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转发扩散~

  孩子患大病急用钱?

  寒门学子想圆大学梦?

  多胞胎困难家庭?

  再也不用担心了!

  海沧区红十字会

  携三大救助项目来了

  这三个救助项目分别是为救助家庭困难罹患重特大疾病儿童的福万通少儿大病救助项目、为资助家庭困难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的爱·助学项目、为救助生育多胞胎困难家庭的项目。

  01

  福万通少儿大病救助项目

  省红十字会联合省农信联社共同发起

  福万通少儿大病救助项目

  一起看看救助流程和具体信息

  注意:申请人须在定点医院进行医治,方可提出该项目的救助申请。

  适用人群

  我省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未脱策)、重度残疾人家庭及困难家庭罹患肿瘤等重特大疾病的0—14周岁的儿童。

  救助病种

  (一)儿童恶性实体肿瘤:肝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神经母细胞瘤、恶性畸胎瘤、生殖细胞肿瘤、视网膜母细胞瘤、骨肉瘤、尤文氏肉瘤。

  (二)消化系统:先天性肠闭锁、肠穿孔,先天性巨结肠、先天性肛门闭锁、胆总管扩张症、食道裂孔疝、膈疝、环状胰腺、肠重复畸形、泄殖腔畸形、直肠和肛门先天性瘘。

  (三)泌尿系统及生殖系统:尿道下裂、先天性肾积水、膀胱输尿管返流、先天性巨输尿管、肾与输尿管发育畸形、脐尿管畸形、性别发育异常、后尿道瓣膜、尿道上裂、膀胱外翻。

  (四)肌肉骨骼系统:发育性髋关节脱位、马蹄内翻足、并指、多指、骨软骨发育不良、脊柱侧弯。

  (五)呼吸系统:漏斗胸、鸡胸、气管和支气管先天性畸形、肺先天性畸形、纵隔肿瘤。

  定点医院

  福建省立医院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泉州市第一医院

  厦门市第一医院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漳州市医院

  三明市第一医院

  南平市第一医院

  龙岩市第一医院

  救助办法

  采取分档救助,同等条件下依照申请顺序受理。

  救助对象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出院结算时间为准)住院治疗而产生的大额医疗费用,扣除现行医疗保障制度及补充医疗保险、以及个人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总费用,超过5000元、小于1万元(含),给予救助5000元;超过1万元、小于2万元(含),给予救助1万元;超过2万元,给予救助1.5万元。

  申请截止时间

  救助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31日。以定点医院收到申请资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02

  爱?助学项目

  适用人群

  我省2021年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未脱策)、重度残疾人等困难家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资助办法

  该项目资助标准为2021年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军校、师范及委培等免费生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除外)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职)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军校、师范及委培等免费生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除外)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

  截止时间

  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以县(市、区)红十字会收到申请资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流程

  (一)申请对象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红十字会提交《福建省红十字会爱·助学项目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二)县(市、区)红十字会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按申请人提交合格申请资料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排列。将符合条件的材料报送设区市红十字会复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需向申请人告知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设区市红十字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后报送省红十字会。

  (四)省红十字会对申请对象情况进行终审,确定资助名单及资助金额,并通过省红十字会门户网站公示5天,接受捐赠方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省红十字会将资助金汇入资助对象指定的账户。

  03

  多胞胎困难家庭救助项目

  适用人群

  福建籍生育多胞胎的困难家庭。

  资助标准

  该项目资助标准为福建省户籍婚内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出生证明日期为准)合法生育三胞胎以上(含三胞胎)的困难家庭。

  困难家庭需是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未脱策),或者重度残疾人困难家庭[二级(含)以上],或者其他特殊困难家庭(需提供街道或乡镇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困难情况证明)。每胞胎救助3000元,每个困难家庭原则上救助一次。

  截止时间

  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31日,以县(市、区红十字会收到申请资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救助流程

  (一)拟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红十字会提交《福建省红十字会多胞胎困难家庭救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县(市、区)红十字会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按申请人提交合格申请资料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排列。在 5 个工作日内将符合条件的材料报送设区市红十字会复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需向申请人告知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设区市红十字会在 5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复核。按各县(市、区)红十字会报送先后顺序统一造册汇总后报送省红十字会。

  (四)省红十字会对申请对象情况进行终审,确定救助对象及救助金额,并通过省红十字会门户网站公示 5 天,接受捐赠方和社会各界监督。

  (五)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拨付救助金。原则上救助金每季度集中拨付一次。

  符合条件的的困难家庭

  可向在海沧户籍地各街道红十字会咨询

  并在受理截止日期前

  向海沧区红十字会提出申请

  海沧区及各街道红十字会联系方式

  海沧区红十字会:0592-6515847

  海沧街道红十字会:0592-6087915

  新阳街道红十字会:0592-6889363

  嵩屿街道红十字会:0592-6887023

  东孚街道红十字会:0592-6312535

  原标题:《惠民政策,转发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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