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策群力 防控重大传染病——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历程回顾

  传染病不仅对公众健康造成巨大影响,还会威胁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专业机构与群众相结合的方针,注重改善环境卫生条件,显著降低了传染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极大程度减少了疾病负担,大幅提高了人群期望寿命和健康水平,为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20世纪50年代,屠呦呦(右)与老师楼之岑教授共同研制中药。

  20世纪50年代末,江西余江县人民欢庆成功消灭血吸虫病。

  做好顶层设计,坚持预防为主

  1949年10月,中央军委卫生部召开第一届全国卫生行政会议,初步提出“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同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正式成立,在接下来的几年时间里,先后召开三次全国卫生会议,制定“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卫生工作总方针,为新中国卫生防疫事业和应对重大疫情指明了方向。

  1978年,李先念同志提出了“加强领导,动员群众,措施得力,持之以恒”的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此后,我国卫生工作方针经过几次修订。

  2016年10月25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印发,将“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作为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几十年来,党和政府通过领导实施一系列顺应国情、符合事业发展规律的方针政策,有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不断改革发展。

  优化体系建设,秉承科学治理

  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成立,内设公共卫生局,下设有防疫处。1953年,改设为卫生防疫司。1953年1月26日,政务院第一百六十七次会议批准在我国各省、市、县建立卫生防疫站,并成立卫生部流行病学研究所。1953年,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立。之后,各种传染病防治专业机构陆续建立,很多医学院校开始在附属医院成立传染科,全国基本完成传染病防控体系的布局。1966—1977年期间,由于文革,传染病防治工作受到影响,乃至一度停顿。

  1977年,党的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从此,我国传染病防治工作得到了全面恢复和快速发展。1983年,中国预防医学中心成立;1986年,中心更名为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2002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凸显了加强疾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2021年5月13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挂牌成立。2022年7月,中国疾病预防中心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划转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管理。传染病防控体系和组织机构的动态科学调整,为疫情防控奠定了良好的组织保障。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依法防控

  我国始终着力完善传染病预防法律法规。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

  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正式颁布,规范传染病的诊断、报告、调查、处置。1990年,卫生部成立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办公室。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务院颁布《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1998年,卫生部下发文件,组织防疫站等级评审。2001年,卫生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2003年,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又称非典)的暴发,推动了我国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发展。2003年5月,国务院颁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7月28日,全国防治非典工作会议召开,指出应在我国全面完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本完成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加强重大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病的基础研究,落实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治措施等。

  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对法定传染病进行分类管理,细化报告不明原因传染病的规定,建立疫情定期公布的制度。

  2013年,该法再次修订,后一直延续至今,是我国传染病防治的基本法律。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国也发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这些政策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根本立场和公益性的价值导向,有力促进了各级卫生防疫机构及相关组织的迅速发展和规范化管理,促进了我国传染病防治的科学化、法治化、规模化和系统化建设。

  建立监测体系,严格监督管理

  共和国成立初期,全国各地卫生防疫站建立后,便将传染病疫情报告纳入工作内容,全国疫情报告网络初步形成。1950年,我国建立法定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当时,疫情报告主要以电话报告和通过旬报、月报、年报等纸质邮寄的方式进行。2003年,中央拨款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应在2小时内进行上报,乙类和丙类传染病需要在24小时内进行上报。随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网络直报和法定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整合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

  20世纪70年代起,我国陆续建立了流感、流行性出血热、艾滋病、肺结核、麻风病等专病监测系统;1991年,建立急性弛缓性麻痹监测系统,为证实消灭脊髓灰质炎提供了有力证据;2002年起,研制传染病自动预警系统,并于2008年启用基于时间聚集性探测模型的预警系统。通过建立功能健全、覆盖城乡的传染病防治网络,我国建成传染病监测体系,可做到及时处置疫情,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开展全民动员,推动医防融合

  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是我国社会主义卫生事业的一个创造。我国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专业机构与群众相结合的方针,支持和鼓励多元主体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同时提高公众对传染病防治的意识和应对能力。几十年来,我国法定报告传染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显著降低,尤其是通过接种疫苗防控传染病的举措,取得了显著效果。

  

  1952年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此外,医防融合是有效应对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力抓手。新冠肺炎疫情促使医防融合体系建设加快,通过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通过加强医疗服务机构和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协作,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动防、治、管融合发展。

  迄今,中国已消灭了天花,并陆续消除脊髓灰质炎、麻风病、丝虫病等传染病,麻疹、白喉、百日咳、流脑、乙脑,可通过接种疫苗等方式预防,疾病发病率均大幅减少并维持在极低水平。霍乱、痢疾、伤寒等肠道传染病,钩体病、血吸虫病等自然医源性传染病,斑疹伤寒、疟疾、黑热病等虫媒传染病发病率降至历史最低,有的接近消除水平。儿童乙肝感染率和发病率明显下降,实现阶段性目标。

  

  2000年,中国消灭脊髓灰质炎证实报告签字仪式。

  

  1966年,研究人员在青海门源鼠疫区开展调研。

  近年来,随着全球人口持续增长、气候变化显著,各类自然灾害和极端天气急剧增加,生物失衡灾难事件频发,人类仍不断面临新老传染病的挑战。对此,我们应继续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防控模式,加强法治建设,完善传染病监测体系,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提升传染病防控能力。

  我国传染病防治工作历经“大考”

  ●扑灭察哈尔省察北专区肺鼠疫

  1949年10月,我国察北专区肺鼠疫暴发,并蔓延至张家口附近,威胁京津,造成大量人员病亡,这是共和国成立后首个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央高度重视,在毛泽东主席亲自领导下,周恩来总理召集中央防疫委员会,董必武任主任委员,统一领导救治防控工作,封锁疫区,开展清洁卫生运动。经过多方协同努力,察北鼠疫于11月被迅速扑灭。此后,我国初步构建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特别是健全了疫情报告和鼠疫预防制度。

  ●根除天花

  天花为天花病毒所致的烈性传染病。1950—1951年,我国报告天花病例有1.1万多例。为控制天花,除继续加强各口岸卫生检疫外,1950年10月,周恩来总理签发的《关于发动秋季种痘运动的指示》,作出在全国推行普遍种痘的决定。随后,卫生部颁布《种痘暂行办法》,在全国推行免费普种牛痘。

  20世纪50年代—60年代初,我国进行了3次强制性全民种痘和2次接种行动,为5亿多人口共发放18亿剂牛痘疫苗。根据资料,1960年,我国与缅甸接壤的云南思茅区西盟县出现5例输入性天花病例。3月初,南亢寨的胡小发为我国最后一位天花患者。1963年之后,我国每隔6年仍要普种一次天花疫苗,直到1981年为止。1979年12月,我国获得世界卫生组织天花根除的认证。

  ●防治血吸虫病

  血吸虫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寄生虫病,在我国流行历史久远,曾在长江中下游及以南地区广为肆虐。20世纪50年代,面对血吸虫病疫情的严重危害,毛泽东主席发出“一定要消灭血吸虫病”的号召,亲自领导和部署消灭血吸虫病的斗争。

  1955年11月,中共中央防治血吸虫病领导小组成立,并在流行区逐级建立了省、市、县、乡防治机构,制定防治规划。1958年6月30日,毛泽东主席在得知余江县消灭血吸虫的消息后,写下脍炙人口的《七律二首·送瘟神》,并在诗篇后记中指出,战胜血吸虫病的希望和法宝在于党组织、科学家和人民群众三者的结合,鼓舞了流行区人民战胜血吸虫病的信心和斗志。

  1985—1995年,上海、广东、福建、广西、浙江5省(区、市)相继阻断血吸虫病传播。2008年,全国达到血吸虫病疫情控制标准。2015年,中国提前10年达到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把血吸虫病作为公共卫生问题消除的标准,实现了血吸虫病传播控制目标。

  ●防控霍乱流行

  霍乱的防控,历来是病原生物学家和疾病预防控制专家的工作重点,曾被称为“02号病”。

  在共和国成立后的12年内,我国并未出现霍乱疫情。1961年6月,广东阳江县发现副霍乱疫情。经流行病学调查发现,此次疫情由埃尔托生物型霍乱弧菌引起。到12月,疫情已蔓延到35个县、市。根据防治实践,我国总结出以“防治并重、以防为主”为基本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领导,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立肠道门诊,做好隔离、治疗、消毒等工作,进行霍乱菌苗预防接种,迅速扑灭疫情。

  ●控制流脑疫情

  在我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在5岁以下儿童,尤其是6月龄~2岁的婴幼儿中发病率最高,如果没有及时治疗,病死率可高达50%,且10%~20%的存活者可能会有脑部损伤。

  共和国成立后,我国曾暴发过4次流脑疫情,以1966—1967年间的最为严重,发病300余万人,发病率403/10万,病死率5.49%。1967年3月,周恩来召集卫生部党组成员等开会,迅速组织一批专业人员成立防治流脑办公室,卫生部随即发出《关于立即组织医疗队下乡防治脑膜炎的通知》,各地积极开展主动防治工作,于1968年后逐步控制住了流脑疫情。20世纪80年代后,我国推广流脑疫苗接种,流脑发病率大幅下降。

  ●清除疟疾

  疟疾曾经给我国乃至全世界带来了极其广泛、严重的危害。20世纪40年代,我国每年至少有3000万名疟疾患者,病死率约为1%;20世纪50年代初期,疟疾病例数占传染病报告总数的60%以上。1967年5月23日,由国家科委与总后勤部牵头,60多个军地科研单位共同组成“疟疾防治研究领导小组”,“523”项目启动。

  1969年1月,屠呦呦被任命为北京中药研究所“523”项目课题组组长,研究青蒿抗疟作用。因为发现新型高效抗疟药物青蒿素,屠呦呦于2011年获得拉斯克奖,2015年获得诺贝尔奖。2010年,《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启动,制定以病例和疫点为核心的“线索追踪、清点拔源”策略和“1-3-7”工作规范,各地科学开展消除疟疾行动。2017年以来,我国无本地原发感染疟疾病例。2021年6月,我国消除疟疾获世界卫生组织认证。

  ●遏制乙肝传播

  为了防控乙肝,我国投入了大量人力、经费,分别在1979年、1992年、2006年、2014年开展4次全国血清流行病学调查并发布报告。1986年,血源性乙肝疫苗在我国获得批准。1989年,我国在北京和深圳建立世界领先的乙肝疫苗生产车间,保证每年能够生产4000万剂以上的疫苗,确保所有的新生儿能够接种。

  1992年,卫生部开始将乙肝疫苗纳入国家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并在2002年底,将其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在全国范围内对所有新生儿实行免费接种。2014年,我国儿童首针及时接种率已经达到95%。2016年,世界卫生大会要求将消除病毒性肝炎的公共卫生威胁作为2030年目标,中国通过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措施控制疾病流行,实施以预防接种为主的综合防控病毒性肝炎策略,控制医源性感染,加强血液及血制品监管,遏制乙肝、丙肝传播,加强公众健康教育,有效降低了乙肝发病率和感染率。

  ●防治艾滋病

  1981年,艾滋病在美国首次报道。1985年6月,北京协和医院报告我国首例艾滋病患者。1991年,我国发起“红丝带”项目,“红丝带”自此成为防治艾滋病的象征。1996年,美籍华裔科学家何大一采用“鸡尾酒疗法”,大大改善了相关疗效。2003年,我国宣布实施“四免一关怀”政策,体现了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的支持、治疗、关怀与非歧视原则。

  对于艾滋病,我国始终积极防控,全面推进《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等各项策略措施落实。目前,我国基本阻断艾滋病的输血传播,有效控制吸毒传播,母婴传播降至新低,学生疫情趋于平稳,重点地区打响防艾攻坚战,“三升三降”成效显著。当前,艾滋病已成为可防可控的慢性传染病,但仍面临疾病污名化、性别不平等、老年人感染年增长率高等问题。

  ●抗击非典疫情

  非典是一种由SARS冠状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2003年2月中下旬,非典疫情在广东局部地区开始流行;于3月上旬,在华北地区传播和蔓延;至4月下旬,波及全国26个省(区、市),全球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也陆续发生疫情。

  面对这次严峻考验,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一手抓防治非典不放松、一手抓经济建设不动摇。经过不懈努力,不仅有效控制住了非典疫情,还保持住了经济较快增长的良好局面。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2020年1月22日—23日,世界卫生组织召开首次新冠肺炎突发事件委员会会议。2020年1月30日,召开第二次会议后,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宣布,新冠肺炎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自疫情流行以来,我国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加强源头管控,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疫情防控,提高监测预警灵敏性,及时发现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基于多地疫情防控的实践经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文: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 姜海婷 张大庆

  图:北京大学医学部档案馆、中国血防纪念馆、汪诚信提供

  策划:张灿灿 魏婉笛

  编辑:于梦非 魏婉笛

  校对:马杨

  审核:徐秉楠 陈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