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读书笔记

  高中生读书笔记13篇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书笔记了。你想知道读书笔记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高中生读书笔记,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高中生读书笔记13篇

  相信大家都读过《哈姆雷特》吧。它是英国的莎士比亚写的。莎士比亚写过喜剧集,也写过悲剧集。而《哈姆雷特》正是悲剧集中的一篇。

  在剧中,哈姆雷特从鬼魂(老国王,哈姆雷特的父亲)那儿知道知道了是叔叔(新国王)杀了自己的父亲。于是,不惜扮成了一个得了某种癫狂病的人,然后又委托戏团表演了一出威尼斯大公被杀害,其遗孀嫁给了凶手的故事,这与丹麦先王驾崩的情况非常相似。

  在剧中,还有个叫奥菲利娅的女孩,是御前大臣波洛涅斯的女儿。但她却因为王子的癫狂病,父亲的暴卒和兄长雷欧提斯的失踪而不断焦虑,悲伤,以至于自己精神失常。她在宫廷周围边唱歌边撒花,游荡了半天,终于来到了一个河岸失足溺水身亡。

  我觉得,在剧中,最可怜,最无辜的就是奥菲利娅。她美丽,她善良,却因为宫廷里的阴谋而死。

  在剧中,还有一个人物,和其他人相比,虽然他的出场次数不多,可他却似乎拥有支配故事情节发展的决定性的作用。他,就是先王的鬼魂。

  在我看来,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哈姆雷特。事实上,说喜欢他,不如说我佩服他。他纯洁,高尚,有道德,有决心有同时,我也很可怜他,因为他家破人亡。

  高中生《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哈姆雷特》是大文豪莎士比亚的悲剧杰作,成于1601年,那时正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夜,圈地运动正在进行中,社会中充满矛盾。这本书也表现出了这一点。

  哈姆雷特因为父亲的死亡放弃了一切,包括他的尊严、爱情甚至于生命。然而这样有没有意义呢?为什么要为死亡而生出怨恨呢?哈姆雷特并不清楚,他甚至连死亡是什么都不知道。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腐朽的皮囊之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要做些什么梦。

  但他不得不报仇,他受到一股巨大的使命感的驱使。这使命感从何而来?是因为正义吗?消灭代表邪恶与丑陋的叔父克劳狄斯,恢复王国的秩序。这似乎是一个理由。但正义的伸张又必将伴随着流血和新的仇恨。哈姆雷特为了避免这些迟迟没有动手,他选择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完成这个使命。但在那时剧中的`主要人物几乎都死了,只留下一个霍拉旭。或许这也是最好的结局,涉及这段仇恨的人都不在了,仇恨也就消失了。

  哈姆雷特临死时对霍拉旭说:啊,上帝!霍拉旭,我死之后,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蒙受极大的损伤!你如果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的幸福,留在这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哈姆雷特的故事吧!这很奇怪,哈姆雷特为什么留下这样的遗嘱?为了他的名誉吗?可哈姆雷特为了复仇已经什么都不顾了,为何还要在乎名誉?我想他当然不是为了名誉,传播这个故事是为了给世人以警醒,让世人替他继续思考仇恨、生命、死亡、人。遗嘱中还提到了天堂,连死亡为何物尚且不清楚又何来天堂呢?我实在不明白,或许哈姆雷特仍对死亡怀有恐惧,想给自己一个精神安慰罢了。

  莎士比亚一生中创作了无数的辉煌,在16世纪并未获得殊荣,直至19世纪英国掀起浪漫主义狂澜时,他才被提升至天才的地步。而在莎士比亚传奇般的一生中,有几个作品是广为人知的,如:《哈姆雷特》《李尔王》《奥赛罗》和《麦克白》。

  《麦克白》与《李尔王》都是典型的政治杯具,前者是自己使得自己丧心病狂;后者是使整个王国崩溃与个人的轻浮之中。我个人还是比较喜欢《麦克白》的。

  《麦克白》中,有一句经典的台词:“用最美妙的外表把人们的耳目欺骗;奸诈的心务必罩上虚伪的笑容。”麦克白的一番话让我感到很诧异,前文还是征战沙场所向披靡的爵士,此刻就成了奸诈的反贼,这么大的转变,不仅仅仅是因为一个因素的。

  凡是都有不可预测的一面,当可遇而不可求的事情出此刻了面前,麦克白始终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欲望,在权力的驱使下一步步地将自己推向了深渊。

  在文中,有一个不可预测的外因,即为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鬼魂和巫婆。之后叱咤风云的麦克白正是听取了他们的预言。()且不说麦克白对预言的反应,巫婆与幽灵究竟居心何在她们究竟是好心还是恶意作者莎士比亚在那里并未直接点明。我个人认为,巫婆和幽灵可能并非怀揣着善意,因为,一个人在不清楚前途是明是暗的'时候,往往会更勇敢地走下去,无知者无畏嘛,而真正明白了自己未来的命运,反倒会适得其反,或乐极生悲或心灰意冷,至于对他人的影响,就只能从听取者的内心的角度来决定了。这些巫婆即使能预知未来,即使能通晓命运,但也无法预知人心。

  出现了巫婆这个外因,才促使了内因——麦克白夫人对她丈夫的怂恿。如果麦克白的妻子并没有出此刻主人公麦克白的生活中,如果麦克白并没有听取妻子的谬论,我们的主人公可能在凯旋归来的时刻被晋封为考特爵士,然后顺理成章地继承帝业,最后安然地度晚年。

  如此说来,我们的麦克白反倒成为了波涛汹涌的海上的一叶孤舟,若不能随波逐流,就只能被无情地掀翻。他的人生充满了跌宕起伏,但是命运始终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麦克白因为没有主见而失去了生命。

  说来说去,都离不开“欲望”,麦克白因为欲望失去了理智,他的夫人因为对权力的渴求操纵着麦克墨登场,历史上的慈禧太后也有异曲同工之妙,戴了一个冠冕堂皇的面具,为了自己的欲望而牺牲他人。

  每个人生来就有七情六欲,欲望是一把利刃,既不能拔刀自伤也不能被借刀杀人。;—后记

  《雷雨》是曹禺的处女作更是其成名作。这是一部四幕戏。全剧简短且只有八个人物。但各个人物都有自己独特的鲜明的个性如周冲,天真、心地善良却不知世事;鲁大海鲁莽但又有担当;鲁侍萍怯弱但又坚强。可在这八个人物中,周朴园与周繁漪是最具性格特色的。

  《雷雨》这部剧作,作者从某种程度上揭示和批判了带有封建性的中国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和道德的'虚伪性,它展现了不可把握的命运对人的控制。

  也许有人会说这部剧既又残忍的结局让人难以接受,但我却深受震撼。

  在我儿时的记忆中,总认为培根是一个贪慕荣华富贵的虚浮小人,他为了名利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但通过读《培根随笔》一书,我才了解到了真正的他。读了《培根随笔》后,我才发现了另一个与我想法完全不同的培根,我看到了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与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我恍然明白:“噢!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培根!”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论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避开这文章中写的都是美、德兼备的男性帝王不说,这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它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展开评述。“善犹如宝石,以镶嵌自然为美;而善附于美者无疑最美,不过这美者倒不必相貌俊秀,只须气度端庄,仪态宜人。”不错,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因此我想,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光有外表,只是一个躯壳,行尸走肉,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所以,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

  培根的一生竭力倡导“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论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他推崇科学、发展科学的进步思想和崇尚知识的.进步口号,一直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培根的随笔集,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位人生的导师,每当我的思想陷入迷局之时,总能为我点破玄机,柳暗花明,又见一村。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培根随笔》正是像这阶梯一般,破除一片又一片的迷雾,引领着人们向真理进发。

  读完这书后,我忽然想起,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个人的理想与信念不同,当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评判他人。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老人常年独安适海上打鱼。有一次他掉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碰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都吃完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在生活中,我们碰到了困难,也许会迎难而上;但也会畏难止步。比方讲张海迪阿姨,她小时候双脚就已经残废,但是她并没有向挫折屈从,而是以积极、乐观、自信的态度去挑战挫折。她天天把词语贴在床头、墙壁上、厨房……经过张海迪阿姨的不懈努力,她终于战胜了挫折,而且还获得了荣誉,为祖国做出了本人的奉献。鲁迅先生曾经讲过:“伟大的襟怀,应该表现出这样的气概用笑脸迎接悲惨的命运,用自信的勇气来应付本人的不幸。〞是啊!当我们碰到厄运和不幸时,与其抱怨命运的不公,还不如鼓起勇气,振作精神,以刚毅的态度与厄运抗争。

  老人不也是这样的吗?老人没有被任何困难压倒,他尽本人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老人也讲过医生令我最难忘的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能够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当你碰到困难时,你一定不要被挫折压倒啊!一个人的一生中不可能没有失败,但我们假设能够从失败中获取有益的经历,发现成功的'曙光,把失败看成是同乡成功的必经之路。那才是从失败中获取的的收获。曾任美国总统的林肯一生遭碰到无数次失败和打击。然而,他英勇卓绝。他从0832年失业后,他经过了13次竞选,然而有12次的竞选是失败的他在最后一次,也就是0860年的时候林肯终于中选为美国总统,他终于成功了,这是一件多么令人兴奋的事情,他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我们碰到挫折时,应该要英勇面对,在困难面前迎难而上。我们有了这种奋不顾身、不怕困难的勇气,就有了征服困难的精神气力。正如歌德所讲的:“你若失去了金钱你只失去了一点儿;你若失去了荣誉你就失掉了很多;你若失去了勇气你就把一切都失去了。〞如今我们努力起来,他们永不言弃的精神感动并鼓励着我们个个人吧。

  (会飞的教室)是德国儿童文学大师卡斯特纳的代表作。故事的主人公是一群天真烂漫的中学生,他们在一起愉快地学习生活:彩排并演出本人创作的节目;化解与职校学生的宿怨;帮助教师找回亲生兄弟;帮助困难家庭在圣诞节时快些回家……他们用本人特有的热情点缀着这个多姿多彩的校园,进而交织出一个友谊、关爱、自信、恩情与固执的梦幻世界。

  合上书本,世上亲情与友谊是人与人之间最珍贵、最重要的感情。这种感情是不会被困难与金钱击倒的',友谊是无价的。一想到这些,我的心就久久不能安静冷静僻静。

  记得在春游时,我们要经过一座铁索桥,下面湍急的河水拍打着河岸的岩石,发出啪啪的响声。铁索桥摇摇摆晃的,站在上面害怕极了。我作为我们班第一个冲锋的“勇士〞,刚走了几步,腿就发软了。当时的我就像故事里的邬理胆小怕事、进退两难。我甚至要瘫在那里了。“喂!小明,打起精神来,没什么可怕的,向前看,不要看下面。〞哦,原来是一位同学给我打气。可是我还是站不起来,我的腿像灌了铅一样,怎么也抬不起来。“喂,小明,我来帮你!〞小亮喊道。讲罢,他走了过来,扶起瘫坐在地上的我,指导着我,渐渐走向对岸。“眼往前看,千万不要慌!〞后面同学也开场为我加油鼓气。我像胆小的邬理一样,遭到大家的鼓励,最终英勇起来,一步一步挪动脚步,心里默念:不要慌,不要慌,千万不要慌……当我感到桥面不再晃动的时候,已经到了对面了。我兴奋的叫着:“我成功了,我成功了,

  我到了,我到了!〞此时的我像得了一块金牌,开心极了。由于这成功里,融进了大家的友谊,这种友谊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我更明白了书中的一句话:每个人都有一些与生俱来的特质,害羞的人并不一定胆小,在需要时,我也能爆发出别人没有的胆量。

  关上记忆的闸门,我忽然觉察,其实我们每个人,不都像(会飞的教室)里的一员吗?

  ●心有明灯,便不会迷路,便可拒绝黑暗、胆怯,拥有一份明朗的心情,一份必胜的信念,一份坦荡的胸怀……心有小窗,便有亮丽的阳光进来,小酌一些暖和的故事,便有自由清风邀约一些花香或者白云。心有琴弦,纵然客去茶凉,仍有小曲缓缓响起,仍有满树桂花知音而化为酒香。

  心有栅栏,然后青藤爬过,那些小秘密点缀其中,像叶片下小憩的蝴蝶,做梦一般,只能用花粉形容。心有玉阶,满阶是香囊佩瑶,满阶是锦言妙计,还有玲珑小贝和神秘念珠。于是孤独不再降临,花瓶不再寂寞。心有圣殿,供奉着高贵,尊严、善良、理想和追求……这都是些漂亮的神灵。由此,而不可侵犯;由此,而拥有世界和自己。(《心有明灯》)

  ●蜡烛有心,于是它能垂泪,能给人间注入粼粼的光波;杨柳有心,于是它能低首沉思,能给困倦的大地带来苏醒的嫩绿,百花有心,于是它们能在阳光里飘出青春深处的芳馨。(《蜡烛有心》)

  ●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耀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需要对别人察颜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了向四周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声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成熟》)

  ●绿,是夏日树阴下的那潭清泉,里面荡漾着几根绿油油的小草。绿,是浓妆淡抹总适宜的西湖,引得无数文人为之神魂颠倒。绿,是朱自清先生笔下的梅雨潭,成为脍炙人口的美文。(《找寻自己的绿》)毫无置疑,绿是最令人心动的颜色。墨绿给人以淡泊宁静;浅绿给人以舒适轻快;嫩绿则给人以生命的畅想。而绿的乐章给人的或许就是对生存、生活、生命的思考。(《绿的乐章》)

  ●带着一颗快乐的心,你会处处感到快乐;带着一颗宽厚的心,你会处处感到温暖。人生难免碰到伤害,只要勇敢、刚强地面对,它就会成为难得的财富。心不设防,天宽地长。(《心不设防》)

  ●一只青鸟欢呼着从窗前擦过,将音乐从天堂带来,颗颗洒落,珍珠般清脆。

  恍惚中,有人拔剑而长歌曰:“我辈岂是蓬蒿人”,大笑而去,顺滚滚东逝长江,穿巴峡巫峡,过洞庭扬州;醉酒入长安,挥毫金銮殿上,故作狂态,国舅磨墨,力士脱靴,嘲尽天下豪贵;云游九州,望川而吟银河飞流,凭吊沧浪,偕友共举杯盏,不舍孤帆万里,痛哭晁卿…… 李白,自九天而来,飞流直下,豪情万丈,仗诗行遍天下,演绎了一幅魂丽多彩的人生画卷。(《生命是一种责任》)

  ●热爱是风,“贫穷而能听到风声也是好的”。热爱是雨,“有情芍药含春泪”。热爱是土,俯身就能抠出一把,哪一把土壤里没有先民的血汗和未来人的绿梦呢?热爱是云,仰首就能望到一片,哪一片云里没落过孩子的向往和老人的忆念呢?因为热爱,我们心存感激,因为热爱,我们满怀忧愤;因为热爱,我们甘于淡泊宁静的日子;也因为热爱,我们敢于金戈铁马去马革裹尸还。忍辱负重的生,生是热爱;大义凛然地死,死是热爱;清清爽爽,认认真真地活着,活着又何尝不是热爱!《热爱生活》

  ●没有悲剧就没有悲壮,没有悲壮就没有崇高。雪峰是伟大的,因为满坡掩埋着登山者的遗体;大海是伟大的,因为处处漂浮着舟楫的残骸;登月是伟大的,因为有挑战者号的殒落,人生是伟大的,因为有白发,有决别,有无可奈何的失落。古希腊傍海而居,无数向往彼岸的勇士在狂波间前仆后继,于是有了光耀百世的希腊悲剧。

  ●牵引一股波涛行走的,可能是它身边的一段岸;牵引千条江万条河,后浪推着前浪向着同一个既定方向前行的,则只能是那众望所归的大海。召唤一只鹰翱翔的,可能是它寻觅着的一个瞬间目标,而召唤所有雄鹰、鲲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飞越征途的,则只能是那博大、高远的蓝天。

  驱走一片黑暗的,或许是一束烛光,而驱走整个世界黑暗的',则必定是那普照人间的太阳。《旗帜》

  ●美,可以在金碧辉煌的宫殿中,也可以在炸毁的大桥旁,可以在芳香扑鼻的鲜花上,也可以在风中跳动的烛光中;美,可以在超凡脱俗的维纳斯雕像上,也可以在那平凡少女的笑魇里。生与死处在两个世界,但美却可在生死边缘上闪闪发亮,这就是生命的力量——生命的至美。(《美的断想》)

  ●掩卷沉思时,首先从记忆的湖面泛起的,便是历史尽头那一道道光彩的背影。穿越时空的苍凉与沉重。抵达我们刻骨铭心的记忆深处。三国时的羽扇纶巾,先秦两汉的明月关,长安城上的紫气辉云,江河两岸的饿殍哀鸿,都在历史的书面中栩栩如生。假若记忆可以移植,我情愿在这一段凝重的记忆中感受民族的盛衰交替和前进之路的崎岖坎坷。当唐宋的光景一片歌舞升平,当忽必烈的铁骑驰骋中亚的土地,我们可以在那一段灿烂的记忆中激动欢呼、喜极而泣;当大清帝国的势力衰微,列强的屠刀残杀我中华儿女,我们可以在那一段痛心疾首的记忆中,唤起民族的觉醒,奋发图强,一雪国耻。正是这一串串凝血含泪的记忆给了我们顽强的斗志和坚定的信念,我们没齿不忘。(《铭记民族的苦难与辉煌——如果记忆可以移植》)

  这个假期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获益匪浅。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人在一次航行中上碰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本人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倒霉而又幸运的鲁滨逊克罗索。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

  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英勇。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讲:“我整天悲哀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要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渐渐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本人设计的悲观中,开场一心一意的安排本人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本人的双手,创造了本人的小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讲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历,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很多事情都是空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历又重新开场。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制了很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读完之后,我不禁反省本人:假如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我连洗本人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呢!再讲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我准会憋死的!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要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本人的双手创造财富。

  传说中有那么一种鸟,它毕生只歌唱一次,但歌声却比世界上任何生物的歌声都悦耳。它一旦离巢去寻找荆棘树,就要找到才肯罢休。它把自我钉在最尖最长的刺上,在蓁蓁树枝间婉转啼鸣。它超脱了垂死的剧痛,整个世界都在屏息聆听。一次绝唱,竟以生命为代价!仅有忍受极大的痛苦,才能到达尽善的境界……也许传说就是这样。

  这是《荆棘鸟》书页的开端。当尚年幼对世界的认知还懵懵懂懂的我初次翻开这本厚厚的书的时候,就被荆棘鸟的传说所吸摄,从此一发不可收拾,进入了荆棘鸟的世界。作者考琳?麦卡洛用细腻的笔触为我描绘了从20世纪初叶到半个多世纪后的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澳大利亚广阔恢弘的画面,充斥着克利里家族传奇式的家世历史。

  栩栩如生的人物刻画,曲折优美的情节发展,刻骨铭心的感情历程,都深深地把我带入了那个传奇的时代,那片美丽的土地。而到此刻,当我重启记忆,当初的那份热情早已冷却,少了些稚气,多了些成熟和理智,也渐渐能从人生的角度来看待这本以往深深吸引我的小说,最终发现的,也是犹如新大陆般丰盈的感受。这,的确是一本值得读的,充满魅力和生命精华的书。

  当然当初那个懵懂的孩子依旧是不能领会那字里行间透出的深沉的沧桑。无论是帕迪的含蓄温雅,或是菲奥娜的冷漠脆弱;无论是暴烈渴望的弗兰克,或是骄横尖酸的卡森夫人;无论是单纯执着的丹尼,或是古怪理智的朱丝婷。一个个有血有肉、有棱有角的面容次第出现,我却无法真正地感觉到他们的爱恨纠缠中所蕴涵的复杂的思想。

  直至此刻,我依旧是无法完全理解这个家族的命运。而我所最钟爱也是最迷恋的`,仅有麦吉和拉尔夫神父之间的那场刻骨铭心的感情。几乎让我肝肠寸断,情不自禁。

  也许是女孩子对这样无奈又沉痛的感情的无限憧憬,然而,在初次读着其中的每字每句的时候,我的情绪都是在时刻为麦吉和拉尔夫而波动起伏,为他们的相遇而欣喜,为他们的相知而温暖,为他们的相别而哀伤,为他们的相忆而唏嘘,直到最终的最终,拉尔夫在麦吉的怀中平静而安详地死去的时候,忍了许久的泪,最终落在了书页上。

  也许死亡并不是终结,生命依旧在延续,所以这场持续了半个多世纪的深沉的爱恋也终究是在世界上留下了痕迹。亦如麦吉依旧活着,亦如拉尔夫依旧爱着。

  其实从一开始就是明白的,这份爱,无论多么铭记,也终究只会化为回忆里逐渐淡去的风景。就如初见的时候,10岁的麦吉和28岁的拉尔夫,距离的不仅仅是18年的长度,更是,一生的无法逾越。神父的身份注定了拉尔夫会走上对感情来说是条一去不复回的无归之途,也注定了麦吉从少女成长初始就在悄然萌芽的依恋终会没有回报。

  所以,此后的分离、重逢、再次永别似的别离,直到,生死殊途。至始至终,麦吉和拉尔夫都是寂寞的,尽管他们之间的爱超越了距离,超越了世俗,甚至,超越是生死。可是,彼此的独自等待,无法相守,亦无法相见,还有欲爱不能,欲罢也不能的情感挣扎,都在书里抹染得淋漓尽致,也是,让人痛彻心肺。

  正如小说结尾中写的那样:“当我们我们把荆棘扎进胸膛时,我们是明白的。我们是了解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依然要把荆棘扎进胸膛。”是的,尽管清楚地懂得这份爱没有完美的终点,却矢志不渝;尽管清楚地懂得这份爱痛远远多于幸福,却至死不悔。荆棘鸟的生命的意义就在于寻觅自我生命的意义——歌唱,也是绝唱。虽然短暂,虽然逝去,但歌声犹在,但爱犹在。绚烂的的生命也从此不再苍白。

  以往听人把荆棘鸟和枯叶蝶作为比较。荆棘鸟,把所有的生命浓缩在最终的绝唱中,虽然短促却是倍加绚烂;枯叶蝶,把所有的生命铺垫在持久的宁静中,虽然单调却是岁月绵延。截然不一样的选择,也就注定了截然不一样的命运。一个,缩短了生命,只为了瞬间灿烂;一个,放弃了华丽,只为了延长生命。

  大千世界就是这么奇特,一种生命所追求的,却恰恰是另一种生命所放弃的。然而,你又能说谁是谁非呢?你是愿意做一只追求最终绚丽的荆棘鸟,还是原因做一只追求永久淡泊的枯叶蝶?只是看你想要的是什么罢了。而这本书,正是说明了前者存在的意义。即使付出生命,即使需要难以想象的代价,也要绚烂的终结,也要所梦想的一切爱,与完美。

  重读小说的时候我就在想,麦吉,这个内向却倔强的女子,从单纯天真的小女孩到饱经岁月风霜的女人,从对感情的懵懂无知到对无望的爱恋依旧孤独坚定地守侯,她经历的究竟是多沉痛的挣扎,面临的究竟是多残酷的将来,但她依旧是挺过去了,并且坚持了她一向想坚持的爱。整本书从始至终几乎贯穿了麦吉的一生,作者在麦吉身上也是落笔最多也是最不留余力的。

  能够说,在麦吉飘摇浮荡的一生中,寄托了整本书的灵魂所在——坚定、执着、不顾一切,即使痛也要爱着,即使受伤也要孤独地走下去。麦吉,就是一只荆棘鸟,她穷尽一生,可是是为了守住那渺茫的感情中以往微弱的光芒。包括和拉尔夫的结晶丹尼死后,她最终的慰藉也最终坍塌。然而,她依旧选择了坚强,选择了宽恕。

  麦吉似乎什么也没有得到,其实她也是什么都得到了。像荆棘鸟一样,一旦走上了那难以想象的艰难而痛苦的道路,她从没有后悔,她也无从后悔。荆棘鸟始终都是遵循着一个永不改变的法则:痛得愈深,也就爱得愈沉。

  《荆棘鸟》的主题,也是永恒不变的:爱,与命运。究竟爱在跌宕起伏的命运中有怎样的纠缠?究竟命运在悲喜交织的爱中有怎样的痕迹?究竟是爱主宰了命运,或是命运主宰了爱呢?荆棘鸟的传说,一向在淡淡地讲述着。哀伤弥漫,但也许哀伤并不是传说想要表达的。从麦吉和拉尔夫的跨越了时空距离的感情纠葛中我们也许能够领悟些不一样以往的东西。有关爱,也有关于命运。

  在最终重读完《荆棘鸟》后,我才豁然开朗。也许真的,经典都是随着自身的成长而不断地产生新的感受。和从前初次被它吸摄的那个懵懂的孩子相比,此刻的我,似乎懂得了更多,但也会在以后,懂得更多的更多。我期待着将来,《荆棘鸟》会给我更加迷人的答案。

  合上最终一页,忽然想起泰戈尔的一句诗:“生如夏花般绚烂,死如秋叶般静美。”不知怎样,却觉得格外地应景。荆棘鸟,是不是也正是梦想着那夏花般绚烂的歌唱呢?

  贾府其实就是当时那个时代的社会缩影,在这个微型社会中,每个都是一个社会人,并且百色各异。

  贾母看似慈善,对刘姥姥施恩有加,实则自吹自擂,不过是出”携蝗不嚼”的闹剧,在”上层”人物中最吃得香的秦氏,拍马手段,黛玉视之,指出那些是”贫嘴贱舌”。极善奉承迎合旁人的王熙凤,在黛玉看来,不过是”放诞”,”无礼”。自命清高的”槛外人”妙玉,黛玉也一眼识破了她卸却红妆的虚伪。就连被王夫人认为”识大体”的袭人,蒙得过湘云,却也逃不过黛玉的眼睛。黛玉一语点破她的本质--”我只拿你当嫂嫂待。”于是,黛玉被认为”小性,多心,心窄”,没有大家闺秀风范,不能入选”宝二奶奶”,终成了”世外仙姝寂寞林”。

  黛玉虽为”主子姑娘”,却又被称为”小鸡肚肠”,但她除了一颗痴心外别无其他。她是不谙人情,是恃才傲物,但”芙蓉吹断秋风狠”,不要过份指责她的”多心”,那实则不为她之过,周遭使她不得不多多考虑。

  众钗中可与黛玉之才相比的非宝钗莫属,她家私雄厚,善于处世,这两点胜过身世可悲而又叛逆的黛玉。她是大家闺秀的典范。她没有木石前盟,却相信金玉良缘。

  初到贾府,便”连下人也都多与宝钗亲近”,赵姨娘也称她厚道。生日会上,她知贾母”喜欢热闹戏文”,”爱吃甜烂之物”,使”依着意思”去说。蘅芜院她布置得素净简单,给人以恬静的淑女之感,让人觉得节俭。金钏投斗,她帮王夫人解除心中梗结。宴席上众人嘲笑乡下人刘姥姥,独无描写宝钗之笔,是曹翁忘了这号人物,并不然,只是她维持了大家闺秀的仪态。一方面她让王熙凤认为”不干已事不张口,一问摇头三不知”,一方面又让老太太,王夫人觉得”小惠全大体”。对黛玉的讥讽听若惘闻,让人以为她从不记恨,又在扑蝶误听小红与坠儿的谈话时,扯出与黛玉捉迷藏之谎。她处世的高明与黛玉的清高形成鲜明对比。于是,宝钗被认为”大家闺秀,温顺,识大体”,选上了”宝二奶奶”,终成了”山中高士晶莹雪”。

  对于宝钗,我一直无法喜欢,从情感上无法接受她与宝玉的婚姻。她的处世圆滑,她的性格温顺,在我看来皆是虚伪之举。借由一些小事拉近与黛玉的关系,让黛玉认为与她”情同姐妹”。对待宝玉,更是好之又好,顺之又顺,全然不同与黛玉的猜忌。

  黛玉死时,只说了半句”宝玉,你好……”,便命丧黄泉。如果要我填满这句,我想必当是”宝玉,你好狠。”为何狠心抛弃黛玉,另娶宝钗,这令黛玉情何以堪,一个空有痴心的女子,如果连痴心也化为灰烬,又如何撑得下去。殊不知,这只是王夫人的掉包计,宝玉并非无情,只是一直认为迎娶的是黛玉。

  再说那宝钗,堂堂公侯女,千金小姐,竟顶别人之名嫁给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宝玉掀开红盖头之后,发现林妹妹成了宝姐姐大失所望,就那么把宝钗冰在那儿,不再理会,这叫宝钗又情何以堪。原本”任是无情也动人”,竟落得个独守空闺的下场。思及至此,忽觉宝钗也是受害者,真正害人的则是吃人的封建礼教。

  这时,我方可看出作者曹雪芹是想要通过《红楼梦》,揭示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表达他的生不逢时,怀才不遇的不满与愤怒。

  看了红楼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复。我看见了形形色色的女子,但其中只爱一个黛玉。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好一个娴静如水的颦颦

  我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无奈着“天尽头,何处有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今天读了《掩耳盗铃》这个成语故事,这个故事说从前有个人想偷别人家门上的铃铛,他知道铃铛一碰就会发出声音,别人就会发现。于是他绞尽脑汁想办法,终于想到一个"好办法"。他用东西把自己的耳朵堵起来,就去偷铃铛了,结果还是被人抓住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欺骗自己,就是害了自己。就像我们学习中该过关的,就一定要熟练掌握。没能熟练的话,骗自己学的`差不多了,到最后考不到好成绩。我们平时就要学会严格要求自己。让自己养成好的学习习惯,积累更多知识吧!

  当我第一次看到“复活”这个书名时,我心里就产生了疑问:谁,怎样就复活了?然而当我把这本沉甸甸的大书从书架上拿下来时,我知道了答案就在这一片片的白纸黑字里,只有用心去读,才能体会到作者叫它“复活”的用意。

  看完了书,合上书页后,聂赫留朵夫成了一个思考的对象。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他。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家中的女仆卡秋莎产生了爱情,但没有过多的表露。当他做了几年的军官回来后,原本善良的他变成了一头野兽,他玷污了卡秋莎,给了她一笔钱后就抛弃了她。在一次法庭审理案件时,聂赫留朵夫作为陪审员,目睹了审理马斯洛娃(卡秋莎)毒死人命案的经过,当马斯洛娃的眼睛扫过他时,他心里极度恐慌,并产生了自己无法控制的悔恨情绪。随后的几天里经过思想的斗争,决定“救助”马斯洛娃,及其他一些受苦的人并与马斯洛娃一同流放到西伯利亚。

  读罢这本《复活》,我的感觉就是聂赫留朵夫能洗心革面,便会他原来的自己实在是非常不容易。早先他只是一个善良的贵族青年,过着属于自己内心真实想法的生活,与卡秋莎也只是单纯的喜爱。但是周遭的人不但不认可他,反而觉得他很好笑,使他逐渐不信任自己的善良。经过三年的'军旅生活,他更深刻的感受到了这一点,并决定做“跟大家一样的人”。这使他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利益主义者”,迷恋酒色,享乐成癖。他把女人当作玩乐的工具,于是便在回来后诱*了那个曾经单纯可爱的卡秋莎。但是在法庭上的相遇为他敲响了警钟。他不敢直视马斯洛娃那双斜睨的眼睛。他感觉是自己曾经的举动迫使卡秋莎堕落成现在的马斯洛娃,一个妓*,囚犯。于是经过多日的思想斗争,他找回了自己的本色,他要去“救助”马斯洛娃,并要彻底拯救她,与她结婚。这就是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这让他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它有许多被污染的地方需要清理。然而,我认为聂赫留朵夫能做到这一点的确是很不容易,这也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一点。在周遭可以说是十分恶劣的环境中,他堕落了。可他能被与马斯洛娃的重逢所震撼,并决定重新做人,这说明了他的本质还是善良的。他重新开始记日记,“同自己谈话”,“同人人身上都存在的真正的圣洁的自己谈话”,这是他人生的转变。试想,在一个人人都享乐的贵族环境中,一个公爵,只因一个妓*、囚犯的一个眼神就改变了自己,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然而聂赫留朵夫却做到了,而且是在那个妓*、囚犯近乎于玩弄的态度下做到的。这不得不让人好好思考一下自身。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不仅“救助”了马斯洛娃,让她明白世上不知是黑暗,还有善良的人,也“救助”了其它受着不公平待遇的人。他帮助被诬陷的囚犯,去找典狱长、副省长,那些它并不想见的人。复活的聂赫留朵夫成为了黑暗社会中的一个亮点。

  至于他与马斯洛娃一起流放到西伯利亚,并不顾马斯洛娃已不再需要他,仍旧希望马斯洛娃能宽恕他,并想继续帮助马斯洛娃,这也就是聂赫留朵夫真正的复活了,他已经彻底从一个贵族公爵便回一个善良的人了。

  想想聂赫留朵夫,再想想我们自己。他在一个不甚明朗的环境中复活,找回自己,而我们在一个十分光明的环境中就应该做得更好。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让人无法接受的事实。在报纸上曾刊过有个见义勇为的人总是不遗余力对不正确的事做出纠正。有次他看见卡车司机乱吐槟榔汁,好心的劝他,却因而被打了几乎送了半条命!真是讽刺,报上这活生生的案例使的原本热心的人不由得犹豫起来,最后大家看到不公平的事情不再劝阻,变成一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这是一个好人的“堕落”。

  再举一个很常见的例子。如今有许多学生不好好学习,天天往游戏厅、网吧跑,家长、老师教育了半天,可惜学生不仅“坚决不改”,还“变本加厉”。学生不学习,也可以适当休息。但是根本不把学习当回事,只顾“休息”就是“自甘堕落”了。在一个很好

  的环境中不知道珍惜,倒显得不如到差的环境中体会一下再回来的好。可是又有谁会到差的环境中去体会呢?既然没有人想去,那么就是人们不知珍惜了。

  《复活》使我懂得了人的善良又多么重要。珍惜现在良好的环境,真正去付出自己,把握生命的每一刻,不让一丝一毫的不良因素动摇自己,这才是生活的真谛。

  《麦克白》被列为沙翁四大悲剧之一。在看《麦克白》的时候,本人自然而然地带着探询到底哪里体现杯具的成分。或许,事先对沙翁的所谓的杯具期望过高,看完后,了无悲痛怜惜的情绪。是我麻木了呢还是没有体会到《麦克白》的杯具成分。于是乎,看完后并没有立马写此剧的读后感。而是在空闲的时间里想想故事情节,想想沙翁笔下的主人公麦克白是如何成为杯具的主角的。

  即使是此刻的我,还没深切感受到杯具,或者杯具的思想。那么,便让我在对《麦克白》的些许感悟以及边写边想的过程,来好好体会其为何能够成为杯具,还是沙翁笔下四大杯具之一。

  请允许我以带找寻杯具色彩为线索,分析我心中所疑惑的麦克白。

  首先,《麦克白》的故事梗概是这样的:作为男主人公的麦克白是苏格兰军中的一名大将。在大败叛徒的归途中,听信三位女巫的模糊的预言,随之而来的被封为考特爵士的事件得以应验女巫的预言。麦克白并没有感恩戴德,而是为了最高的预言——未来的君王,而起了歹心,并在麦克白夫人的怂恿下,合谋把苏格兰的国王邓肯刺杀于麦克白的城堡里,并稼祸给守卫国王的两名近身侍卫。当国王被谋杀的消息传到人们的耳中的时候,麦克白以诚挚的愤怒杀死了那两名冤枉的侍卫。在国王被刺杀的元凶还没找到的时候,国王邓肯的两名儿子马尔康以及道纳本为了自身安全分别逃亡英格兰和爱尔兰。不明真相的苏格兰贵族们,却给他两兄弟以谋杀国王的嫌疑定论。不久,为了巩固国王的地位,麦克白暗派了三名刺客,不惜代价地杀害了以前出生入死的战友,同是苏格兰大将的班柯。与班柯同行的儿子弗里恩斯借着夜色成功套离了暗杀。

  不久,麦克白的'所干所为得以败露,引起贵族们的内部意见不一。与此同时,另一方面苏格兰国王邓肯的两名儿子马尔康、道纳本以及班柯的儿子弗里恩斯连同英国军中大将西华德和其子小西华德带领一万精兵征讨麦克白。最终以麦克白夫人自杀,麦克白首级被取而拉下帷幕。

  杯具体此刻哪里呢

  本来麦克白前途一片光明。苏格兰国王邓肯这样赞誉麦克白,“你的功劳太超越寻常了,飞得最快的报酬都追不上你;要是它再微小一点,那么也许我能够按照适当的名分,给你应得的感谢和酬劳;此刻我只能这样说,一切的报酬都不能抵偿你的伟大的勋绩。”“我已经开始把你栽培,我要努力使你繁茂。”

  应对如此的赞誉,同是苏格兰大将的班柯与麦克白构成鲜明的比较。班柯是如此说的,“要是我能够在陛下的心头生长,那收获是属于陛下的。”而麦克白在得知国王宣布立他的长子马尔康为储君,册封为肯勃兰亲王,将来要继承国王的王位后。麦克白旁白道:“肯勃兰亲王!这是一块横在我的前途的阶石,我务必跳过这块阶石,否则就要颠仆在它的上面。星星啊,收起你们的火焰!不要让光亮照见我的黑暗幽深的欲望。眼睛啊,别望这双手吧;但是我仍要下手,不管干下的事会吓得眼睛不敢看。”从比较里我们能够看出,麦克白对于女巫的预言还是挺上心的。麦克白夫人是这样形容她的丈夫的,“你本是葛莱密斯爵士,此刻又做了考特爵士,将来还会到达那预言所告诉你的那样高位。但是我却为你的天性忧虑:它充满了太多的人情的乳臭,使你不敢采取最近的捷径;你期望做一个伟大的人物,你不是没有野心,但是你却缺少和那种野心相联属的奸恶;你的欲望很大,但又期望只用正当的手段;一方面不愿玩弄机诈,一方面却又要作非分的攫夺;伟大的爵士,你想要的那东西正在喊:‘你要到手,就得这样干!’你也不是不肯这样干,而是怕干。”麦克白夫人评价其丈夫是很中肯、很妥切的。

  “每个成功男人背后都有一位成功的女人”,按照这样的说法,每个失败的男人背后都是一位失败的女人。使麦克白的道路从此不同的,引向罪恶深渊的,既有其内心魔鬼起的贪念成分,是内因。而外因,更多的在于,麦克白夫人的怂恿:“赶快回来吧,让我把我的精神力量倾注在你的耳中;命运和玄奇的力量分明已经准备把黄金的宝冠罩在你的头上,让我用舌尖的勇气,把那阻止你得到那项王冠的一切障碍驱扫一空吧。”男人其实是懦弱的动物,要不是听信于其女人的话语或者说是意见,女人最喜欢把自己的一己之见,个人的好恶以甜言密语来强加于男人的身上。无论其后果是好是坏。最后的承担者只有一个,便是男人。俗语说得好,“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杯具的色彩便由此铺开浓重的开端。试想,一位名誉与权利双收的大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有必要为了更高的权利舞台而把自己的前路置于未解的黑洞中吗果其然,“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萧何何许人也曰麦克白夫人也。

  此杯具一,杯具二是麦克白及其夫人既然已把苏格兰国王邓肯给刺杀了,大权已握,凭着自我以往树立的威信及人脉,足能够服众,假以勤加朝政,笼络人心,王位之固指日可待。但是,心术不正的他,却认为班柯是其心中的一大患,除之而后快,便加害于他。伐戮便由此展开。“我要去突袭麦克德夫的城堡;把费辅攫取下来;把他的妻子儿女和一切跟他有血缘之亲的不幸的人们一齐杀死。”这便激起仇恨的果实,用以塞满敌人的喉咙。马尔康、道纳本和麦克德夫与少数贵族内应外合,打着除掉暴君的正义旗帜堂而皇之对战麦克白。

  杯具三是麦克白当了国王后,对预言的深信不矣,想明白未来是如何,或者准确地说,如何防微杜渐。找到女巫后,麦克白“凭着你们的法术,我吩咐你们回答我,不管你们的秘法是从哪里得来的”,麦克白便认真听从女巫的主人——精灵的忠言警告:“你要残忍、勇敢、坚决;你能够把人类的力量付之一笑,因为没有一个妇人所生下的人能够伤害麦克白。”“你要像狮子一样骄傲而无畏,不要关心人家的怨怒,也不要担忧有谁在算计你。麦克白永远不会给打败,除非有一天勃南的树林会冲着他向邓西嫩高山移动。”麦克白沾沾自喜,以为这便意味着其王位固若金汤。从故事的发展并不如他想。正义之师来到勃南森林附近的乡野,马尔康说道:“每一个兵士都砍下一根树枝来,把它举起在各人的面前;这样我们能够隐匿我们全军的人数,让敌人无从明白我们的实力。”另一头的邓西嫩城堡内,使者说道:“当我站在山头守望的时候,我向勃南一眼望去,好象那边的树木都在开始行动了。”麦克白回应:“要是你说了谎话,我要把你活活吊在最近的一株树上,让你饿死;要是你的话是真的,我也期望你把我吊死了吧。我的决心已经有些动摇了,我开始怀疑起那魔鬼所说的似是而非的暧昧的谎话了。”当正义之师攻打到邓西嫩城堡时,麦克德夫与麦克白的对

  话,也同样让人有所同感:

  麦克白你但是白费了气力;你要使我流血,正像用你锐利的剑锋在空气上划一道痕迹一样困难。让你的刀刃降落在别人的头上吧;我的生命是有魔法保护的,没有一个妇人所生的人能够把它伤害。

  麦克德夫不要再信任你的魔法了吧;让你所信奉的神告诉你,麦克德夫是没有足月就从他母亲的腹中剖出来的。

  麦克白愿那告诉我这样的话的舌头永受诅咒,因为它使我失去了男子汉的勇气!愿这些欺人的魔鬼再也不要被人相信,他们用模棱两可的话愚弄我们,听来好象大有期望,结果却完全和我们原先的期望相反。我不愿跟你交战。

  杯具色彩便从此体现出来,对于女巫的预言,正如麦克白所说,“听来好象大有期望,结果却完全和我们原先的期望相反。”或许,麦克白根本就不就应听信于女巫,更深层的是,或许女巫在此剧的开头就不就应出现。但是,要是没有了女巫的预言,要是没有了内心贪念的麦克白,要是没有妇人之道的麦克白夫人,那么,《麦克白》也就成不了沙翁的四大杯具之一,那么,也就成不了我此次的作业。

  整篇文章文笔并不是很悲伤,说它是杯具,就应是因为人性的泯灭而导致的这个国家的悲哀。大胆地批判了封建制度的残酷黑暗及对人性的禁锢,强烈反映了新兴的资产阶级期望建立新型的社会关系和伦理思想的要求。

  作品是当时社会的写照,这说得一点也不错,透过这部作品我就深刻感受到当时社会的动荡,黑暗的笼罩,光明的渴望。看完这本剧,我深刻的明白了:一个人的能够有欲望,但却不能膨胀。一个人的野心会蒙蔽人性的双眼,终将导致一个人的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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