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开始申报啦

  ★

  巩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重症慢性病申报

  ★

  

  按照《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巩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管理细则〉的通知》(巩人社【2015】71号)、《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年审鉴定周期的通知》(巩人社【2016】76号)、《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巩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相关政策的通知》(巩人社【2017】105号)文件的规定,现对2019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申报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1、未申报过城镇职工门诊重症慢性病的参保职工。

  2、已享受城镇职工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需申报增加其他病种的参保职工。

  3、2017年度开始享有城镇职工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且2017-2019年度未再次申报并鉴定通过城镇职工门诊重症慢性病的参保职工(1959年9月1日以前出生人员,如果不申请增加其他病种,暂不参加此次申报,申报事宜另行安排)。

  4.参保职工申报及享受门诊重症慢性病与门诊重特大疾病病种待遇合并不超过两种。

  二

  申报时间

  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三

  申报病种

  1、恶性肿瘤

  2、异体器官移植

  3、造血干细胞移植

  4、系统性红斑狼疮

  5、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6、伴严重并发症的Ⅱ型糖尿病

  7、抑郁症(中、重度)

  8、精神分裂症

  9、肝硬化(失代偿期)

  10、强直性脊柱炎

  11、帕金森氏病

  12、心肌梗塞型冠心病

  13、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

  14、Ⅱ级及以上高血压

  15、慢性阻塞性肺病

  16、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17、类风湿性关节炎

  18、慢性丙型肝炎

  19、慢性心功能不全

  20、肺间质纤维化

  21、慢性肾功能不全

  22、慢性活动性肝炎

  23、系统性硬皮病

  24、股骨头坏死

  25、分裂情感障碍

  26、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27、双相(情感)障碍

  28、癫痫所致精神障碍

  29、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其中:2017年度开始享受城镇职工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的参保职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待遇期满三年的,以下病种不需再次申报:恶性肿瘤、异体器官移植、造血干细胞移植、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

  

  四

  申报地点

  申报人员可从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中自行选择其中一家领取申请表,并将其作为自己就诊时的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

  1、医院:巩义市人民医院、巩义市中医院、巩义市瑞康医院、巩义市阳光医院、巩义市恒星医院、巩义市恒星骨科医院、大峪沟煤业集团职工医院、站街卫生院、北山口卫生院、涉村卫生院、小关卫生院、大峪沟卫生院、南河渡卫生院、竹林卫生院、巩义市第二人民医院。

  2、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街社区、人民路社区、新华北路社区、新华中路社区、新华南路社区、拖厂社区、钢厂社区、孝义路社区、孝北村卫生室、火车站社区、建设路社区、开普社区、海盛社区、桐本北路社区、桐本南路社区、杜甫西路社区、育英街社区、学院路社区、紫荆路社区、政通路社区、安泰街社区、永新路社区、豫联社区、。

  3、诊所:周占通诊所、淑彩诊所、冬霞诊所、宋秀云诊所、王敏芝诊所、李孟丽诊所、站街孟凡勇诊所、巩义铭人中医门诊部。

  五

  申报时所需材料

  1、申请人申请表一份(可到城镇职工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领取,或登陆http://www.gongyisi.com自行下载打印),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申请资料:2018年至2019年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相关病历(住院病历需加盖医院复印专用章),包括①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或内容详实的门诊病历(复印成A4纸大小);②相关的特殊治疗记录或手术记录;③相关的检查及检验报告(含并发症的检查检验报告)。2017年度开始享受城镇职工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需参加此次申报的参保职工同时提供原批准病种的病史资料。

  3、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

  4、申请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需提供专科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

  5、申请系统性硬皮病、股骨头坏死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检查报告单、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

  六

  申报流程

  1、到定点医疗机构领取申请表;

  2、复印病历,开具诊断证明;

  3、将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病历、诊断证明递交至定点医疗机构;4、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通知部分申请人员参加体检;

  5、定点医疗机构电话通知评审结果,本人可到定点医疗机构查询。

  七

  特别提醒

  1、恶性肿瘤、异体器官移植、造血干细胞移植、慢性丙型肝炎、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可随时申报。

  2、原享受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的参保职工再次申报其他病种时,原批准病种需合并新申请病种重新申报并提供相关申请资料。

  3、参保职工申请表中“拟选定点医疗机构”一栏中填写的医疗机构即为其慢性病诊治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中恶性肿瘤、异体器官移植、造血干细胞移植定点医疗机构为巩义市人民医院、巩义市中医院、巩义市瑞康医院任选其一;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定点医疗机构为巩义市中医院。

  4、2017年度开始享受城镇职工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截至2019年12月31日待遇期满三年的参保职工(不包含1959年9月1日以前出生人员),如未按照申报期限进行申报,原门诊重症慢性病相关待遇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

  5、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6、咨询电话:0371-69580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