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防疫|紧急提醒:发热等症状患者不要自行用药,医院就诊须遵守这些防控措施

  水母网10月16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李俊玲 通讯员 焉卫轩)目前,疫情呈现“点多、面广”的特点,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最大程度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昨日,烟台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健康提示: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肉疼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不要自行用药,要及时到二级以上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要主动向医生说明旅居史、接触史,据实登记姓名、手机号、居住地址等基本信息。

  在核酸检测报告结果出具前,不得擅自离开。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方可进入其他诊疗场所。

  患者若无以上症状,因其他疾病到一级医院、门诊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要佩戴好医用外科口罩,做好出示健康码、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行程码,扫场所码,测量体温的准备再进入诊室。就诊全程要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一米的安全距离,避免交叉感染。

  患者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非急诊时尽量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预约就诊。患者及陪护家属均需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

  在进入门(急)诊入口预检分诊处时,需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由预检处使用非接触测温仪或红外测温仪进行体温测试。就诊患者及陪护家属要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一米安全距离。普通门诊就诊时保持“一人一室”,诊疗结束后请立即离开医院,避免聚集扎堆。

  患者住院期间,病区实行全封闭管理,严禁探视,非必要不要有陪护,确需要的固定1名陪护。患者及陪护非诊疗需要尽量不要离开病区,确需离开的,要严格按照医院规定的活动范围和路线。住院期间不要到其他病房,不要擅自外出,不要点外卖、收快递。同时,要按照医院规定的核酸检测频次要求配合做好核酸采集。

  外省来返烟人员,要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和“三不”要求后,方可进入医疗机构就诊。如有急危重症,要向医院查验人员说明,可进入缓冲病区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