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今日起,不再公布

  据国家卫健委官网12月14日通报:当前,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实行愿检尽检的策略,许多无症状感染者不再参加核酸检测,无法准确掌握无症状感染者的实际数量,从今天(2022年12月14日)起不再公布无症状感染者数据。

  新冠肺炎疫情数据的专家解读

  据中国疾控动态微信公众号,近日,接到群众对新冠肺炎疫情数据的有关疑问,现请中国疾控中心应急中心李群主任作出解答。

  一、根据近期国家公布的新冠肺炎疫情数据,我们发现呈现下降趋势,和群众感知不一致,是什么原因?

  2020年1月20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报告、预防和控制措施,这就是“乙类甲管”。其诊断分类包括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断新冠肺炎感染者或疑似感染者后,需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近期,各地出现报告数据下降,和群众的感受不一致,主要原因:一是防控措施进一步调整优化后,不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除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外,其他人员以“愿检尽检”为主,全国核酸筛查人数总量下降,医疗机构报告感染者数据相应减少。二是无症状感染者、轻症患者及疑似病例,特别是自测抗原阳性人员居家治疗,无需去医疗机构就诊,相关信息无法纳入医疗机构填报数据中。

  二、为什么不再公布无症状感染者相关信息?

  当前,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实行“愿检尽检”为主的策略,许多无症状感染者不再参加核酸检测,也无需去医疗机构就诊,难以准确掌握无症状感染者的实际数量,从今天(2022年12月14日)起不再公布无症状感染者数据。但对无症状感染者继续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居家健康监测,关心其健康状况,给予相应服务。

  三、下一步如何适应新形势,开展监测和报告工作?

  继续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网络直报为主体,做好医院就诊病例的监测和报告。同时,依托全国流感样病例监测系统,开展哨点监测等多种形式的监测,加强养老机构、精神病院、福利机构、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重点机构聚集性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及时掌握疫情规模、范围、强度和病毒变异情况,研判疫情趋势,为防控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新冠居家康复如何用药?

  12日,北京市药学质控中心发布新冠居家康复用药建议。是否需要服药预防感染?什么时候需要吃退烧药?家中有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儿童,用药应注意什么?对此,北京市药学质控中心副主任,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药剂科副主任、主任药师杨毅恒做了解答。

  

  1. 如果没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是否需要使用一些药物预防?

  不需要。目前没有证据支持药物可以预防新冠病毒感染。

  

  2. 同时服用多种药物可以好得更快吗?

  不会。不推荐同时服用多种治疗同一症状的药物,选择1种即可。对于同一症状,同时服用多种药物不能加快病情好转,反而可能会导致药物过量。

  

  3. 如果发烧了,可以选用哪些退热药?

  对于一般无基础疾病的人群,较为安全的退热药包括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选择其中1种即可,可参考下表信息。

  

  其他市面上常见的复方“感冒药”(如白加黑、泰诺等),它们的名字中含有“氨酚”或“酚”,即对乙酰氨基酚成分,也可以起到退烧作用。需要注意,不要叠加使用多种退热药。

  

  4. 如果发烧了,退热药在什么时候吃?想退烧快一点能多吃几片吗?

  体温在37.5~38.5℃之间时,优选物理降温,当体温升至38.5℃以上可以使用退热药。

  对于一些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或症状较重但体温未升至38.5℃的发热患者,如果出现精神萎靡或合并其他系统症状,也可谨慎服用退热药。退热药使用一般不应超过3天,若症状仍未缓解,建议就诊。

  退热药不是吃得越多体温恢复得越快,如果超量服用或叠加多种退热药,肝脏或其他脏器可能会受到损害,因此一定要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或咨询医师、药师后服用。肝、肾功能不全和胃肠道疾病患者用药,需咨询医师或药师。

  

  5. 如果出现流涕、鼻塞等感冒症状,可以买普通感冒药来治疗吗?

  新冠感染与普通感冒或流感的部分症状有相似之处,一些抗过敏药物可有效缓解流涕的症状,比如氯苯那敏、氯雷他定、西替利嗪等,但这类药物可能引起嗜睡的药物不良反应,在服药期间需格外注意。

  市面上常见的“感冒药”也具有抗过敏(药名中含“敏”字)、缓解鼻塞(药名中含“伪”“麻”字)、止咳(药名中含“美”字)的作用。根据出现的症状,选择对症治疗的药物,不可盲目叠加使用多种“感冒药”,以免出现重复用药、药物过量风险。

  

  6. 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的症状缓解后,要不要继续吃药巩固疗效?

  新冠治疗的药物中,绝大部分为对症用药(如退烧、止咳、化痰、缓解流涕、鼻塞、咽痛、咽干、腹泻等)。若不舒服的症状缓解好转了,就应该适时停止使用这些药物,无需“巩固”疗效。

  

  7. 家中有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儿童,这些药他们也可以吃吗?

  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儿童这类特殊人群的用药需格外小心,我们根据药品说明书等资料将相关的药物信息进行了整理,供大家参考。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孕妇、儿童、老年人、重症高风险人群以及病情明显加重的情况下,患者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以免延误治疗。

  

  需要重点强调的是,在使用复方制剂时,需要注意组成成分,避免重复用药,必要时咨询医生或药师。两种及以上药物联用时,包括中成药与西药联用,可能增加潜在相互作用风险。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药品说明书。中成药可参考《

  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

  》,合理使用。请科学选用、正确使用药品,避免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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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国家卫健委网站、央视新闻

  责任编辑:孙玉倩

  校对:王艳茹

  审核:冯丽敏

  总值班/监制:靳丽娜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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