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陕西一桩荒唐伦理悲剧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家庭是孩子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教育的好坏决定了孩子未来人生的成败,所以,在面对孩子的教育时,做父母的都是呕心沥血,生怕自己的孩子会输在起跑线上。可这世上并不是所有的父母都会对孩子毫无保留的付出,甚至有些做出了更加令人所不容的败坏人伦道德之事。

  这是一起发生在陕西的真实案例,上世纪90年代,一女婴被男子捡回家中,在旁人看来这是件值得称赞的美事,可实际上却从6岁开始就遭到侵犯,时间更是长达14年。可更令人惊讶的是,这件事被某些村民知道,看不下去的他们选择匿名报警,女孩却选择沉默不语,甚至还为养父辩解。

  她又真的甘心吗?又或者她还有什么把柄在养父手上?

  1995年,陕西农村一户人家里响起了婴儿的啼哭声,可做父母的并没有因为新生命的到来露出丝毫喜悦,甚至还满面愁容。这个婴儿就是本次事件的当事人婷婷,而她命运的悲剧,早在出生之际就已经酿成。

  在婷婷出生之前,已经有了三个姐姐,本以为这次满心期待会是个男孩,可当他们看着女儿身的婷婷,家庭穷困,他们没有多余的精力再来养一个女儿了。就这样,在重男轻女的观念下,婷婷被轻易抛弃。

  幸运的是,这个被遗弃的女婴被一个名叫孙某的男子捡回家中收养,养父孙某与养母焦某育有一个儿子,他们便想着再生个女儿,但多年无所出,因此,婷婷的到来,一开始倒也受到了夫妻二人不少的关爱。

  孙某因为这一善意的举动,受到了不少的夸赞。可在当时所有人都没有想到,这个表面上看着老实本分的男人,实则却是一个宛如炼狱走出来的恶魔,残暴凶狠、泯灭人性。

  家丑不可外扬,在当地,女子都是以夫为天。孙某虽然在外一脸和善,从不与人争执,可实际上大男子主义十分严重,窝里横的他常常把在外面所受的脾气都发泄在妻子身上,而焦某担心离婚导致遭人诟病,自主的并未将自己的遭遇跟任何人提起。

  在这种环境下成长,婷婷的性格变得越来越内向,再加上自己又不是亲生的,婷婷更是对养父养母言听计从。也正是婷婷这一副乖巧的模样,在她6岁的时候,一双恶魔之手缓慢朝她伸了过来。

  婚姻的平淡,让孙某早就动了一些不该有的心思,他也曾想过追求刺激,但村里就这么大,一旦在外面有什么风吹草动,就会闹得人尽皆知。可他又因为生理欲望的膨胀而难以忍耐,最终在一天家里只有他与婷婷两人的时候,孙某走到了婷婷的身边。

  婷婷只有6岁,并不知道孙某的行为对她而言意味着什么,但她在遭受对方侵害之后,不仅能够被养父轻声细语的哄着,甚至还能有一笔可供自己支配的零花钱时,婷婷并未抗拒孙某的接触。

  就这样,婷婷乖巧的模样更加激起了孙某的兽欲,而她也从6岁开始不断的遭受孙某侵犯,时间长达14年之久,虽然随着年龄渐增,婷婷也曾有过反抗,不过最终还是屈服在孙某的暴力行为下,而她也无法对待他人将这种羞耻行为说出口,只能选择沉默。

  在这期间,两人的关系不是没有被人发现过,养母焦某是第一个知情的。17岁的婷婷被查出怀有身孕,可当时的她并没有男友,焦某仔细一想,随即委婉的质问了婷婷,便清楚了她与丈夫之间的关系。

  焦某恼怒过,但长期对丈夫的忍耐,再加上担心事情闹大了,家里人脸面无光,更何况自己还有个儿子要娶媳妇,到头来不仅选择无视,甚至还为两人的关系打掩护。

  妻女二人的不吭声,进而促使孙某的心理越来越扭曲。婷婷孩子生下之后,孙某竟然罔顾道德底线,利欲熏心的他私自以2.3万元将婴孩卖了出去。也正是因为他的这一胆大妄为之举,引起了同村人的注意。

  毕竟一个深居家中的孩子肚子突然大了,可在孩子出生之后,孩子又突然失踪,怎么看都有猫腻。

  因此,在2015年3月,街坊邻居得知孙某又以3.3万元将“孙女”卖出去之后,他们的猜测愈发的明晰,其中有些看不过去的人,随即匿名拨打了报警电话。

  从《刑法》中来看,孙某具备完全行为责任,对自己的言行应当承担责任,可他却在明知是违法的情况下,还要以出卖为目的贩卖婴孩,主观犯罪动机明确,犯罪行为实施且造成了后果,且犯案多起,孙某此举已经构成了情节严重的拐卖儿童罪。

  其中本罪的量刑标准也有明确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孙某该罪行确凿,最终他被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处以有期徒刑7年2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但警方在介入调查中,虽然针对于孙某涉嫌的QJ罪进行调查,但由于时间久远,且当警方审问的时候,婷婷也一直都是在帮孙某说话。法律中也有规定,只有行为人在明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幼女的情况下仍与对方发生X关系,不管幼女是否自愿,一律被认定为QJ罪。

  但彼时的婷婷已经有17岁了,所以对于孙某的涉嫌强奸罪最终因证据不足,不予立案。

  虽说养育之恩大于天,但对于孙某的相关行为,并不能愚孝,只有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防止自身正当权益被侵害。对于婷婷,我们纵然怒其不争,但也毫无他法,只愿她的未来,能够不要一直生活在黑暗当中。

  (注:《案例回顾:陕西一桩荒唐伦理悲剧》人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为网图;文章禁止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