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时期,居家用药安全提示

  根据全省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为建立生产企业与社会需求精准对接渠道,促进全省疫情防控相关医疗物资有效供给,12月14日,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第一批全省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供企业(生产企业)名单。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截图

  

  陕西已启动治疗新冠肺炎

  相关药品价格应急监测

  近日,陕西省医保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启动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品价格应急监测。

  

  根据省医保局此次发布的新冠肺炎治疗常用药品价格应急监测参考表,目前纳入监测的药品主要有: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阿司匹林、金花清感颗粒、连花清瘟颗粒/胶囊、宣肺败毒颗粒、清肺排毒颗粒、疏风解毒胶囊、地喹氯铵、六神丸、清咽滴丸、溴己新、氨溴索、愈创甘油醚、乙酰半胱氨基酸、福尔可定、右美沙芬、氯苯那敏、氯雷他定、西替利嗪、赛洛唑啉滴鼻剂、桂利嗪、藿香正气水/胶囊。监测范围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实行动态调整。

  省医保局要求,各市(区)要在城区内确定3家经营规范、有代表性的药品零售药店作为监测点,对相关药品销售价格进行监测,发现价格不合理的,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等部门提供线索。

  截止12月14日24时

  陕西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12月14日0-24时,陕西新增报告本土确诊病例8例,出院25例。截至12月14日24时,现有在院隔离治疗本土确诊病例583例。

  12月14日0-24时,全省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截至12月14日24时,现有在院隔离治疗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5例。

  特殊时期,居家用药安全提示

  当前,很多无症状或轻症患者在感染新冠病毒后选择居家隔离康复。在居家用药方面有哪些注意事项?安全用药,这四点一定要牢记!

  1.没有症状不要吃药

  退热药、感冒药、止咳药、化痰药都不能预防疾病,只能缓解症状。在没有症状时,切不可盲目服药,虽然很多药品都是非处方药(OTC),但不当使用也会出现副作用,容易造成肝肾功能损伤。具体用药建议,请务必按药品说明书服用或咨询医生。2. 退烧药与复方感冒药不要一起吃

  退烧药不可与常见的感冒药同时使用,也不可与部分中成感冒药同时使用。很多复方感冒药、中成药中也含有对乙酰氨基酚,随意混用会增加药物过量的风险。

  3. 不要随意使用消炎药

  新冠肺炎是病毒性感染,消炎药(阿莫西林、头孢等)通常是针对细菌感染,不要随意使用消炎药治疗新冠。

  4. 特殊人群谨慎用药

  婴儿、孕妇、老年人等特殊人群要谨慎用药。吃退烧药一定要认真阅读说明书或咨询医生。

  此外,要注意,没有能提前预防新冠的药物!

  山东省新冠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组长、山东省呼吸疾病研究所所长董亮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包括连花清瘟等在内的治疗和缓解症状的药物,不具备预防新冠的作用。预防新冠最好的办法还是戴口罩,打满三针疫苗,防聚集,做好个人防护!

  特殊时期,居家用药安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