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通告11号丨购买“四大类”药品的人员须进行核酸检测

  

  为进一步发挥全市零售药店哨点监测作用,切实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如下:

  1. 顾客到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疫情监测药品(以下简称“四大类”药品),须进行现场免费核酸检测采样。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可不采样检测。

  2.顾客购买“四大类”药品不得代购。

  3.零售药店在为购买“四大类”药品的顾客核酸采样并落实购药实名登记后,方可销售“四大类”药品。

  4.零售药店要积极为顾客提供高效暖心的核酸采样服务和药事服务。

  5.“四大类”药品目录以浙江省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系统公布的《监测药品目录》为准。

  6.本通告自2022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

  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月31日

  00:17

  编辑:王潇莹

  校对:冯丽丽

  审核:黄元杰 柳祥宝

  

  【来源:台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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