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地!湖北洪湖实施战时封闭管理:中心城区隔断所有通道
湖北洪湖市委宣传部官方微信2月14日消息,洪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紧急通告,决定从2月14日24:00起,在全市范围全面升级管控措施,实施战时封闭管理。
紧急通告全文:
为应对当前疫情发展严峻形势,控制人员流动和车辆通行,彻底阻断疫情传播,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洪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全面升级管控措施。现紧急通告如下:一、所有乡镇(村、社区)、中心城区(镇区)小区(居民点)一律实行全封闭管理。中心城区(镇区)要分别隔断社区与社区、里弄与里弄、小区与小区、楼栋与楼栋之间的所有通道;各村(社区)要分别隔断村与村、组与组、自然村与自然村、墩湾与墩湾之间的所有通道。除医护人员、抗疫工作人员和水电油气、通讯网络、粮食蔬菜、医药物资等基本民生保障从业人员之外,其他居民一律不得进出小区(居民点、楼栋),中心城区原通行证一律废止。二、所有车辆一律从严管控。除医疗救护车辆、抗疫工作车辆、运输医疗救护物资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车辆、消防、抢险、环卫、警车等特种车辆之外,其它车辆一律禁止通行。不再办理以上车辆以外的车辆通行证。三、全市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物资、急需药品(感冒、咳嗽药品之外)实行全代购配送服务,定点超市、集贸市场、药店只准对代购配送员开放,一律不得对外营业。全市城乡统一配备足够的代购配送员,由市镇村(社区)干部、财政供养人员担任。代购配送员每三天为每户居民提供一次代购配送服务,特殊应急情形的要及时处理到位。四、公安机关对强行冲闯、破坏小区、道路出入口设置的隔离、警戒、封控设施的,一律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打击。五、本通告自2020年2月14日24:00执行,原则上以14天为一周期。由此给广大居民带来困难与不便,敬请理解配合!
值得注意的是,2月13日,湖北孝感大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对城区(镇区)小区楼栋实施战时封闭管理的紧急通告》。
紧急通告全文:
当前,新冠肺炎形势严峻复杂,严重威胁全县广大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县城区(镇区)小区、楼栋实施封闭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全县城区(镇区)所有小区、单位家属院一律实施全封闭管理,除抗疫车辆、公务用车、代购配送车、医护人员用车和救护、消防、抢险、警车等特种车辆,其它车辆一律禁止出入。二、全县城区(镇区)所有楼栋一律实施全封闭管理,所有居民非医护人员、医药物资从业人员、抗疫公务人员、志愿者、定点超市药店工作人员、代购员和水电油气、通讯网络等基本民生保障从业人员,不得出入楼栋。三、全县城区(镇区)街道、小区出入口一律实行全值守管理,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要带头带班下沉包保和值守,值守时间为每天7:00—22:00,应急通道、小区物业公司实行24小时值守,对不符合特定批准情形的居民一律禁止出门、出楼栋、出小区。四、所有强行冲闯小区、庭院、楼栋、道路出入口设置的隔离、警戒、封控设施的居民,按照战时管理相关规定,一律拘留。五、全县城区(镇区)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物资,急需药品(感冒、咳嗽药品之外)实行全代购服务,定点超市、药店只准对代购员开放。城镇小区、城中村、单位家属院都必须配备足够的代购员,城镇小区由所属物业公司负责配备,城中村和单位家属院分别由所属社区和所在单位负责配备,代购员持证上岗,保证为每户居民每三天至少提供一次代购服务,特殊应急情形的要及时处理到位。六、城区(镇区)社区(村)、小区物业公司、县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全员排查、体温检测工作,发现发热病人立即拨打96120,按规定流程做好相关工作。
另外,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也发布第27号通告,宣布张湾区全域从2月12日24时起,实施战时管制,管制措施原则上以14天为一周期,视全市及张湾区疫情防控效果予以提前解除或持续实施。
严格实施居家隔离、群防群治,是防止感染传染新冠肺炎的科学之策,是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迫切之需。
来源:综合“今日洪湖” 北京日报新媒体
编辑:tf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