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法规与伦理 期末考试.doc

  第一讲 媒体伦理学概论 案例比较一 2012年4月11日,一男一女两名中国留学生在美国南加州大学校园附近街道上遭到枪击。当地时间4月14日,两名被枪杀的中国留学生的家属抵达洛杉矶,考虑到这些家属的悲痛和兼顾公众知情权等因素,到场的美国媒体商定承诺不提问,保持距离拍摄家属背影。 汶川地震后,各大媒体奔赴前线进行救灾报道。在“记者不要给救灾添乱”的呼吁下,多数媒体记者都表现出较高的职业道德。然而,仍有少数记者在和营救人员“抢时间”,更有甚者提出“你让让好不好,我们先拍”的要求。 案例比较二: 1988年12月21日,美国《每日新闻报》在头版登出一幅美联社记者拍摄的照片,照片上“一位妇女在得知其女儿所乘坐的航班被恐怖分子炸毁后,哭倒在候机大厅里”。这张照片引来各方抨击,指责媒体未能保护被摄影者的隐私和尊严。如今,美国媒体一般不发表知名知姓的遇难者遗体的照片,以示对遇难者及其家人的尊重。 2011年10月23日晚,深圳宝安区妇女遭联防队员毒打强奸,丈夫躲在隔壁眼睁睁看着妻子遭此横祸,一个小时后才悄悄报警。案件一出,群众哗然。消息一出,各类报刊、网络纷纷转载,将“世上最窝囊丈夫”等字眼直接列在了新闻标题或摘要中,媒体对受害者一家也展开了强烈的采访攻势。 案例比较三: 1996年9月,美国职业新闻记者协会(SPJ)制定了新闻记者的职业伦理规范,其中就有“新闻记者应该:对那些可能因为新闻报道而受到负面影响的人们表示同情。当面对孩子和没有经验的新闻来源或新闻主体时,要特别小心”;“当采访和使用正在悲伤中的人们的照片时,要特别小心”。而2012年4月11日的悲剧,美国媒体“不提问,只拍背影”的做法正是基于这一职业伦理规范。 2011年11月9日最新修订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也有类似于美国新闻记者的职业伦理规范的相关规范,如其中第六条第2款“维护采访报道对象的合法权益,尊重采访报道对象的正当要求,不揭个人隐私,不诽谤他人”与第3款“维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注意保护其身心健康”。 然而,与《准则》形成鲜明对照的是2012年4月11日悲剧发生后,面对美国媒体的“不提问,只拍背影”,网友对中国媒体的反思:“美国媒体的市场化竞争更激烈,为什么记者在报道时会如此体恤?

  美国媒体的市场化竞争更激烈,为什么记者在报道时会如此体贴? 1、美国媒体及媒体人已经在不断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中学会了自律 在美国报业发展史上,曾经出现过两次黄色浪潮,凶杀、色情新闻大行其道。在黄色浪潮中,美国媒体和媒体人深受“缺乏媒介道德”这类批评之害,很早就已开始对新闻报道进行自我反思和自律。 2、重视新闻伦理教育 美国对新闻伦理的教育已经比较完善,几乎所有高校都开设新闻职业道德课程:以美国东北部最著名的新闻学院:纽约锡拉丘斯大学S.I.Newhous传播学院为例,新闻摄影伦理学是新闻摄影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必修课。 3、成文且健全的制度规范 1923年,面对种种新闻职业道德问题,美国报纸编辑协会在第一次年会上制定了《新闻规范》。其后,新闻报道规范逐渐深入美国媒体从业心中,并在实践中得到丰富与发展。1987年8月31日,广播电视新闻主任协会董事会也制定了相应的行业规范。1996年,美国职业新闻工作者协会制定的《伦理规范》至今依然是其新闻从业者进行新闻报道的道德与伦理准绳。 反观我国 1、新闻媒体发展时间较短 中国近代第一份商业性报纸是1872年创办的《申报》,而欧洲早在17世纪就已经产生了世界上最早的报纸,所以仅就媒体发展历史看,中国新闻媒体发展历史相对于西方还比较短暂,自然在新闻道德方面有待提升。 2、相关制度规范不明确 中国目前没有成文的新闻法,新闻监督体制并没有形成。虽然2011最新修订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有关于新闻记者职业伦理规范的相关规范,但也不尽完善 3、记者素质参差不齐 4、竞争压力大 “君子喻于义”、“舍生而取义”——关于名利与道义间的抉择 案例二:成都公交车火灾 2009年6月5日8时25分许,成都北三环附近一辆9路公交车发生燃烧,致27人遇难72人受伤。公交车从冒烟到起火仅几分钟,事故现场有30米长的带血脚印。成都市动物园一名女员工曾多次提醒司机公交车已冒烟,遭到1责骂。 事故系有人携汽油上车引起。有网友拍摄时长2分多钟、女性哭声撕心裂肺的公交燃烧视频,凤凰卫视6月7日播出后,女主播低声说了一句“太可拍了”。 案例三:冬奥会上的记者 要求采访冬奥会记者自律? 点名提到中国记者 环球网实习记者关翔报道,据加拿大《都市网》2010年2月28日报道,日前,有关部门向电视记者及有权采访温哥华冬奥会的人员发出电子邮件,要求其维护新闻独立性,不要作出与运动员拥抱等有损新闻专业形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