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传统和谐思想的演变及其当代价值
摘要:在马克思主义诞生前,西方和谐思想可分为古希腊、中世纪和近代三大阶段。从发展路径上来看,它们基本是沿着肯定(古希腊)――否定(中世纪)――否定之否定(近代)的逻辑轨迹曲折发展的;从主要内容来看,无论是古希腊时期的朴素和谐观,还是中世纪的神学和谐观,以及近代资产阶级主客辩证和谐思想,rtS-~学理解和把握当代和谐社会的建构问题都具有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和谐思想;古希腊;中世纪;近代;现代价值
中图分类号:B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10)06―0156-05
一般认为,中国文化传统在理论致思上属于“和合辩证法”或“和谐辩证法”,主要强调的是和谐性原则,而西方文化传统在理论致思上属于矛盾辩证法,主要突出的是否定性原则。如果从不同文化理论致思的侧重点来看,这种观点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如果以此来弱化甚至否定西方传统中的和谐思想,则是错误的。考察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西方思想的发展,其中不乏和谐的思想资源,值得我们借鉴和吸收。
一、古希腊朴素和谐观
古希腊时期的和谐思想,是西方和谐文化中最初的朴素形态。毕达哥拉斯学派首先提出了和谐观,这是西方和谐思想的起点。经由赫拉克利特、柏拉图等人的发展,西方古代朴素和谐观逐渐形成。亚里士多德从总体上对和谐思想进行了扬弃与整合,使西方朴素和谐观得到了深化与发展。概言之,古希腊时期西方朴素和谐思想大体是按正反合、否定之否定的逻辑轨迹不断向前演进的。
其一,由静态和谐,到动态和谐,再到动静态的统一。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数的和谐存在十对本原,他们将这十对本原“排列为相应的两栏――有限与无限,奇数与偶数,一与多,左与右,男与女,静与运,直与曲,光明和黑暗,好与坏,正方形与长方形”。这些对立,在毕达哥拉斯学派这里,是固定、静态状态下的混沌和谐。而赫拉克利特的和谐思想建立在“火”的流变性上,他认为一切皆流,无物常在,和谐就是相反者相成,在冲突、动态中达到平衡并循环。这就将静态为主的和谐观发展到了动态为主的和谐观。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双向扬弃了这两种思想,认为和谐不单指静态的混沌状态,也不是单纯的对立面的冲突、斗争和对反,而是事物对立面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一种状态,即真正的“矛盾”状态。柏拉图指出,“赫拉克利特的意思也许是说,由于本来相反的高音和低音现在协调了,于是音乐的艺术才创出和谐。如果高音和低音仍然相反,它们就决不能有和谐,因为和谐是声音协调,而协调是一种互相融合,两种因素如果仍然相反,就不可能互相融合;相反的因素在还没有互相融合的时候也就不可能有和谐”。这里,柏拉图的思想已经具有了辩证雏形了,静态与动态的和谐在这里得到了统一。
其二,由自然和谐,到社会和谐,再到整体和谐。毕达哥拉斯学派主要由数学家、天文学家和物理学家组成,因此其关注的领域主要侧重于自然界,他们从考察自然出发,把整个的天归属于数目的和谐。虽然毕达哥拉斯学派中的一些人,也提出了“灵魂和谐说”的命题,但他们所说的灵魂多指对立面的混合物,或空气中的尘埃。赫拉克利特在火的流变哲学中,提出了相反相成、对立和谐的思想。他从事物运动变化的角度,主要揭示了万物都是由斗争和必然性生成的规律。其后,恩培多克勒又从多要素本原的角度,向人们描绘了一幅由于事物中相反力地的交互消长如何形成宇宙万物和谐共存的总画面。这些都侧重于自然和谐的方面。从苏格拉底开始,一批思想家开始更加关注社会和人生问题。苏格拉底首先对自然哲学进行了摒弃,认为自然哲学在最根本的问题上众说纷纭,让人无所适从,自然哲学家们以感性事物为根据也是不可靠的,还需要用理性去思考,因此,苏格拉底树起了理性主义的大旗,为柏拉图博大精深的体系开辟了道路。柏拉图以理念为基础,提出了理念世界与可感世界的和谐,并勾画了理想的国家图案,其主要着眼点在于社会历史领域。百科全书式的亚里士多德,以其博学多才著称,他一生中广泛涉猎哲学、政治、经济、美学、历史、数学、伦理学及当时所有的一切科学的内容。因此,他的和谐理想,也深入到各个领域,特别是哲学领域。亚里士多德作为古希腊思想的集大成者,他的思想涵盖了自然与社会的整体和谐,因而他把占希腊的和谐思想推到了最高阶段。
其三,由多样和谐,到对立和谐,再到朴素的辩证和谐。在古希腊,由毕达哥拉斯学派开创的数目整体和谐,力图用“数”的基本观点来解释一切现象,认为数的不同比例、不同关系构成多样的世界,并最终达到整体的和谐,这是多样性统一的混沌和谐形态。从赫拉克利特开始,人们更加关注各种现象的变化,赫拉克利特从这些变化中找到了根源即对立面之间的斗争。他认为,事物只有经过冲突和斗争,才能从对立面的一方面转化为另一方面。爱利哑学派的巴门尼德从“存在”的角度,认为对立是万物生成的本原,一切生命的产生都在于两种性质相反的对立,“因为女神处处鼓励着充满痛苦的分娩和,把雌性送给雄性,雄与雌性去偶配”’。从和谐的形态上讲,这些都属于典型的对立和谐思想。而从对立和谐过渡到“辩证”和谐的,主要还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柏拉图从理念统一的高度,重点研究了对立面之间的协调与融合对于事物和谐的影响。亚里士多德则在总结前人的基础上从哲学的高度,提出了事物对立统一的矛盾辩证法,虽然这种辩证法还具有直观性和质朴性的特点,但对后来辩证法的发展起了较大的促进作用。
二、中世纪神学和谐观
众所周知,神学在西方中世纪具有支配一切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至上地位,但和谐文化的发展并未中断。如果我们仔细考察这一时期的思想,就会发现宗教神学并不是和谐文化的绝对对立面,相反,它以另一种形式继承和延续了古希腊的和谐思想,因而对近现代西方的和谐思想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
中世纪和谐思想主要以曲折、艰难的方式反映在基督教文化之中。如果说西方和谐思想在古希腊时期的亚里十多德那里达到了第一个高峰,那么,从占希腊晚期、经由中世纪,西方和谐思想便在神学的框架下对其进行了辩证的否定。这即是说,亚里士多德之后,在理论反思的过程中,怀疑主义开始盛行起来,他们主张摒弃感觉和思维,从而获得心灵的宁静,于是,古希腊哲学开始辩证否定自身。古希腊晚期罗马时代的教父哲学作为基督教哲学的开端,便是这种否定的升华,西方和谐思想就是沿着这条逻辑轨迹曲折地发展着。
随着基督教的进一步发展,它逐渐成为新世界文化的唯一代表,并竭力把一切知识都纳入神学的轨道,使神学成为唯一的学问,这样就产生了占正统地位的基督教经院哲学。经院哲学的主要任务是从理论上论证教义,化解不合理因素,并进一步使神学理论化、系统化,因而其本质上是为信仰服务的,但从客观上看,它却反映了现实社会的种种矛盾,以及 人们对现实社会进行改造的愿望。因此人们常把基督教哲学称为包裹着神学外衣的人学,其基本目的是拯救人的灵魂,使人的内心得到平静,从而实现自然、社会、人的和谐统一。尽管基督教哲学中的这些和谐思想,始终被神学外衣包裹着,但掀开这层外衣,我们仍然可以发现其中智慧的和谐之光。
首先是宇宙和谐思想。在基督教哲学中,理性与信仰之争一直是各个时期思想家探讨的主题之一,无论是主张理性服从信仰,还是信仰服从理性,抑或理性与信仰相结合或者相分离,都从来没有动摇过信仰的权威。对于那个时期的人们来说,上帝的神力是绝对的、不容怀疑的。整个宇宙包括人,都毕达哥拉斯学派主要由数学家、天文学家和物理学家组成,因此其关注的领域主要侧重于自然界,他们从考察自然出发,把整个的天归属于数目的和谐。虽然毕达哥拉斯学派中的一些人,也提出了“灵魂和谐说”的命题,但他们所说的灵魂多指对立面的混合物,或空气中的尘埃。赫拉克利特在火的流变哲学中,提出了相反相成、对立和谐的思想。他从事物运动变化的角度,主要揭示了万物都是由斗争和必然性生成的规律。其后,恩培多克勒又从多要素本原的角度,向人们描绘了一幅由于事物中相反力地的交互消长如何形成宇宙万物和谐共存的总画面。这些都侧重于自然和谐的方面。从苏格拉底开始,一批思想家开始更加关注社会和人生问题。苏格拉底首先对自然哲学进行了摒弃,认为自然哲学在最根本的问题上众说纷纭,让人无所适从,自然哲学家们以感性事物为根据也是不可靠的,还需要用理性去思考,因此,苏格拉底树起了理性主义的大旗,为柏拉图博大精深的体系开辟了道路。柏拉图以理念为基础,提出了理念世界与可感世界的和谐,并勾画了理想的国家图案,其主要着眼点在于社会历史领域。百科全书式的亚里士多德,以其博学多才著称,他一生中广泛涉猎哲学、政治、经济、美学、历史、数学、伦理学及当时所有的一切科学的内容。因此,他的和谐理想,也深入到各个领域,特别是哲学领域。亚里士多德作为古希腊思想的集大成者,他的思想涵盖了自然与社会的整体和谐,因而他把占希腊的和谐思想推到了最高阶段。
其三,由多样和谐,到对立和谐,再到朴素的辩证和谐。在古希腊,由毕达哥拉斯学派开创的数目整体和谐,力图用“数”的基本观点来解释一切现象,认为数的不同比例、不同关系构成多样的世界,并最终达到整体的和谐,这是多样性统一的混沌和谐形态。从赫拉克利特开始,人们更加关注各种现象的变化,赫拉克利特从这些变化中找到了根源即对立面之间的斗争。他认为,事物只有经过冲突和斗争,才能从对立面的一方面转化为另一方面。爱利哑学派的巴门尼德从“存在”的角度,认为对立是万物生成的本原,一切生命的产生都在于两种性质相反的对立,“因为女神处处鼓励着充满痛苦的分娩和,把雌性送给雄性,雄与雌性去偶配”’。从和谐的形态上讲,这些都属于典型的对立和谐思想。而从对立和谐过渡到“辩证”和谐的,主要还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柏拉图从理念统一的高度,重点研究了对立面之间的协调与融合对于事物和谐的影响。亚里士多德则在总结前人的基础上从哲学的高度,提出了事物对立统一的矛盾辩证法,虽然这种辩证法还具有直观性和质朴性的特点,但对后来辩证法的发展起了较大的促进作用。
二、中世纪神学和谐观
众所周知,神学在西方中世纪具有支配一切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至上地位,但和谐文化的发展并未中断。如果我们仔细考察这一时期的思想,就会发现宗教神学并不是和谐文化的绝对对立面,相反,它以另一种形式继承和延续了古希腊的和谐思想,因而对近现代西方的和谐思想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
中世纪和谐思想主要以曲折、艰难的方式反映在基督教文化之中。如果说西方和谐思想在古希腊时期的亚里十多德那里达到了第一个高峰,那么,从占希腊晚期、经由中世纪,西方和谐思想便在神学的框架下对其进行了辩证的否定。这即是说,亚里士多德之后,在理论反思的过程中,怀疑主义开始盛行起来,他们主张摒弃感觉和思维,从而获得心灵的宁静,于是,古希腊哲学开始辩证否定自身。古希腊晚期罗马时代的教父哲学作为基督教哲学的开端,便是这种否定的升华,西方和谐思想就是沿着这条逻辑轨迹曲折地发展着。
随着基督教的进一步发展,它逐渐成为新世界文化的唯一代表,并竭力把一切知识都纳入神学的轨道,使神学成为唯一的学问,这样就产生了占正统地位的基督教经院哲学。经院哲学的主要任务是从理论上论证教义,化解不合理因素,并进一步使神学理论化、系统化,因而其本质上是为信仰服务的,但从客观上看,它却反映了现实社会的种种矛盾,以及人们对现实社会进行改造的愿望。因此人们常把基督教哲学称为包裹着神学外衣的人学,其基本目的是拯救人的灵魂,使人的内心得到平静,从而实现自然、社会、人的和谐统一。尽管基督教哲学中的这些和谐思想,始终被神学外衣包裹着,但掀开这层外衣,我们仍然可以发现其中智慧的和谐之光。
首先是宇宙和谐思想。在基督教哲学中,理性与信仰之争一直是各个时期思想家探讨的主题之一,无论是主张理性服从信仰,还是信仰服从理性,抑或理性与信仰相结合或者相分离,都从来没有动摇过信仰的权威。对于那个时期的人们来说,上帝的神力是绝对的、不容怀疑的。整个宇宙包括人,都是上帝按自己的意愿创造的。这样,万事万物就分有了上帝的完美与协调,因而世界各部分就能以多种形式结合成一个和谐的整体。这种和谐观认定了世界是按一定秩序组成的和谐整体,能够协调一致,具有一定的合理意义。
其次是社会和谐思想。中世纪是神治与人治t昆合的时代,在这一时期,教权与皇权多处于竞争与对抗状态,但总体来看,教权仍占统治地位。而不论是教会还是国王对社会的统治,通常借助于永恒上帝的力量,但人们并不希望上帝占据人们的整个生活,因此规范人们社会生活的政治、法律、道德等,就成了维持社会和谐的焦点。在政治方面,中世纪的思想家提出了公正、平等、自由等概念;在法律方面,思想家又提出水恒法、自然法、人法等不同等级的法律类型,以及法律至上、一切权力服从法律等思想;在道德方面,思想家提出了善恶、美丑等范畴。这些思想虽然在主观上为统治阶级的直接利益服务,但从客观上来看,却促进了整个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因而具有一定的进步价值。
再次是身心和谐思想。人是社会的主体,人的自我身心和睹是社会和谐乃至宇宙和谐的基础。中世纪是一个充满矛盾的时期,而统治者却把各种矛盾归结为人与神之间的矛盾――它集中表现在人的内心世界。因此,神学以拯救人的灵魂为出发点,企图通过各种神圣的教条来净化人们的心灵,使人的内心达致平和与善的境地,从而实现社会的稳定。中世纪神学关于身心和谐的思想从总体上看是虚幻的,它并没有触动和解决各种现实矛盾,但其中也包括了一些合理的成分,如应教导人不可贪欲,不可杀 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做证陷害人,不可贪恋别人妻子和财物等等,这些思想对人们保持和谐的身心及人际关系都是可取的。
三、德国古典哲学中的主客辩证和谐观
和谐是人类的永恒追求,如果说占希腊侧重于从客观世界的角度来探讨和谐问题,中世纪以一种极端的、扭曲化的主观精神视角寻求世界的和谐,那么到了近代,从文艺复兴时期到19世纪初,人们则克服了前两者的偏执,重点立足于独立化的主观精神,从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关系角度来研究和谐问题。总体来看,德国古典哲学时期的和谐思想是近代资产阶级和谐思想发展的最高峰,也是西方自古希腊以来2000多年和谐思想曲折发展的最高总结。这一时期的思想家,从康德、费希特、谢林,到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等,都以理性和自由为基本精神,从哲学世界观的角度,用精密的思辨形式,系统全面阐发了和谐理念与和谐精神,这为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和谐思想的诞生提供了直接的理论来源。综观这一时期的和谐思想,其典型特征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主要侧重于探讨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物质与精神、存在与意识之间如何达到辩证的统一性即和谐的问题。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康德一开始就提出了主体与客体的最基本的同一性是如何可能的问题。他认为,人的知性先天具有“先验自我意识”的综合机能,能够自发能动地形成先天综合判断。但这种判断只限于感性经验的范围,只限于主体自己建立起来的客体,即现象界,却不能达到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终级实在,即自在之物。这即是说,康德在现象世界内,通过发挥主体能动性解决了主体与客体的矛盾问题。沿着康德的思路,费希特将主体能动性延伸到了康德无法触及的自在之物。他把自我意识即“自我”的能动活动当作建立客体即“非我”的前提,以自我为出发点,自我设定自我、自我设定非我,于是同一个自我中设定起来的既是自我又是非我,“因此自我不=自我,而是自我=非我,非我=自我”…。这样就推出了自我与非我的同一。那么自我、非我又是如何实现统一的呢?费希特设定了一个更高的“绝对自我”的精神创造活动,从而实现了自我与非我主客的统一。谢林义提出“绝对同一性”,以这种不自觉的精神力量为前提,“自我”与“非我”、主体与客体、物质与精神都融合为一,是绝对统一的。黑格尔继承发展了谢林的思想,认为谢林从主体与客体的同一出发是对的,但不能说主客在产生差别和矛盾的前后,都有一个无差别、无矛盾的绝对同一的观点,也不能靠非理性的直观来理解其能动性,而必须通过理性与逻辑,依靠独立的“绝对精神”,通过包涵差异的“同一”的自我否定,达到辩证的统一,,费尔巴哈批判了黑格尔与人相脱离的“绝对精神”,认为根本没有脱离人大脑的理性或精神存在,人的理性与人的大脑应该是统一的。这样费尔巴哈将黑格尔高高在上的绝对精神打倒在地,使其回到感性的人身上。从人的认识能力上讲,费尔巴哈认为人完全有能力认识世界,没有客体就没有主体的反映,因而主体与客体之间是完全一致、绝对同一的。
其二,在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基础上,具体探讨了矛盾中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黑格尔认为,一切事物本身都是矛盾,“同一、蓐异和对立之过渡为矛盾,……矛盾出现于对立之中时,它不过是发展了的无,无已经包含在同一之中”、假如“一个存在物不能够在其肯定的规定中同时袭取其否定的规定,并把这一规定保持在另一个规定之中,假如它不能够在自己本身中具有矛盾,那么,它就不是一个生动的统一体”,这就是说,事物作为统一体,包括矛盾与同一两方而的特征。在这两方而的特征中,黑格尔认为人们自古以来的逻辑和普通观念,只注重了同一是事物本质和内在的规定,而忽视了“矛盾是更深刻、更本质的东西”。因此他着重论述了矛盾在事物运动、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事物同一性的否认。事物的本质在一开始是表现为同一性的,但由于这种同一并不是静止、无差别的同
,所以同一本身就是差异,它在自己差异化的过程中保持自身的同一。另外,矛盾最终还要从差异回复到同一。黑格尔认为,在矛盾发展的第三个阶段即“合题”阶段,矛盾才算真正回复到了同一。这即是说,事物只有通过自我否定、自我排斥,而不是外来的推动,才能过渡到高度的和谐。这样来看,黑格尔虽然着重分析了矛盾的产生、性质、作用等问题,但归根到底矛盾只是事物发展的方式或手段,填最终目的仍是事物的和谐。
其三,具体探讨了道德信仰和历史观领域内的和谐问题。这一时期的思想家多以理性在抽象王国的无限创造力量来肯定人的地位和价值,凸显了资产阶级对自由、平等、和谐的向往和追求。在道德信仰方面,康德提出了绝对道德自律,他认为人类的全部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规范都源于先天的道德律,只有对此有了清醒的认识,才能做出正确的道德判断,以防止道德腐化,实现礼会和谐。费希特以抽象的人性论为出发点,认为人性的本质是自由的,因此社会就应该是自由的人的共同体,他说:“任何人,自以为是别人的主子,其实自己就是…个奴才,……只有想让自己周围的一切人郜有自由的那种人,自己才是自由的”。按费希特的观点,自由是建立在每个人自由地承担责任的基础之上的,这对于社会和谐是具有促进作用的。黑格尔批判了康德绝对道德律的空泛性,细致地区分了“道德”与“伦理”的概念,认为道德是“主观意志的法”,而伦理则克服了道德的主观片而性,把自d1同时体现在外部现实和主观性上。所以他指出空泛、抽象的道德原则如果要想成为能够作用于人的道德规范,就必须将其纳入到人们生活的群体性特征所构筑的文化之中,也就是纳入到人的伦理生活之中,社会才能安定和谐。在社会历史领域,费尔巴哈提出了以“爱”为基础的历史观,捉出应建立“爱的宗教”,使每个人对自己的自爱发展到他爱,并扩展到爱一切人,从而消除异化、矛盾,使社会达到和谐。德国古典时期的思想家在道德、历史观领域内的探索,虽然存在诸多时代局限性,但就其和谐思想来说,却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四、西方传统和谐思想的当代价值
纵观西方传统和谐思想发展史,从发展路径上来看,其基本沿着肯定(古希腊)――否定(中世纪)――否定之否定(近代)的逻辑轨迹曲折发展的;从主要内容来看,尢论是古希腊时期的朴素和谐观,还是中世纪的冲学和谐观,或是近代资产阶级主客辩证和谐思想,都存在着丰富的可资利用和借鉴的和谐资源,对于我们今天构建和谐社会和和谐世界都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其一,从辩证法的角度来看,西方哲学强调矛盾、冲突和斗争的作用,突出“否定性的原则”,但是斗争从来都不是目的,而只是达到和谐的途径和手段,西方文化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归根结底仍然是和谐。纵观西方传统文化,从古希腊的“辩证法的奠基人”赫拉克利特质朴的辩证思想开始,一直到“辩证法大师”黑格尔的现代意义上的辩证法,无不以 实现对立面高层次的统一与和谐为目的。黑格尔对和谐曾有过专门的论述,他指出,“简单的东西,一种音凋的重复并不是和谐。差别是属于和谐的;它必须在本质上,绝对的意义上是一种差别。和谐正是绝对的变或变化――不是变成他物,现在是这个,然后变成别的东两。本质的东西是:每一不同的、特殊的东西之与他物不同――不是抽象的与任何他物不同,而是与它的对方不同:它们每个只在它的对方本身被包含在它的概念中时才是存在的。变化是统
,足两个东西联系于一,是一个有,足这物和他物。在和谐巾或在思想中我们承认是如此;我们看到思维到这个变化――本质卜的统一”。在这一段论述中,黑格尔便明确了对立面统一的和谐思想。事实上,对立与斗争都只是达到自然、人、社会和谐的过程、手段和途径,和谐才是其追求的最终价值目标。因此,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我们都不能混淆
其二,在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基础上,具体探讨了矛盾中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黑格尔认为,一切事物本身都是矛盾,“同一、蓐异和对立之过渡为矛盾,……矛盾出现于对立之中时,它不过是发展了的无,无已经包含在同一之中”、假如“一个存在物不能够在其肯定的规定中同时袭取其否定的规定,并把这一规定保持在另一个规定之中,假如它不能够在自己本身中具有矛盾,那么,它就不是一个生动的统一体”,这就是说,事物作为统一体,包括矛盾与同一两方而的特征。在这两方而的特征中,黑格尔认为人们自古以来的逻辑和普通观念,只注重了同一是事物本质和内在的规定,而忽视了“矛盾是更深刻、更本质的东西”。因此他着重论述了矛盾在事物运动、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事物同一性的否认。事物的本质在一开始是表现为同一性的,但由于这种同一并不是静止、无差别的同
,所以同一本身就是差异,它在自己差异化的过程中保持自身的同一。另外,矛盾最终还要从差异回复到同一。黑格尔认为,在矛盾发展的第三个阶段即“合题”阶段,矛盾才算真正回复到了同一。这即是说,事物只有通过自我否定、自我排斥,而不是外来的推动,才能过渡到高度的和谐。这样来看,黑格尔虽然着重分忻了矛盾的产生、性质、作用等问题,但归根到底矛盾只是事物发展的方式或手段,填最终目的仍是事物的和谐。,
其三,具体探讨了道德信仰和历史观领域内的和谐问题。这一时期的思想家多以理性在抽象王国的无限创造力量来肯定人的地位和价值,凸显了资产阶级对自由、平等、和谐的向往和追求。在道德信仰方面,康德提出了绝对道德自律,他认为人类的全部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规范都源于先天的道德律,只有对此有了清醒的认识,才能做出正确的道德判断,以防止道德腐化,实现礼会和谐。费希特以抽象的人性论为出发点,认为人性的本质是自由的,因此社会就应该是自由的人的共同体,他说:“任何人,自以为是别人的主子,其实自己就是…个奴才,……只有想让自己周围的一切人郜有自由的那种人,自己才是自由的”。按费希特的观点,自由是建立在每个人自由地承担责任的基础之上的,这对于社会和谐是具有促进作用的。黑格尔批判了康德绝对道德律的空泛性,细致地区分了“道德”与“伦理”的概念,认为道德是“主观意志的法”,而伦理则克服了道德的主观片而性,把自d1同时体现在外部现实和主观性上。所以他指出空泛、抽象的道德原则如果要想成为能够作用于人的道德规范,就必须将其纳入到人们生活的群体性特征所构筑的文化之中,也就是纳入到人的伦理生活之中,社会才能安定和谐。在社会历史领域,费尔巴哈提出了以“爱”为基础的历史观,捉出应建立“爱的宗教”,使每个人对自己的自爱发展到他爱,并扩展到爱一切人,从而消除异化、矛盾,使社会达到和谐。德国古典时期的思想家在道德、历史观领域内的探索,虽然存在诸多时代局限性,但就其和谐思想来说,却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四、西方传统和谐思想的当代价值
纵观西方传统和谐思想发展史,从发展路径上来看,其基本沿着肯定(古希腊)――否定(中世纪)――否定之否定(近代)的逻辑轨迹曲折发展的;从主要内容来看,无论是古希腊时期的朴素和谐观,还是中世纪的冲学和谐观,或是近代资产阶级主客辩证和谐思想,都存在着丰富的可资利用和借鉴的和谐资源,对于我们今天构建和谐社会和和谐世界都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其一,从辩证法的角度来看,西方哲学强调矛盾、冲突和斗争的作用,突出“否定性的原则”,但是斗争从来都不是目的,而只是达到和谐的途径和手段,西方文化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归根结底仍然是和谐。纵观西方传统文化,从古希腊的“辩证法的奠基人”赫拉克利特质朴的辩证思想开始,一直到“辩证法大师”黑格尔的现代意义上的辩证法,无不以实现对立面高层次的统一与和谐为目的。黑格尔对和谐曾有过专门的论述,他指出,“简单的东西,一种音凋的重复并不是和谐。差别是属于和谐的;它必须在本质上,绝对的意义上是一种差别。和谐正是绝对的变或变化――不是变成他物,现在是这个,然后变成别的东两。本质的东西是:每一不同的、特殊的东西之与他物不同――不是抽象的与任何他物不同,而是与它的对方不同:它们每个只在它的对方本身被包含在它的概念中时才是存在的。变化是统
,足两个东西联系于一,是一个有,足这物和他物。在和谐中或在思想中我们承认是如此;我们看到思维到这个变化――本质上的统一”。在这一段论述中,黑格尔便明确了对立面统一的和谐思想。事实上,对立与斗争都只是达到自然、人、社会和谐的过程、手段和途径,和谐才是其追求的最终价值目标。因此,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我们都不能混淆手段和目的的关系,将手段上升为日的,或将目的降低为手段,而应以和谐的视域来观测、分析和解决矛盾和问题。
其二,从价值观的角度来看,西方传统文化主张以个体的人作为社会的核心,这种个体本位的文化精神肯定个体存在的价值,注重个性的自由、平等,强调通过个人的努力、奋斗和发展来实现整个社会的进步与和谐。如在占希腊哲学中,西方思想家讨论的重点是自然和社会问题,人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受到了应有的重视。到文艺复兴时期,西方人对个体价值与个体人格的追求从中世纪教权的阴影中重新解放出来,以个性解放和重构人的主体性为核心的人义主义者从个体本位出发,倡导个人自由、平等,把个体价值、个人自由和幸福推崇为人类最普遍的本性,到18世纪启蒙运动,思想家们继承了文艺复兴以来人文主义的思想,高扬人的价值和权利,认为人生而平等,自由平等是天赋人权等。为保证每个个体的价值和权利得到尊重而不受损害,西方思想家还提出要按公正、平等、互利的契约原则或法律精神来管理社会和国家等。西方文化强调以个人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个人对他人、对社会的责任与义务,消解了社会整体的向心力与凝聚力,但是从另一角度来说,个体本位的文化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