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疫情期间 工程计价相关办法

  新皇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防疫期间建设项目如何定价?记者昨天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了促进工作和生产的恢复,省住房和建设部发布了"关于防治新皇冠肺炎疫情期间项目定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帮助企业度过疫情。

  根据该通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按照不可抗力明确约定的合同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则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执行。由于这次爆发,合同不能按时履行,工期应合理延长。防疫控制期内增加的工程费用应计入税前工程费用,并及时支付。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费用的增加,通知还指出,对于疫情期间未启动的项目,现场护理、防控监督管理人员将按40元/人/天的标准增加防疫经费。复工期间确实需要隔离的,工资为1。 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三次。复工后,温度探测器、防护口罩、消毒间、观察室、防疫食品安全保证、隔离防护等费用将根据双方签证的实际情况计算。(记者曹婷)

  岳丹杰 资料来源:郑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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