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出具全国首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2月2日上午,浙江湖州某汽配制造企业代表从市贸促会负责人手中接过了全国首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
“因为外方要求该公司2月3日开工,按目前疫情防控情况该公司不能复工,因此昨天中午该公司紧急提出申请,我们加紧与中国贸促会联系为企业办出了证明。这也是中国贸促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出的首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湖州市贸促会法律事务部部长丁古明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
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属于商事证明领域中的事实性证明行为,是指由中国贸促会及其授权的分、支会应申请人的申请,对与不可抗力有关的事实进行证明,出具后当事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迟延履行合同的责任。该证明已得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的认可,在域外具有强大的执行力。
据了解,申请的湖州某汽配制造企业为法国标致公司非洲工厂转向机壳体供货商,受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向境外客户交付产品。如不能及时提供无法履行合同原因的合法证明,企业不仅要承担价值240万人民币的直接合同损失,还有可能会因导致对方生产线停产2周造成约3000万人民币的损失被追偿,商誉受到的影响更是不可估量。为此,企业向市贸促会紧急求助,希望能为其无法履行合同的原因提供证明,降低损失。
丁古明介绍,收到企业申请后,立即通过网络对文件进行初审,在中国贸促会、浙江省贸促会等上级部门的帮助下,该会成功出具全国首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今天上午,有三四家涉外企业相关负责人知晓后专门来咨询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的相关事项。我们也会竭力保护企业,将疫情带来的损失尽量降低。”丁古明说。(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