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妈在泰国捡到钱包未归还被泰警方拘捕,或面临5年以下刑期

  泰国媒体9月3日报道了一起偷窃案,令人关注的是案件的嫌犯是一位46岁的中国女子。据称,该女子在机场捡到了一位伊朗籍男士的包,内有1400多美金和手机等,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她没有选择上交所拾得财物,而是偷偷地将包放进了自己的行李箱企图带走。没想到的是,监控记录下了一切,该中国女子已被泰警方拘留。

  该女子向警方辩称,自己没有偷窃,只是不知道失主是谁,就先把包收了起来。但泰国警方明确告知该女子,按照泰国法律捡到他人财物应该及时交给工作人员以便归还失主,如果占为己有的将会受到偷窃的指控,有可能面临5年以下刑期或者2000-10000泰铢的罚款。

  该中国女子有可能把国内的“经验”照搬到国外去了,以为纵然被发现也就是大不了还了包,没准还能索要报酬,如果没被发现那岂不是“赚了”,没想到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至于其所说的“暂时收起来”,泰国警方也不傻。

  笔者对这个“中国女子”是不抱有同情心的,我们一再强调来到中国的外国人要遵守中国法律,同样我们身在异国,也要遵守他国法律,更不能以“不知者不怪”为借口进行开脱。纵然她不知道泰国这项法律,难道还不知道别人的东西自己不能占为己有吗?

  不知道是否有人还记得2018年浙江一位姑娘不慎遗失了手机,一个大妈捡到后索要2000元,在姑娘提出一箱杨梅加500元进行答谢时依然被拒绝,当姑娘无奈报警时,该大妈竟然怒而将手机摔碎在地。然而警方却说这只是民事纠纷,只能到法院起诉,但法院起诉必须知道对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姑娘维权无门,最后在舆论的压力下,警方协调双方达成了和解。

  2019年7月,西安一位快递小哥将一箱茅台暂放车外,然而一转身的功夫价值1万多元的茅台就被人搬走了。然而更令人想不到的是在他报警后,竟然被西安未央区警方告知:自己丢的东西自己负责。这种态度实在令人心寒。

  事实上,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拾取他人财物拒不归还,价值比较小的构成民法不当得利,价值比较大的财产,有可能构成侵占罪。但从实践来看,部分失主的维权依然很难。笔者大胆的猜测,正是部分地区在处理此类事件中的“和稀泥”的态度,才导致一部分人没有清醒地认识到占有他人财物的法律风险,内心认为有恃无恐,所以才在国外酿下了苦果。

  但愿这件事能够一些人足够的警示,从内心认识对他人合法权益的尊重;但愿执法者能够逐步真正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态度,严格执法,弘扬社会正气,树立起法律的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