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价36元销售78元!潜江查处2起哄抬药价案

  近期部分药品、抗原检测试剂盒等

  防疫物资出现暂时紧缺

  一些不法商家借机哄抬物价

  扰乱市场秩序

  12月12日-13日

  市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2起

  高价销售连花清瘟胶囊(颗粒)、

  布洛芬混悬液的价格违法行为

  01园林办事处某药店大幅度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未明码标价案

  12月12日,局综合执法支队在监管执法时,发现园林办事处某药店高价销售连花清瘟胶囊。经现场核查,该药店连花清瘟胶囊为36元/盒,销售价格为78元/盒;布洛芬混悬液进价为5.95元/瓶,销售价格为18元/瓶,以上两种进价虽有上涨,但其销售价格上涨幅度明显过大,且销售的所有药品均未明码标价。

  02广华办事处某大药房大幅度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

  12月13日,市场监管所接到投诉,反映广华办事处某大药房高价销售连花清瘟药品,执法人员迅速行动,立即赶往现场。经核查,当事人于2022年12月5日在某平台上以48元/盒,购进北京以岭药业公司生产的连花清瘟颗粒200盒,以88元/盒进行销售,该药品进价虽有上涨,但其销售价格涨幅明显高于进价上涨幅度。

  上述案件,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未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市市场已立案调查,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12月9日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加大对防疫药品及相关物资价格执法检查力度,综合运用宣传覆盖、重点检查、提醒告诫、行政处罚等多种形式保持药品价格执法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强制捆绑销售等价格违法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用好案件曝光“撒手锏”,对不法商家形成强有力震慑,坚决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市市场监管局郑重提醒

  各医药经营者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以典型案例为鉴,迅速自查整改,依法诚信规范经营,共同维护涉疫物资市场秩序。同时建议广大市民,合理购买少量短期药物,切勿盲目囤药,若发现上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购物凭证、现场图片等相关证据,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