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27条措施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稳增长
为精准落实国家疫情防控“新十条”、省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和市优化疫情防控“二十六条”,持续落实好国家和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推动全县经济稳定增长,制定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稳增长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1.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等行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2.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从目前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实施再减征企业所得税政策。从目前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金。
4.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5.阶段性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从目前至2023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6.延缓困难企业税款缴纳。对办理申报纳税困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后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后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7.延长公积金缓缴期限。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到期后进行补缴。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缓缴影响。
8.落实社保费缓缴政策。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延长至2023年4月30日。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以及受到疫情严重冲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暂缓缴费至2023年12月31日前进行补缴。
9.扩大房屋租金减免范围。对合规承租县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等资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国有市场主体,在2022年原租金减免基础上,2023年再次减免租金3个月,合计减免不超过6个月,间接承租人不享受租金减免政策,确保租金减免优惠政策惠及最终承租人。鼓励引导非国有房屋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向最终承租经营者给予适当租金减免。
10.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摸排梳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拖欠账款情况,积极与业主企业进行沟通衔接,商讨制定合理还款计划,及时结清疫情防控期间宾馆、餐饮等相关民营企业资金,确保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取得实效。
11.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重点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商业银行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检查,遏制违规涉企收费行为,切实为市场主体增加活力。大力推进“两轻一免”清单在行政处罚案件中的使用,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对个体工商户轻微、初次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包容审慎,依法免于处罚或不予处罚。
二、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2.减轻困难企业还贷压力。对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普惠小微贷款(含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借款人共同协商办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
13.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对中小微企业和能人大户等主体的融资担保业务规模,与合作银行积极开展“见贷即担”“见担即贷”业务,推动银行尽快投放担保贷款,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下调对小微企业的平均担保费率,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鼓励建行永昌支行围绕菜草畜产业和村集体经济发展,积极推行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以自身信用为担保免抵质押物的信贷业务新模式。
14.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全面落实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中小企业采购市场份额预留比例由30%提高至60%,中小企业中标的货物和服务类项目预付款比例不低于50%。全面公开政府采购意向和采购合同,400万元以上的工程和200万元以上货物、服务项目标前全面公开采购需求。
三、进一步稳定产业链供应链
15.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充分发挥“四个百亿级”产业链协调机制作用,强化工业调度,针对产业链上下游存在问题和堵点,“一链一策”制定解决方案,动态调度煤电油运汽等生产要素供需,加大企业员工返岗、物流保障、上下游衔接等方面服务,持续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16.鼓励企业“小升规”。引导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建立和完善“规下转规上”企业培育库,对年度内新纳入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在按照《金昌市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奖励办法》兑现“小升规”企业奖励资金的基础上,县级再按照市级标准奖励50%;对年度内新纳入限额以上的批零住餐企业,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县级再按照市级标准奖励50%,进一步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四、进一步推动投资稳定增长
17.完善项目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促进民间投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中长期贷款运用,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等,加大养老、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项目和棚户区改造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对接力度。
18.加快重点投资项目建设。全面推进评审论证、领导包抓、限时办结、联席会商、费用安排、督办约谈“六项机制”,2023年谋划储备重点项目200项,总投资1000亿元;2023年实施重点投资项目100项,完成年度计划投资100亿元以上;制定重大项目、重点投资项目、重大前期项目等“三个清单”,协调解决项目开(复)工中存在的问题,力争3底续建项目复工率达100%、6月底新建项目开工率达100%,形成更多的工程实物量。
19.扩大招商引资成效。灵活运用“点对点”招商、专业化招商、平台式招商、以商招商等方式,制定县级领导外出招商计划,1月份组织招商小分队外出招商,全年不少于10次;积极开发网上招商平台,推行招商引资回访,对重点招商线索紧盯不放、洽谈项目尽快签约、签约项目加快落地,力争2023年落实招商引资项目50项、到位资金50亿元,推动更多优质项目落地发展。
五、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20.积极开展促消费活动。认真落实《永昌县促消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措施》,县财政安排资金120万元,赠送或发放消费券进行补贴,组织开展购车、家具家电、餐饮、日用品等系列促销活动,有效拉动消费增长。
21.拓展文化旅游消费。举办“冰雪激情无限·永昌盛情有约”冬春季冰雪系列活动,联合星级酒店开展打折优惠活动,刺激旅游消费快速恢复。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县域内所有景区景点提供免费开放和讲解服务;组织开展青少年“探秘长城”旅游研学活动,为活动人员免费提供乘车服务。策划推出短线旅游产品,持续加大旅游精品路线、旅游资源宣传推介,加强与周边地区旅行合作社,形成区域联动机制,力促文旅市场消费回补和潜能释放。
六、进一步加力稳就业保民生
22.支持企业稳岗扩岗。高度关注返乡务工人员就地就近就业,多渠道、多方式收集空岗信息,通过组织开展网络招聘、直播带岗、送岗下乡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帮助返乡务工人员稳在当地、稳在企业。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深入开展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对吸纳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企业,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见习补贴。继续实施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对有意愿到企业、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就业的未就业大学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
23.加大创新创业支持力度。纵深推进“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给予20万元贷款额度、中小微企业给予300万元贷款额度。充分利用15万元创业带动就业补助资金,启动举办首届创新创业大赛;充分发挥30万元商务部门省级服务业发展项目资金,举办河西五市家政服务技能大赛,着力构建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引导以工代赈项目、龙头企业积极吸纳本地用工。深入推进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畅通线上线下维权渠道,严格依法查处欠薪违法行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24.兜牢民生保障底线。适度放宽“单人户保”准入条件,对依靠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在评估认定其家庭经济状况时,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付的供养费用,可以视情适当豁免,纳入低保范围。加大困难群众排查力度,将受疫情影响暂未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大学生,以及其他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临时困境的家庭(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有针对性的落实价格补贴、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惠民利民政策,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紧盯猪肉、粮油、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加强价格监测,提高自产能力,合理储备调配,依法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全力保障群众“菜篮子”“米袋子”。
七、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25.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全力推行“承诺+监管”模式的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力争工业项目实现“标准地”供地;全面落实《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力支持市场主体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建立各部门联合检查督查机制,减少对企业的检查频次,提高企业监管质效,助力企业安心发展。
26.加大优秀企业及企业家表彰奖励及宣传力度。严格落实政企沟通交流联席会议制度,县级设立20万元优秀企业及企业家奖励基金,每季度对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及企业家进行奖励。加大优秀企业及企业家宣传力度,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积极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27.加强各类要素保障。强化医疗保障,科学调度医疗救治资源,挖掘医院床位资源,扩充医疗机构接诊容量,充实基层医疗力量,加强医疗物资储备,加快推进“一老一小”疫苗接种,坚决筑牢全社会疫情防控防线。积极争取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增强土地保障能力。减轻企业办电成本,取消客户零时接电费、带电接火费、变电站间隔占用费等收费项目,探索实施园区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项目,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加快天然气利用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引进园区供汽项目,有效减轻企业用能成本。不断加大灌区调蓄水池建设力度,大力推广高效节水技术,有效提高各行业用水保障。强化安全监管,围绕危化品、非煤矿山、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始终保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科学处置突发事件,严防发生安全事故,营造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环境。
本措施的执行,若国家、省、市有相关规定,从其规定。
原标题:《永昌县:27条措施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稳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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