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新报:"艳照门"后续报道要有限度不宜过度
这几天,随着陈冠希在加拿大出庭以及张柏芝接受香港有线电视台采访时痛斥陈冠希,把一年前发生的“艳照门”事件又重新推到人们的视线之中。
2008年初,香港娱乐圈发生“艳照门”事件,网络流出数百张陈冠希和阿娇等女星的不雅照,一石激起千层浪,“艳照门”也成为出现在娱乐媒体上最多的关键词。“艳照门”的男主角陈冠希宣告退出香港娱乐圈,与此相关的女明星也相继隐退,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之中。
“艳照门”事件的发生,折射出香港娱乐圈的不洁,影响了明星的公众形象;但是,尽管如此,最该受到谴责和惩罚的是那些把不雅照片晒到网络上的好事之徒,将明星的隐私公布于众,这是一种犯罪行为,所以,“艳照门”事件发生后,已经在香港立案,进入了司法程序。
温哥华时间2月23日,“艳照门”案主角陈冠希在当地法院出庭作证,经过检控官及辩方律师6小时的提问,对“艳照门”的相关事情做了交代,首次确认事件中的四位女星。据悉,由于陈冠希担心在香港作证的人身安全问题,要求在温哥华取证,因此“艳照门”案的开庭才会选择在加拿大举行,而陈冠希所做的有关证词将作为4月6日香港审讯此案的证供。
对于有关“艳照门”的庭审消息,娱乐媒体加以关注也在情理之中,但是,应该把握好一个报道的尺度,为了吸引读者的眼球,无限放大“艳照门”报道的后续效应,这样的新闻价值取向是不可取的。
撇开道德伦理层面的是非不谈,在“艳照门”事件中,被曝光的女明星也是受害者,事件发生一年后,再去染指这些饱受“艳照门”事件之痛苦的受害者,并且去披露当事人现在的动向和近况,对她们是一种新的伤害。正如一位香港读者所言“柏芝也是受害者,这次是一个很大的教训,希望所有人放她一马,不要再提这件事”。对此,陈冠希除了出庭配合调查,更应该深刻反思自己的错误并诚恳地向受害者表示道歉。
当然,“艳照门”的当事人,也不要利用事件的新闻效应为自己的复出大做文章。比如陈冠希和阿娇,毕竟“艳照门”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值得炫耀,复出何必要拿“艳照门”来炒作呢?“艳照门”事件正处在司法调查阶段,后续报道要限度不要过度,津津乐道于细节的渲染和内容的无限延伸,使“艳照门”事件再次成为娱乐报道的热点,过犹不及,不仅达不到传播的正面效果,更会影响未成年人价值观的判断。
本报特约评论员 吴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