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第一批最新公布!居家用药安全提示请记牢!
根据全省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为建立生产企业与社会需求精准对接渠道,促进全省疫情防控相关医疗物资有效供给,12月14日,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第一批全省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供企业(生产企业)名单。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截图
居家用药安全提示
当前,很多无症状或轻症患者在感染新冠病毒后选择居家隔离康复。在居家用药方面有哪些注意事项?安全用药,这四点一定要牢记!
1. 没有症状不要吃药
退热药、感冒药、止咳药、化痰药都不能预防疾病,只能缓解症状。在没有症状时,切不可盲目服药,虽然很多药品都是非处方药(OTC),但不当使用也会出现副作用,容易造成肝肾功能损伤。具体用药建议,请务必按药品说明书服用或咨询医生。
2. 退烧药与复方感冒药不要一起吃
退烧药不可与常见的感冒药同时使用,也不可与部分中成感冒药同时使用。很多复方感冒药、中成药中也含有对乙酰氨基酚,随意混用会增加药物过量的风险。
3. 不要随意使用消炎药
新冠肺炎是病毒性感染,消炎药(阿莫西林、头孢等)通常是针对细菌感染,不要随意使用消炎药治疗新冠。
4. 特殊人群谨慎用药
婴儿、孕妇、老年人等特殊人群要谨慎用药。吃退烧药一定要认真阅读说明书或咨询医生。
此外,要注意,没有能提前预防新冠的药物!
山东省新冠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组长、山东省呼吸疾病研究所所长董亮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包括连花清瘟等在内的治疗和缓解症状的药物,不具备预防新冠的作用。预防新冠最好的办法还是戴口罩,打满三针疫苗,防聚集,做好个人防护!
特殊时期,居家用药安全提示
来源:西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