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免费给快播提供电影 两年非法获利20余万元
原标题:男子免费给快播提供电影 两年非法获利20余万元
去年,深圳快播科技有限公司遭到查处,引起广泛关注。在这场风波中,合肥男子陈彬(化名)锒铛入狱。
昨天,记者从合肥市高新区法院获悉,陈彬注册多家网站,将非法获取的电影上传并提供免费下载,片源链接提供给快播等公司。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彬构成了侵犯著作权罪,一审判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据悉,这是我省首例“链接”侵犯著作权案件。
开电影网站收广告费
陈彬,1984年出生,宣城人。几年前,陈彬大学毕业留在合肥工作,后来又在合肥娶妻买房。陈彬不甘心一直给人打工,便决定创业,由于身怀电脑、互联网技术,他决定在网上淘金。
2012年,陈彬见市场上盗版电影到处都有,觉得可以开网站提供免费电影下载,靠收广告费赚钱。有了创业金点子,陈彬申请注册了多个域名,并设立多个网站,将网站服务器交由江苏微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托管。
此后,陈彬通过网上下载、网友交换、购买盗版光碟等途径获得电影作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上传至百度、华为网盘;又将片源提供给快播获得链接代码,再将网盘链接和链接代码嵌入网站,供网友点击观看或免费下载。待网站有了人气,陈彬联系奇优、宣传易、一起赢、麒润、优告等网络广告公司,在自己的网站上嵌入广告,以广告弹出、点击量为依据,向广告公司收取费用。
为了让更多人关注,陈彬每晚熬夜更新网站,采集最新、最热的影视作品。“创业”很快有了回报,两年时间广告费就有20余万元。
遭美国电影协会举报
美国电影协会通过监测,发现陈彬开设的网站涉嫌侵犯著作权,于是向安徽省及合肥市文化部门投诉,相关部门随后展开调查。
案发后,合肥市公安局电子物证检验鉴定中心对陈彬的网站进行远程勘验。结果显示,陈彬网站复制的电影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共751部,累计收取广告费24万余元。
很快,陈彬的违法行为被查实,去年5月26日,陈彬被合肥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刑事拘留,相关作案工具也被当场缴获。随后,陈彬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被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去年9月,合肥高新区检察院认为,陈彬违法行为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犯罪一审被判刑
合肥市高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据了解,该案是我省首例深度链接影视作品型侵犯著作权案。
庭审中,陈彬愿意认罪。但他辩解称,自己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而且手段具有间接性,侵权时间不长,希望法院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彬实施侵权行为的意图,是追求广告收益,具有明显的营利目的,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累计复制发行电影751部,属于情节严重。最终,法院认为陈彬的辩解不能成立,全部予以驳回。不过,法院考虑到陈彬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主动退赃12万元,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以陈彬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