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以岭药业发布说明
以岭药业订阅号4月20日晚间发布关于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外包装形式及所使用商标的说明。
以岭药业称:目前,市场上在有效期内的连花清瘟胶囊产品、连花清瘟颗粒产品有两种外包装形式,分别显示“以岭”和“连花”两个商标,公司因优化产品分类管理,将呼吸系统相关产品现已统一用“连花”商标。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以岭药业订阅号报道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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