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2022〕66号
12月1日,我县在集中隔离点发现3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复核结果均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2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医学治疗或观察。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确诊病例2
11月29日
13:00-22:00 官浔镇溪坂村紫兴中路150号
11月30日
04:00 转运至集中医学观察点隔离观察
12月1日
20:30 因核酸检测阳性,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3
11月29日
17:20-19:00 长桥镇海滨饭店
20:00-22:00 长桥镇花卉集散中心
11月30日
04:00 转运至集中医学观察点隔离观察
12月1日
20:30 因核酸检测阳性,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无症状感染者4
11月29日
18:30-18:40 官浔镇锦江公园旁面店
18:40-22:00 官浔镇溪坂村紫兴中路150号
11月30日
04:00 转运至集中医学观察点隔离观察
12月1日
20:30 因核酸检测阳性,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医学观察
请有上述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立即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配合进行流调,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敬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防疫各项规定,同时请省外入(返)浦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做到不传谣、不信谣、不恐慌、有秩序。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集,进入公共场所自觉扫码并接受验证,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及以上级别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漳浦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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