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自我隔离23天的湖北明星宋轶,究竟还需不需要继续隔离?

  昨天一则消息,刷爆了朋友圈,据一个大V所谓的爆料:明星宋轶不配合检疫人员的登记,让助理出面,自己不露面摆明星的臭架子。

  宋轶很快就发声明,没有不配合,全程都是其助理在跟防疫站人员做对接。

  而且她的疑问在于,年前就自我隔离在上海某酒店的宋轶,已经足不出户的隔离23天,且没有发病的症状,就因为她是湖北籍,就还需要继续隔离14天?

  我其实对宋轶并不熟悉,只知道她跟胡歌靳东等一起主演了大火的电视剧《伪装者》,宋轶扮演于曼丽。

  其实抛开宋轶明星的身份,就拿一个普通人,普通的湖北人宋轶来说,她是否还有必要继续再隔离十四天?

  对此,大家众说纷纭,支持继续隔离派认为,宋轶应该在防疫部门的监督下,签署隔离承诺书,继续隔离14天。原因是宋轶没有登记备案,所以她的自我隔离不算,只有登记备案的隔离,才算真正的隔离。

  反对继续隔离派则认为,宋轶从1月22号,也就是大年二十八就入住了酒店,到现在已经二十多天,也没有发病的症状,隔离的目的已经达到,宋轶的身体是健康的,没有必要再继续隔离,因为隔离的目的就是证明身体健康,而不是为了隔离而隔离。

  与此同时,支持继续隔离派则提出了另外一个论点,也有一例症状潜伏了40多天,宋轶再隔离14天又何妨?

  说这话的人,典型是站着说话不要痛,落井下石很开心。从国家相关规定来说,隔离14天是标准,很多省市,外省人进入需要签署承诺书,自我隔离14天。另外,隔离的痛苦,很多人感同身受,在笼子里的感觉,非同一般。

  而身在上海的宋轶,在上海酒店已经自我隔离了23天,就因为她是湖北人,在上海活动的话,还需要继续隔离14天,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因为她没有按照登记隔离?所以她隔离的14天不算?笔者有几个疑问,隔离的目的是什么?是要确定当事人无事,不会造成病毒的传染?还是这就是王八达的屁股,硬性规定?自我隔离不算,有监督的才算?

  在现在这个人人自危的阶段,小心再小心是情有可原,但每一个独立的个体,都有他最基本的权利,我们既要达到控制新冠肺炎病毒传播的目的,又要让生命的个体获得应有的尊重。

  在酒店自我隔离的宋轶,住的酒店标准不管怎样,应该都是有监控记录的,一般保存监控记录的时间,没有一个月,也得有半个月,相关人员辛苦查询下监控记录,也能得出宋轶是否如她所说的,足不出户的自我隔离了14天。

  而且从宋轶到现在自我隔离的二十多天,如果她身体健康,经过确定没有新冠肺炎的症状,身体不带传播源,就不能因为她是湖北人,就硬性的规定,她要继续隔离14天,这不科学,也不合理。

  在全国抗击病毒的趋势下,我们都需要配合,大家也很惜命,同时也牺牲了很多。很多人不开工,就不能挣钱吃饭,家中孩子嗷嗷待哺,却无法外出,只能跟家里的亲人相互守望,过一个漫长的假期。

  对于那些不尊重规定,四处乱窜的个人,理所应当要严厉惩处;对于那些在第一线的医护人员,我们要尽力爱护,同时自我约束,以尽我们绵薄之力;而对于那些自我隔离,经过检查没有问题的人们,为什么不能视作有效隔离呢?

  最后我想说,湖北人其实不是原罪,她们一样是受害者。

  虽然新冠病毒始发于湖北武汉,但我们最终防的是病毒,并不是湖北人。很多湖北籍的人,并没有生活在湖北,即便开了证明,也得照样隔离,一刀切的原则,对湖北人并不公平。

  你说呢?

  期待病毒早日退散,大家解除隔离尽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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