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人狂囤的连花清瘟,从30+元/盒炒到100+元?!有关部门出手了!

  

  最近大家热议的话题

  都被这个药刷屏:连花清瘟!

  

  

  据了解,连花清瘟胶囊

  单盒0.35g*48粒/盒规格

  平时售价为:30元左右

  

  网络配图

  但是某些药店

  竟然炒到100+元/盒

  超大幅度涨价!

  而且还出现缺货的情况…

  

  东莞的药店情况如何?

  在某APP上输入“连花清瘟”

  并没有见到在售连花清瘟胶囊或颗粒

  大部分药店都暂无售卖!

  只有少部分需海外直邮或快递送达

  

  

  也有部分药店

  显示需预约购买

  

  虽然部分药店连花清瘟出现断货情况

  但是,从东莞多个连锁药店获悉

  "目前一些普通的感冒药、解热镇痛药等

  货存是充足的!并没有升价、断货的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的行为

  针对某些药店哄抬价格等情况

  广东出手了!!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

  市场价格行为的通告

  2022年第197号

  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向全省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者及相关单位通告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增强社会责任感,规范价格行为。

  二、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不得在生产、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增加的情况下提高连花清瘟、抗病毒口服液、感冒灵、抗原检测试剂盒等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销售价格。

  三、切实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药品或者医疗器械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核查处理。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疫情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密切关注群众反映问题,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商品的价格监管,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7日

  目前,全国多地

  已有多家药店因哄抬价格被处罚

  

  如果大家发现

  有药店违反相关要求及规定

  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

  一经查实,将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医生提醒:盲目囤药没必要

  这段时间

  “新冠吃药顺序”图、

  “新冠囤药清单”

  等在社交平台上疯传

  不少市民朋友也开始跟风囤药

  

  

  疾控部门提醒:

  购买少量短期、日常急需备用药物

  可以

  长期大量的非理性的囤药行为

  没必要!

  Q

  抢药、囤药有必要吗?

  A:没必要!

  一方面,药物都有保质期,存储也有一定的条件要求,保管不当容易变质,过多药物长期存放容易造成浪费。还请大家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安置好自家的小药箱,有不适的症状还是要及时就医。

  另一方面,广东省感冒类药物供应充足,近日省内批发企业分销到全省5.5万家零售药店的感冒类药品达到每天360万单位盒,超过近日爆发式最高需求量。而这种短期的爆发式增长势头不可持续,目前增长的180%销量主要以购买备用为主,不是真正需求量。药品都有有效期,市民朋友们应科学合理按需购药。

  最后提醒大家

  理性购买药品,不建议长期大量

  非理性地囤药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大件事,南方都市报,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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