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女大要避父!2005年,福建浦城县一桩荒唐的家庭伦理案

  原标题:女大要避父!2005年,福建浦城县一桩荒唐的家庭伦理案

  家庭教育对一个孩子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然而有的人本身道德上就有所缺失,不仅无法给孩子做好一个榜样,而且还给孩子带来了很严重的伤害。如2005年发生在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城的一起惊世骇俗的案例:母女同床共侍一“夫”,女儿苦不堪言。

  这起案例还要从本案的主人翁小红的家庭开始说起,她出生于浙江景宁县一个落后贫穷的村庄,父亲以务农为生,母亲是家庭主妇。由于父亲常年酗酒、赌博,家中贫困潦倒。小红的父亲不思其过,反倒将责任全部怪在母亲林红花的身上,认为她光吃饭不赚钱。因此,他常常对林红花施加暴力,有时候也会殴打幼小的小红。

  原本,林红花认为丈夫打老婆、孩子都是正常的事儿,村里经常发生,谁都不说什么,所以她也一直默默忍受着。然而,一件事情却让她不得不带着女儿逃离家乡。某次小红父亲又喝醉了酒,和林红花开始争吵,在吵架途中他突然拿起一把刀具作势要砍母女二人。还好听闻声响的邻居赶忙过来劝架,母女两人这才逃脱了魔爪。

  然而,他们虽然逃离了暴力威胁,却又落入新的困境。由于林红花从来没有在外面挣过钱,所以根本不知道该如何谋生。眼见着母女二人马上就要流落街头,此时她突然想到一个人——三年前认识的情夫刘龙。

  原来,40多岁的林红花由于未经历过外面的风吹日晒,所以比同龄人年轻许多,长得也算是个可人。由于她常年被丈夫殴打,患上严重的偏头痛,每每犯病便要到镇上去抓药。这时她认识了江湖郎中刘龙,刘龙其实并没有执业医师资格,他行医也属于非法行医。不过或许是他看过的病人比较多,所以还有些经验,能抑制住林红花的病情。

  林红花经常到他这里来抓药,久而久之,他们两人就萌生了一股热情的爱恋。比林红花小十来岁的刘龙此时并不知道她是有夫之妇,所以与她保持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情侣关系,直到他决定和林红花结婚时,才得知她竟是有家室的人,气得他当场就提了分手。

  原本如果林红花没有陷入窘境,或许她也想不起这个情夫。现如今她走投无路,只能恳求刘龙收留自己。刘龙因为之前被林红花戏弄感情,早已对她生厌,所以不假思索就拒绝了请求。

  林红花还以为,刘龙是嫌弃自己已经嫁为他人妇,不是一个“完整”的女人。她十分忧伤,但是为了生存,她竟萌生一个可怕的念头。林红花与刘龙提议,可以把15岁的女儿献给刘龙,她们母女俩一起“嫁”过去。

  或许,刘龙是为了报复此前林红花欺骗自己的事情,也或许他确实无法拒绝15岁的小红。在他看来,少女就如同青涩但诱人的果实,于是他便在林红花的撺掇下,渐渐地踏入犯罪的深渊中。

  刘龙带着她们母女俩,开始了边流浪、边行医的畸形生活。这天夜里,林红花规劝女儿“从了”刘龙,否则他们母女二人都会流落街头,而且她的头痛病也没办法医治。小红始终是拒绝的,因为她已经长大了,在周围人的影响下,明白自己的贞洁是很重要的。

  然而,林红花不顾女儿的苦苦哀求,强行把她拉到了出租屋房间里,而刘龙已经等待在此处。她亲自动手脱了女儿的衣服,还以强力控制住了女儿,方便情夫实施暴行。事毕后,刘龙奖励了小红20多块钱,便酣睡过去。

  此后,他们荒唐的“三人行”生活持续了近一个月。小红本来因为母亲的行为,已经近乎麻木了,但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她猛地惊醒,决定逃出这个牢笼。因为她发现,某日刘龙在与她会周公后,竟然又拉过母亲做那事。她顿时感到一阵反胃,因为在她的认知里,刘龙和母亲有这样的关系,那么刘龙在辈分上就是她的继父,可是她却和继父也做着恶心的事情,这样实在是天理难容。

  因此,小红趁着母亲和刘龙不注意仓皇逃出了出租屋,并在附近的派出所报了警。当警方了解到她的经历后,无不感到震惊和心痛。这样一位花季少女,本应在父母的宠爱下快乐地成长,现在不仅经历了父亲的家暴,竟然还被母亲及其情夫联手QJ。

  警方先是逮捕了刘龙及林红花,随后联系了小红老家的父亲。小红的父亲其实早已醒悟过来,现在他也不再酗酒了,只希望老婆、孩子能早点回家。当他得知了女儿遭遇后,感到痛心疾首,并自责道:“这也有我的责任,如果不是我没能给女儿一个幸福的家,她也不会遭到毒手。”

  警方多次教育他,以后一定不要再对小红施暴了,希望他能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帮助小红走出这次的阴影。

  除此之外,刘龙和林红花自然已经涉嫌犯罪了,因为他们违背了小红个人意愿,对其实施了QJ犯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QJ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中,刘龙是本案的主犯,而林红花则为本案的从犯(帮助犯)。虽然林红花作为女性,不能单独成立为QJ罪的主体,但是她仍旧可以构成共同犯罪的一员。因为她和刘龙具有QJ林红花的犯罪合意,客观上林红花也为刘龙QJ小红提供了帮助,比如对小红进行心理诱导,对其实施了暴力和限制,使其失去反抗。

  由于本案涉及到个人隐私,相关的判决结果尚未公开,不过想来他们两人都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其实在这起案件中,最受争议的莫过于林红花。她作为小红的母亲,实在是不够称职。即便她和小红已经走投无路,也不能以残害女儿作为代价来换取她们母女二人的生存。

  其实像林红花这样的情况是很多的,遇到丈夫家暴的行为,可以向法院请求离婚。离婚以后,单亲母亲带着女儿生活如果有困难,也可以向相关单位申请扶助和救济。像林红花这样为了寻求生机而做出伤害亲人、违法犯罪的事情,是万万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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