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人狂囤的连花清瘟,从30+元/盒炒到100+元?!有关部门出手了!
最近大家热议的话题
都被这个药刷屏:连花清瘟!
据了解,连花清瘟胶囊
单盒0.35g*48粒/盒规格
平时售价为:30元左右
网络配图
但是某些药店
竟然炒到100+元/盒
超大幅度涨价!
而且还出现缺货的情况…
东莞的药店情况如何?
在某APP上输入“连花清瘟”
并没有见到在售连花清瘟胶囊或颗粒
大部分药店都暂无售卖!
只有少部分需海外直邮或快递送达
也有部分药店
显示需预约购买
虽然部分药店连花清瘟出现断货情况
但是,从东莞多个连锁药店获悉
"目前一些普通的感冒药、解热镇痛药等
货存是充足的!并没有升价、断货的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的行为
针对某些药店哄抬价格等情况
广东出手了!!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
市场价格行为的通告
2022年第197号
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向全省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者及相关单位通告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增强社会责任感,规范价格行为。
二、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不得在生产、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增加的情况下提高连花清瘟、抗病毒口服液、感冒灵、抗原检测试剂盒等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销售价格。
三、切实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药品或者医疗器械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核查处理。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疫情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密切关注群众反映问题,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商品的价格监管,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7日
目前,全国多地
已有多家药店因哄抬价格被处罚
如果大家发现
有药店违反相关要求及规定
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
一经查实,将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医生提醒:盲目囤药没必要
这段时间
“新冠吃药顺序”图、
“新冠囤药清单”
等在社交平台上疯传
不少市民朋友也开始跟风囤药
疾控部门提醒:
购买少量短期、日常急需备用药物
可以
长期大量的非理性的囤药行为
没必要!
Q
抢药、囤药有必要吗?
A:没必要!
一方面,药物都有保质期,存储也有一定的条件要求,保管不当容易变质,过多药物长期存放容易造成浪费。还请大家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安置好自家的小药箱,有不适的症状还是要及时就医。
另一方面,广东省感冒类药物供应充足,近日省内批发企业分销到全省5.5万家零售药店的感冒类药品达到每天360万单位盒,超过近日爆发式最高需求量。而这种短期的爆发式增长势头不可持续,目前增长的180%销量主要以购买备用为主,不是真正需求量。药品都有有效期,市民朋友们应科学合理按需购药。
最后提醒大家
理性购买药品,不建议长期大量
非理性地囤药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大件事,南方都市报,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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