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泸县:推进“单行支付”药品管理 让群众真正享受医保实惠

  本文转自:人民网-四川频道

  为了让患者看病不再贵,让群众少花钱、少跑腿,真正享受医保实惠,泸县医保局扎实推进“单行支付”药品管理,将124种单行支付药品和参照单行支付管理的18种高值药品纳入报销。

  实行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结算是重症患者的福音,是一项惠民之举。根据四川省医保相关政策,按照医疗保险用药分类支付管理原则,将国家谈判药品中价格高、用药人群特定、用药指针明确的药品实行单行支付管理。

  近年来,通过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纳入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的药品种类越来越多,价格也下降不少。从2017年到现在,单行支付药品由20种增加到124种,高值药品从7种增加到18种,不区分门诊和住院,不计起付线,报销比例从城乡居民医保55%增加到60%,职工医保65%增加到70%。一个自然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由12万元提高到了13万元。

  潘某是一名乳腺癌患者,患病一年多,治疗当中需要的“帕妥珠单抗注射液、注射用曲妥珠单抗”联合用药,在药品未降价之前,单次用药价格就高达25000多元,经谈判降价、药品纳入医保后,价格直降到10000多元。“我缴纳的是职工医保,医保报销之后一次用药只花费4000元不到了。”潘某说。

  泸县医保局待遇股股长邱玉兰介绍,“从今年5月开始,群众医保报销的部分不需要自己先垫付,可以在市内定点医药机构提交相关申请资料,直接联网结算。”

  陈某是今年3月确诊鼻咽癌的患者,一直在四川省肿瘤医院治疗,在治疗中使用的靶向药一次费用就要达到5470元,每天注射的血小板生成素,一针的价格是789元,而在住院的时间里,这种药每天都要注射一次。“现在就很好了,我们可以按照60%的比例来报销,自己就只承担40%了。”陈某说。

  截至目前,全县报销单行支付药品2489人次,共计1465.95万元,该政策切实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罗净熠、向兴桂、屈祖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