碰不得的人来说,污点证人给出的无疑是致命一击。让我们来看一下黑手党。“公牛”萨米·格拉瓦诺(Sammy "the Bull" Gravano)导致甘比诺犯罪家族垮台。约瑟夫·马西诺(Joseph Massino)导致博南诺犯罪家族垮台。再来看看公司方面的丑闻。在安迪·法斯托(Andy Fastow)的协助下,安然公司(Enron)的首席执行官落马。在斯科特·沙利文(Scott Sullivan)的帮助下,世界通信公司(WorldCom)的首席执行官落马。在多名污点证人的协助下,对冲基金帆船集团(Galleon Group)的首席执行官落马;该案也是一个世代以来规模最大的内幕交易案。此外,也正是污点证人的证词让“伯纳德·麦道夫”的十余名合谋者折戟沉沙。每一个有名的犯罪团伙的覆灭,都源于为保全自身性命而决定与执法部门合作的前黑帮头目或其同伴。犯罪团伙和腐败公司会遭到联邦调查局等外部机构的调查,但通常来说,它们都是从内部瓦解的。任何掌握着犯罪分子信息或与犯罪分子有过接触的人都是潜在的污点证人。有些污点证人出乎我们的意料。人们会告发他们的同事,告发他们最好的朋友,告发他们的兄弟姐妹和配偶,甚至还会告发他们的父母和子女。在自我保护方面,有些人的追求是永无止境的。污点证人可以战胜科学。著名的自行车运动员兰斯·阿姆斯特朗(Lance Armstrong)获得过7次环法自行车赛的冠军。在此期间,他接受了150次药物检测,均顺利通过。那他是怎么进去的呢?因为污点证人。他的11名前队友站出来揭发了他。2010年,弗洛伊德·兰迪斯(Floyd Landis)将阿姆斯特朗的自行车队比作黑帮。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阿姆斯特朗的自行车队中,兰迪斯是最先承认服用违禁药物的,后来也是他告发了阿姆斯特朗。污点证人会产生奇效,同时也带有危险性。若采取一般的窃听手段,监听内容可能听不清、听不完整,甚至根本听不到。但有污点证人就不同了,他们和犯罪分子面对面地交流,开的是线下的秘密会议;他们搞得清那些行话和暗语。另外,他们还可以使用窃听装置,主导谈话内容,获取有效信息等。当然,污点证人面临的风险是无可避免的。对检察官来说,风险同样存在。污点证人可以是你的入场券,但也有可能会成为你最大的累赘。他们会撒谎,会编造故事,会让陪审团产生反感情绪。因此,对于他们所说的话,你不仅要心存质疑,还要一一证实。他们的证词都必须予以审查,确保万无一失。如果污点证人说那是一个下雨天,我们就要对照天气预报进行核实。重视自身利益且善于欺骗的污点证人所编造的故事数不胜数,引人警戒。我们中的一些人就亲身经历过。长期以来,污点证人一直是一个集法律、道德和伦理于一体的难题。利用共犯证词为犯罪分子定罪有多大的公平性?坦白讲,我对这个问题并没有做太多的思考。我们一直以来就是这么做的。不过,在某些特定案件中,我的确考虑过很多有关策略和方法的问题。比如,让污点证人出庭指证一个处于“食物链”较低级别的人并不是一个好主意。你与污点证人建立合作关系是为追查更高而不是更低级别的罪犯。从基本的公平性上讲,你不能让一个黑帮大佬去指证一个马仔,因为大鱼的罪责更重,不应因为他们交代出了小鱼小虾就减轻对他们的惩罚。我确信,我第一个被无罪释放的被告得此判决就是因为我们的明星污点证人是一个傲慢的蠢货,比法庭上那个因移民欺诈罪而受审的低级别的跟班更让人厌恶。陪审团根本受不了这个污点证人;尽管有着大量证据,但他们还是宣告被告无罪。当然,辩护律师都会以政府方的污点证人为武器,为自己的当事人辩护。当你案子中的关键人物也是你的阿喀琉斯之踵[1]时,他们就是你天然存在的弱点。辩护律师可以站到陪审团前,指着证人席,敦促陪审员回想污点证人过去做的种种勾当,大吼他们的不诚实行为,斥责他们的堕落,并详细讲述他们如何出卖灵魂、出卖他人等。然后,检察官的工作就是赢回陪审团的支持,对辩护律师的辩词予以驳斥。辩护律师认为,整个案件都应该推倒重来,而且所有的证据都不可信,因为政府将一个告密者摆到了证人席上。为此,你必须将你的劣势转化为优势,竭尽全力扭转局面。我们办公室会说这样一段话:“陪审团的女士们、先生们,你们完全有权审查污点证人的证词,因为法官会告诉你们,由你们来决定他们的可信度。证人讲的是不是真话,决定权在你们手中。在本案中,污点证人的证词更应得到严格的审查,因为他们出庭做证是想争取宽大处理。我们并不是让你们喜欢污点证人先生,而是让你们决定污点证人先生的话可不可信。不是我们选了这个证人。如果可能的话,我们更愿意选拉比[2]、修女、牧师和女童军出席做证。但问题是,他们根本不了解这个案子。从常识上讲,那些了解这个案子的人,那些可以告诉你们真正案情的人,那些可以告诉你们被告心里在想什么的人,是本案的同犯。所以,女士们、先生们,从真正意义上讲,并不是我们选了这个证人,而是这名被告在犯案时选了污点证人先生。一方面当然要仔细审查这些证词,但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所有其他的证据已经证实了证词的可信性。”如此等等。辩护方祈祷陪审团发现证人的证词并没有被证实,或发现该告密者是如此令人憎恶,进而宣告被告无罪。有时,辩护方会如愿以偿,但通常情况下则不然。检察官不会细想一般意义上的道德考量。但在法庭上,到了真正交锋的时刻,也就是说,当坐在那里的12名普通美国人要对另外一个人做出裁决时,你所感受到的绝对是一种道德氛围。政府这么做对吗?政府为抓到另一个恶棍而同这个恶棍做交易对吗?在进入庭审之前的调查阶段,当我们开始同污点证人建立关系时,我们最常问的一个问题是:陪审团更可能相信哪一个恶棍?污点证人是如何诞生的呢?有些目标并不需要劝说,他们自己投案,加入争取宽大处理的队列之中;另外一些目标在联邦调查局特工接触他们时是拒绝合作的,但当他们感受到自己手腕上冰冷手铐的寒意时就转而合作了;也有一些目标即便在受到指控之后也拒绝合作,可在庭审临近时会突然改变主意。不过,还是会有一些人自始至终都紧闭牙关;他们会默默地认罪或接受法庭的审判,宁愿服刑也一字不吐,充满了对法律的蔑视。当然,还有很多人连可提供的信息都没有,他们对案子而言没有什么实际性的帮助。有人或许会质疑这种奖励合作制度的公平性,因为在该制度下,一个人参与的犯罪活动越多,参与的程度越深,他作为污点证人所得的回报就越多,而相比之下,那些运气不佳、犯罪行为轻微的马仔,由于没有可供认的犯罪头目,也就无法通过这种合作机制争取到宽大处理的结果。说服一个人“反水”的策略同明智的审讯策略大同小异。舞台艺术和戏剧艺术是没有必要的,它们可能还会起到相反的作用。最优秀的特工和检察官不会采用威胁或恫吓的手段。对于潜在的污点证人,他们使用的是一种实事求是又坚定不移的语气。从根本上讲,要不要合作实际上是一种成本效益分析。所以,特工和检察官会向被告强调其所面临的成本和风险:“我们已经掌握了充分的证据。你完蛋了。如果你想自救,现在正是时候。”非常直接。我最喜欢的探员之一肯尼·罗宾斯(Kenny Robbins)会直接走进房间,并在时机合适时将被告家人的照片放到桌子上,然后径直离开。再稍过一会儿,他会重新回到房间里。这里没有所谓的恳请或乞求。摆在被告面前的是一种直截了当的选择。在对涉毒案被告发表“政治演说”时,肯尼会以一种非常明确的方式为他们重新定义男子气概:“你必须做决定了。你可以说我是一个男人,所以我什么也不会讲。或者,你可以说我是一个男人,我希望将来的某一天还能看到我的孩子。”不用表演,不用敲打桌子,不用大喊大叫。肯尼用的是温和又简洁的语言,但绝不是软推销。如果是后者的话,他会提及一些更具体的家事,将话题带到家上面去:“你可以选择说我是一个男人,我希望参加女儿16岁的生日、儿子的毕业典礼、妹妹的婚礼或父亲的六十大寿。这取决于你。”然后,他会等待。当然,他也会适时地提醒他们:“记住,这个案子中还有其他被告,而最先帮我们取得进展的人会拿到合作协议。”这一直都是现实生活中的“囚犯的困境”。对任何目标来说,选择合作都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而且常常会让人陷入一种极度痛苦的状态;当然,这种状态并不会一直持续下去。离开原来的生活是很难的,即便过去过的是一种犯罪生活。恐惧、忠诚、坚忍、风险规避,以及个人所坚持的荣誉法则都会左右一个人的选择。某一特定目标会不会“反水”,这一点是很难预测的,无论这个目标是黑帮大佬、黑帮成员、商人,还是美国总统的私人律师。2018年,美国总统前竞选团队主席保罗·马纳福特(Paul Manafort)在两次针对他的刑事审判中均坚称自己无罪;在第一次审判中,马纳福特被判8项罪名成立,然后在第二次审判之前,他选择了认罪,并表示愿意与检方合作。然而,他之后对检察官撒了谎,致使合作协议失效,简直就跟旋转木马一样。有人像马车车轮一样滚动,而有的人则一动不动,自始至终拒绝合作。对现实中的人来说,做出合作这一决定代表的并不仅仅是为自由而进行的一笔交易。正如我在前面所提到的,这可能会引发道德风险。但同时,这也可能意味着你要舍弃你的家人,放弃你的朋友,并切断你过去所有的关系。这还可能意味着你被纳入了“证人保护计划”(Witness Security Program),需要以一个虚假的身份过一生,还要时时刻刻留意,提防他人的报复。这是一个艰难的选择。马修·马托玛(Mathew Martoma)是对冲基金公司赛克资本(SAC Capital)的一名投资组合经理。他为该公司非法获取了2.76亿美元的利润。在我宣布对他提起诉讼的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及我是否希望马托玛“反水”。“但愿如此吧。”我心想。他最终接受审判,被定罪,并被判入狱9年,但自始至终,他都没有交代他所掌握的秘密。法律的每一个要素都依赖于我们人类——不可预测和不完美的人类做出的决定性选择,其中就包括警察、律师、法官和污点证人等。而也正是由于人这一因素的存在,我们追求正义的每一次努力才会存在不确定性。在没有污点证人的情况下,最难破获的案子其实并不是那些由黑帮成员或诈骗犯犯的案子,而是那些由执法部门成员犯的。执法人员对缄默的倾向有时候甚至比黑手党还强烈。我们来看一个例子。2012年圣诞节前一周,在赖克斯岛监狱,体弱多病的囚犯罗纳德·斯皮尔(Ronald Spear)被殴打致死。我们认为狱警布赖恩·科尔(Brian Coll)对这起残暴的凶杀案负有责任。但同其他类似事件一样,所有警官往往会结成统一战线,讲述同一个故事:这名囚犯用手杖攻击科尔警官,出于自卫,科尔警官将斯皮尔打倒在地。在我们看来,这可以说是谎话连篇。于是,我们指派做事非常认真专注的史蒂夫·布拉奇尼(Steve Braccini)调查该案。布拉奇尼脸色红润,看起来颇为年轻,父母均是意大利移民。他在纽约市警察局悬案组工作了整整一个世代,后来才加入我们办公室。如同沙夫所讲,说服人们“反水”要读懂他们的内心,事先做好各项功课。布拉奇尼说:“做好功课是极其重要的。他们的背景、他们过去的经历,特别是他们的家庭状况,都要深入挖掘。他是不是来自一个破碎的家庭?这会给你打开一个缺口。他小时候是不是受过虐待?这会给你打开一个缺口。他是不是由奶奶一手带大的?这会给你打开一个缺口。但你得了解这些事情,才能利用好这些事情。”在斯皮尔案中,布拉奇尼做足了功课,并把重点放在了当时在案发现场的另一名警官身上。他叫安东尼·托里斯(Anthony Torres),此前疑似为科尔掩盖真相。布拉奇尼了解到,托里斯警官是军人出身,早前曾在华盛顿州的刘易斯堡服役,而且作为一名老兵,他还在中东执行过为期六个月的维和任务。他为国家出战,并以上等兵的身份光荣退役。除此之外,他还是切斯特港的志愿消防员。布拉奇尼了解到,托里斯在消防队是深受同事欢迎的。而且,布拉奇尼还掌握了一条线索:在事发当天,托里斯的手也受伤了,原因是他帮犯人罗纳德·斯皮尔挡了穿着重型工装靴的科尔的致命踢打。基于以上种种信息,布拉奇尼得出结论,托里斯并非无可救药,他一定还是一个有良知的人。布拉奇尼告诉我说:“他有信仰,热爱这个国家,也顾家。”这句话的要点是什么?“他属于那种会‘反水’的人。”一天清早,布拉奇尼和两名联邦调查局特工于5点30分赶到纽约州的新罗谢尔,决定在托里斯家中跟他接触一下。当时托里斯已经出门了。于是,布拉奇尼给他打去电话,先是表明了自己的身份,然后对他说:“我想和你谈一下。”托里斯立刻就明白了他的意图,但表示自己很忙。他已经被解雇,离开了赖克斯岛监狱,现在从事一份送货工作。布拉奇尼要求托里斯前往切斯特港的马车餐厅会面。见面后,布拉奇尼带他进入餐厅里面的最后一个卡座,特意让托里斯坐到了自己一侧,而一同办案的两名特工则坐在了他俩对面。我至今还记得布拉奇尼跟我讲的那顿“反水”晚餐,在我看来,他觉得空间上的紧密感很重要——并非出于胁迫目的。布拉奇尼说:“对于有些人,你希望保持一定距离,而对于另外一些人,你则真心希望靠他更近一些。”托里斯就是那种他真心希望拉近彼此间距离、触手可及的人。为建立一种和谐关系,布拉奇尼先是从托里斯的服役生涯谈起,然后把话题转到他的家庭上面。他看得出托里斯很想倾诉,很想卸下心中的负担。在某个时间点,布拉奇尼有意透露说,他曾经担任过工会代表。对建立联结来说,这是一个重要又明智的时刻。这实际上是布拉奇尼在以一种委婉的方式表示,我理解你的情况,我理解执法部门成员所承受的压力,你们要支持同行,哪怕其所采取的强力手段存在争议,要保持沉默。对双方来说,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时刻。通过同理心、恻隐之心和理解之心,并诉诸道德良知,布拉奇尼攻破了托里斯的心理防线。谈话进行一小时后,这名坚强的狱警、消防员和部队老兵开始啜泣了起来。他哭得非常伤心,甚至都引起了餐厅工作人员的担忧,并表示他们会报警。布拉奇尼不得不告诉他们“我们就是警察”。最后,托里斯同意合作,承认自己犯有妨碍司法罪,并完整交代了布赖恩·科尔是如何谋杀一名手无缚鸡之力又无法反抗的囚犯的。在法庭上,当我们问他为何最终决定坦白时,他是这样回答的:“我已经厌倦了说谎。我感到良心不安。我每天都知道这会付出代价,我只想承担我该承担的责任。”布拉奇尼很准确地读懂了他的内心。有时候,做出“反水”的决定并出庭指证犯罪同伙并不是因为受到了良心上的谴责,而是为了报复自己所遭遇的背叛。亨利·希尔之所以走进有组织犯罪打击部队的办公室寻求合作,是因为他越来越觉得自己会遭到黑手,主谋就是他自己的良师益友、卢凯塞犯罪家族的大佬吉米·伯克(Jimmy Burke)。2018年,特朗普总统的私人律师迈克尔·科恩(Michael Cohen)进入了特别检察官罗伯特·米勒(Robert Mueller)的办公室以及纽约南区检察官办公室的视野。他曾宣誓忠于总统,但一段时间后,他感觉自己不受总统支持了,甚至认为自己遭到了背叛。于是,他便走到了他这位权大势大的恩主的对立面。科恩的“反水”非常具有戏剧性,令人震惊不已,因为他与当选总统的关系太密切了。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他做出的这种决定在执法部门的记录中并不少见;在一个又一个真实的案件中,当事人在决心与愤怒之间来回摇摆。我们来看一下迈克尔·迪莱昂纳多(Michael DiLeonardo)的案子。绰号为“刀疤米奇”(Mikey Scars)的迪莱昂纳多是甘比诺犯罪家族的一名队长。他和小约翰·戈蒂是同一天加入该帮派的,一直以来都忠心耿耿。背靠甘比诺家族的他在担任队长期间大肆敲诈勒索,获得了数十万美元的非法收入。他将自己的分赃所得——约25万美元——交给了他的上司,希望日后再拿回这笔钱。2002年,警方以敲诈勒索、谋杀和放高利贷的罪名将他逮捕。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想拿回那笔钱,但戈蒂和甘比诺家族的其他成员拒绝了他的要求,并谎称“他已经把钱取走了”。对此,迪莱昂纳多异常伤心。这是留给他的女友和他俩两岁儿子的钱。一名狱友认为,他们这是在利用他的忠诚。“你知道他们为什么这么对你吗?因为他们知道你不会出卖他们。”该狱友对迪莱昂纳多说。这听起来很有道理。这让他抓狂,也让他开了口。决定合作以揭发同伴会让人痛苦不堪,但也可能会无果而终。在确认成为污点证人之后,迪莱昂纳多获准离开监狱两周;而在此期间,一想到要指证自己的前同伙,他就极度焦虑。面对内心的这种越来越强烈的折磨,他改变了主意。他对自己的这种背叛行为感到厌恶,极度厌恶,以至于某天凌晨3点左右醒来之后,他决定“光荣地死去”。他考虑过切腹自尽这种日本传统,也考虑过在浴室中割腕自杀的罗马传统。但最终,他走到楼下,打开了一瓶又一瓶左洛复和安必恩。在吞下这些药物之前,他想到的最后一个人是戈蒂。“刀疤米奇”,他在甘比诺犯罪家族卖命30年,级级跃升,最终成为一名队长;他和戈蒂同一天加入这个犯罪团伙,小有成就;他参与敲诈勒索,参与工会诈骗,参与谋杀……如今,他想“光荣”地结束自己的生命。他并没有死。他的女友马德琳(Madeline)发现并救下了他。经过了四个月的秘密隔离治疗并康复之后,迪莱昂纳多再次提出合作。经过一番痛苦的思考,他意识到他的忠诚和未来是属于儿子和家庭,而不是属于黑帮家族的。他又恢复了定期前往我们办公室汇报他漫长犯罪生活的日子。21世纪初,我在圣安德鲁广场1号的9层办公时,迪莱昂纳多在审前会议上向我们汇报的情况可以说是传奇性的。甘比诺犯罪家族成员及其同伙的犯罪事实这方面的信息自然是少不了的,检察官金俊贤和迈克尔·麦戈文(Michael McGovern),以及特工特德·奥托(Ted Otto)就夜以继日地忙着梳理他提供的骇人听闻的信息,事关敲诈勒索、抢劫和谋杀。还有一点就是,每次他来9层的会议室,我们这一层的所有人都会知道,因为在午餐时间,我们总能闻到一种特殊的饭菜味道。相比于大都会惩教中心(MCC)更为严苛的安全限制条件,我们这里要相对自由得多,迪莱昂纳多的女友马德琳可以为他准备他喜欢的饭菜。她每天带给他的并不是花生酱果酱三明治,而是老派的意式三明治,还有刚刚做好的意大利面、肉、香肠和胡椒,都装在饭盒里,再用锡箔纸包好,满满的爱意。除此之外,还有新鲜的帕马森干酪——在高档的意大利食品店里,工作人员从干酪轮上刮下来或切下来的那种。只不过,马德琳带给他的不是刮下来的,也不是切下来的,而是整个干酪轮。蒜香味弥漫在破旧办公大楼的过道上。相比大都会惩教中心的餐食,这些可以说是米其林星级餐厅的级别了。(每次会面结束后,马德琳都会把剩余的食物留在会议室里。至于这些食物去了哪儿,那就是机密了。)多年后,当检察官伊利·霍尼格(Elie Honig)和特工奥托去见迪莱昂纳多时(尚有十余个案子需要他的证词),奥托会先到本森赫斯特的一家面包店买上一盒奶油甜馅煎饼卷,那是迪莱昂纳多最喜欢的一家店。无论在哪里见面,奥托都会带着这样一盒煎饼卷,而且有时为了保证新鲜,还会专门安排合适的冷藏设备。这只是一个借助食物表达友好的行为,但就是这样一个不起眼的行为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迪莱昂纳多愿意一直跟我们合作并始终保持愉悦的心情。有时候,通过胃可以抵达污点证人的心。在负责处理亚洲方面的有组织犯罪案时,我会专门从附近的唐人街带一些地道的菜品给污点证人,这总能让他们露出笑容。而对于其他人,比如已被监禁的证人,即便是最普通的比萨,他们也会为之流泪。缉毒局的特工吉米·索伊莱斯(Jimmy Soiles)曾经跟我说:“给人带去他们想念的食物、他们渴望的食物,是尊重的象征。”在他看来,正是民族风味的食品使得一名犯人“反水”,转而成为他职业生涯中最重要的污点证人之一。20世纪80年代,在调查一起大规模的国际海洛因走私案时,索伊莱斯担任卧底特工。萨米尔(Samir)是目标之一;圣诞节前,他带着7千克的海洛因同索伊莱斯交易,不想却是自投罗网,被关押在布鲁克林的大都会拘留中心(MDC)。萨米尔是约旦人,但长时间生活在黎巴嫩。索伊莱斯是希腊裔美国人,一向胃口好。正如他所说的:“希腊人懂得食物的力量。”他想说服萨米尔“反水”;在他看来,如果萨米尔成为污点证人,那将是一笔庞大的资产。索伊莱斯想出了一个计划,但在他的同事眼中,这个想法有些疯狂。一周三次,他会到大都会拘留中心提审萨米尔,把他带到纽约东区联邦地区法院,也就是审理该案的法院,然后关入远离走廊的一间留置室。中午时分,索伊莱斯会去看他,但在此之前,他会先到一个专卖中东食品的餐车那里买两份午餐——或是沙瓦玛三明治,或是串烧拼盘,一人一份,另加辣酱。而被关在留置室里静静坐着的萨米尔,这时面对的是监狱发的三明治:白面包配博洛尼亚香肠、奶酪和芥末。索伊莱斯心想:“博洛尼亚香肠和奶酪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于是,他把一份沙瓦玛三明治放到萨米尔面前,非常希望他能闻到味道。然后,他会当着萨米尔的面吃掉自己的那一份,还会打几个电话。而萨米尔会强忍着不动,眼睛盯着索伊莱斯,不受他的诱惑,既不吃监狱发的博洛尼亚香肠三明治,也不动索伊莱斯带来的沙瓦玛三明治。吃完之后,索伊莱斯便离开了留置室。一周三次,次次如此,从不间断。一天,萨米尔终于打破了沉默。他抬头看了看索伊莱斯,说:“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索伊莱斯回应道:“我想要情报,可以让我们抓到毒贩、查获毒品的情报。”萨米尔要求打一个电话。然后,第一次,他吃了索伊莱斯带来的沙瓦玛三明治。索伊莱斯知道他成功了。就这样,萨米尔成为缉毒局成立以来最有用的污点证人之一;他帮助指认了数十名国际毒贩。耐心、友善和民族风味的食品可以让你获得丰厚的回报。索伊莱斯说他知道他可以通过文化“攻克”萨米尔。“我不知道这会不会有效,但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无论如何它都好于白面包夹博洛尼亚香肠和奶酪。”他说。他的同事认为他这样做是疯了,可实际上他做对了。在污点证人方面,纽约南区检察官办公室有特别的要求,设有更高的门槛。你指控的是那些你能够证明的罪行,这一点似乎不言而喻。如果没有独立、确凿的证据,那么你对一个人发起指控似乎极不公正。这看似是正确的、明智的。然而,在我早前工作的办公室,这个规则却存在例外——至今依然如此。有一类人会定期受到指控,但被指控的犯罪行为却无法得到独立证实,没有任何确证或确证极少,犯罪行为甚至可能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或者他们并没有在纽约南区犯案。尽管如此,他们还是被控犯有谋杀、抢劫、枪击或毒品交易罪等;不过,这些罪行从来没能得到独立证实。你可能会问,这些可怜的倒霉蛋,这些不幸、遭受不公对待、被草率处理的被告是谁呢?事实上,他们根本就不是可怜的倒霉蛋。相反,他们是美国联邦刑事司法体系中最幸运的一群人。他们是彩票中奖者,无一例外。我们在前面也已经提到过,他们就是纽约南区的污点证人。我来解释一下。在我们的司法实践中,要想成为一名签协议的污点证人,你必须承认和坦白你这一生中所犯下的所有罪行,无论这些罪行是否已被发现,无论所犯罪行的时间远近,也无论这个世界上是否还有其他人知道。这样的要求听起来非常严格,而事实上也的确如此。这个政策背后的原因部分是策略性的。我们希望人们看到的是一个干净、改过自新、真心忏悔的证人,而不是人们口中的告密者,只有选择性的记忆和选择性的证词。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已经主动坦白了所有罪行,并愿意就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所有后果的证人。在法庭上,由此产生的效果是很明显的。以我自己的经历来看,每次被盘问的证人主动交代我们发起逮捕之时并未掌握的罪行时,陪审席上都会传来惊讶声——对证人道德行为的惊讶。正如我之前所说,成为污点证人的要求非常严格。因此,在合作之初,被告觉得坐在对面的你疯了或坐在对面的调查人员疯了一点也不奇怪。他们心想:“我为什么要把那些你们不知道的事情告诉你们?”有些人从未做到全盘招供;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