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国考面试热点:疫情期间,爱心人士捐款捐物

  【热点链接】

  2月1日深夜,韩红再次更新社交平台,转发了“韩红爱心”驰援武汉的进展情况。据公布显示,截止2月1日17时,“韩红爱心”已经收到了来自文艺工作者及爱心企业、社会爱心人士捐赠总计2.78亿元。同时,“韩红爱心”承诺全部善款将“用于购买医疗物资为武汉及周边城市进行捐赠”。

  【热点模拟1】如何做好社会慈善工作?

  【参考解析】

  首先,努力提高慈善机构公信力,改善现有形象,探索慈善事业市场化、自由化路径。一方面,应加快现有慈善机构内部架构改革进程,淡化其官方色彩,精简机构,如中国红十字会的杂志社、机关服务中心、组织宣传部等,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开支和运行费用;另一方面,慈善事业应引入竞争机制,探索市场化路线,提高慈善机构的运行效率,用好善款。

  其次,应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增强慈善机构信息透明度。现有的《捐赠法》对信息披露几乎没有硬性规定,这就使得信息处于一种严重的不对称状态,而政府监管部门事实上也没有能力去核实全部信息的真实性,更没有积极性去惩罚不实的信息披露。“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慈善机构应通过各种公开渠道向公众公布应当公开的信息,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每一笔捐款都有合理、明确的去向,才能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再次,提高慈善机构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不管组织结构与机制在如何变化,但事情终究还是得由人来做,人员的素质决定了慈善的效果与质量。就当前慈善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情况来看,离专业化还有较长的路要走,因为其工作人员不仅应当具备相应的业务素质,更应当怀抱公益事业的热情。对此,应当组织专门的教育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打造出一支高水平的职业队伍出来。

  最后,积极扶持民间慈善事业的发展。长期以来,慈善事业的端口都是由政府把持着,而民间慈善事业的发展则较为滞缓,且障碍重重,比如李连杰先生的“壹基金”就曾经因无法得到政府的认可而一度陷入困境之中。因此,应进一步鼓励民间慈善事业的发展,一方面完善准入制度,积极发展慈善中介组织,搭建慈善平台,另一方面,应积极鼓励企业家的捐赠行为,如给予政策扶持,对捐赠企业进行减免税,甚或允许企业、企业家捐赠股权,改变只允许捐赠现金或商品的现行方式等。

  【热点模拟2】

  在一次向贫困地区捐衣服的活动中,由于捐衣服的大都是年轻人,衣物运到该地区后,出现了太多流行时尚的衣服,但该地区的农村里大都是老人和孩童,故基本上很少有人领取衣物,造成了此种尴尬的局面。后续无人领取衣物处理中又出现了无人管理与组织的问题。对于捐赠慈善事业,有的人认同捐物,有的人说直接捐钱较合适,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古人云,“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物有所不足明有所不明”。天下万事万物,都没有十全十美,在拥有优势的同时必然存在一定的缺陷,我们必须要辩证的看待。

  就捐物而言,益处很多,就捐赠者来说是爱心的传递也解决了家里旧物闲置误用的烦恼;就被捐助者来说,如果能够直接使用就可以免去再次购买的麻烦并且有些物品可能在偏远地区也不易买到;就整个社会而言,社会上生产的物资在一定时期是固定的,物品的捐助可以使这些物资等到更合理有效的使用,并且,爱心物资作为有形之物在传递过程中更容易激发大家的善良。但捐物也有不便的地方,捐助物品的运输、管理以及分配都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如果处理不好,容易伤害爱心人士的爱心。

  捐钱也有捐钱的益处,我们今天处在一个商品经济时代,如果被捐助者领到的是现金,他们可以去购买自己需要的物品,这样省去了公益活动捐物时要首先去了解捐助地区实际需求的环节。并且,捐钱也不用考虑运输及保管的问题,因为钱可以直接通过银行转到需要者的账户中。但捐钱也有不利的一面,现在大多数爱心资金都是通过公益组织发放的,如红十字会等等,那么在资金的使用发放方面,必须要流程公开、完善、透明,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否则,一旦出现一些丑闻,那么对整个社会的爱心氛围伤害是相当大的。

  既然捐钱和捐物都是既有理由有弊,那么我们就没有必须在那种方式更优这个问题上起争执了。我们要做到的是如何力争使每种方法都尽量发挥其优势,较少其缺点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在这一方面,我们要做的工作是很多的,比如捐物时做好物品的收集、管理、和发放工作,事前做好调研工作,将贫困群众真正的需求及时正确地传递到爱心人士手中,在比如,捐款时对资金的使用一定要公开、透明、科学、合理,政府也要引导或者说培养更多的专业公益组织和公益人才,使公益事业蓬勃发展。

  互帮互爱一直以来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只要我们都怀着一颗真诚之心,身体力行慈善的本意,无论是捐款也好,还是捐物也好,都将会使我们的社会到处洋溢着人性最光辉的一面——爱他人。

  【热点模拟3】

  时下,明星"诈捐"事件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你怎么看待有些明星只承诺不实际捐助的行为?

  【参考解析】

  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影响力和号召性很强,他们承诺为慈善事业捐款,能够起到一定的示范效应,引导社会大众积极参与慈善捐款。但要让善举发挥作用,前提必须是承诺要兑现。而现在频繁出现明星诈捐事件,很多明星只空有承诺,而不兑现,这样的做法不仅使自己的声誉受到伤害,更伤害了公众的信任和期待。

  这些诈捐事件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有一定社会原因和背景的。我认为之所以出现明星诈捐事件,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从明星个人层面看,一些明星缺乏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古语有云"言必信,行必果",承诺不兑现,比不承诺的后果更严重。明星诈捐,是因为他们缺乏真正的慈善心理,做出捐款的承诺只是为了向社会大众表现自己慈善的一面,为自己造势和炒作,以获取相应的名誉和社会效应。

  第二,从社会层面来看,出现这样的诈捐事件与慈善的不公开、不透明息息相关。网友对诈捐的群情激奋,与其说是对失信明星的口诛笔伐,其实更是对慈善透明的呼唤。在明星诈捐事件中,明星做出承诺后,相应的慈善组织并没有及时的将他们捐款的情况公布出来,导致社会公众对这些款项的落实和使用情况不甚了解,起不到相应的监督作用。

  第三,从国家层面来看,我国慈善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缺陷。一方面,在现行慈善制度的法律、法规不够细化,没有规定对违背诺言虚假捐赠的情形的惩罚措施。即使发生了诈捐事件,对于诈捐人也只能给予道德层面上的谴责,违法成本低下。另一方面,现行的关于慈善方面的法律法规多是针对慈善机构而设立的,针对个人慈善行为进行规范管理的法律法规几乎没有。

  为了有效遏制这种诈捐行为,需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第一,加强诚信意识的宣传和教育,用正确的舆论来引导社会。只有在全社会营造诚信的氛围,引导人民树立文明、高尚、进步的社会价值观,才能使诈捐这种不诚信行为失去生存的空间。诚信是为人的基本之道,公众人物更应该加强自律,坚持诚实守信的底线,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社会负责。

  第二,慈善组织应当发挥自己的作用,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应当健全组织规则和办事制度,形成慈善项目资金追踪和反馈机制,并定期向公众公布有关善款筹集、管理、使用等信息,自觉接受社团管理机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慈善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切实做到善款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专款专用、规范管理。

  第三,国家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对社会各界自发组织的慈善事业以及民间自捐活动要在法律上作出明细的规范,让法律成为社会慈善事业和民间自发性善捐活动的依据和保障。另外,也要对利用诈捐等行为给予严厉打击,从而真正做到社会性慈善事业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慈善事业是一个文明国家不可或缺的,我国的慈善事业还处于初期阶段,出现问题是不可避免的,但我相信,随着社会对慈善业的更加关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的努力,这些问题都能够得到妥善的解决,我国的慈善事业也能够在良好的轨道上继续运行。

  【成公教育总结】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每次有什么灾难的时候,都是最能体现大家凝聚力的时候,这次的武汉疫情也是这样,从疫情被发现开始,就得到了国内外人士的关注,尤其是国内,很多单位和个人都进行了捐款。

  捐款这种事情都是量力而行,都是自愿的,吃瓜群众就不要对他们进行道德绑架了,我们能做的就是祝福捐了款的人们以后会越来越好。

  希望奋战在一线的工作人员可以平平安安渡过疫情,也希望这次疫情可以尽快结束,然后大家都恢复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