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提醒:避免超剂量用药、重复用药和不合理联用
12月12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431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药学质控中心副主任、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药剂科副主任、主任药师杨毅恒介绍,最近在很多自媒体或者新闻里看到患者在“阳性”有症状甚至还没有症状的时候 就服用多种药物,之后有不合理的两药或多药联用的问题,引起了药物不良反应等。
借此机会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避免超剂量用药、不合理的重复用药、叠加用药的服药行为,这些多药联用包括西药和之间的,也包括西药和中药之间的联用。应谨慎用药,对症服药。
近期出现一些患者囤药现象,开的药比较多。根据目前的报道,发烧一般经历2~3天,多买的药物容易过期,也造成了医疗资源浪费,另外还需要辨证用药。比如中药治疗感冒有风寒感冒和风热感冒,但是所用的药品和方法是不同的。还是要根据自己体质和临床表现来选择药物。所以抢购和积存的药品不一定是治疗您当前的疾病的。反而有可能造成病情的迁延。
12月8日国家联防联控机制推荐了一些新冠病毒感染治疗药物,我们专家组还根据本市实际和药物实效,推荐了北京市新冠病毒感染者治疗的药品目录,并将根据病情和疗效进一步调整。
12月12日发布的目录中包含了市面上有多种同功效、同作用机制的药物可以选择,目录中很多都是OTC药品,也有儿童的专用剂型,大家注意使用时治疗同一症状选择一种药物即可,也可在医生指导下选择适宜药品合理用药、理性购药。
三年来我们同心抗疫,目前很多医院都在满负荷运转工作,竭尽全力为市民提供医疗服务,我们的医护人员和广大药师都在尽最大努力来满足患者需求,再次感谢大家对全市医院的支持和理解。
新冠居家康复用药建议
近期,随着我国疫情防控措施的不断优化,一些居民新冠病毒感染后的可以居家康复治疗。药物治疗的一般原则为:无症状者无需药物治疗,如果有相关症状,可以选用一些必要的药物来对症治疗。我们整理并回答了居民朋友们关心的十个问题,供大家参考。
1.如果没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是否需要提前预防使用一些药物?
答:不需要。目前没有证据支持药物可以预防新冠病毒感染,如果没有确诊新冠病毒感染,我们不需要提前预防性地服用药物。
2.同时服用多种药物可以让我好的更快吗?
答:不会。不推荐同时服用多种治疗同一症状的药物,选择1种即可。对于同一症状同时服用多种药物不能加快病情好转,反而可能会导致药物过量。
3.如果发烧了,我们可以选用哪些退热药?
答:对于一般无基础疾病的人群,较为安全的包括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您选择其中1种即可,可参考下表信息。其他市面上常见的复方“感冒药”(如白加黑、泰诺等),他们的名字中含有“氨酚”或“酚”,即对乙酰氨基酚成分,也可以起到退烧作用。需要注意,不要叠加使用多种退热药。
表1退热药使用方法
4.退热药在什么时候吃呢?我想退烧快一点,能不能多吃几片呢?
答:体温在37.5~38.5℃之间时,优选物理降温,当体温升至38.5℃以上可以使用退热药。对于一些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或症状较重但体温未升至38.5℃的发热患者,如果出现精神萎靡或合并其他系统症状,也可谨慎服用退热药。退热药使用一般不应超过3天,若症状仍未缓解,建议就诊。
退热药不是吃得越多体温恢复得越快,如果超量服用或叠加多种退热药,肝脏或其他脏器可能会受到损害,因此一定要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或咨询医师、药师后服用。肝、肾功能不全和胃肠道疾病患者用药,需咨询医师或药师。
5.居家康复期间的咳嗽、咳痰症状,我可以一直吃止咳化痰的药物吗?
答:出现严重咳嗽、痰多的症状且影响正常休息时,可适当选择一些止咳化痰药物进行对症治疗。干咳可选择福尔可定、右美沙芬等,若痰液过多,可使用化痰药,如溴己新、氨溴索、愈创甘油醚、乙酰半胱氨酸等。这类药物在市面上的选择较多,选择1种即可,按说明书的用法用量使用。药物起效需要一定的时间,千万不要“随咳随用”。
6.如果出现流涕、鼻塞等感冒症状时,可以买普通来治疗吗?
答:新冠感染与普通感冒或流感的部分症状有相似之处,一些抗过敏药物可有效缓解流涕的症状,比如氯苯那敏、氯雷他定、西替利嗪等,但这类药物可能引起嗜睡的药物不良反应,在服药期间需格外注意。
市面上常见的“感冒药”也具有抗过敏(药名中含“敏”字)、缓解鼻塞(药名中含“伪”“麻”字)、止咳(药名中含“美”字)的作用。根据出现的症状,选择对症治疗的药物,不可盲目叠加使用多种“感冒药”,以免出现重复用药、药物过量风险。
7.在居家康复期间,需要同时服用其他抗病毒药物或抗生素吗?
答:抗流感病毒药物对治疗新冠病毒没有效果,不需要服用。未合并细菌感染的,不推荐使用抗菌药物。若您怀疑自己可能有细菌感染,应该咨询医师后决定是否服用抗菌药物。
8.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的症状缓解后,要不要继续吃下去巩固疗效?
答:新冠治疗的药物中,绝大部分为对症用药(如退烧、止咳、化痰、缓解流涕、鼻塞、咽痛、咽干、腹泻等)。若不舒服的症状缓解好转了,就应该适时停止使用这些药物,无需“巩固”疗效。
9.家中有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儿童,这些药他们也可以吃吗?
答: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儿童这类特殊人群的用药需格外小心,我们根据药品说明书等资料将相关的药物信息进行了整理,供大家参考。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孕妇、儿童、老年人、重症高风险人群以及病情明显加重的情况下,患者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以免延误治疗。
√:可以选用;×:避免使用;请咨询:权衡利弊谨慎使用,咨询医师或药师。
强调:对乙酰氨基酚的口服溶液/滴剂,适用于3个月以上的儿童;布洛芬混悬液/滴剂,适用于6个月以上的儿童。
需要重点强调的是,在使用复方制剂时,需要注意组成成分,避免重复用药,必要时咨询医生或药师。两种及以上药物联用时,包括中成药与西药联用,可能增加潜在相互作用风险。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药品说明书。
中成药可参考《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合理使用。
总之,科学选用、正确使用药品,避免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
参考资料与文献:
1.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2022年12月7日.
2.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型冠状病毒阳性感染者居家康复专家指引(第一版).2022年12月7日.
来源: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