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让谁丧失了良知?一盒连花清瘟卖58元,发国难财最高罚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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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年了,在新冠疫情的阴霾困扰下,相信大多数人们都已经感觉到身心疲惫。广州这座改革开放的领头羊,率先践行抗疫新思路。在当今较为宽松的环境下,人们生活和出行的便利都得到了较好的保障,可是新的问题还是在不断出现,特别突出的就是感冒、发烧药品短缺,甚至是有不法经营者囤积居奇大发国难财。

  轻症、无症状患者尽量不要占用医院资源,将有限的资源让给最需要救治的重症患者,这一点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因此,家里常备抗原检测试剂、常用感冒发烧药物以及口罩等防疫物资就成了当务之急。

  在“放开”前的几天里,还有朋友提醒我要未雨绸缪,当时我并没有在意。不过朋友执意劝告我买点放家里,以备不时之需,所以我还是准备了一些。数日后,有人说买不到布洛芬等药物,刚哥竟然还在嘲笑他们是危言耸听。

  我在平台上输入“连花清瘟”四个字,一下子就蹦出来很多的商品,乍一看是琳琅满目,这样的情形怎么会缺货呢?

  于是,我顺手点击了几家不同的连花清瘟药品,仔细一看却大吃一惊。明明鼠标点击的是连花清瘟,进入后就变成了什么“连花清瘟片”、“莲花清温茶‘’、“复方金银风”、“莲花青桔”等等莫名其妙的界面了。而当你浏览到真正的连花清瘟时,不是没货就是价格虚高了。

  连花清瘟胶囊和颗粒是炙手可热的药品,自然是奇货可居。有药店竟然将该药品的售价从40多元一路飙升至80多元一盒,想多买几盒的人也只能是望洋兴叹,只能怪怨自己囊中羞涩了。12月8日,广州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一药企连花清瘟药品的进销差价率最高涨至原来的6.5倍,某药店的连花清瘟颗粒竟然从40元涨到了58元。

  普通的白云山小柴胡也有商家标价35元一盒,甚至还有更贵的,而且未必有现货。至于美林、布洛芬等感冒退烧药物的情况也比较相似。不仅如此,大家还要提防各路神仙大打擦边球,稍有不慎就会中招掉坑里。同样,N95口罩前阵子网上还能看到有两元左右的,现在基本都卖4、5元了。

  对于这些无良商家的行为,网络上谴责声音不绝于耳。这时,不由得又回想起2020年胡锡进和薛兆丰关于发的不同观点。

  对于当年的口罩涨价乱象,老胡气愤地说,强烈呼吁国家重罚涨价奸商,甚至封他们的渠道,关他们的店。这不是一点钱的事,绝不能让这种肮脏的商业价值取向玷污了中国的民族精神。而认为,发国难财能增加供给,使得商品价格下降,这些人应当得到奖励而不是惩罚。如果不能发财,他们为什么要给你提供这些物品呢?

  按照薛兆丰教授的观点,大意是说虽然这些人发了国难财,但是在客观效果上确实增加了需求物资的供应。如果阻止他们卖高价,那就会有更多遭受不幸的人无法得到物资的补充,这样的结果并不是他们想要的。他还举了一位诺贝尔得主所说的话作为例证“这些发国难财的人,是在救别人的命”。

  有人说,薛兆丰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的,他讲的不无道理。可是,无论是经济学还是社会学,都得遵守最起码的法律底线。市场经济主要靠市场供求关系等自行调节,但并不代表着法律和政策无须对其进行干预。

  当口罩药物等成为民众生活的必需品时,它就不再是简单的商品了,就需要国家和法律对其进行调节。一味地强调市场经济的自我调节,必将让市场陷入一个无序的漩涡当中而难以自拔,最终损害的还是民众的利益。有人不禁反问,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不顾民族大义,肆虐的疫情让谁丧失了良知?

  那么,法律对于囤积居奇、哄抬药品物价的行为是如何处罚的呢?

  依据《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或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接下来的这一两个月应当是阵痛期,依据目前广州、北京的情况,很多人将会面临被感染的风险。而这些常用物资特别是药品等,就会成为大家居家生活不可或缺的宝贝。如果任由这些不法商家肆意哄抬药品价格甚至是囤货不卖,必将会给民众带来极大的伤害,也会严重扰乱正常的生活秩序。

  那些想借着疫情之际发国难财的人,必须要当心了,扰乱市场、哄抬物价的后果是很严重的。国家和政府绝对不会坐视不理,铁拳挥出之日,就是你们这些鬼魅魂飞魄散之时。奉劝尔等且行且珍惜!对于此事,您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