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财报再亮公益成绩单:互联网企业为何更具公益取向?
文\杨国英
北京时间5月18日,阿里巴巴发布了2017财年第四季度及全年财报,在高速增长经营业绩之外,财报再次展示了公益成绩单,数据显示,2017财年,阿里巴巴平台和蚂蚁金服平台共推动社会公众47亿人次参与公益;累计3亿多用户、178万多卖家通过阿里巴巴和蚂蚁金服平台参与。
事实上,自公益内容被纳入阿里财报以来,随着公益事业的表现越发亮眼,以及阿里对公益事业的重视,尽管利润等财务指标的表现也同样抢眼,但客观上带来了淡化利润、公益事业表现受到更多关注的效果。
近些年,我们发现,在追求利润之外,很多优秀的互联网企业明显具有的更多的创新性诉求,这一点,在国外表现可能更为明显,而在国内,阿里的表现可能是最为突出的。所谓的创新性诉求,比如乔布斯时代的苹果专注极致创新,引领了整个行业的创新,而高额利润只是其自然结果,明显不是乔布斯所最为关注的。公益诉求当然也是创新性诉求之一,在这方面,阿里可能是国内企业界在公益事业上投入最大、成果最多的,堪称这一领域的引领者。
客观而言,互联网行业之所以更容易出现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直接目的的企业,首先与其行业本质有关。互联网行业是面向未来的行业,一个互联网企业能否成为“长跑冠军”,取决于其能否以创新思维专注于解决当下的商业短板和社会问题,而不是过分关注短期利润。而无论是创新思维和社会问题意识,只要与其商业模式充分匹配,都是具有较强的社会价值的,企业利润则是额外的自然结果。
就公益事业而言,阿里对于公益事业的最大贡献,在于其经过多年经营,逐步实现了公益模式与商业模式的匹配。阿里巴巴是国内大举投入公益事业较早的互联网企业,2010年,阿里巴巴集团公开承诺,将拿出每年营收总额的千分之三,投入到阿里巴巴公益基金。而今天,阿里的公益事业已经通过多个平台融入商业模式之中,“全民公益”模式由此诞生:阿里公益事业的参与者多达3亿用户,意味着每4个中国人,就有1个通过阿里巴巴平台完成了公益善举,在这种“全民公益”模式的背后,是阿里巴巴提供的公益宝贝、公益网店、公益众筹等多种多样的公益产品。
应该说,将全民参与的公益模式融入商业模式,赋能每个中国人参与公益,是超前于当前时代的。毕竟,当前有一种观点认为,企业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实体,与推动公益事业、承担社会责任存在本质冲突,这种观点以诺贝尔奖获得者弗里德曼为代表,他在1970年撰文提出,“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增加利润”。尽管对于不择手段牟利的企业来说,增加企业利润与发挥社会价值是背道而驰的,而且这种现象并不鲜见。
就企业利润而言,事实上,至少长期来看,履行社会责任并不必然意味着牺牲企业的经营利润,让公益事业的效果最大化、认可度最大化,本质上是如何将公益模式与商业模式完美匹配的问题。20世纪七十年代以来的实证研究显示,在大量的研究案例中,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其财务绩效的影响可能是正相关、负相关和没有影响,但正相关的案例占多数。在互联网时代,将公益模式创造性地融入商业模式,表面上看减少了直接利润,但却间接提升了社会认可度、用户体验、企业员工的奉献精神,这些都会给企业的经营以正向影响。
企业是人格化的,一家企业是否具有一定的超越于利润之上的创新性诉求,实际上反映着经营者的人格和精神面貌。而阿里巴巴将公益模式成功融入商业模式的实践则说明,互联网以创新为导向的本质特征,实际上给了有追求的企业经营者将更多的代表未来趋势的创新性诉求融入商业模式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