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滨海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管式微孔曝气器及

  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管式微孔曝气器及其配套管配件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工程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金丰榕招字[2022]007号

  项目名称: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管式微孔曝气器及其配套管配件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预算金额:149.7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9.7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管式微孔曝气器及其配套管配件

  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管式微孔曝气器及其配套管配件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招标人为福州滨海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式微孔曝气器及其配套管配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本招标项目名称: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管式微孔曝气器及其配套管配件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2.2 项目概况: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5.0万m3/d,厂区总占地面积约为47737m2,污水厂为地上式污水处理厂。 出水水质指标执行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具体以环评批复要求为准)。采用的主要工艺方案有:预处理工艺: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二级处理工艺:改良型AAO工艺+二沉池;深度处理工艺: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消毒工艺:次氯酸钠消毒;污泥处理工艺:污泥浓缩池+调理池+厢式隔膜压滤机。

  2.3本招标项目最高限价为:149.72万元。

  2.4 供货地点: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现场。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货到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45日历天内完成曝气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2.6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属于生化池范围内管式微孔曝气器、曝气管道及其配套管配件的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涉及所有设备的配件附件、紧固件、质保期满后1年内所需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供货,以及技术咨询、设计交流、优化设计、人员培训等相关技术服务及提供全套的技术资料等,管式微孔曝气器的保证测试和缺陷责任期内对管式微孔曝气器、曝气管道及其配套管配件对应承包内容的运行指导和维修。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7设备技术规格、要求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另册提供)。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叁级及以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叁级及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管式微孔曝气器的制造商或集成商[(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叁级及以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叁级及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若投标人非管式微孔曝气器制造商的,应提供管式微孔曝气器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所投货物的授权证书原件];

  3.1.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备注:根据建办市[2019]50号、闽建筑[2019]22号文,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不得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1.3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或同类质量管理控制体系的认证证书证明;

  3.1.4业绩:投标人应提供至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具有微孔曝气器相同规格设备在国内5万吨/日及以上规模城市污水处理厂供货并有效使用5年及以上的业绩至少3份;

  上述3.1.4业绩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最终用户加盖用户公章的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合同中未能体现规模的,应在提供的最终用户证明中进行说明)、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若有)、验收报告原件复印件(若无验收报告的,应提供最终用户证明)。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1)上述资格业绩可为投标人取得的类似业绩或其本次投标拟供货品牌的制造商业绩均可作为投标人业绩。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投标人取得的类似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采用本次投标拟供货品牌的制造商业绩的,应加盖投标人及制造商公章。

  (3)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有效,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1.5财务要求及其他资格要求:

  (1)财务要求:近三年来财务状况报表,近三年指2019年01月0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需附投标人近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有效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原件要胶装到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其投标无效。)和基本开户行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其他资格要求:

  ①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②投标方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③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④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标候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⑤安装单位的要求:

  1)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变更后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一)因患病等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二)未按规定擅自变更或退场的。

  3)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愿意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

  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擅自变更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5万元违约金 ;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3万元违约金。

  注:第③、④项由招标代理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须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允许设备制造商或集成商与安装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分工以及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经招标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3)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授权的代表负责与招标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4)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本项目只允许曝气系统制造商或集成商与安装单位组成联合体,且确定制造商或集成商为牵头方;(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工程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以现金形式购买),售后不退。

  4.3因疫情原因无法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各投标人将以下附件资料原件彩色扫描后传至997949634@qq.com【邮件主题名称必须按照如下格式,否则不予受理。项目名称及包号(如有)+公司全称+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扫描件及联系方式】,以邮箱显示收到的时间为准,各投标人递交资料后请耐心等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后台确认,资料确认无误的,办理报名事宜,不办理邮寄。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11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本项目开标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满足福州市相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若投标人因此无法进行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后果自负。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福州滨海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鹏谢村前进路160号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楼工程招标部

  邮编:350014                                 邮编:350013

  联系人:黄工                                 联系人:张工、池工

  电话:0591-63506738                          电话:0591-85930381

  传真:/                                      传真:0591-8758261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北尚支行

  账号:/                                      账号:1170 9010 0100 0307 90

                                         

  8.招标监督机构

  招标监督机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室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洋里路16号

  电话:0591-635068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4日  至 2022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工程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工程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将本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更改为:“1.(1)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本项目招标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11号令)的要求等相关文件规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滨海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鹏谢村前进路160号

  联系方式:黄工 0591-635067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楼工程招标部

  联系方式:张工、池工 0591-859303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池工

  电 话:  0591-85930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