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关于近期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温馨提示如下:
一、非必要,不核酸!
当前,社会面传播风险日益加大,除前往养老院、福利院、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医疗机构等特定场所人员和商场超市、快递、外卖等从业环境人员外,如无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症状,请尽量不要参加核酸检测。
如确需核酸检测,请提前安排好时间,错峰到就近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自觉维护采样点秩序,排队采样时请保持一米距离,不扎堆、戴口罩、不攀谈、不抽烟、不饮食,采样结束后迅速离开。核酸检测结果未超过48小时不重复采样。
二、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管理提示
(一)转诊治疗。居家期间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可通过自驾车、拨打120急救电话前往医疗机构救治。
1.服用退烧药后仍发烧超过38.5℃,并持续超过2天;
2.体温35℃及以下;
3.抽搐;
4.呼吸困难或气促;
5.失语或不能行动;
6.不能苏醒或不能保持清醒;
7.胸部或腹部疼痛;
8.头晕或意识混乱或精神状态明显转变;
9.虚弱或脚步不稳;
10.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腹痛等症状,或出现胎儿活动减少或停止(适用于妊娠期24周或以上的孕妇);
11.原有基础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
12.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
(二)居家管理。居家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不接受探视。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进行对症处置或口服药治疗。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到达医疗机构,就医后再点对点返回家中,途中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个人防护。居家治疗人员要做好防护,尽量不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如居家治疗人员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
三、同心抗击疫情、共建和谐家园
1.防疫时代,理性防护,保护他人,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老年人及儿童免疫功能弱,且老年人多合并慢性疾病,是高危人群,儿童新冠病毒感染时起病较急,请广大人民群众尊老爱幼,在医疗机构就医或核酸采样点采样等场所,文明礼让,弘扬社会正能量,共克“战疫”时艰。
2.非紧急,请勿拨打120,为急危重症患者留出急救热线通道;手留余香,互助互帮,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你可将余药分享给急需的亲友、同事、邻居。
3.元江是儿童乐园、青年硅谷、老人康居,若您在元江县旅居期间遇到困难时,我们将为你提供热忱帮助,温暖服务。
四、
为全面做好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便广大群众咨询新冠肺炎用药知识、日常防护及就医流程等问题,现将元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问诊咨询电话和指挥部电话公布如下,如有需求可拨打电话咨询:
元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综合组
2022年12月16日
编辑:孙桂江
审核:张 兰
责编:方丽波
监制:杨建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