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报告其三
1.《霍乱时期的爱情》中有关爱的研究
刘梓恒
前言
问世间情为何物,爱情是人类永远也绕不开的话题,也是无数作家常常说的主题。加西亚·马尔克斯也是以爱情为动力,创作了《霍乱时期的爱情》这一小说。小说主要以阿里萨与费尔米娜长达半世纪的感情纠葛为主要线索,其中穿插了费尔米娜与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以及阿里萨与不同女人的风流韵事、萍水之情。最后以他们在五十年后,在一艘挂着霍乱标志的船上驶向永生永世为结尾。
论文分为四个部分,爱情的固态与延伸、衰老的时间与不朽的生命之爱、孤独与爱情、作者的思考。希望通过这四个部分的论述,能更好地理解作者的爱情观与写作思考,推动加西亚·马尔克斯研究的多元化。
一、爱情的固态与延伸
爱情的固态,我狭义地理解为传统的婚姻观。就好像《霍乱时期的爱情》里费尔米娜的父亲因为门不当户不对而阻止阿里萨与费尔米娜的爱情一样,费尔米娜的父亲得知自己的女儿爱上一个穷困工人时,怒不可遏,为了阻止两个人继续发展下去,他举家搬迁,离开了这座小镇。要知道那时费尔米娜已经答应阿里萨的求婚,但因为身份、地位上的悬殊,他们的爱情无疾而终。同样也因为身份与地位,费尔米娜的父亲强迫她嫁给名声显赫的生活体面的医生。也受到父亲传统婚姻观的影响,费尔米娜默默地接受着这份爱情,努力维持着平静稳定的婚姻生活,时刻注意着自己的社交形象。甚至察觉到医生出轨后,仍然选择默默忍受,进行无声地抗争。爱情的形态,他们认为是稳定、体面、登对。有趣的是,被爱情固态束缚住的阿里萨狠狠地打破了,并延伸了爱情的形态。从船上第一个无名女子、母亲安排的寡妇,到后面贤良的有妇之夫、黑人女性,再到最后一个年龄足以当他外孙女的女学生。阿里萨开启了长达半世纪的风流韵事。无名之爱、私通之爱、礼貌的爱、放荡的爱,阿里萨都尝遍了。读者们也通过阿里萨狂野、激情的性爱看到了爱情的延伸,不论身份、地位,只是为了性欲。除了爱情类型的延伸,还有爱情状态的延伸——虚构的爱。爱,很神圣,也很真实。但马尔克斯在真实的爱面前加入了虚构的爱。阿里萨与众多情人们的露水爱、费尔米娜与医生的空爱,令我们惊讶地发现,原来发生性关系甚至结婚生子的爱是可以虚构的。传统、固态的爱情观不一定不好,但在有了延伸之后,我们能理解更多的爱情形态。能包容、能明白更多的情感。当然,也不是所有的爱情形态我们都必须接受的,违背普世价值观的爱情是不能接受的。第四部分我会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二、衰老的时间与不朽的生命之爱
男主人公阿里萨和女主人公费尔米娜在年轻的时候一见钟情,两个人通过书信灼热地爱着。但后来被费尔米娜蛮横的父亲发现后狠狠地破坏了,过了一段时间她也发现不能让那个满纸情话、忧郁地拉小提琴的幻象在自己的心里占据这么多时间,便断绝了两个人的联系。她的专横父亲想让她嫁给声名显赫的医生,她因此就半被迫半试探地进入和医生的稳定婚姻。她学会了生活在上流社会,保持着极好的社交形象。而之后的半个世纪中,阿里萨在数不清的女性肉体上寻找和迷失,他找了很多个情人,他学会了同时爱上几个人,并带着同样的痛苦爱着她们所有人,不背板任何一个。但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费尔米娜,他用放纵的一生去爱她。他肉灵分离地实践着身体和灵魂两种爱情,在前者的国度,他浪荡而多情。对于后者,他却坚定而忠贞的如同信徒。五十三年后,医生不幸失足去世了,费尔米娜成为了寡妇。在葬礼上,阿里萨向她重申了半个世纪以来对她的爱慕,当时她生气地拒绝了。等待了如此之久的他平静耐心地给她写了一封又一封的信,他没有年轻时带有的种种痛苦、烦忧,而是以一个坚如磐石的老人的固执的等待。他的真知灼见和他年轻时那些炽热的情书不相符,也和他一生阴郁不相符。这些信使她不断反思自己的婚姻,事实上,医生向她提供的竟然仅限于世俗的好处、安全感、和谐与稳定,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它们终究不是爱情。她发现她在想阿里萨,不是花园中那个忧郁而内心灼热的哨兵,她想的是此时的他,老态龙钟、步履蹒跚,却如此真实。于是,她答应了和阿里萨去一趟旅行,步入老年的他们,重新开始整合自己的审美观、人生观、价值观,慢慢相处下来,他们发现对方还是匹配的。最终,在返程的路途中,阿里萨挂上了标志着霍乱的黄黑旗子,在没有目的地的航行中度过一生一世。
川端康成在《睡美人》中写道:年老的人拥有死亡,年轻的人拥有爱情。爱情可以拥有很多次,死亡却只有一次。这句忧伤的话影响了马尔克斯,“我想,岁月的流逝已使我意识到,感情和情趣,即内心的活动,是最重要的。”。关于衰老与爱情的关系是马尔克斯一直思考的问题。1982年夏末,马尔克斯发表文章《路易斯布纽尔的年老时光》,从中可以看出他很关注老年人的爱情问题,包括老年人堕入爱河、有性生活是否得体等。随着马尔克斯本人也逐渐迈入老境,他的感受和思考也越来越深刻。不仅从《霍乱时期的爱情》中看出来,也从2004年发表的《苦妓回忆录》中得到集中体现。
有人认为爱情到了一定年龄就变得荒唐、不体面,特别是对于经历过丧夫丧妻的人来说。但对于两个被死神窥视的老人,他们还在乎什么世俗,在乎什么年龄。年轻时的爱原来是可以虚构,女人可以追求上层稳定的生活,追求显赫的社交地位。男人则可以肉灵分离地爱着,在女性肉体中迷失。而步入老年后的爱情则是那么真实、那么纯洁,远离了性的诱惑,超过了道德的、世俗的偏见,直接和自己的生命对话。在宁静中超越了激情的陷阱,超越了幻想的无情嘲弄,直达爱情的核心。但其实现实中还是有无数人陷入了稳定就等于爱情的围城,“握着她的手就好像自己的左手握着右手。”,“大家闻起来尽是年老的酸味” ,有人这样说。很难想象,日复一日地生活在一起,待在同样的空间,过着同样的时间会是怎么样的感觉。当年轻的激情被岁月磨去,当干瘪松垮的身体不再吸引彼此时,会是什么样的一种情愫牵引着两个人,给予两个人继续幸福下去的信心。衰老的时间,衰老的肉体,却能换来不朽的爱。离死亡越近,爱就越深。我曾经认为年龄是阻断爱情的重要因素,但我现在发现年龄其实是发现生命、探索爱情的重要因素。与死亡有关,与时间有关,走极端,爱情最后成为了胜利者。爱情解除了衰老的带来的痛苦,给予生命以勇气与尊重。
我发现人生、爱情、年老和死亡的思考其实是连在一起的,只有超越了时间,触及到生命本质的爱情才是我们所需要的情感,毕竟没有止境的并非死亡,而是生命。
三、孤独与爱情
人为什么会感到孤独,当谈到布恩迪亚家族的孤独感源自何处时,马尔克斯这样说:“我个人认为,是因为他们不懂爱情。布恩迪亚整个家族都不懂爱情,不通人道,这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人——所有时代和生活在不同文化之中的人——永远面临着同一个问题,即:如何克服孤独?当孤独感来临时,人类试图寻找爱情,渴望爱与被爱。小说发生在一个霍乱的时代,马尔克斯也给霍乱赋予一种意义——爱情。染了霍乱的人被隔离,爱情也会让人隔离。求而不得的人的孤独,是一种“情欲孤独”。蒋勋先生的《孤独六讲》说的有一种便是情欲孤独。一位无名女人在船上和阿里萨发生了关系,让他在短暂的鱼水之欢中短暂忘记了费尔米娜,缓解了自己的“相思病”。这也似乎预示着:由爱情引起的“病”由性来救治。阿里萨发现性的神秘作用——可以帮他短暂摆脱对费尔米娜霍乱般的思念。于是,阿里萨便放纵般地与不同的女人发生性关系。
但其实,这本书隐隐告诉我们的是:真正的爱情不是性,但又离不开性。灵肉分离的阿里萨,仿佛就是在阐释性只能满足一时的愉快,爱情才是永恒的。面对情与欲,我们可以用弗洛伊德的三重人格理论来分析阿里萨的人格特质。在认识费尔米娜之前,阿里萨的本我、自我、超我处于平衡的状态。可自从爱上了费尔米娜,他便一直处于自我、本我、超我的混乱冲突中。在本我和超我的作用下,他徘徊在痴情和滥情这两个极端。而他的自我又常常在两者之前周旋,从而又能使他保持正常的人格。
小说中,阿里萨一直得不到心里真正的性对象,在对费尔米娜的思念中饱尝苦果。难以想象的是,在与不同情人之间的性关系反而强化以及肯定了对费尔米娜持久不衰的爱情。而在这个漫长的半个世纪里,阿里萨是选择孤独地熬。他没有和情敌竞争的欲望,他想的是:爱人抢走了没关系,我熬,我等,我也风流,但我还想念着爱人,熬个三四十年,熬得情敌死了,我再和我的爱人一起。只要我坚持得够久,只要我能忍受心灵上的孤独,爱得够深,熬得大家都老了,熬得对手都死去了。最后还是能等到最后,念出在五十三年前准备好的台词。那样的爱可以毫不犹豫地说出永生永世这种承诺。小说里,在寂静的船上、淡薄的夕阳里,两人相拥缠绵,享受着迟到了五十年的柔情。尽管此刻的费尔米娜芳华不再,松弛干瘪的皮肤,走形的身材。但他们最后还是温柔地做了爱,宣告这五十多年的孤独得到了圆满,这半个世纪的爱也圆满了。
越孤独,越能给予爱情重生的机会。而因为爱情,孤独能完成,能得到圆满。
四、作者的思考
1.拉丁美洲风气与全球文化
创作了《百年孤独》后,马尔克斯清楚布恩迪亚家族带给读者多大的冲击,以及它那魔幻现实主义下的美洲文化席卷而来。如果说,从《百年孤独》中,我们已经体会到拉丁美洲的孤独。那么《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是马尔克斯思考这片神奇大陆的活力与生命之所在的一种形式。他想借助爱情令这个大陆获得拯救,令这片大陆神奇地“复活””,使封闭、愚昧、落后的大陆焕发出重生的光彩。而且,在文化方面,不同于《百年孤独》,马尔克斯让落后、封闭、孤独的马孔多之风吹过,他对拉丁美洲寄予了生的希望。《霍乱时期的爱情》鼓励正在面临着困苦、濒临幻灭的拉丁美洲珍惜当下,抓住重生的机会。在某种程度上,《霍乱时期的爱情》比《族长的没落》更像是《百年孤独》的续集,因为他提出了爱情可以慰藉孤独。
在《百年孤独》中,马尔克斯将拉丁美洲的现实加以变形,已不断循环的、停滞的时间展现拉丁美洲的落后,以及封闭的文化。他通过小说的人物嘲弄说这个鬼地方,半个世纪除了战争就再也没有变化了,它被时间遗忘了,被世界遗忘了。也正因为独特的地理位置以及独一无二的历史文化因素,拉丁美洲就宛如“新大陆”般隔离于欧亚非澳,直到哥伦布的出现,将这片大陆拉回到世界的怀抱里。而马尔克斯则是把拉丁美洲的本土文化与世界文化融合,《百年孤独》的魔幻,正不断带领着人们对拉丁美洲的文产生浓厚的兴趣。在此之后,马尔克斯也懂得不能一直用魔幻现实的标签一直贴在拉丁美洲上。毕竟绚丽、夸张的魔幻融入全球文化还是有一定难度的。《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出现,似乎说明马尔克斯告别了魔幻现实主义,回归现实主义。他既不要拉丁美洲封闭落后,又不让它全盘西化。马尔克斯描绘了一扇窗户,不只使拉丁美洲可以认可自己,也受到普世大众的认同。这是他对拉丁美洲文化的爱,也是他想把拉丁美洲的风气文化融入全球文化中。
2.正确的爱
很多人可能比较难接受两个接近死亡的老人之间的爱情,但毋庸置疑的是,这份爱是正确的,这个爱情观也是正确的。小说里阿里萨最后一个情人是一个可以当他孙女的小女孩,尽管阿里萨引诱了她并跟她发生了性关系,但过了一段时间后,阿里萨似乎也意识到自己不能这样做。阿里萨的价值观、爱情观在岁月中得到了整合,他慢慢远离了这个小情人。如果小说结尾是阿里萨和这个小情人结婚了,以此宣告爱情的完成,那我觉得这是很多人都不能接受的。因为这违背了我们的婚姻观爱情观和价值观道德观,一老一小之间的发生的性,是难以启齿的,是猥亵,甚至是诱奸。显然,马尔克斯也是难以认可这种爱。他注重的是老人与老人之间的爱,是衰老的时间与老人之间的关系。小说的结局也在表明作者所阐述的是正确的爱,是尊严的爱,是值得认可的爱。作者的选择,作者的思考,让阿里萨和费尔米娜的永生永世更加动人。
结语
《百年孤独》的孤独悲苦在《霍乱时期的爱情》的爱情圆满里得到了慰藉,马尔克斯对于爱情的固态与流态、时间与爱情、孤独与爱情的思考与描写,以及加入的对拉丁美洲风气与文化在全球化环境中的考虑,使得这部小说网罗了爱情的各种形态以及表现出独特又通俗的文化气息。作者马尔克斯也希望我们能通过这部小说去研究爱,发现爱,尊重爱并且珍惜爱。
最后我以小说里贯彻全文的话为结尾:我戴王冠的仙女啊,我向你立誓,我发誓将对你永远忠诚并且永远爱你。
2.完成孤独
摘要:《雷雨》是我国优秀的话剧作品之一,历来都被人们所称道。在这篇文章中,我想探讨的是《雷雨》带给我们的情感,以及我们如何对待《雷雨》给我们带来的冲击。我想用孤独的角度去分析,也借此去感受并完成书中与现实的孤独。
关键词:《雷雨》、爱、性、美、孤独
前段时间,看完了曹禺先生作品《雷雨》的电影,也认真再阅读了一遍《雷雨》的剧本,仍然觉得看时情绪激昂,紧张得坐立不安,心中有股沉郁之气难以发泄。当时,我直观地觉得曹禺先生写作技巧高超,把剧情安排得恰到好处。激动过后,现在想想,为什么我们总会对这种有伤有逝的苦情剧如此兴奋着迷?就好像我们总是会吐槽那些狗血的肥皂剧庸俗,甚至摆上一脸不屑的神色去审视那些肥皂剧,但看过之后往往会被其吸引,会兴奋入迷。
曹禺先生也是如此,1936年曹禺先生在《雷雨*序》里感性地说:“写《雷雨》是一种情感迫切的需要”,更像是情绪的宣泄。”我们大可像作者一样,不要逃避这份情感,走进它,体会它,最后完成它。那这份情感是什么呢?在我看来,与蒋勋先生的[1]《孤独六讲》里的孤独概念有异曲同工之处。在这里,我用六讲中的三种去与《雷雨》结合分析。
首先,是残酷青春里野兽般奔突的“情欲孤独”。正处青春年华的周冲,宛如人间的四月天,天真烂漫,大胆而勇敢地追求所爱。他大胆坦诚地跟周繁漪说他喜欢四凤,更是勇敢地向他爱的四凤求婚,即便被拒绝了也无所畏惧地坚持去爱。不忍心自己喜欢的人在雷雨天单独跑出去,最终一起触电而死。周冲,他天真烂漫,始终对世界最美好、最纯真的期盼和向往。周冲的出场就如同一股青春风暴,似乎隐隐驱散了些雷雨前奏带来的压抑。周冲出现时穿着一套白西服上身,脸色通红,冒着汗,他在笑。他的活泼,他的热烈,他的天真,无不展现着青春里最好的色彩。而周冲对四风的喜欢也是纯洁的,他喜欢四凤的勤劳善良,决定要帮她,他愿意从自己的学费中分出一部分供四凤读书,也期望能与四凤一起远离现实的社会,追求“干净的、新的、美丽”的世界。但他听到自己哥哥和四凤的关系后说自己忽然觉得不那么喜欢四凤。我想这不是他感情受挫后胡乱的自我安慰之词,而是他敢面对自己的内心,他忽然觉得自己的喜欢更像是欣赏,既有少年对佳人的倾慕之情,又有同样善良单纯的人之间的惺惺相惜与共鸣。可能很多人都不理解为什么周冲能那么容易放弃把四凤留在身边,是因为那不是爱吗?不,我想这是因为一份孤独,当他看到父亲周朴园强迫母亲周繁漪吃药后他便明白了自己身在一个封建家长制的大家庭里,他像野兽般已经被困于此,他的青春是残酷的。他喜欢四凤,他为自己与四凤建构了一个光亮、新鲜美丽的世界,他想带她去寻找。他的情,他的欲,他已经自己完成了这份“情欲”孤独。
接着,是以爱的名义捆缚与被捆缚的“伦理孤独”。我想看到伦理这个词的时候,大家都会联想到《雷雨》剧里周繁漪与周萍的乱伦之爱。我们自幼便知道“父父子子”这些伦理纲领,所以当我们听到乱伦淫邪之事发生时我们会不齿。当听到鲁贵讲述出宅里“闹鬼”的真相之时,不知道大家是怀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去观读。我想试着用奥地利精神分析家弗洛伊德的[2]《性学三论》去解释“伦理孤独”。在周朴园常常不在家的背景以及周朴园对繁漪的感情的条件下,周宅算是一个不健康的家庭。俄狄浦斯情结(恋母情结)也往往出现在这种情况下,孩子往往会超越自己的角色,与母亲发生依恋关系。而且加上此时他的乱伦屏障未解除,被母亲在孩子的情感未成熟的条件下唤醒了他的性本能,曾经的周萍便沉浸在乱伦的幻象中。或许更是因为这是一对假的母子,这个伦理的圈套似乎套的并不深,周萍更容易超越自己的角色,而这种幻象也更为沉溺。至于繁漪,她便是最具有自由与解放意识,肯付出一切追求爱的女性。她在她封建大男子主义的丈夫身上得不到女性所需要的尊重,却在她名义上的儿子身上得到了解脱。我不敢说周萍与繁漪之间是爱,我更愿意把这种感情理解为性。因为生在这么一个封建伦理专制的大家庭里,周朴园要求每个人都规规矩矩。越难越沉默便越容易爆发孤独,不只是肉体上的孤独,更是心灵上的孤独。越是得不到伦理二字,越是想践踏它,跨越它。所以,这种“伦理孤独”正因为强烈的孤独且孤注一掷的尝试,所以当周萍想离开这个乱伦的屏障时,繁漪才会紧紧不放。繁漪的一句话“你让我母亲不像母亲,情妇不像情妇”让人惋叹,繁漪在故事后面的扭曲还是源于她对周萍挣脱了“伦理孤独”而自己却无法挣脱的不解与嘲笑。她就像一柄尖锐犀利的刀,她越爱的她越要划着深深的划痕。而周萍像是《伤逝》里的涓生,懦弱得无法对繁漪负责,也无力把握自己与四凤的爱情。
然后,是潜藏于人性内在本质的“暴力孤独”。《雷雨》无疑是暴力的,周朴园野蛮地强迫繁漪看病吃药,大家长似地对待自己的儿子,周冲与四凤触电而死,周萍开枪自杀,繁漪被精神药折磨着,侍萍看见自己的儿女惨死最后也疯了。观看《雷雨》,仿佛有一只有力的手扼住咽喉。我们呼吸困难,但乐于这种往生死边缘走的阅读快感。作者曹禺先生仿佛是《雷雨》中的上帝,他怜悯地俯视着这个艰难曲折的大家庭,他用抽离剥夺的视觉,他没有给予任何人救赎的机会,他在尽力地发泄着内心的情感。《雷雨》里有爱,有性,爱是美的,而性也是美的本源,但最后所有的美都被暴力地撕碎了。将人生有价值的美丽的东西毁灭给了作者看,而作者也想享受着这种破坏的快感与刺激。我不是圣人,做不到圣人无己的精神。我记得我看完蒋勋先生的《孤独六讲》后反思了自己之前的行为,许多人都告诫过我们不要看热闹理是非,但当我看到有一群人围着打架或者吵架或者做着一些奇奇怪怪的动作时,我总是忍不住停下脚步好看地观望,试图了解一下事情的原由。一开始我归结为是好奇心,但后面我想了想,觉得这就是潜藏在我们内心本质的“暴力孤独”,我们就好像隔着一层玻璃去俯瞰身边的是是非非,我们觉得这层玻璃足够厚实,我们一点都不担心这些与我们无关的事会牵及到自己,也认为自己此时的言行不用负责。我们内心渴望着有所发生,渴望着自己也有所作为,让他人注意到自己。
最后,我试着用了三种孤独去解读《雷雨》里的爱、性、美与破坏。之所以用孤独的角度,是因为我觉得生活在那个时代那个家庭那种束缚下的他们,都活得太孤独了。也因为这个现实社会愈来愈孤独,现在的网络文章非要分出个谁对谁错是是非非,我想试着去寻找另一种隐秘的声音。我感受到这大概是我们内心的孤独感,这种孤独感没有让我们到世界之外去寻找孤独,孤独就是存在本身,孤独是饱满的。看完《雷雨》,我们产生的情感,也许有或多或少的激动,有同情怜悯,有觉得“狗血”,有觉得可恶和可怕,有觉得喜欢看这种乱伦剧的羞耻等等,我们不应该试着去逃避这份情感,我们应该试着走进它,体会它,最终完成它。
参考文献:[1]、蒋勋《孤独六讲》
[2]、弗洛伊德《性学三论》
3.探索四大悲剧的意义
前言
鲁迅先生曾经对悲剧如此定义:“悲剧就是把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给你看,然而,把已经撕碎的东西再从新拼回给你看,那种不可名状的淡淡忧伤令人彷徨不安。”这些话是在20世纪30年代说的,但今天在我看来仍旧受用。悲剧的起点总是一些美好的幻想、美好的品质,是英雄抑或伟人,却在现实和阴险的作用下毁灭,也就是悲剧的结点。
莎士比亚先生是著名的悲剧之王,悲剧是对于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模仿。它的用词应该是“美化的讲话”—就是有节奏、韵律、和旋律的讲话,也就是歌曲。而每一元素该分开使用,有一部分袛用神话,而另一部分袛用歌曲。而这些行动的模仿该用演戏而不是用讲述,制造出可怜和恐惧来净化人们的感情。毫无疑问,莎翁是运用悲剧的高手,他用独特的对话方式去表现出悲剧。透过他的作品,我们看到的是更多的人性中的美好和丑陋,与情感的挣扎。
“To be,or not to be,that’s a question.”这是出自《哈姆雷特》中的经典语录,深刻地写出了选择的重要性。作为莎士比亚最经典的作品,《哈姆雷特》具备着流传千史的独特魅力。丹麦王子哈姆雷特一生的悲剧经历,父亲突然的离去,令哈姆雷特怀着悲痛从大学回到祖国,后来发现自己的父亲是被叔父杀死后,走上了复仇的道路,也走向了毁灭。
在我读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第一的反应就是哈姆雷特为什么要这么冲动,明知道皇宫里遍布的都是叔父的耳目,选择回归就必定是走向灭亡。但后来又重新细细思考了一遍全文,我想莎士比亚仿佛在告诉我们一些什么。哈姆雷特选择回归是必然的,首先杀父之仇是必报的,而且叔父占有了哈姆雷特的母亲,我想这是每一个人都无法忍受的,叔父这样的行为就是禽兽才会为之。其次,叔父在杀了哈姆雷特的父亲之后,成为了国家的新王,企图把一切都归为己有,他贪婪、残暴、荒淫,国家人民因为他陷入水深火热之中,民不聊生,百废待兴。哈姆雷特是一个仁慈善良的王子,自然不想国家毁于奸人之手,所以他才会说自己有重整乾坤,力挽狂澜的责任。复仇,也就成为哈姆雷特的必然之选了,这也就成就了悲剧的诞生。“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无涯的痛苦,通过斗争将他们清扫,这两种行为,究竟哪一种更高贵?”而在莎士比亚笔下,这样的挣扎困苦被映射到了极致-是坚持基督徒所信奉的不可充当“上帝的凶器”还是选择狂热异教徒式的复仇?复仇,似乎是戏剧中永恒不变的经典冲突,且同样适应于人生。
选择了某样东西,我们就不得不去牺牲一些东西。哈姆雷特为了复仇,要和自己的亲生母亲冷言相向;为了复仇,他失去了自己生命中最爱的恋人;为了复仇,他失去了最真挚的友情。失去了这些曾经对他较为重要的东西,他的情感必定十分挣扎。因为孤军奋战,他需要丢弃的东西太多太多了,倘若他保留着这些情感,复仇最终也只会宣告失败。到最后,他复仇成功了,他坚持到了成功的一刻,但他也失去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同样关于选择,哈姆雷特的表现并不像中世纪骑士般的英勇,找叔叔生死决斗,以骑士的作风解决问题,要么像英雄般死去,要么凯旋而立;他更没有忍辱负重,等待时机致命一击;他也没有与别国结盟发展自己的势力。复仇的方式有很多种,哈姆雷特选择用歇斯底里和装疯卖傻的方式。然而这种方式却伤害了爱自己的人,先是自己的母亲,使得自己的母亲误饮毒酒而死;然后是恋人奥菲莉娅,哈姆雷特误杀藏在幕帘之后的波洛涅斯,逼得爱人奥菲利亚自尽。有人说这是哈姆雷特的懦弱,这是哈姆雷特的局限性。但我认为这些不足以掩盖哈姆雷特人性的光辉。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思考才是哈姆雷特的“原罪”。
有时候,我们在选择一件事的时候常常会思考:这样做值得吗?付出了会不会有收获呢?我想,选择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思考却是贯彻整个过程。以主流价值观来看,我们注重现世成就,人人都想名留青史,尤其是狂热张扬的政治家们,不遗余力、前赴后继,但大多留下的都只是跳梁小丑般的滑稽形象。这样淡薄短暂的一笔真的有实际的价值与意义吗?历史的长河里,滚滚向前。白骨砌白骨,尘土掩尘土;少有行者质疑,脚下这片土地又是谁的白骨堆积起来,有着怎样的历史。而哈姆雷特,他太想得知真相与答案,苦苦思考,苦苦求索。正如木心所说的,无论哪个时代,我们都需要伊卡洛斯式的英雄。我们需要像哈姆雷特这样的虚无主义者,能在混沌无序的生命之中时刻提醒自己,沉思是何般的基本与重要。以至于即使在无边的黑暗中静坐,还能不断追问自己是要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人性的苏醒,源于自我挖掘的意识。
同时,得到什么也就注定要牺牲一些什么,总不可能只得到不失去吧?世界上大概是没有这样“天上掉馅饼”的事了。无悔的抉择,然后拼尽全力去完成,破釜沉舟,这也许是成功的一条路吧。哈姆雷特是这样的,你说他毁灭了吗?其实不然,他实现了自己的目的,为自己敬爱的父王和国家报仇了,何尝不是一种成功呢?肉体虽逝去,我想他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和思考,这也许是莎士比亚要告诉我们的其中一点吧。世上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哈姆雷特虽然是悲剧,但却是成功的事例,关于思考与抉择是一个无解的课题,希望哈姆雷特的精神永远启迪着我往前进步。人生不一定需要确切的意义。意义本身就是无意义的,这个词空泛、苍白,毫无说服力。但我愿意去思考意义,并享受这种沉思的感觉。这实际上是对自我身份认知的思考与发掘。我愿意在阳光下解剖自己,揭发自我罪责与不堪的行为,这让我感受到自己是一个真实的有思想的不断反思的“芦苇”。他的悲剧传唱百年,就是因为能警醒世人,告知世界,那个他通过无数次的自白与挣扎,思考后寻找到的答案。“The rest is silence”,这人世间,如此苍白沉寂,千呼万唤,换不来一句句回响。可我从未有过如此充实,沉浸于生命之中的感觉。这一切都是因为思考与抉择。
李尔王打算把权力分给三个女儿做嫁妆,他让三个女儿分别说说对他的爱戴,来满足他的虚荣心,并以此作为分配国土的依据。大女儿高纳里尔和二女儿里根花言巧语、极力赞美李尔王,而只有小女儿考狄利亚表达了自己朴实而真挚的情感。没想到的是李尔王竟然被谎言的虚情假意所迷惑,将大片国土分封给大女儿和二女儿,把小女儿流放到法兰西帝国。李尔王的心态我们其实很容易去理解,笼统来说,李尔王是凌驾一切之上的统治者,他统治者每个人,包括着自己的子女。高度集权的封建统治,文明的教化,秩序井然的社会,所以在李尔王的眼里,权威是不容挑衅的,作为统治者的自己也是不容被背叛的。所以当他听到大女儿和二女儿激昂的赞美时,他感受到了统治者的权威。但当听到小女儿的真话与截然不同的表达时,他感受不到作为一个统治者,甚至作为一个父亲的威严。他认为他的威仪不再,他辛苦经营的秩序被颠覆了,所以他大发雷霆,直接把小女儿扫出家门口。不但是一个男人自尊心受伤害的表现,更是一个有势男人在权力被颠覆之后,对夺得他权力之人的鞭挞和诅咒。
其实每一个人都渴望得到别人的赞美和欣赏,也希望自己的努力可以得到别人的认可。讲究礼貌的礼仪之邦-中国,父母从小就教导我们过节或者宴席上要对长辈说好话,这不是阿谀奉承,更多是一种礼貌与尊敬。恭敬礼貌不等于虚伪、口无遮拦不代表真诚。这些做法有人认为是繁文缛节,但在一定程度上能营造一种和谐愉快的气氛,让大家都能更舒服地相处。小女儿绝不是不爱她的父王,相反她是很尊重和爱戴他的,但她并没有赞美他,她选择了说平淡的真话。“我爱你只是按照我的名分,一分不多,一分不少。”,这句话说的没错,但时机不对,而且没有比较深情地表达出自己对父亲的爱。在擅长抒情的年代与国度,这显得有些格格不入。我们都明白,我们更加需要的是一颗宠辱不惊的心,要懂得接受别人赞美的同时,也要经得起别人的批评,要在批评中改进自己的错误和缺点,才能不断地完善自己。其次,我们也要有一双“看得清”的眼睛,别因为别人的赞美就迷失自我,轻易地去相信别人,而看不见身边的良言。其实,道理我们可能都懂,但当我们听到批评的时候,我们内心肯定是不好受的,即使是伟人英雄也是如此,这时候就要看我们是否有一颗安静的心了,学会控制是很重要的。控制自己的情绪,分清楚爱与亲情在哪个位置,李尔王也就因为这个而后悔终身了。其实李尔王也并不是不爱他的亲生骨肉,他十分疼爱自己的女儿,只是那瞬间的愤怒蒙蔽了他。到了后来,当大女儿和二女儿掌握实权之后把李尔王扫地出门,酿造成悲剧。
“不知感恩的子女比毒蛇的利齿更痛痛噬人心。”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由父母培养成长的,没有父母就不会有我们的存在。李尔王对他的三个女儿可以说是恩宠有加,各种要求都尽力去满足,但最后还是被他的两个女儿抛弃。我想说的就是这两个大女儿为了权力而对自己的亲生父亲做出的事情是无法理解的,也是要遭到上天的惩罚的。再怎么说,李尔王都是她们的亲生父亲,最起码的尊重和抚养是要做到的,所谓亲情,为何能如此脆弱呢?这是非常不可取的事情,情亲就是同根同源,流着相同血液的,永世也不应该分割的。《李尔王》在这一事件的描写也极为出色,通过写两个女儿对父亲做出的禽兽不如的事情,凸显了人性中的缺陷,为了权力丢弃道德伦理,也从侧面突出了小女儿的忠诚。
《李尔王》中最具悲剧性的人物我想是小女儿了。她因为不会花言巧语被李尔王流放到法兰西帝国,过着十分穷苦潦倒的生活,但她始终没有改变的就是自己的真诚。后来也正是因为真诚,她打动了法兰西帝国的王子,成为了王后。这在外人看来是“灰姑娘逆袭”的故事,但在我看来不然,我认为这是她应该得到的。真诚与忠诚的人去到何处都是值得尊重和欣赏的,王子的地位可能和李尔王是一样的,他身边接触的人也是一群虚伪奉承的小人,到他遇到考狄利亚的真诚时,想必有一种如遇春风的感觉,最后选择和考狄利亚在一起就显得理所当然了。其实这里也是莎士比亚的巧笔之一,他用法兰西王子对考狄利亚的表现和李尔王对考狄利亚的表现做对比,从而反映出李尔王当初做的决定是多么的愚蠢昏庸。成为王后的考狄利亚也并没有丢失自己的忠诚和爱,这里的爱不仅是对丈夫的,也是对她父亲的爱,即使父亲把她驱逐出国,他还是对父亲充满尊敬的。所以当她听见父亲被两个姐姐扫地出门之后,她立即率领法兰西帝国的军队对两个姐姐发起进攻,只是为了替父亲讨回公道,让父亲能安养晚年。最终,考狄利亚还是输给了两个姐姐,她也战死在乱军之中,但她的爱与忠诚是不朽的。
《李尔王》的结局是悲凉的,考狄利亚死亡,两个大女儿因为一个情人争得不可开交,最终两败俱伤,而李尔王自己也因为考狄利亚的死去而疯了。悲剧固然如此,但它带给我们的思考也是无穷无尽的。我希望自己也能在未来的生活中一直怀着爱与忠诚,不要在诱惑中迷失了自我,走入歧途。同时也要清楚,爱也要用对方式,爱不单是克制,也需要有时的放肆,爱要说出口。也希望自己可以常怀感恩之心,无论是对自己的父母还是长辈,都要用一颗真诚尊重的心和他们交流,回报他们的栽培。
人们常常会说;麦克白是一个十足的恶人,弑君、篡位、凶残、嗜杀……可以说他是一无是处的,是存在于社会中的一个大恶魔。但其实当我们翻开《麦克白》的剧本时,我们可以发现真相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曾经的麦克白是一个骁勇善战、赤胆忠心的大将军,他平定了国家的战乱,很多想要冒犯苏格兰的国土的国家听见他的名字都丧失了胆量。可以说麦克白就是苏格兰的守护神,也是人们爱戴的品德优良的英雄。那是什么导致麦克白的转变呢?我认为是人的贪念,每个人的人格都是由很多面组成的,麦克白的内心其实是存在贪念的那一面的,只是他一直没有发现。而一切都要由那一件事开始说起……
在荒原中麦克白和一名女巫相遇,而这名女巫告诉他他在未来可以成为国家的君主。其实每一位贵族对王位都会有窥探之心,要知道,拥有了王位,你就会拥有国家的一切,这是每个人都愿意得到的。本来麦克白对这些神鬼之话是不相信的,但当麦克白刚刚准备离去的时候,便看见一个大臣飞驰而来,告诉他考特爵士通敌叛国,被邓肯王斩杀,而麦克白因为战功显赫,国王把考特爵士的权利册封给他,而且国王晚上将去他的家住宿。就在这一刻,麦克白突然觉得自己在未来真的可能成为君主,也就是在这一刻,他隐藏的野心贪念开始显露,麦克白走上了从忠臣到背叛的不归路。
剧本中有一句话这么写到:一个有野心的人不一定知道自己应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达成它,需要一个人、一个足够贪心的人来教导他。这个人就是他的妻子,他的妻子是一个贪心的女人,她听了麦克白的讲述之后,极力怂恿麦克白将熟睡的邓肯王弑杀,为了达到目的,她甚至几次讥讽自己的丈夫是一个懦夫。而这是麦克白最不能忍受的,因为他是一个勇士,也就因为这个不值一提的自尊心,勇猛忠君的麦克白最终下定决心。他刺杀了邓肯王,并且嫁祸于两个士兵,就这样,他坐上了王位,走上了不归路。弑君让他从此再无安宁,他杀了许多反对他的人、对他造成威胁的人,他成了十足的暴君。到了最后,所有的公爵都背叛了他,去投靠了邓肯王的儿子,麦克白也顶不住精神的崩溃,走向了灭亡。
其实麦克白一直都知道自己是不被承认的君主,他也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内疚,但他已经没有办法回头。我想这就是命运吧,是麦克白受到女巫和妻子影响下产生的暗示的命运。正所谓的一步错满盘皆输,如果不是因为女巫的一番话,也许麦克白一直都是那个令人爱戴的将军,他可能不会体会到那种因为愧疚而每晚无法入睡的崩溃。但其实我们又会发现,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麦克白内心的贪念,其实贪念一直存在于他的内心,他没有发觉。而因为他夫人的怂恿,他彻底爆发了,野心导致他不再理智,忘记了自己的位置和初心,最终导致悲剧的酿成。麦克白一世豪杰,沙场上骁勇善战,但弑君之前却犹豫不决,之后更是迅速崩溃,说到底还是因为他内心还是有善恶观的,知道自己干的是天理不容的勾当,这与他原来的“我是个大英雄”的认知形成了巨大的失调,他根本没有办法把认知重新整合起来。剧中的鬼魂之类的,我认为是隐喻,是他焦躁不安的内心,潜意识里挥之不去的具象投影。其实麦克白夫妇低估了这件事所需要的勇气和坚强,这么一对夫妇,本来就应该去做受人敬仰的英雄夫妇,地位崇敬,万人爱戴。可惜受到了魔鬼般贪念的诱惑,以为自己有本事作恶,结果落得了这样个结局。
现实中这样的人也很多,其实他们如果安心做老实人,就算干不出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至少能衣食无忧,却偏要在蛊惑下被诱惑和贪念蒙蔽了双眼,失去本心地堕落。只看贼吃肉,没见贼挨打,他们脆弱的心灵和本事根本不足以不“挨打”,结果贼做的不好,老实人又做不成了,结果就酿成一生悲剧。
也许就好像麦克白的自我阐述一样;“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表演,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息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和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麦克白只是因为自己的野心,加上命运的玩弄导致人生的悲剧。
奥赛罗的悲剧要从他内心的自卑情感开始说起,因为奥赛罗是一个黑皮肤的将军,虽然他战功显赫,但无法避免他在社会上被种族歧视的情况发生。其实这就是和现今美国黑人歧视一样的道理,即使你是像奥巴马先生一样优秀的总统,你也不可避免地会被白人社会歧视,这是极其无奈的。其实每一位黑人都没有错,错的是历史,是美洲历史把黑人推向社会的底层,历史让人们对黑人有敌视。构成这个问题的本质就如剧中伊阿古所说,奥赛罗的出身使他不够自信。不只是他自己,所有人或多或少地质疑这件事本身。苔丝狄蒙娜会爱上他吗?而奥赛罗也是因为这样,被伊阿古所憎恨,并处处陷害。
奥赛罗和自己的妻子苔丝狄蒙娜是相爱的,因为两人年龄相差太多,婚事未被准许,但他们为了在一起甚至私奔离开人们的视野。然而这份美好爱情却因为猜疑最终被扼杀。奥赛罗听信了伊阿古的谎言,利用了奥赛罗的缺点,骗奥赛罗说苔丝狄蒙娜不忠,背叛了他。这时,奥赛罗选择相信了伊阿古的谎言,狠狠地掐死了自己美丽善良的妻子。奥赛罗是盲目的,因为盲目地相信了伊阿古捏造的证据,就选择杀死自己的妻子。盲目的相信,盲目的猜疑,盲目的嫉妒。
故事里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苔丝狄蒙娜对自己丈夫无条件的爱,这和奥赛罗受人蒙骗对自己妻子的伤害形成鲜明的对比。这也就是剧本的真谛所在吧,虽然听起来矛盾和可笑,真诚与爱被猜疑打败。就像艾米亚骂奥赛罗一样;“你配不上这样的妻子,你这种行为是上天不容的。”确实,奥赛罗的猜疑导致了他愚蠢的错误,他甚至没有办法拿出证据证明妻子的不忠,就这样残忍地杀害了自己的妻子,这是无法理解的,极其盲目的莽夫行为。爱是不能猜疑的,不能用爱去猜疑爱。太想占有一个人,反而伤害了这个人,甚至是失去了她。
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见识到了不少像奥赛罗一样的悲剧。多少人对他人是猜疑的、不信任的,他们没有经过确认,就听信一些人的谣言,并深以为然,对自己深爱的人做出伤害,最终悔恨一生。对于他们这种人来说,说服自己确信对方不够爱自己,是一种解脱,这样就不用担心对方在未来的某一天对自己义无反顾地背叛。这算是一种病态,但他们对自己的这种心理一无所知。说服自己完全相信对方,对方毫无保留、完全交给自己永远比说服自己认为对方不够爱自己更难。人的占有欲有如高山流水,“妒忌之祸”多出现于男女关系中。其实这样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就像奥赛罗一样,为什么不多确认求证一下呢?为什么要傻傻地听信外人的话,而不相信与自己共度患难、同床共枕的妻子呢?“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去巫山不是云。”越在此时越需冷静,无论是否真有此事都需要冷静的收集证据和决断。悲剧的诞生,只是他因为他选择了猜疑,只是因为他的盲目,以及因为他的妒火中烧,他也注定要成为被人们讨伐的对象。
曾经听过有一句话这么说:“你的天赋足以成就你,但你的性格却会毁掉你。”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都是因为人们心中的恶念而产生的,也因为主人公的某些缺陷导致的。外部因素影响人的抉择,但是内因才是重点所在。所以我们在四大悲剧中可以看到主角并不比反派受人喜欢。奥赛罗其实比伊阿古更受人讨厌、李尔王其实和两个大女儿相一致、麦克白其实是罪有应得,这样的反差,也就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的魅力所在。身份高贵、性格缺失、压力环境、致命结局。
斗胆地暂时背离美学家告诉我们的,悲剧只有在文学艺术赏析下才有审美意义,现实中的悲剧往往更能带来情感上的冲击。南京大屠杀、十年文革,这些名词写下来,足以让每个人都心生痛楚。不忘记,不重演。让我们痛苦的、让我们哭泣的,让我们失去曾经最珍视的东西的,是一个又一个的悲剧。知道那些美好的东西可能像戏剧里随时被毁掉,你就会更加珍惜,去守护,为之战斗。“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人生,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这是莎士比亚教给我们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悲观的积极意义其中有一条是,对比和衬托,让我们明善恶辩是非,让我们懂得竭尽全力去珍惜生活里美好的东西。挣扎的人,复杂的人,悲剧的人,都不能忘要成为冷静思考、懂得爱、有自我认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