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锡常通泰五市联合发文:不得擅自关闭高速公路出入口

  关于苏锡常通泰五市交通管控(防控)组

  道路物资运输保畅保通工作的通知

  随着企业复产复工,交通运输行业面临的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保运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坚决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交通保通保畅工作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的通知》 及相关上级文件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物资运输保障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解决保通保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经苏州、无锡、常州、南通、泰州五市交通管控(防控)组研究决定联合采取如下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加强运输保障的组织领导。要严格执行运输保障的相关措施,建立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履行属地职责,保障运输通道畅通和货车通行便利。

  建立协调机制

  

  由五市交通管控(防控)组牵头建立协调保障机制,加强五市及下辖各市(县)、区交通管控(防控)组的沟通对接,统筹协调运输车辆在五市内道路通行,确保防控应急物资、重点生活生产物资等运输畅通,解决企业运输难等问题。五市交通管控组要公布服务电话,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保障属地运输服务机制运行。

  保障路网畅通

  

  严格执行“一断三不断”(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公路交通网络不能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能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能断)政策,各地未经设区市人民政府同意,不得擅自阻断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和农村公路通道,不得擅自关闭高速公路出入口。

  确保通行便利

  

  保障五市车籍地的货运车辆及五市有关政府部门核准的外籍车辆在五市高速公路出口及地面省、市际道路卡口快速通行,卡口查控人员复查驾驶员身份等信息,确认车上人员体温正常后,通过绿色通道予以放行。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 的车辆按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执行。

  保障运输安全

  

  运输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确保车况及驾驶员从业状态良好,严禁超限超载。认真做好车辆、人员的安全检查和疫情防控检测,强化运输过程监管,切实保障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