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盗出来的大历史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朝廷的一位高官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儒生”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称赞过去议论现在政策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这种措施引起许多读书人的不满。第二年,许多方士、儒生攻击秦始皇。秦始皇派人调查,将460多名方士和儒生挖大坑活埋。历史上称这些事情为“焚书坑儒”。

  秦始皇“焚书坑儒”,意在维护统一的集权政治,反对是古非今,打击方士荒诞不经的怪谈异说,但并未收到预期的效果。这是秦始皇、李斯都始料不及的。

  “焚书坑儒”的另一直接后果,就是战国时期除秦之外各国史记的被毁,导致了中国历史的大残缺和中国文化一定程度上的断裂和缺失。然而西晋初年,这种损失居然出人意料地得到了一定的弥补--这便是“汲冢书”的发现。

  汲冢书,顾名思义就是汲冢里出的书。而“汲冢书”的发现地,就在古汲地--现在的卫辉市孙杏园镇娘娘庙村。

  不准唯一因盗名垂青史的人

  2008年六七月份,在新乡市史学家王振中先生的陪同下,我先后两次到卫辉市孙杏园镇娘娘庙村寻觅“汲冢书”的影子。

  历史变迁,岁月更迭,几千年前那个发现“汲冢书”的大冢,早已回填,不着痕迹。只一通高大的石碑提醒你,这里就是那个发现“汲冢书”的墓地。

  墓碑上镌刻着“魏安矨王之墓”字样。“碑是村里一些认为这里是圣灵之地的老太太捐立的,碑文也是些经不起推敲的文字。”对此深有研究的王振中先生说。

  这是一种反差极大的现象:汲冢书,中国历史文化的根源之书;汲冢,如今却是一片从外表怎么也看不出冢来的普通黄土地。

  作为中国历史文化的根源之书,汲冢书的发现却与盗墓有关。

  历史上的盗墓行为,往往会导致重要的文化发现。

  汉明帝时,符节令宋元推测秦昭王与吕不韦陵墓随葬有秦始皇未焚经书,曾经请求发掘。这种为追求随葬古籍而发冢的设想,反映盗墓的文化收益已为人们所熟悉。唐人诗作中“青编尽以汲冢来”之句,说的就是汲冢被发现的故事。夏竦《〈古丈四声韵〉序》说到“自项羽妾墓中得古文《孝经》”,也是盗墓所得有益于文化发现的一例。

  西晋初年,河南省汲县发生了一件被称为中国史学界幸事的大事。那一年,一个叫不准的盗墓贼,偷偷地在这里掘开了一座古墓,当时他并不知道这是魏王的墓冢,和其他盗墓贼一样,他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得到一些意外之财。然而墓穴被打开后,并没像他所期待的那样有许多金银财宝,呈现在他眼前的是一些杂乱无章的竹片,竹片上有字,后来统计共有10万余言。不准大失所望,因为对他来说这些东西毫无用处,因此“不以为意,往往散乱”。由于墓中漆黑,不便寻找随葬品,不准把竹简点着用来照明,由于怕人发现,他在失望之余,拿了一些可换钱的物品跑了。

  后来人们看到被打开的古墓和散落的竹片,告知了官府。于是官府出面把散落的竹片收藏起来。但是,因为不准及当地的村民不知道竹片的价值,“收书不谨,多毁落残缺”。朝廷得知此事后,派大学士荀勖、傅瓒等人对墓中所得竹简整理校订。通过对竹简的研究,人们发现,原来盗墓贼挖开的竟是战国时代的魏王冢,带字的竹片是前所未知的典籍,其中一部叫《穆天子传》。因它是汲郡人不准在盗墓时发现,故这批竹简被称为汲冢书。

  西晋一流的学者整理了汲冢书,在其中居然发现了魏国的史书,这部再现于世的珍贵史书被称为《竹书纪年》。起名《竹书纪年》,自然有它的道理。古时无纸,著书立说,破竹刮平为简,字就写在竹简上。多简编为一书,所以叫竹书。纪年是将史事按年编次,成为史书一种体裁。“竹书纪年”就是表明它是一部史书。

  由于竹简散乱及战国文字“于时即已不能尽识,其书今复阙落,又转写益误”,再加上首次整理的结论尚有争议,晋惠帝永平元年(291年),秘书监挚虞延请世习古文的卫恒重新“考正”竹书。但秘书丞卫恒的工作尚未完成即在政治斗争中被杀。他的朋友佐著作郎束皙听说卫恒出事,自本郡赴丧,并续成其事。新考证本《纪年》的时间起于夏禹。至于汲冢墓主,卫恒、束皙则认为是魏安矨王。

  《竹书纪年》是目前发现的最古老的编年体著作,它是“汲冢书”中价值最大的史料。史学界把“汲冢书”与汉武帝时从孔子旧宅发现的古文《尚书》、《论语》等,殷墟发现的甲骨文,敦煌发现的藏经洞,共同誉为中国文化史上的四大发现。

  汲冢书是系列丛书

  虽然大家一致确认“汲冢书”是由于盗墓被发现,但是关于“汲冢书”的出土时间,史学界一直有争议。一种说法是晋武帝咸宁五年(279年),这一说法以《晋书·武帝纪》为代表,《汗简·略叙》、张怀《书断》也持此说。

  另一种说法是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最早有这一说法的是当时的大学者杜预的《春秋经传集解后序》。孔颖达疏引王隐《晋书》也赞同这种观点,《北堂书钞》卷101引王隐《晋书》、今本《晋书·卫恒传》、《晋书·律历志》及《隋书·经籍志》也都是这种观点。

  还有一种说法是太康二年(281年),荀勖在为汲冢出的另一本书《穆天子传》写的《序》中发表过这种看法,《晋书·束皙传》、《太平御览》也都对这种观点表示支持。另外,太康十年汲令范阳卢无忌立石的《齐大公吕望碑》也是这样说的。

  最后还有一种说法是太康八年。在此四说中,太康八年说不可信,太康初年说较为可信。情况很可能是太康元年不准盗掘了汲冢,而汲冢书上缴官府则在太康二年。

  至于汲冢墓主是谁?同样存在不同说法。晋代汲郡,在现在的河南省卫辉市西南,战国时是魏国的封地。根据《晋书·武帝纪》、《律历志》、荀勖《穆天子传序》、卫恒《四体书势》,魏襄王是墓主。而王隐《晋书·束皙传》则认为墓主当是魏安矨王。

  今人朱希祖以为,不排斥其他可能的存在。到现在这个问题实际上还没有定说。

  汲冢出书之后,西晋政府极为重视,晋武帝命中书监荀勖、中书令和峤负责整理。由于出土古文(当时也称为科斗文)的释读不易,众多的学者参与了整理研究。先后参加整理研究的有荀勖、和峤、谴勋、张宙、傅瓒、束皙、王接、卫恒、王庭坚、潘滔、挚虞、谢衡、续咸等,作《春秋经传集解》的杜预也曾经研讨过汲冢书的内容,郭璞还为出土的《穆天子传》作了注。

  据《隋书·经籍志》,“帝命中书监荀勖、令和峤撰次为十五部八十七卷”。但据《晋书·束皙传》,为十六部七十五卷。《隋志》所据是荀勖的《中经新簿》,部卷不同实际是因为这批书籍经过荀勖、束皙两次整理的缘故。根据《晋书·束皙传》,汲冢所出之书大体为:

  《纪年》13篇。其内容束皙认为是记录夏以来一直到周幽王被犬戎所灭,然后接以晋国历史。三家分晋后,又以魏国史事接续,至安矨王二十年为止。束皙将此书看成是魏国的史书,大略与《春秋》多相呼应,但两者之间还是有较大出入的。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后序》也说,《纪年》起自夏、殷、周三代,都是关于帝王之事。晋国纪年起自殇叔,然后是文侯、昭侯,一直到曲沃庄伯,晋庄伯十一年十一月,也就是《春秋》的起始年代,即鲁隐公元年正月,用的都是夏正,编年相次。到晋国灭亡,独记魏国之事,下至魏哀王二十年,说明这是魏国的史记。《纪年》也就是今天通常说的《竹书纪年》,按史家考证,《晋书·束皙传》所记也有两个较大的错误:“13篇”据朱希祖先生考证当是“12篇”;“安矨王”当是“襄王”。

  《易经》2篇。这实际就是《周易》。

  《易繇阴阳卦》2篇。内容和《周易》略同,但《繇辞》部分则异。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后序》:“《周易》上下篇,与今正同;别有《阴阳说》,而无《彖》、《象》、《文言》、《系辞》;疑于时仲尼造之于鲁,尚未播之于远国也。”

  《卦下易经》1篇。内容与《周易·说卦》略相似但有异。

  《公孙段》2篇。这是公孙段与邵陟两人论《易》的书。

  《国语》3篇。内容是关于楚国、晋国的事。

  《口名》3篇。内容似《礼记》,又似《尔雅》、《论语》。

  《师春》1篇。这是一本将《左传》中关于卜筮的内容抄集出来的书,“师春”大概是抄集者的名字。

  《碟语》11篇。这是一本关于各国卜梦妖怪的相书。唐代的刘知几对这本书评价很高,他在自己的史学名著《史通》中多次提到这部书,认为它实际上有史书的性质。

  《梁丘藏》1篇。内容是先叙魏国的世数,“次言丘藏金玉事”。

  《缴书》2篇。内容是“论弋射法”。

  《生封》1篇。“帝王所封”。

  《大历》2篇。大概是邹衍《谈天》一类的东西。

  《穆天子传》5篇。是关于周穆王游行四海,见帝台、西王母的故事。周穆王好巡狩,得盗骊、绿耳这样的好马,命造父为御手,以观四荒。北绝流沙,西登昆仑,见西王母。当时的大学者郭璞曾为这部书做注。对于《穆天子传》的性质后来颇多争论,或以为是实录起居注一类,或以为是小说类。

  《图诗》1篇。这是“画赞之属也”。

  《杂书》19篇。包括《周食田法》、《周书》、《论楚事》、《周穆王美人盛姬死事》。

  汲冢出土的书籍完整传承至今的是《穆天子传》5卷及附于其后的《周穆王美人盛姬死事》1卷。

  尤其值得一提的《竹书纪年》,是按年编次,周平王东迁后用晋国纪年,三家分晋后用魏国纪年,至“今王”二十年为止。受命整理竹简者荀勖等认为,“今王”即是魏襄王。至于《纪年》的起始,《史记·魏世家》集解引荀勖说:“和峤云《纪年》起于黄帝。”

  现在,王隐《晋书·荀勖传》早已亡佚,但根据类书《太平御览》所引该书,荀勖当时整理竹书,除厘定古文外,还曾亲自撰次注写。另外,《北堂书钞》也引了王隐《晋书·荀勖传》,根据这条资料,荀勖及其手下整理者还以自己的知识“注写”了简文。这种“注写”很可能是随文附注,但也可能是以当时的历史知识补足了某些阙简残文。很明显的例子是,和峤认为《纪年》起自黄帝,而杜预平吴归来获睹汲冢书及束皙等人重新整理时,就认为《纪年》起自夏禹。

  不管是利用现有的知识补足正文,还是纠正、注解正文,结果居然出现了与所有整理者愿望相反的不幸——《竹书纪年》亡佚了。究竟为什么亡佚?什么时候亡佚的?这成了不解之谜。有学者认为,这很可能是文献整理带来的悲剧,出土文献整理,首先是要尽量保持它的原貌,其次才是独立的整理研究,而这种整理研究必须是可以随时区分于原件的。不能清醒地认识并实践这一点,只能为出土文献带来灭绝之灾。可能的结果是,整理者整理后,便以为原件不大有用了,所以亡佚。

  现代史学家陈梦家先生曾经说:“纪元后279~281年之间在汲郡所出的《竹书纪年》,乃纪元前297~前296年所作魏国的史记。汲冢竹简的发现,和安阳甲骨的发现,就古史的材料而说,有着几乎同等的重要性。”《竹书纪年》叙述夏、商、西周和春秋、战国的历史,按年编次,是魏国史官作的史书。

  作为战国的古代史书,《竹书纪年》是最珍贵的资料,清代朱右曾就利用它校订《史记》,陈梦家、杨宽等复位战国年表,根据的也基本上是《竹书纪年》,《竹书纪年》已经成为重建战国年代学的主要依据。

  《竹书纪年》对春秋史事的记载,大多与《春秋》相一致。除此之外,《竹书纪年》对晋代学术的影响也非常大。正是在《竹书纪年》整理研究的刺激和影响下,晋出现了大量史学著作,尤其是编年史,进而使史学的独立价值被发现,使晋代学术发生结构性的变化,史学最终从经学中独立出来。

  《竹书纪年》被历代史学家所认可

  《竹书纪年》在史实上的权威性,被历代史学家所认可,这从各部史书对其引用上可看出来。在很多史实上,它与较早的文字——甲骨文、金文的记载是一致的。

  对春秋史事的记载,《竹书纪年》与《春秋》大多一致。如《竹书纪年》:“鲁隐公及邾庄公盟于姑蔑。”《春秋·隐公元年》:“公及邾仪父盟于蔑。”

  关于商周史实,《竹书纪年》的很多记载与甲骨文、金文符合。比如:“(殷)祖乙胜即位,是为中宗”,与甲骨文“中宗祖乙”的称谓相合。但有些地方,《竹书纪年》与传统记载有很大不同,比如“太甲杀伊尹”、“文丁杀季历”、“共伯和干王位”等,传统史书很可能是在儒家思想影响下本着“为尊者讳”的精神而进行了改动,反不如《竹书纪年》的记载可信。杜预曾就《竹书纪年》所记“太甲杀伊尹”事说:“此为大与《尚书》叙说大甲事乖异,不知老叟之伏生,或致昏忘,将此古书亦当时杂记,未足以取审也。”

  《竹书纪年》有关夏代世系的记载基本与《史记·夏本纪》相合,并且《竹书纪年》还记载了其他史书没有记载的夏代史事,如所记夏代各王的都邑,也比其他文献更为详尽。

  《竹书纪年》可以与不同来源的资料多方印证,说明古史记载的可信度相当高。前不久完成的夏商周断代工程,很大程度上就依据了《竹书纪年》。

  与《春秋》相比较,唐代刘知几《史通·申左》认为:“至晋太康年中,汲冢或书,全同《左氏》。故束皙云:‘若使此书出于汉世,刘歆不作五原太守矣。’于是挚虞、束皙引其义以相明,王接等取其文相证,杜预申以注释,干宝籍为师范。”

  有专家认为,“杜预申以注释”一语,与史实略有出入。杜预在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三月平吴之后,自江陵还襄阳,解甲休兵,“乃申抒旧意,修成《春秋释例》及《经传集解》”。在《春秋经传集解》“始讫”,才在秘府得见汲冢竹简。杜预虽未以《竹书纪年》来注释《春秋》经传,但对《竹书纪年》和《左传》作了比较,他的结论是:“其著书文意大似《春秋》经传,推此足见古者‘国史’、‘策书’之常也。”“诸所记多与《左传》符同,异于《公羊》、《谷梁》:知此二书近世穿凿,非《春秋》本意审矣!虽不皆与《史记》、《尚书》同,然参而求之,可以端正学者。”《竹书纪年》与《春秋》相近,尤其是《左传》,这是最可宝贵的国史!

  杜预还敏锐地发现《竹书纪年》与《春秋》经传的差别。

  春秋战国时期,各国都有史官记录的史书,如晋《乘》、秦《记》、楚《俦杌》,鲁国的史书是《春秋》。但今本的《春秋》和其他各国史书不同,有着义理的说教在其中,这是因为今天看到的《春秋》是孔子改动过的《春秋》。孔子对鲁国国史《春秋》主要作了两方面的重要改动:起讫时间缩短在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至鲁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因为其时“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在文字上进行了义理褒贬处理:“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者丘窃取之矣。’”对鲁国国史的义理化改动是件大事,所以孔子自己也心情沉重:“《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

  孔子做《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孔门传授的《春秋》是有义理褒贬的,《左传》大量归纳了《春秋》书法凡例的文字以阐发经义。比如“凡”、“君子曰”、“书”、“书曰”、“故书曰”、“先书”、“故先书”、“后书”、“追书”、“不书”、“未书”、“不先书”、“称”、“不称”、“言”、“不言”等。

  《竹书纪年》记载的“鲁隐公及邾庄公盟于姑蔑。”而《春秋·鲁隐公元年》的记载是:“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左传》是:“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邾子克也。未王命,故不书爵:曰仪父,贵之也。”因为周王室并没有封邾子克为公,所以不能以公的爵位称呼他;但他毕竟是个尊者,所以称他为仪父。名实称谓事关礼制大事,春秋时代礼崩乐坏,坏就坏在周公制定的礼乐制度不再被遵守。正名分、寓褒贬,这就是孔子的《春秋》笔法。

  《竹书纪年》记载的“周襄王会诸侯于河阳”,《春秋》同样也有记载,《春秋·僖公二十八年》曰“天王狩于河阳”,不说“会诸侯”而用了一个“狩”字。河阳属于晋的领地,并不是周天子狩猎的地方。按照礼制,周天子去河阳会诸侯,是件大失体统的事,所以孔子用心良苦地选用了一个“狩”字,既反映了历史的真实,又维护了周天子的尊严。对此,《左传》的记载为:“是会也,晋侯召王,以诸侯见,且使王狩。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训。’故书曰‘天王狩于河阳’,言非其地也,且明德也。”《史记·晋世家》:“孔子读史记至文公,曰‘诸侯无召王’、‘王狩河阳’者,《春秋》讳之也。”

  所以,杜预说:“仲尼修《春秋》,以义而制异文也。”可见,史官所记古史和孔门传授的《春秋》经传还是有区别的。区别就在于《春秋》经传担负着义理教化的责任,而包括《竹书纪年》在内的诸国史记只是历史事件的记录。

  杜预敏感察觉的,就是刘知几、郑樵、章学诚所概括的记注和撰述的区别。

  史学的独立自《竹书纪年》始

  刘知几所谓“干宝籍为师范”,指出了《竹书纪年》对晋代学术的影响,即在《竹书纪年》整理研究的刺激和影响下,大量史学著作尤其是编年史的出现,史学的独立价值被发现,进而使晋代学术发生结构性变化,史学最终从经学中独立出来。

  根据金文资料进行的西周职官研究表明,周代史官实际分太史和内史两类,内史承担单纯行政事务的文字工作,而太史则掌各种文书典册和学术。太史记史也有义例惩戒的目的,但直接来源引申于其推定历法、颁历告朔的职使而获知的所谓“天数”。

  马王堆帛书《要》篇记孔子之言:“赞而不达于数,则其为之巫;数而不达于德,则其为之史。”所以孔子说“我观其德义耳”、“吾求其德而已,吾与史巫同涂而殊归者也”。儒家的要求是“幽赞而达乎数,明数而达乎德”。孔子《春秋》对史官记录的史书进行义理化处理,正说明儒家关注的是与天理同数的人德,即政治、伦理等关系社会人事的一面。孔子作《春秋》,是有意义有目的的撰述,其后的史学著作都强调有义理的撰述。

  司马迁是世袭的太史令,掌天时星历,也讲“天数”。《史记》十二本纪,纪本自古史记注《竹书纪年》,十二纪之数仿《吕氏春秋》。《秦本纪》、《项羽本纪》本属世家,列入本纪:《十二诸侯年表》“谱十二诸侯”,而内容有十三国;《天官书》屡言十二星,而实际星数并非都是十二个,这些都是为十二这个“天数”。但司马迁作《史记》,有其撰述之志,即“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然而所谓“一家之言”,还是“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相符合。

  秦始皇焚各国史书之后,“史官之废久矣”。儒家独尊的汉经学时代,儒家义理是根本要求,史学价值没有独立,只是经学的附庸。

  东汉的荀悦对史学独立有巨大贡献,他不仅第一个建议设置专职史官,还写了汉代第一部编年体史书《汉纪》,发凡起例之功不可磨灭。时人以“班、荀二体”来表明纪传体(班固《汉书》)和编年体(荀悦《汉纪》)这样两种古代最重要的史书体裁。正是在《汉纪》中,荀悦提出了“典经”这一概念,“经”是儒家经书,“典”则是指史志。荀悦指出“立典有五志”:达道义、彰法式、通古今、著功勋、表贤能,这就是荀悦“志”(意为记述)史的五条标准。儒家义理仍是史志的指导原则,但毕竟史志地位上升成为“典”。

  《竹书纪年》的出现对晋代史学的独立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出土古史整理研究热潮的直接刺激下,一下子出现了许多编年史著作,单就写晋代史言,就有习凿齿的《汉晋春秋》、孙盛的《晋阳秋》、檀道鸾的《续晋阳秋》、干宝《晋纪》、陆机《晋纪》附《晋惠帝起居注》、曹嘉之《晋纪》、邓粲《晋纪》、徐广《晋纪》、郭季产《晋录》、刘谦之《晋纪》、裴松之《晋纪》、王韶之《晋安帝纪》、刘道荟《晋起居注》,此外还有李轨及佚名的晋各朝起居注以及未明作者的《晋纪》遗文。大量编年史直接以“纪”、“春秋”、“阳秋”为名,表明是摹仿《竹书纪年》和《春秋》而作。实际上,《竹书纪年》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如臣瓒的《汉书音义》、徐广《史记音义》,都采用了《竹书纪年》的材料;司马彪根据《竹书纪年》驳难谯周的《古史考》有122处不当,对于史学考据史料、辨伪考实都有很大的推进意义。

  从干宝及晋代众多史家的著作中看,史书已经有了自己相对独立的目标和思想,史家也逐渐形成了一整套服务于此的史书撰述方法。与史学思想和撰史方法思考的日趋成熟相呼应,魏晋时期大量史书涌现纪传体、编年体以及史注、实录多种著述形式;官家、私家修史大量出现;传记、谱牒、地志以及各类汇编,总集类的史料书籍盛行,中国史学终于独立。

  负责整理“汲冢书”的荀勖是荀悦的族后辈,在荀勖为国家图书的编目《中经新簿》中,图书被分成了甲、乙、丙、丁四部,其中丙部包括史记、旧事、皇览簿、杂事。书籍四部分类的产生,表明史学无论从其实质内容还是史书的书籍形式上,都已经彻底摆脱了经学附庸的地位,成为完全独立的学术门类。荀勖的四部分类中,“汲冢书”和诗赋图赞同属丁部,表明这是按照图书插架的方便而作的图书分类,新近入库的汲冢书和有图的图赞被放在最末。到了南朝宋文帝时,儒、玄、史、文四门学的设立,更表明在国家教育的学科设置中史学已成为一门专门的学科。

  《竹书纪年》的发现,促使了史学对于经学的独立,深刻地影响到晋代学术结构性变化的发生,而这种学术分类结构的变化对中国传统学术的走向更是意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