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航事件中我国媒体伦理失范分析
【摘 要】北京时间2014年3月8日凌晨1点20分,马来西亚航空公司(下文简称马航)与一架自吉隆坡飞往北京的MH370客机失去联络,机上共239人,包括154名中国人。此事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而随着救援活动的展开,各国新闻媒体也先后对这一重大新闻事件介入与报道,在媒体竞争激烈的情况下,许多媒体伦理失范的现象愈加突显,有待总结改善。
【关键词】新闻伦理;伦理失范;马航
一、马航飞机失联事件中外媒体报道对比
3月8日7点24分,马航官方网站公布了MH370客机失联消息。一小时不到,8点23分,法新社Twitter首先了这一消息,国内新闻媒体也在短时间内迅速这一新闻。在3月8日、9日事件发生的初始阶段,国外媒体充分展现了新闻媒体的专业性,新闻信息迅速,且具有较高的信息含量与可信度。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在马航飞机失联消息五小时后,刊登了第一篇记者新闻报道,由两位CNN记者采访报道,主要是就此事对马来西亚航空公司副总裁、美国航空公司上尉、美国交通部前检察长的采访,内容多为引语,采访对象的选取也合适,使新闻严谨而可信。而此时的国内媒体虽然也能够保持新闻的时效性,及时最新消息,但新闻往往重“量”而不重“质”。一方面,报道不够严谨,信源未经一再核实,不少虚假新闻由此传开;另一方面,原创性报道内容极少,主要集中于国内失联乘客家属,新闻信息性不强,不够全面。
二、我国媒体在马航飞机失联事件中伦理失范的表现
马航飞机失联事件突出体现了我国新闻媒体的不足之处,新闻从业者为了追求更高的吸引力与更快的时效性,新闻报道过程中常出现伦理失范现象。伦理素养规范的缺失导致了诸多问题的出现,诸如谣言泛滥、过度煽情等。其中具体表现在:
(一)一手信息源过少
马航事件新闻报道初始阶段,中国媒体报道对象集中于失联乘客亲属,以及国家政府领导。对于广大受众来说,此时飞机刚失去联系,去向不明,乘客生死未卜,最迫切需要的信息一是搜救的情况,二是航空专家的分析。而事实上,报道初期记者亲身采访调查极少,大多信息源来自越南媒体与欧美媒体,非一手信源。
(二)媒体报道立场不够客观公正
我国新闻媒体在报道时常常放大未经证实的噪音、追求耸动性,报道立场不够客观公正,甚至在关键问题上片面地引导、误导公共舆论,没能向公众理性呈现最客观真实的事态进展。
(三)报道内容存在虚假
马航事件发展过程的每个阶段都伴随着诸多谣言的产生,其中新闻媒体对于部分谣言的传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一方面,新闻媒体报道时引用的媒体来源未加证实,可能导致媒体误成为谣言的传声筒;另一方面,对于虚假或未经证实新闻的反馈纠正不及时导致事实混乱。
(四)报道未实现积极的舆论引导作用
马航飞机失联事件的整个新闻报道过程中,我国媒体未尽到应尽的职责:安抚家属情绪,平衡报道新闻,正面舆论引导。报道中常常随意推测事件可能的真相,而缺少事实依据的支撑。受众在这类报道的渲染下轻信新闻媒体的错误引导,进入一种心理自我安慰、自我暗示的状态。也由此,3月24日马来西亚总理宣布马航MH370失联客机“终结”于南印度洋时,受众情绪上往往难以接受,进而容易引绪的激动,导致马航与家属产生冲突、不解。
(五)社交平台媒体账号有失专业
互联网的普及为广大受众获取新闻信息提供更快的途径,目前来说在我国最主要的两种社交媒体平台就是微博与微信,然而在此次事件中,媒体微博、微信账号内容编辑发送过于随意,有失严谨。一方面内容新闻性不强,往往以大量非新闻性的内容“刷屏”,影响新闻阅读;另一方面,媒体往往对于看到的相关新闻信息,未经核实就转发,很大程度上助长了谣言的传播。
三、马航失联报道的改进建议
(一)应尽可能快速接近新闻现场
对时效性的追求最根本的体现应是尽早接近新闻现场,得到尽可能多的一手素材,对于突发性新闻,不能还停留在传统的会议新闻采访模式上,应紧抓“黄金四小时”原则,尽快完成对突发事件的报道,达到传播事实的目的。
另一方面,从新闻专业角度来看,对新闻当事人亲属的采访也是必须的,这是了解失踪当事人必不可少的步骤,但要谨防对新闻伦理关注的无限扩大化,重视对新闻事件主体的保护。失联乘客亲属情绪激动是正常的,可以在采访前先征求同意,根据知情同意原则在照顾到对方情感的情况下进行联合采访,避免对失联乘客亲属的重复情感刺激。
(二)应注意端正报道立场
媒体应注重新闻报道的客观性,避免带入过多主观情感。客观公正地报道新闻事实是新闻媒体基本的伦理要求,切忌沦为政府的发声筒,丧失立场。或者过度煽情报道,淡化新闻性,煽情报道是我国媒体在面对灾难报道时最常用的手法,并非不可以在报道中饱含情感,但应注意量的把握。媒体的本质是报道事实,切勿本末倒置,忽视了寻找事实而单纯煽情,心灵鸡汤切勿过度。
(三)应力求新闻事实,谨防谣言
新闻记者要严格遵循新闻真实性原则,报道新闻事实。对于引用的新闻,必须查找新闻源,经过反复核实才能。信源要有明确的出处,单独的来自社交媒体的消息不可以直接引用,来自可信度不高的小媒体的信源也不可轻信,总之,要尽可能获得可靠的信源人的可信度保证。
新闻媒体应树立底线思维意识,为自己的采访报道负责,维护新闻受众的伦理规范――知情权。底线伦理是人之为人的下限,它不是要求人做圣人,而是要求其不失去“人”的起码准则的道德,是作为人的最后要求。
此次新华社马航飞机失联专题设有“官方证实”栏目,其主要内容是刊登权威官方信息,澄清事件发展过程中的不实报道,虽然时效性不够强,但作为纯新闻事实平台,与良莠不齐的微博平台相比,很具有可阅读性。
关于谣言的群体心理特征,法国研究者弗?勒莫作了如下概括:“谣言并不是一种人为的现象,它的根子是人们感到自己缺了点什么,它又以模棱两可的感觉在扩展延伸,它存在的基础是使人希望对事物有进一步的了解或是对隐约感到的威胁的一种反应。”显然,谣言是公众应付事实空缺的一种应急状态,如果完善的新闻事实报道填补了这一空白,谣言自然难以传播。
(四)应注重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
新闻媒体应在突发事件中充分发挥身为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强专业领域深度报道,为受众解析事件真相,同时谨慎引导大众情绪,避免使用陷入悲痛中的人物影像,对受众造成情感压力。
情绪ABC理论的创始者埃利斯认为:激发事件A只是引绪和行为后果C的间接原因,而引起C的直接原因则是个体对激发事件A的认知和评价所产生的信念B,即人的消极情绪C不是由于某一激发事件A直接引发的,而是由经受这一事件的个体对它不正确的认知和评价所产生的错误信念B所直接引起的。即事件本身并不影响人,人们只受对事件看法的影响,不同的信念与想法将导致不同的情绪与态度。
在马航飞机失联许久的情况下,无论是家属还是新闻受众都感受到巨大的心理压力,这种压力缘于对事实真相的需求,如果这种需求持续得不到满足,人的压力会不断增大。为避免情绪崩溃等不良结果,新闻媒体应在此时充分担当受众的依靠,进行适当的舆论引导,引导受众以理性、冷静的态度看待这次事件。
(五)社交平台媒体账号同样应严格遵守新闻伦理规范
新闻媒体的伦理规范不仅适用于传统媒体,以媒体名义运营的社交平台媒体微博公共账号同样应遵从新闻伦理规范,报道新闻事实,减少煽情报道,严防不实报道,针对微信与微博的差异化受众定位,还要分别进行不同类型的传播。
此次事件中,微博上仅在新闻发生当天短短几小时内就谣言四起,其中不乏媒体微博的转发,相当于替谣言背书,虽然之后也较快得到辟谣,但谣言仍造成了不小的混乱。而微信由于其私密性更强,谣言的传播也较为缓慢,尤其是经过辟谣几天后仍有人在微信朋友圈转发,谣言的澄清较为缓慢。了解特定软件受众关注的不同关注热点,对受众进行细分,产生更细致、更多样的分类信息,有助于促进受众有效阅读,提高长尾效应。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媒体微博、微信公众账号这类社会化媒体与受众间的关联度更高,只有在信赖媒体信息的前提下才会与媒体进行社会互动,这种互动需要更为准确的受众定位与分析,因为一旦媒体的声誉受损,受众会直接以“取消关注”的方式拒绝接受媒体账号的新闻推送。通过社会互动,可以使双方获益,受众可以获取新闻信息,媒体也在这一互动过程中不断自我完善与发展。
现代社会,一方面新闻界媒体间竞争加剧,另一方面新闻媒体与记者的可信度正受到严重质疑,重塑新闻从业者的伦理道德,严惩媒体伦理失范行为已成为当务之急。重视新闻媒体伦理道德建设,不仅要求相关职业道德规范的约束,更重要的是有良心、有职业操守的新闻工作者的自律,加强伦理道德建设,有助于提升新闻媒体伦理道德水准和专业意识,从而促使新闻从业者抱着敬业的心态完成报道。
参考文献
[1] 陈绚.大众传播伦理案例教程[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2] 陈力丹.舆论学[M].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